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14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0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6-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重庆市 · 重庆市福建省 · 福州市江西省 · 赣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甘肃省 · 兰州市浙江省 · 丽水市辽宁省 · 本溪市河南省 · 洛阳市江苏省 · 泰州市山西省 · 太原市湖北省 · 荆州市湖北省 · 宜昌市湖南省 · 常德市江苏省 · 连云港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刘克玄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少星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曹俊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献忠
- 赣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黄桂明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舒海华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肖彬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陈亮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刘亚涛
- 丽水市中心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丽水市 · 研究者:王传光
- 辽宁健康产业集团本钢总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本溪市 · 研究者:袁文华
- 洛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胡杰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泰州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泰州市 · 研究者:孙灿林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张林忠
-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荆州市 · 研究者:刘伟伟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杨孟昌
-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宜昌市 · 研究者:陈春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常德市 · 研究者:郭华静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赵志斌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璟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敏
- 申请人名称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临路519号
- 联系人邮编
- 4431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刘克玄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
- 邮编
- 510515
- 单位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2769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CRF-RFUS-144-II-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1-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探索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用法用量;
2)评估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疗效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PK/PD特征。
1)探索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用法用量;
2)评估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疗效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PK/PD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6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体重指数(BMI)在18.0~30.0 kg/m2范围内(含界值),[BMI=体重(kg)/身高2(m2)];
4.在全麻下进行腹腔镜手术,且术后疼痛达到5≤NRS评分≤8分的受试者;
5.预计术后疼痛持续时间>6h的受试者;
6.美国麻醉医师学会(ASA)评分为Ⅰ级或Ⅱ级;
7.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前2周至试验用药品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并保证筛选前2周至试验用药品最后一次给药后1个月内的性生活中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非药物性避孕措施。
2.年龄18~65岁(含界值),性别不限;
3.体重指数(BMI)在18.0~30.0 kg/m2范围内(含界值),[BMI=体重(kg)/身高2(m2)];
4.在全麻下进行腹腔镜手术,且术后疼痛达到5≤NRS评分≤8分的受试者;
5.预计术后疼痛持续时间>6h的受试者;
6.美国麻醉医师学会(ASA)评分为Ⅰ级或Ⅱ级;
7.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前2周至试验用药品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并保证筛选前2周至试验用药品最后一次给药后1个月内的性生活中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非药物性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既往有阿片类药物过敏史,或对方案规定的术中麻醉药物过敏;
2. 既往/伴随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颅脑损伤、惊厥、颅内高压、脑动脉瘤、脑血管意外等)、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呼吸抑制或严重阻塞性肺部疾病等)、神经和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精神错乱、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包括镇静药、抗抑郁药等)、认知功能障碍等;抑郁、焦虑、癫痫等];
3. 筛选前6个月内严重的收缩期或舒张期心力衰竭(NYHA分级≥II级);
4. 既往/伴随有QTc间期延长或心肌梗死,或窦性停搏、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房/心室颤动、心脏传导阻滞、尖端扭转型室速等心律失常,或QTcF>450ms(Fridericia’s校正公式: QTc =QT/RR0.33);或出现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ECG结果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在试验期间进行计划外手术;
6. 实验室检查结果达到以下标准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
--血红蛋白(Hb)<70 g/L,血小板(PLT)<50×109/L,白细胞计数<1.5×109/L;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1.5倍正常值上限,丙氨酸转氨酶(ALT)>1.5倍正常值上限;
--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
--肌酐(Cr)>正常值上限;
--血钾浓度>5.5mmol/L,或血钾浓度<3.5 mmol/L;
--血钠浓度>145 mmol/L,或血钠浓度<135 mmol/L;
7. 生命体征达到以下标准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
--收缩压>160 mmHg或<90 mmHg;舒张压>100mmHg或<60mmHg;
--血氧饱和度<94%;
8. 术前48h内使用影响评价RFUS-144镇痛效果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镇静、镇痛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麻醉诱导前给予小剂量地塞米松用于预防恶心和呕吐除外);
9. 伴随有癌痛,或存在与非手术部位相关的慢性疼痛(连续3个月或间断达6个月),或连续7天及以上使用阿片类药物进行镇痛治疗;
10. 随机前48 h内食用或饮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含黄嘌呤、咖啡因或酒精类的食物或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可可等),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
11.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2.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 mL);
1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1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
16. 血清病毒学检查中HIV抗体、梅毒检查、HCV抗体、甲肝病毒抗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
17.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依赖史、吸毒史;
18. 试验期间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
1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接受试验用药品;
20.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
2. 既往/伴随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颅脑损伤、惊厥、颅内高压、脑动脉瘤、脑血管意外等)、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呼吸抑制或严重阻塞性肺部疾病等)、神经和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精神错乱、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包括镇静药、抗抑郁药等)、认知功能障碍等;抑郁、焦虑、癫痫等];
3. 筛选前6个月内严重的收缩期或舒张期心力衰竭(NYHA分级≥II级);
4. 既往/伴随有QTc间期延长或心肌梗死,或窦性停搏、病态窦房结综合征、心房/心室颤动、心脏传导阻滞、尖端扭转型室速等心律失常,或QTcF>450ms(Fridericia’s校正公式: QTc =QT/RR0.33);或出现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ECG结果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在试验期间进行计划外手术;
6. 实验室检查结果达到以下标准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
--血红蛋白(Hb)<70 g/L,血小板(PLT)<50×109/L,白细胞计数<1.5×109/L;
--天冬氨酸转氨酶(AST)>1.5倍正常值上限,丙氨酸转氨酶(ALT)>1.5倍正常值上限;
--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
--肌酐(Cr)>正常值上限;
--血钾浓度>5.5mmol/L,或血钾浓度<3.5 mmol/L;
--血钠浓度>145 mmol/L,或血钠浓度<135 mmol/L;
7. 生命体征达到以下标准且经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
--收缩压>160 mmHg或<90 mmHg;舒张压>100mmHg或<60mmHg;
--血氧饱和度<94%;
8. 术前48h内使用影响评价RFUS-144镇痛效果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镇静、镇痛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麻醉诱导前给予小剂量地塞米松用于预防恶心和呕吐除外);
9. 伴随有癌痛,或存在与非手术部位相关的慢性疼痛(连续3个月或间断达6个月),或连续7天及以上使用阿片类药物进行镇痛治疗;
10. 随机前48 h内食用或饮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含黄嘌呤、咖啡因或酒精类的食物或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可可等),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
11.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2.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
13.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杯以上,1杯≈250 mL);
14.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1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
16. 血清病毒学检查中HIV抗体、梅毒检查、HCV抗体、甲肝病毒抗体、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
17.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依赖史、吸毒史;
18. 试验期间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妊娠期或哺乳期;
1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接受试验用药品;
20. 研究者认为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该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RFUS-144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FUS-144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0.2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试验组1:0.5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规格:1ml:0.2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试验组1:0.5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中文通用名:RFUS-144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FUS-144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0.2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试验组2:1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规格:1ml:0.2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试验组2:1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中文通用名:RFUS-144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FUS-144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0.2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试验组3:2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规格:1ml:0.2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试验组3:2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RFUS-144 注射液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ml:0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剂量:0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规格:1ml:0mg
用法用量:静脉泵注,剂量:0μg/kg
用药时程:单次静脉泵注给药 2min,之后每 8h 给药一次,共计给药 4 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SPID24(给药后24h内时间加权疼痛强度与基线差值总和)评价时间:给药后24h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后 8h、12h、16h、36h 总疼痛强度差(SPID8、SPID12、 SPID16、SPID36);评价时间:试验药品首次给药后8h、12h、16h、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后 8h、12h、16h、24h、36h 后各评分时间点的静息疼 痛强度差(PID8、PID12、PID16、PID24、PID36);评价时间:试验用药品首次给药后 8h、12h、16h、24h、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补救药物吗啡的补救剂量、吗啡补救次数、使用补救镇痛治疗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给药后32h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每次试验用药品给药即刻至第一次使用补救药物治疗的时间;评价时间:给药后32h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GIC 评分。评价时间:随访观察期或提前退出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AE)/SAE;(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3)生命体征:体温、血压(收缩压/舒张压)、心率、呼吸频率、SpO2;(4)12导联心电图(5)给药部位评价。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14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03
- 申请人名称
-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142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2769
- 药物名称
- RFUS-144 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术后镇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安慰剂对照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RFUS-144注射液用于术后镇痛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平行、安慰剂对照疗效和安全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CRF-RFUS-144-II-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1-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