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80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普众发现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一种自主研发的ADC药物 AMT-116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II期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1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4-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5-0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湖南省 · 长沙市福建省 · 福州市浙江省 · 温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广东省 · 东莞市广东省 · 广州市安徽省 · 合肥市四川省 · 成都市山东省 · 济南市河南省 · 郑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吉林省 · 长春市山东省 · 临沂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山西省 · 太原市辽宁省 · 沈阳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宋正波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沈琳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永昌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榕波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林晓骥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曲颂
- 东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东莞市 · 研究者:吴依芬/郑锐年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魏婷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明军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浩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美丽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明君
- 上海市东方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郭晔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陈思宇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程颖
- 临沂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吴兵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宁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潘跃银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王珍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王育生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敬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逸璇
- 申请人名称
- 普众发现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逸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10单元301室
- 联系人邮编
- 20023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宋正波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浙江省肿瘤医院9号楼4楼 主任办公室
- 邮编
- 310000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沈琳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MT-116-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6-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估自主创新的抗体偶联药物AMT-11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抗肿瘤活性的研究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患者必须愿意并能够签署 ICF,并遵守研究访视事件时间表和方案的其他要求
2.年龄≥18 岁
3.患者经组织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诊为患有晚期实体瘤
4.患者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的全身治疗,且在最近一线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影像学或临床确定的疾病进展,且无可用的进一步标准治疗,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
5.根据RECISTv1.1,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7.预期生存期≥3 个月
8.患者必须具有符合方案要求的实验室检查值所示的充分器官功能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 周期间使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10.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生育能力的女性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11.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 研究药物 末次给药后至少 12周期间使用乳胶避孕套,即使已成功行输精管切除术
12.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 研究药物 末次给药后至少 12周期间不捐精,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此期间不捐卵
13.筛选时可获得肿瘤组织样本(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材料)。
2.年龄≥18 岁
3.患者经组织学或细胞病理学确诊为患有晚期实体瘤
4.患者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的全身治疗,且在最近一线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影像学或临床确定的疾病进展,且无可用的进一步标准治疗,或对标准治疗不耐受。
5.根据RECISTv1.1,患者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7.预期生存期≥3 个月
8.患者必须具有符合方案要求的实验室检查值所示的充分器官功能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 周期间使用两种有效的避孕方法
10.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生育能力的女性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
11.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 研究药物 末次给药后至少 12周期间使用乳胶避孕套,即使已成功行输精管切除术
12.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 研究药物 末次给药后至少 12周期间不捐精,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此期间不捐卵
13.筛选时可获得肿瘤组织样本(存档样本或新鲜活检材料)。
排除标准
1.既往接受过基于拓扑异构酶 I 抑制剂为毒素的 ADC 治疗
2.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
3.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或慢性皮肤疾病。
4.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病史
5. 需要治疗或密切监测的活动性眼部疾病
6. 既往全身抗肿瘤治疗的持续毒性>1 级。
7. 在研究药物 首次给药前 3 周内接受过化疗、根治性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8. 在研究药物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总放疗剂量≥20 Gy 的肺野放疗,28 天内接受过宽野放疗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过大手术,或此类干预的副作用未恢复
10.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或自体骨髓移植
11. 显著心脏病,如近期(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或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脏衰竭、未受控制的高血压、未受控制的心律失常
12. 具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患有 ILD/非感染性肺炎,或疑似 ILD/非感染性肺炎
1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血栓栓塞或脑血管事件史
14. 急性和/或具有临床意义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15.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6. 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和研究治疗期间,需要合并使用细胞色素P450 3A4 酶(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
17. 已知或疑似对单克隆抗体存在重度过敏/超敏反应
18. 已知或疑似对研究药物成分不耐受
19. 同时参加另一项试验治疗性临床试验
20. 已知有活动性的酒精或药物滥用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2. 妨碍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或依从本试验的精神或医学疾病,或其他可能增加参与研究或研究药物给药相关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读以及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使患者不适合入组本研究的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
2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有除入选诊断外的恶性肿瘤病史。
2.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
3. 患有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或慢性皮肤疾病。
4. 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病史
5. 需要治疗或密切监测的活动性眼部疾病
6. 既往全身抗肿瘤治疗的持续毒性>1 级。
7. 在研究药物 首次给药前 3 周内接受过化疗、根治性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8. 在研究药物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接受过总放疗剂量≥20 Gy 的肺野放疗,28 天内接受过宽野放疗
9.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过大手术,或此类干预的副作用未恢复
10.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或自体骨髓移植
11. 显著心脏病,如近期(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或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脏衰竭、未受控制的高血压、未受控制的心律失常
12. 具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患有 ILD/非感染性肺炎,或疑似 ILD/非感染性肺炎
1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血栓栓塞或脑血管事件史
14. 急性和/或具有临床意义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15.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16. 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和研究治疗期间,需要合并使用细胞色素P450 3A4 酶(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
17. 已知或疑似对单克隆抗体存在重度过敏/超敏反应
18. 已知或疑似对研究药物成分不耐受
19. 同时参加另一项试验治疗性临床试验
20. 已知有活动性的酒精或药物滥用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2. 妨碍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或依从本试验的精神或医学疾病,或其他可能增加参与研究或研究药物给药相关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解读以及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使患者不适合入组本研究的重度急性或慢性医学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
23.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5 年内有除入选诊断外的恶性肿瘤病史。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AMT-116: 英文通用名:AMT-116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160mg/瓶
用法用量:IV静脉输注给药
用药时程:Q2W(14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规格:160mg/瓶
用法用量:IV静脉输注给药
用药时程:Q2W(14 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 期: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发生率;使用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5.0 评估的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类型、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价时间:I期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 期:根据 CTCAE 5.0 评估的 AE 和SAE 的类型、发生率和严重程度;研究者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ORR评价时间:II期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 期: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但不限于:ADC、总抗体和游离有效载荷的Cmax、Tmax、AUC和T1/2、ADA的定性和定量;根据(RECIST)v1.1 评估的ORR、DCR、PFS、TTR、DOR评价时间:I期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 期:根据 RECIST v1.1 评估DCR、PFS、TTR、DOR;PK 参数包括但不限于:ADC、总抗体和游离有效载荷的Cmax和谷浓度(Ctrough) ADA 的存在情况和定量评价时间:II期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25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1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80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逸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18
- 申请人名称
- 普众发现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804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AMT-116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一种自主研发的ADC药物 AMT-116 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I/II期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种抗体偶联药物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AMT-116-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4-06-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