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098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SCTB35在复发/难治性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初步有效性的 Ia/Ib 期临床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10-1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2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4-0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4-2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江西省 · 南昌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重庆市 · 重庆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福建省 · 福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甘肃省 · 兰州市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宋玉琴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可树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兰芳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蕾/胡幼红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蔡清清
- 江苏省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范磊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刘耀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清媛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何鸿鸣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增军/倪淑琴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亚军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海生
- 甘肃省肿瘤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姜俊峰
- 北京高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胡凯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旭欣
- 申请人名称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田旭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1454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31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1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宋玉琴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CTB35-X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5-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1)Ⅰa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的初步疗效;
2、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的药代动力学(PK);
3、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的免疫原性;
其他目的:
评估治疗前、治疗期间和/或治疗后受试者血液(或血液衍生物)样本中生物标志物水平与SCTB35安全性及初步抗肿瘤活性间的相关性。
(2)Ⅰb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B35治疗NHL的ORR及CRR;
次要目的: SCTB35治疗NHL的其他疗效指标、安全性、PK特征及免疫原性。
主要目的:
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的初步疗效;
2、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的药代动力学(PK);
3、评估SCTB35治疗R/R B-NHL的免疫原性;
其他目的:
评估治疗前、治疗期间和/或治疗后受试者血液(或血液衍生物)样本中生物标志物水平与SCTB35安全性及初步抗肿瘤活性间的相关性。
(2)Ⅰb期:
主要目的: 评估SCTB35治疗NHL的ORR及CRR;
次要目的: SCTB35治疗NHL的其他疗效指标、安全性、PK特征及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80岁。
2.依据组织病理学确诊为CD20+成熟B细胞淋巴瘤;
a) Ⅰa期剂量递增研究:
i. DLBCL(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原发或转化)
ii. HG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
iii. PMBCL(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
iv. FL(滤泡性淋巴瘤)
v. MCL(套细胞淋巴瘤)
vi.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S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vii. MZL(边缘区淋巴瘤)(结内,结外或粘膜型)
b) Ⅰb期剂量扩展研究:
i. 经组织学初次确诊为1、2或3a级FL,且无临床或病理转化证据;
ii. 包括组织学确诊的DLBCL,NOS(非特指)、EBV+ DLBCL、惰性淋巴瘤亚型转化而来的DLBCL、HGBCL,NOS、双打击/三打击HGBCL、FL 3b级及PMBCL;
iii. CLL/SLL:经病理确诊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且具有治疗指征。
iv. MCL:经病理确诊为套细胞淋巴瘤(MCL)有Cyclin D1过表达或t(11;14)的证据。
备注:双打击/三打击HGBCL定义为伴有MYC、BCL2和/或BCL6重排、具有DLBCL组织学特征的淋巴瘤,其他双打击/三打击淋巴瘤不符合入选标准。
3.Ⅰa期:既往接受过含CD20单抗(如利妥昔单抗)方案充分治疗后复发、进展和/或难治性疾病;
a) 受试者必须已经接受了或不适合接受已有的全部标准治疗选择,
b) 惰性淋巴瘤(FL,MZL或CLL/SLL)受试者必须基于症状和/或疾病负荷有治疗需求;
Ⅰb期:复发难治性LBCL、FL、CLL/SLL、MCL ;
备注:复发性疾病定义为治疗期间达肿瘤缓解(CR或PR),治疗结束后≥持续≥6个月后肿瘤进展。难治性疾病定义为经含利妥昔单抗治疗期间未达缓解或疾病进展(SD或PD),或最近一次治疗结束后<6个月肿瘤进展。
4.基于CT或MRI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灶定义为长轴>1.5 cm;结外病灶定义为长轴>1.0 cm)。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必须证实放疗后存在病灶进展或残留病变,才可视为可测量病灶(Ⅰa期允许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
5.ECOG体力状态评分0,1或2分;
6.具备充足的肝功能/造血功能/肾/心功能:
a.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7天内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未经生长因子支持)。对于骨髓侵犯的受试者,ANC必须≥0.75×10^9/L,
b.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7天内PLT计数≥75×10^9/L(未经生长因子支持或输注)。对于骨髓侵犯的患者,PLT必须≥50×10^9/L,
c.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7天内HGB≥90 g/L(未经生长因子支持或输注),
d.血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45 mL/min,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计算公式如下:
i.[(140–年龄)×体重(kg)×Fs]/[72×肌酐(mg/dL)],男性Fs=1,女性Fs=0.85;
ii.[(140–年龄)×体重(kg)×Fs]/[肌酐(μmol/L)],男性Fs=1.23,女性Fs=1.04;
备注:Fs=性别矫正因子。
e.充足的肝功能储备:
i. AST/血清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
ii. ALT/血清ALT≤3×ULN;
iii. 总胆红素≤1.5×ULN(除非诊断为Gilbert’s综合征)
f.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7.预期生存期3个月以上。
2.依据组织病理学确诊为CD20+成熟B细胞淋巴瘤;
a) Ⅰa期剂量递增研究:
i. DLBCL(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原发或转化)
ii. HGBCL(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
iii. PMBCL(原发纵膈大B细胞淋巴瘤)
iv. FL(滤泡性淋巴瘤)
v. MCL(套细胞淋巴瘤)
vi.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SLL(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vii. MZL(边缘区淋巴瘤)(结内,结外或粘膜型)
b) Ⅰb期剂量扩展研究:
i. 经组织学初次确诊为1、2或3a级FL,且无临床或病理转化证据;
ii. 包括组织学确诊的DLBCL,NOS(非特指)、EBV+ DLBCL、惰性淋巴瘤亚型转化而来的DLBCL、HGBCL,NOS、双打击/三打击HGBCL、FL 3b级及PMBCL;
iii. CLL/SLL:经病理确诊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且具有治疗指征。
iv. MCL:经病理确诊为套细胞淋巴瘤(MCL)有Cyclin D1过表达或t(11;14)的证据。
备注:双打击/三打击HGBCL定义为伴有MYC、BCL2和/或BCL6重排、具有DLBCL组织学特征的淋巴瘤,其他双打击/三打击淋巴瘤不符合入选标准。
3.Ⅰa期:既往接受过含CD20单抗(如利妥昔单抗)方案充分治疗后复发、进展和/或难治性疾病;
a) 受试者必须已经接受了或不适合接受已有的全部标准治疗选择,
b) 惰性淋巴瘤(FL,MZL或CLL/SLL)受试者必须基于症状和/或疾病负荷有治疗需求;
Ⅰb期:复发难治性LBCL、FL、CLL/SLL、MCL ;
备注:复发性疾病定义为治疗期间达肿瘤缓解(CR或PR),治疗结束后≥持续≥6个月后肿瘤进展。难治性疾病定义为经含利妥昔单抗治疗期间未达缓解或疾病进展(SD或PD),或最近一次治疗结束后<6个月肿瘤进展。
4.基于CT或MRI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灶定义为长轴>1.5 cm;结外病灶定义为长轴>1.0 cm)。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必须证实放疗后存在病灶进展或残留病变,才可视为可测量病灶(Ⅰa期允许至少存在一个可评估病灶)
5.ECOG体力状态评分0,1或2分;
6.具备充足的肝功能/造血功能/肾/心功能:
a.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7天内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未经生长因子支持)。对于骨髓侵犯的受试者,ANC必须≥0.75×10^9/L,
b.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7天内PLT计数≥75×10^9/L(未经生长因子支持或输注)。对于骨髓侵犯的患者,PLT必须≥50×10^9/L,
c.首次给予试验药物前7天内HGB≥90 g/L(未经生长因子支持或输注),
d.血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45 mL/min,肌酐清除率Cockcroft-Gault计算公式如下:
i.[(140–年龄)×体重(kg)×Fs]/[72×肌酐(mg/dL)],男性Fs=1,女性Fs=0.85;
ii.[(140–年龄)×体重(kg)×Fs]/[肌酐(μmol/L)],男性Fs=1.23,女性Fs=1.04;
备注:Fs=性别矫正因子。
e.充足的肝功能储备:
i. AST/血清AST≤3倍正常值上限(ULN);
ii. ALT/血清ALT≤3×ULN;
iii. 总胆红素≤1.5×ULN(除非诊断为Gilbert’s综合征)
f.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7.预期生存期3个月以上。
排除标准
1.既往使用过任何CD3xCD20双特异性抗体(或基于此靶点的多特异性抗体);
2. 适合高剂量化疗联合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受试者(因个人意愿拒绝HSCT的患者可以考虑入组);
3. 已知的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
4. 既往或目前患有除研究疾病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已经根治的以下情况除外:
a) Ⅰb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
b) 非侵袭性基底细胞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c) 非侵袭性、浅表性膀胱癌,
d) 目前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0.1 ng/mL的前列腺癌,
e) 完全缓解(CR)持续>2年的任何可治愈癌症;
5.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
a) 签署ICF前6个月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
b) 签署ICF前发生过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Ⅲ或Ⅳ级);
c) 签署ICF前发生过具有临床意义的或不可控的心律失常,经研究者评估对参加本研究造成明显安全性风险。
6. 目前患有肺间质性疾病或未控制的肺部疾病,休息时呼吸困难或呼吸空气时脉搏血氧测定<93%;
7. 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其他导致永久免疫抑制或需要免疫抑制治疗[包括>2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但允许使用低剂量泼尼松]的疾病。控制良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在研究者判断确认后可考虑入组,包括:
1、自身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且服用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的患者;
2、Ⅰ型糖尿病病史且控制良好的患者(定义为糖化血红蛋白HbA1c<8%,无尿酮症酸中毒);
3、不需要全身治疗的皮肤病。
8. 癫痫病史、已证实的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病史;
9. 有单克隆抗体(或重组抗体相关融合蛋白)严重过敏或超敏反应史;
10. 研究入组前2周内存在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Ia期:HIV抗体阳性;乙肝抗体阳性(只有HBSAb阳性除外)并且HBV-DNA超出检测下限的患者;丙肝抗体阳性并且HCV-RNA超出检测下限的患者;
Ib期:HIV抗体阳性;HBsAg阳性患者;HBcAb阳性和/或HBeAb阳性且HBVDNA超出检测下限患者;丙肝抗体阳性并且HCV-RNA阳性患者;
12. SCTB35首次给药前100天内接受过CAR-T治疗(仅Ib期);
13. SCTB35首次给药前100天内接受自体HSCT,或既往任何异基因HSCT或实体器官移植;
14. SCTB35首次给药前4周接受大手术治疗,或预期将在研究过程中进行大手术;
15. SCTB35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了任何化疗、其他抗癌药物(单克隆抗体[除CD20单抗外]、放射免疫偶联物、抗体药物偶联物等)、或其他在研药物;
16. SCTB35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预计需要在研究期间接种此类减毒活疫苗;
1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期女性或与育龄期女性有性生活的育龄期男性不同意在试验期间以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18. 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或会妨碍、限制、混淆方案规定的评估。
2. 适合高剂量化疗联合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受试者(因个人意愿拒绝HSCT的患者可以考虑入组);
3. 已知的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CNS)侵犯;
4. 既往或目前患有除研究疾病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已经根治的以下情况除外:
a) Ⅰb期或更低级别的宫颈癌,
b) 非侵袭性基底细胞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c) 非侵袭性、浅表性膀胱癌,
d) 目前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0.1 ng/mL的前列腺癌,
e) 完全缓解(CR)持续>2年的任何可治愈癌症;
5. 患有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
a) 签署ICF前6个月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
b) 签署ICF前发生过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为Ⅲ或Ⅳ级);
c) 签署ICF前发生过具有临床意义的或不可控的心律失常,经研究者评估对参加本研究造成明显安全性风险。
6. 目前患有肺间质性疾病或未控制的肺部疾病,休息时呼吸困难或呼吸空气时脉搏血氧测定<93%;
7. 既往或目前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其他导致永久免疫抑制或需要免疫抑制治疗[包括>2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但允许使用低剂量泼尼松]的疾病。控制良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在研究者判断确认后可考虑入组,包括:
1、自身免疫相关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且服用稳定剂量的甲状腺替代激素的患者;
2、Ⅰ型糖尿病病史且控制良好的患者(定义为糖化血红蛋白HbA1c<8%,无尿酮症酸中毒);
3、不需要全身治疗的皮肤病。
8. 癫痫病史、已证实的进行性多灶性脑白质病(PML)病史;
9. 有单克隆抗体(或重组抗体相关融合蛋白)严重过敏或超敏反应史;
10. 研究入组前2周内存在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1. Ia期:HIV抗体阳性;乙肝抗体阳性(只有HBSAb阳性除外)并且HBV-DNA超出检测下限的患者;丙肝抗体阳性并且HCV-RNA超出检测下限的患者;
Ib期:HIV抗体阳性;HBsAg阳性患者;HBcAb阳性和/或HBeAb阳性且HBVDNA超出检测下限患者;丙肝抗体阳性并且HCV-RNA阳性患者;
12. SCTB35首次给药前100天内接受过CAR-T治疗(仅Ib期);
13. SCTB35首次给药前100天内接受自体HSCT,或既往任何异基因HSCT或实体器官移植;
14. SCTB35首次给药前4周接受大手术治疗,或预期将在研究过程中进行大手术;
15. SCTB35首次给药前4周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内(以时间较短者为准)接受了任何化疗、其他抗癌药物(单克隆抗体[除CD20单抗外]、放射免疫偶联物、抗体药物偶联物等)、或其他在研药物;
16. SCTB35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预计需要在研究期间接种此类减毒活疫苗;
1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期女性或与育龄期女性有性生活的育龄期男性不同意在试验期间以及试验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
18. 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或会妨碍、限制、混淆方案规定的评估。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CTB3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 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中文通用名:SCTB35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规格:1mL/瓶
用法用量: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用药时程:按照方案规定使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Ⅰa期: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治疗相关的TEAE(TRAE)、严重不良事件(SAE)、特别关注不良事件(AESI)以及剂量限制性毒性(DLT)评价时间:整个研究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Ⅰb期:ORR、CRR评价时间: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每6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1 项,展开查看
- Ⅰa期:ORR、完全缓解率(CRR)、最佳总缓解(BO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至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每6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a期: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整个研究过程及末次给药后每3个月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a期:SCTB35的血清药物浓度评价时间:第1周期的3次给药前和给药后24h和C2D1给药前和给药后24h,第C3D1和C3D15给药前,第5周期开始每4周期给药前以及结束治疗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a期:SCTB35的抗药抗体(ADA)阳性率或滴度评价时间:首次,第二次,第二周期第一次给药前采集,第5周期开始每4周期给药前以及结束治疗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a期:外周血细胞因子。评价时间:首次,第二次,第二周期第一次给药前采集,第5周期开始每4周期给药前以及结束治疗访视; 首次,第三次,第二周期第二次、第三周期第二次给药前采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b期:ORR、CRR、BOR、DOR、PFS、TTR;评价时间: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后,每6周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OS评价时间:整个研究过程及末次给药后每3个月一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b期:TEAE、TRAE、SAE 和 AESI 的发生率;评价时间:整个研究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Ⅰb期:SCTB35 的血清药物浓度;评价时间:每次给药前,第5周期开始每4周期给药前以及结束治疗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b期:SCTB35 的 ADA 阳性率或滴度。评价时间:首次,第二次,第二周期第一次给药前采集,第5周期开始每4周期给药前以及结束治疗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a期:淋巴细胞亚群计数评价时间:第1周期的3次给药前和给药后24h和C2D1和C3D1给药前,第5周期开始每4周期给药前以及结束治疗访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2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19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30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4-28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9-11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10-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98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田旭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3-25
- 申请人名称
- 神州细胞工程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0989
- 药物名称
- SCTB35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治疗复发/难治性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SCTB35在复发/难治性CD20阳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初步有效性的 Ia/Ib 期临床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CTB35在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中的首次人体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CTB35-X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3.0
- 版本日期
- 2025-10-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