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96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皮肤、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北京中泰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在医生进行某些类型的检查和使用仪器(例如结肠镜检查或呼吸道检查)之前,使身体的一部分暂时麻醉; ? 在牙科领域:防止疼痛和/或不适,例如在注射前; ? 用于预防或治疗疼痛、烧伤、晒伤、X射线损伤、擦伤、乳头发炎时皮肤和粘膜的疼痛、灼痛、瘙痒和其他不适感觉(不要在哺乳前1小时涂抹软膏)、昆虫叮咬、痔疮、肛裂、持续性尿道疼痛和发痒的炎症性皮肤反应。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2-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4-2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4-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5-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洛阳市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朱韶峰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鲍晓蒙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中泰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鲍晓蒙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开发区风谷四路8号院23号楼201(中关村延庆园)
- 联系人邮编
- 102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朱韶峰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河南中州中路288号
- 邮编
- 471099
- 单位名称
- 洛阳市中心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400445-01
- 试验方案编号
- YJ-LOZT-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2-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研究健康受试者在空腹状态下,单次直肠粘膜表面使用由北京中泰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5%利多卡因软膏5g(受试制剂,包装规格35g/支)和Aspen Pharma Trading Limiteds持证的5%利多卡因软膏5g(参比制剂,Lidocaine Ointment / Xylocaine®,包装规格35g/支),比较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通过不良事件发生率、实验室检验结果、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等的变化情况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通过不良事件发生率、实验室检验结果、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等的变化情况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周岁健康受试者(包括18周岁);
2.性别:男性或女性;
3.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在19.0~26.0kg/ 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接受本次筛选的女性受试者,应保证在给药前4周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应保证自筛选日起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受试者无捐卵或无捐精计划;
5.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步骤、试验药物的药理特性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成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2.性别:男性或女性;
3.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所有受试者的体重指数在19.0~26.0kg/ 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4.接受本次筛选的女性受试者,应保证在给药前4周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应保证自筛选日起至最后一次研究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受试者无捐卵或无捐精计划;
5.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步骤、试验药物的药理特性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成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经临床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以及临床实验室检查等;
2. 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运动系统、泌尿及生殖系统疾病,其它疾病/机能紊乱者),特别是有痔疮病史、癫痫病史、慢性肠炎病史、腹泻病史或肠功能紊乱史者;
3. 对局部麻醉药物过敏者,或利多卡因及利多卡因软膏辅料(聚乙二醇、丙二醇)过敏者,对药物有过敏史、或有过敏疾病史者(如哮喘、湿疹、荨麻疹等)者,或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者;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长期依靠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帮助睡眠者;
6.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吸烟者;
7.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35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呼气式酒精检测不合格者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饮酒者;
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已服用研究药物者;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曾献血或失血(血浆)≥400mL;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草药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食用影响药物代谢的水果,如葡萄柚、芒果等,或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食品,或饮用富含咖啡因的饮料,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12.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4. 女性受试者正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未满1年者;
15.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测结果阳性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或乙肝五项检测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16. 药物滥用筛查(尿药筛)检测结果阳性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或因受试者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2. 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运动系统、泌尿及生殖系统疾病,其它疾病/机能紊乱者),特别是有痔疮病史、癫痫病史、慢性肠炎病史、腹泻病史或肠功能紊乱史者;
3. 对局部麻醉药物过敏者,或利多卡因及利多卡因软膏辅料(聚乙二醇、丙二醇)过敏者,对药物有过敏史、或有过敏疾病史者(如哮喘、湿疹、荨麻疹等)者,或过敏体质(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者;
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5. 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长期依靠服用苯二氮卓类药物帮助睡眠者;
6.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吸烟者;
7.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35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呼气式酒精检测不合格者或拒绝在研究期间禁止饮酒者;
8.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已服用研究药物者;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曾献血或失血(血浆)≥400mL;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草药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11.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内食用影响药物代谢的水果,如葡萄柚、芒果等,或食用富含黄嘌呤的食品,或饮用富含咖啡因的饮料,如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12.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3.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14. 女性受试者正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流产后未满6个月、分娩未满1年者;
15.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抗体、特异性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检测结果阳性者,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或乙肝五项检测异常且有临床意义)者;
16. 药物滥用筛查(尿药筛)检测结果阳性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18.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或因受试者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多卡因软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ointment 商品名称:NA
剂型:软膏剂
规格:5%、35g/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肛门,直肠粘膜表面单次给药5g利多卡因软膏(5g软膏含利多卡因2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规格:5%、35g/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肛门,直肠粘膜表面单次给药5g利多卡因软膏(5g软膏含利多卡因2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多卡因软膏 英文通用名:lidocaine ointment 商品名称:Xylocaine®
剂型:软膏剂
规格:5%、35g/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肛门,直肠粘膜表面单次给药5g利多卡因软膏(5g软膏含利多卡因2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规格:5%、35g/支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肛门,直肠粘膜表面单次给药5g利多卡因软膏(5g软膏含利多卡因25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按照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结果、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值和ECG评价安全性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洛阳市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0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4-07-1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96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鲍晓蒙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25
- 申请人名称
- 北京中泰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962
- 药物名称
- 利多卡因软膏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400445-01
- 适应症
- 在医生进行某些类型的检查和使用仪器(例如结肠镜检查或呼吸道检查)之前,使身体的一部分暂时麻醉; ? 在牙科领域:防止疼痛和/或不适,例如在注射前; ? 用于预防或治疗疼痛、烧伤、晒伤、X射线损伤、擦伤、乳头发炎时皮肤和粘膜的疼痛、灼痛、瘙痒和其他不适感觉(不要在哺乳前1小时涂抹软膏)、昆虫叮咬、痔疮、肛裂、持续性尿道疼痛和发痒的炎症性皮肤反应。
- 试验专业题目
- 5%利多卡因软膏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交叉、直肠用药、健康人体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5%利多卡因软膏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交叉、直肠用药、健康人体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YJ-LOZT-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2-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