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18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比拉斯汀口崩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双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5-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5-1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5-3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研究者:韦艳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向辉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吕向辉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北街道办事处齐众大道127号
- 联系人邮编
- 251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韦艳红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厂前二路
- 邮编
- 161000
- 单位名称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BLST-T-B-2024-SDLN-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3-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比较空腹给药条件下,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比拉斯汀口崩片(10mg)与FAES FARMA, S.A.持证的比拉斯汀口崩片(10mg,商品名:Bilaxten)在健康成年人群中吸收程度和速度的差异,评价其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空腹给药条件下,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比拉斯汀口崩片(10mg)与FAES FARMA, S.A.持证的比拉斯汀口崩片(10mg,商品名:Bilaxten)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空腹给药条件下,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比拉斯汀口崩片(10mg)与FAES FARMA, S.A.持证的比拉斯汀口崩片(10mg,商品名:Bilaxten)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所有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为≥18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伴侣)从签署知情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适当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为≥18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4.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所有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伴侣)从签署知情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适当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6.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比拉斯汀及其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3. 三年内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眼部、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消化系统、过敏反应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电子系统查询)
4. 心电图有右束支阻滞、窦性心律不齐、QT间期延长、心动过速者(检查)
5. 试验前6个月内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6.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问诊)
7.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维生素者(问诊)
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定义为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联网筛查)
9.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问诊)
10.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11. 试验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12. 试验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检查)
13. 传染病筛查(包括:HBsAg、HBeAg、抗-HBe、抗-HBc、抗-HCV、病毒抗体初筛(TP)-ELISA、HIV抗体筛查)任意一项结果异常且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14.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对比拉斯汀有相互作用的药物(酮康唑、红霉素、环孢素、利托那韦或地尔硫卓、劳拉西泮等)者(问诊)
1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16. 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17. 有吞咽困难,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18. 给药前48h内摄取了咖啡因、酒精类等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以及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物者(问诊)
19. 研究者判定其它原因(如依从性差)不适宜参加者
20. 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21.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问诊)
22. 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23. 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2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2周内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3. 三年内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眼部、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消化系统、过敏反应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问诊、电子系统查询)
4. 心电图有右束支阻滞、窦性心律不齐、QT间期延长、心动过速者(检查)
5. 试验前6个月内经历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疾病或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问诊)
6. 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问诊)
7.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维生素者(问诊)
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临床试验定义为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或使用过本试验相关药物者(问诊、联网筛查)
9.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mL者(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问诊)
10.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问诊、检查)
11. 试验前3个月内日均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诊)
12. 试验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反复、大量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药物滥用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检查)
13. 传染病筛查(包括:HBsAg、HBeAg、抗-HBe、抗-HBc、抗-HCV、病毒抗体初筛(TP)-ELISA、HIV抗体筛查)任意一项结果异常且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14. 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对比拉斯汀有相互作用的药物(酮康唑、红霉素、环孢素、利托那韦或地尔硫卓、劳拉西泮等)者(问诊)
1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16. 乳糖不耐受者(问诊)
17. 有吞咽困难,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18. 给药前48h内摄取了咖啡因、酒精类等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食用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以及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物者(问诊)
19. 研究者判定其它原因(如依从性差)不适宜参加者
20. 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21. 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问诊)
22. 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23. 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24.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比拉斯汀口崩片: 英文通用名:Bilastine Orally Disintegrating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口崩片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对照药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对照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比拉斯汀口崩片 英文通用名:Bilastine Orally Disintegrating Tablets 商品名称:Bilaxten
剂型:口崩片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试验药
规格:1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后交叉服用试验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评价时间:给药后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7-0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18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吕向辉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08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朗诺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184
- 药物名称
- 比拉斯汀口崩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体重至少为20kg的6~11岁儿童过敏性鼻-结膜炎(季节性和常年性)和荨麻疹的对症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拉斯汀口崩片在健康受试者中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双周期、双交叉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比拉斯汀口崩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BLST-T-B-2024-SDLN-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3-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