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009
- 快照状态
- 主动终止
- 状态阶段
- 已终止(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 Développement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et Developpement
完整适应症
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R/R AML)、急性 B 淋巴细胞白血病(B-ALL)、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HR-MDS)或母细胞性浆细胞样 树突细胞肿瘤(BPDCN)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静脉输注 SAR443579 单药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R/R AML)、急性 B 淋巴细胞白血病(B-ALL)、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HR-MDS)或母细胞性浆细胞样树突细胞肿瘤(BPDCN)成人和儿童受试者的开放标签、首次人体、剂量递增/扩展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06-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4-14;国际:2021-12-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4-18;国际:2021-12-14
- 原文未标注日期名称
- 国内:2025-05-30;国际:2025-05-3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 人;国际: 8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 人;国际: 10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 人;国际: 101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主动终止(根据一项战略性商业决策,赛诺菲决定提前终止TCD17197研究,这一决策并非基于任何安全性相关问题。)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河南省 · 郑州市Victoria · VictoriaVictoria · ParkvillePARIS · PARISMarseille · MarseilleVILLEJUIF · VILLEJUIFRotterdam · RotterdamAmsterdam · AmsterdamGroningen · GroningenUtrecht · UtrechtNijmegen · NijmegenTexas · HoustonNew York · New YorkMassachusetts · BostonGeorgia · AtlantaOhio · ColumbusOregon · PortlandNew York · Bronx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建祥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魏旭东
- The Alfred Hospital澳大利亚 · Victoria · Victoria · 研究者:Fleming, Shaun
- Peter MacCallum Cancer Centre澳大利亚 · Victoria · Parkville · 研究者:Ashish, Bajel
- APHP - Hopital Saint Louis法国 · PARIS · PARIS · 研究者:Nicolas, Boissel
- Institut Paoli Calmettes法国 · Marseille · Marseille · 研究者:Sylvain,GARCIAZ
- Gustave Roussy法国 · VILLEJUIF · VILLEJUIF · 研究者:Stephane DE BOTTON
- APHP - Hopital Robert Debre法国 · PARIS · PARIS · 研究者:Andre Baruchel
- Erasmus MC新西兰 · Rotterdam · Rotterdam · 研究者:Mojca Jongen-Lavrencic
- VU Medisch Centrum新西兰 · Amsterdam · Amsterdam · 研究者:David C. De leeuw
- Universitair Medisch Centrum Groningen新西兰 · Groningen · Groningen · 研究者:Gerwin Huls
- Prinses Maxima Centrum新西兰 · Utrecht · Utrecht · 研究者:Michel Zwaan
- UMC St Radboud新西兰 · Nijmegen · Nijmegen · 研究者:Saskia Langemeijer
-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美国 · Texas · Houston · 研究者:Abhishek Maiti
- Weill Cornell Medical College美国 · New York · New York · 研究者:Pinkal Mahendra Desai
- Beth Israel Deaconess Medical Center美国 · Massachusetts · Boston · 研究者:David E. Avigan
- Emory University美国 · Georgia · Atlanta · 研究者:Martha Arellano
- 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 Comprehensive Cancer Center美国 · Ohio · Columbus · 研究者:Gregory Behbehani
- Oregon Health and Science University美国 · Oregon · Portland · 研究者:M Jennifer Saultz
- Montefiore Medical Center美国 · New York · Bronx · 研究者:Ioannis Mantzaris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赛诺菲
- 申请人名称
-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 Développement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et Developpement
- 联系人姓名
- 赛诺菲
- 联系人座机
- 65634716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2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02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建祥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TCD1719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版临床试验方案05
- 版本日期
- 2023-06-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剂量递增部分: - 成人:确定 SAR443579 单药治疗复发 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R/R AML)、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HR-MDS)或急性 B 淋巴细胞性白血 病(B-ALL)受试者的最大耐受剂量 (MTD)或最大给药剂量(MAD) - 儿童:确定 SAR443579 单药治疗 R/R AML、母细胞性浆细胞样树突细胞肿 瘤(BPDCN)或 B-ALL 受试者的最大 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给药剂量 (MAD);扩展部分(成人和儿童):评估 SAR443579 以已确定的扩展研究的建议剂 量(RDE)单药治疗 R/R AML 受试者的抗 白血病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受试者或法定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受试者必须≥1 岁,将按如下所示对
其进行分组:
成人组:年龄≥12 岁。
儿童组:1 岁至 17 岁。
2.仅剂量递增部分的受试者 成人和儿童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22 分类,确诊原发性或继发性 AML
3.仅剂量递增部分的受试者 仅成人组:确诊 CD123+HR-MDS,修订的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R)风险类别 为中级或更高级,且仅限于那些没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可用 治疗(或不符合资格)的受试者
- 不适合进行诱导治疗,且已完成≥2 个周期的以下任何治疗:去甲基化药物(例如 5-氮杂胞苷或地西他滨)和/或维奈克拉、化疗或靶向药物。
- 不适合进行 ASCT,且已完成≥1 个疗程的诱导治疗。
4.仅剂量递增部分的受试者 成人和儿童组,仅剂量递增部分:确诊 CD123+B-ALL 且无髓外病变,没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可用治疗(或不符合资格)。伴有非 CNS 绿色瘤的受试者不允许参加研究。
5.仅扩展部分的受试者(仅成人):对于队列 A 的受试者:符合入选标准第二条、原发性既往诱导治疗失败(PIF)或既往诱导治疗 初始缓解后≤6 个月发生 ER
6.仅扩展部分的受试者(仅成人):对于队列 B 的受试者:符合入选标准第二条、在既往诱导治疗初始缓解后>6 个月发生晚期复 发(LR)。
7.体重>10 kg。
8.儿童组和仅剂量递增部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22 分类确诊 BPDCN,患有复发性或难治性疾病,且没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可用治疗(或不符 合资格)。
9.儿童组和仅扩展部分:对于队列 C 的受试者:受试者患有 AML,且根据 入选标准第二条 确认 复发或复发性耐药或对可用治疗不耐受。
其进行分组:
成人组:年龄≥12 岁。
儿童组:1 岁至 17 岁。
2.仅剂量递增部分的受试者 成人和儿童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22 分类,确诊原发性或继发性 AML
3.仅剂量递增部分的受试者 仅成人组:确诊 CD123+HR-MDS,修订的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R)风险类别 为中级或更高级,且仅限于那些没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可用 治疗(或不符合资格)的受试者
- 不适合进行诱导治疗,且已完成≥2 个周期的以下任何治疗:去甲基化药物(例如 5-氮杂胞苷或地西他滨)和/或维奈克拉、化疗或靶向药物。
- 不适合进行 ASCT,且已完成≥1 个疗程的诱导治疗。
4.仅剂量递增部分的受试者 成人和儿童组,仅剂量递增部分:确诊 CD123+B-ALL 且无髓外病变,没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可用治疗(或不符合资格)。伴有非 CNS 绿色瘤的受试者不允许参加研究。
5.仅扩展部分的受试者(仅成人):对于队列 A 的受试者:符合入选标准第二条、原发性既往诱导治疗失败(PIF)或既往诱导治疗 初始缓解后≤6 个月发生 ER
6.仅扩展部分的受试者(仅成人):对于队列 B 的受试者:符合入选标准第二条、在既往诱导治疗初始缓解后>6 个月发生晚期复 发(LR)。
7.体重>10 kg。
8.儿童组和仅剂量递增部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22 分类确诊 BPDCN,患有复发性或难治性疾病,且没有已知具有临床获益的可用治疗(或不符 合资格)。
9.儿童组和仅扩展部分:对于队列 C 的受试者:受试者患有 AML,且根据 入选标准第二条 确认 复发或复发性耐药或对可用治疗不耐受。
排除标准
1.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2(≥18 岁)。Karnovsky 量表(16-17 岁)
<50% 或 Lansky 量表(<16 岁)<50%
2. 当前或近期(5 年内)存在显著自身免疫性疾病证据,需要或之前需要使用全身性
免疫抑制疗法治疗,此类治疗可能有导致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的风险。以下病症不包
括在排除标准之内:白癜风、已痊愈的儿童期哮喘、仅需激素替代治疗的残余甲状
腺功能减退症或无需全身性治疗的银屑病。
3. 有除本研究中治疗的肿瘤之外的需要活性药物治疗(允许辅助激素治疗)的侵袭性
恶性肿瘤病史,但已切除/消融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通过
局部治疗可治愈的局灶性肿瘤除外。
4. 入组时,细胞学或病理学检查显示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的证据。允许根据 COG 分类(41)为中枢神经系统 1 型疾病(CNS1)和 CNS2 疾病的 1 岁至 17 岁受 试者参加研究。在没有临床 CNS 疾病的 情况下,不需要进行腰椎穿刺。如果 CNS 病灶已被清除且有腰椎穿刺结果阴性的记 录,则 CNS 受累史不包括在排除标准之内。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相关疾病)或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 HIV 疾
病,或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或 SARS-CoV-2 感染。既往感染过
SARS-CoV-2 的受试者如果出现不稳定的 COVID19 感染后症状,则将被排除在外,
示例如下:不稳定的肺部疾病,神经系统、胃肠道和/或血管症状
6. 既往接受过抗 CD123 的定向药物治疗(儿童组中 BPDCN 受试者除外)
7. 既往接受过 HSCT 且在 3 个月后复发或既往接受过 CAR-T 疗法治疗 B-ALL 且在 2
个月后复发的受试者可以入选,前提是已停用免疫抑制治疗至少 4 周并且没有
GVHD 的证据。
8. 在首次 IMP 给药时,接受皮质类固醇合并用药,且皮质类固醇剂量>10 mg/天口服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但类固醇吸入剂、鼻喷雾剂或眼用溶液除外
9. AML、BPDCN 或 HR-MDS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细胞疗法治疗,例如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CAR-T)或嵌合抗原受体 NK 细胞(CAR-NK)。患有 B-ALL 的受试者既
往接受过 CAR-T 治疗是允许的。
10. 同时接受其他研究药物治疗。
11. 在研究期间,可能不会进行放疗,即使是姑息性放疗也不会进行。
12. 在 DLT 观察期内预防性使用造血生长因子(例如,G-CSF、GM-CSF、促红细胞生
成素)(仅剂量递增部分)。
13.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不愿意在 SAR443579 首次给药前 2 周、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末
次给药后 12 周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含杀精剂的 2 种屏障法或 1 种屏障法、宫内节
育器,或抑制排卵的激素避孕法)以避免怀孕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以及伴
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
14. 实体器官移植史,包括角膜移植。
15. 筛选时的平均 QTc(使用 Fridericia 校正计算)>470 msec。仅对于儿童组受试者,
根据机构标准,筛选时的射血分数不足或患有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
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炎、心包炎、心律失常)。
16. 仅儿童组:已知患有遗传性骨髓衰竭综合征(例如,布卢姆综合征、共济失调性毛
细血管扩张症、范可尼贫血、Kostmann 综合征、Shwachman 综合征)的受试者。患
有唐氏综合征的受试者,如果根据研究者判断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则允许参加研
究。
<50% 或 Lansky 量表(<16 岁)<50%
2. 当前或近期(5 年内)存在显著自身免疫性疾病证据,需要或之前需要使用全身性
免疫抑制疗法治疗,此类治疗可能有导致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的风险。以下病症不包
括在排除标准之内:白癜风、已痊愈的儿童期哮喘、仅需激素替代治疗的残余甲状
腺功能减退症或无需全身性治疗的银屑病。
3. 有除本研究中治疗的肿瘤之外的需要活性药物治疗(允许辅助激素治疗)的侵袭性
恶性肿瘤病史,但已切除/消融的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或其他通过
局部治疗可治愈的局灶性肿瘤除外。
4. 入组时,细胞学或病理学检查显示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的证据。允许根据 COG 分类(41)为中枢神经系统 1 型疾病(CNS1)和 CNS2 疾病的 1 岁至 17 岁受 试者参加研究。在没有临床 CNS 疾病的 情况下,不需要进行腰椎穿刺。如果 CNS 病灶已被清除且有腰椎穿刺结果阴性的记 录,则 CNS 受累史不包括在排除标准之内。
5. 已知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 相关疾病)或需要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 HIV 疾
病,或患有活动性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感染,或 SARS-CoV-2 感染。既往感染过
SARS-CoV-2 的受试者如果出现不稳定的 COVID19 感染后症状,则将被排除在外,
示例如下:不稳定的肺部疾病,神经系统、胃肠道和/或血管症状
6. 既往接受过抗 CD123 的定向药物治疗(儿童组中 BPDCN 受试者除外)
7. 既往接受过 HSCT 且在 3 个月后复发或既往接受过 CAR-T 疗法治疗 B-ALL 且在 2
个月后复发的受试者可以入选,前提是已停用免疫抑制治疗至少 4 周并且没有
GVHD 的证据。
8. 在首次 IMP 给药时,接受皮质类固醇合并用药,且皮质类固醇剂量>10 mg/天口服
泼尼松或等效药物,但类固醇吸入剂、鼻喷雾剂或眼用溶液除外
9. AML、BPDCN 或 HR-MDS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细胞疗法治疗,例如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CAR-T)或嵌合抗原受体 NK 细胞(CAR-NK)。患有 B-ALL 的受试者既
往接受过 CAR-T 治疗是允许的。
10. 同时接受其他研究药物治疗。
11. 在研究期间,可能不会进行放疗,即使是姑息性放疗也不会进行。
12. 在 DLT 观察期内预防性使用造血生长因子(例如,G-CSF、GM-CSF、促红细胞生
成素)(仅剂量递增部分)。
13.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不愿意在 SAR443579 首次给药前 2 周、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末
次给药后 12 周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含杀精剂的 2 种屏障法或 1 种屏障法、宫内节
育器,或抑制排卵的激素避孕法)以避免怀孕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以及伴
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
14. 实体器官移植史,包括角膜移植。
15. 筛选时的平均 QTc(使用 Fridericia 校正计算)>470 msec。仅对于儿童组受试者,
根据机构标准,筛选时的射血分数不足或患有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
但不限于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炎、心包炎、心律失常)。
16. 仅儿童组:已知患有遗传性骨髓衰竭综合征(例如,布卢姆综合征、共济失调性毛
细血管扩张症、范可尼贫血、Kostmann 综合征、Shwachman 综合征)的受试者。患
有唐氏综合征的受试者,如果根据研究者判断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则允许参加研
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AR443579: 英文通用名:SAR443579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 mg/瓶
用法用量:单剂量,静脉注射, 诱导期:每7天给药一次;维持治疗期:每28天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最多30个月
规格:100 mg/瓶
用法用量:单剂量,静脉注射, 诱导期:每7天给药一次;维持治疗期:每28天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最多30个月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第一天至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扩展部分(成人和儿童):复合完全缓解(CRc)率:达到 CR(完全缓解)+CRi(完全缓解伴血液学不完全恢复)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直到第六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5 项,展开查看
- 扩展研究的建议剂量(RDE)评价时间:直到第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或实验室检查异常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SAR443579 的 PK 参数评价时间:最多至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的发生率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抗白血病活性,对于 AML(改良)和 MDS 根据国际工作组(IWG)标准定义,或对于 B-ALL 根据 NCCN 评估评价时间:直到第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达到 CR+CRh(完全缓解伴部分血液学恢复)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直到第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CR+CRh+CRi+MLFS(细胞形态学无白血病状态)的比率评价时间:直到第6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首次有证据记录的 CRc(CR 或 CRi)到根据改良的 IWG 标准确定疾病复发或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间隔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首次有证据记录的 CR 或 CRh 到疾病复发或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首次有证据记录的 CR 或 CRi 或 CRh 或 MLFS 到疾病复发或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以先发生者为准)的时间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首次 SAR443579 给药到最早有证据记录的复发、治疗失败或死亡的时间间隔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首次 SAR443579 给药到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期间,6 个月和 1 年时的存活者比例评价时间:直到第12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经 SAR443579 治疗且在后续治疗前的 HSCT 比率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首次 SAR443579 给药到因任何原因(不包括缓解)(即疾病进展/疾病复发、治疗毒性、受试者偏好或死亡)停药的时间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从首次 SAR443579 给药到因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评价时间:直到第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3-08-1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009
- 试验状态
- 主动终止
- 申请人联系人
- 赛诺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02
- 申请人名称
- Sanofi-Aventis Recherche & Développement/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Sanofi-Aventis Recherche et Developpement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009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SAR443579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R/R AML)、急性 B 淋巴细胞白血病(B-ALL)、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HR-MDS)或母细胞性浆细胞样 树突细胞肿瘤(BPDCN)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静脉输注 SAR443579 单药治疗复发性或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R/R AML)、急性 B 淋巴细胞白血病(B-ALL)、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HR-MDS)或母细胞性浆细胞样树突细胞肿瘤(BPDCN)成人和儿童受试者的开放标签、首次人体、剂量递增/扩展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SAR443579 首次人体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CD1719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修订版临床试验方案05
- 版本日期
- 2023-06-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