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36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元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2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6-27;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9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省 · 济南市北京市 · 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湖南省 · 长沙市上海市 · 上海市福建省 · 福州市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邢力刚、李因涛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李宁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童向民、王莹
-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海涛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海林、张永昌
- 上海市肺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任胜祥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誉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方先龙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元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方先龙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3号楼1209室
- 联系人邮编
- 20149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邢力刚、李因涛
- 学位
- 临床博士
- 职称
- 研究员、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充路440号山东省肿瘤医院
- 邮编
- 250117
- 单位名称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044
- 试验方案编号
- YSCH-01-CN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5
- 版本日期
- 2025-05-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YSCH-01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确定YSCH-01临床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评价YSCH-01治疗复发/难治性晚期实体瘤的初步疗效。
评估YSCH-01的生物分布和病毒脱落情况。
评价接受YSCH-01受试者体内的药效学(PD)。
评价接受YSCH-01受试者体内的免疫原性。
初步评估YSCH-01对复发/难治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评价YSCH-01用于治疗复发/难治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
确定YSCH-01临床推荐剂量。
次要目的
评价YSCH-01治疗复发/难治性晚期实体瘤的初步疗效。
评估YSCH-01的生物分布和病毒脱落情况。
评价接受YSCH-01受试者体内的药效学(PD)。
评价接受YSCH-01受试者体内的免疫原性。
初步评估YSCH-01对复发/难治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根据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能力理解并遵守方案要求。
2.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受试者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以及任何所需的隐私授权并注明日期。
3.自愿签署书面ICF并且签署ICF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4.剂量递增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卵巢癌、TNBC、NSCLC、头颈癌等),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末线受试者,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受试者。对于具有某些已知特殊突变或基因异常(如EGFR、ALK、ROS-1、BRAF、RET、MET和KRAS)的受试者,既往须接受过针对靶标的标准治疗(基于当地最新指南推荐),但研究者判定为标准治疗不适用、获益有限或不耐受(应记录不耐受的原因)的受试者除外。接受过抗PD-1标准治疗的PD-1难治性受试者,或未接受过抗PD-1治疗且无可用PD-1标准治疗的受试者将有资格入组。剂量扩展阶段:
队列1: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受试者。受试者需经既往抗PD-1单抗以及含铂化疗失败或不耐受。
队列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卵巢癌受试者,接受过含铂化疗,a)铂类难治:(完成首次含铂化疗后出现持续的疾病)至少在初次铂化疗中失败;b)铂类耐药:(在最后一次接受含铂化疗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至少在一个二线化疗方案中失败。铂类耐药性或难治性疾病受试者应接受过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和单药维持治疗。伴BRCA突变的浆液性或高级别子宫内膜样卵巢癌、透明细胞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受试者应为在接受PARP抑制剂维持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队列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NSCLC受试者。受试者须接受标准治疗后有疾病进展,或对临床上适当的标准疗法不耐受。受试者接受过至少一线标准系统治疗,并在既往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对于具有活化EGFR突变或ALK易位的NSCLC受试者,预期其对可用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有应答,须在入组前接受过适用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队列4:YSCH-01研究数据支持的敏感瘤种。
5.复发性、难治性和局部晚期疾病受试者有资格入组;但可治愈性、可切除疾病受试者无资格入组。
6.受试者有满足当前剂量队列要求的可注射的肿瘤病灶,包括浅表病灶,以及在超声/CT引导下可进行注射的深部病灶。
7.受试者须至少存在一个按照RECIST 1.1标准判定为可测量的病灶,即根据CT或MRI横断面影像非淋巴结病灶长径≥10 mm,淋巴结病灶短径≥15 mm。既往放射疗法病灶不视为瘤内注射的靶病灶,但经放射疗法治疗后出现明显进展的病灶或者放射治疗区域内新发的病灶可以作为瘤内注射的靶病灶。
8.受试者具有足够的血液学、肝、肾和凝血功能。
系统 实验室检查值 备注
血液学
ANC ≥1.0 × 109/L 1周内未用短效G-CSF或GM-CSF,2周内未用长效G-CSF或GM-CSF
血小板计数 ≥90 × 10^9/L
血红蛋白 >80 g/L 2周内未输血
淋巴细胞计数 ≥0.8 × 10^9/L
肝功能
ALT和AST ≤3×ULN 受试者无肝转移
≤5×ULN 受试者有肝转移
TBIL ≤1.5×ULN 不包括高胆红素血症或非肝脏来源的高胆红素
白蛋白 ≥3 g/dl
肾功能
肌酐 ≤1.5×ULN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ULN 对于有皮肤和/或皮下可注射病灶的可进行直接压迫以防止过度出血的受试者,允许因治疗性抗凝用药导致的INR、PT和APTT延长。
APTT <1.5×ULN
9.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六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
10.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开始治疗前7天内行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
11.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且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的受试者。
12.所有由既往治疗或手术所致AE必须恢复至1级或基线。
2.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受试者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以及任何所需的隐私授权并注明日期。
3.自愿签署书面ICF并且签署ICF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4.剂量递增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卵巢癌、TNBC、NSCLC、头颈癌等),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的末线受试者,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受试者。对于具有某些已知特殊突变或基因异常(如EGFR、ALK、ROS-1、BRAF、RET、MET和KRAS)的受试者,既往须接受过针对靶标的标准治疗(基于当地最新指南推荐),但研究者判定为标准治疗不适用、获益有限或不耐受(应记录不耐受的原因)的受试者除外。接受过抗PD-1标准治疗的PD-1难治性受试者,或未接受过抗PD-1治疗且无可用PD-1标准治疗的受试者将有资格入组。剂量扩展阶段:
队列1: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的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癌受试者。受试者需经既往抗PD-1单抗以及含铂化疗失败或不耐受。
队列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卵巢癌受试者,接受过含铂化疗,a)铂类难治:(完成首次含铂化疗后出现持续的疾病)至少在初次铂化疗中失败;b)铂类耐药:(在最后一次接受含铂化疗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至少在一个二线化疗方案中失败。铂类耐药性或难治性疾病受试者应接受过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和单药维持治疗。伴BRCA突变的浆液性或高级别子宫内膜样卵巢癌、透明细胞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受试者应为在接受PARP抑制剂维持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
队列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的晚期或转移性NSCLC受试者。受试者须接受标准治疗后有疾病进展,或对临床上适当的标准疗法不耐受。受试者接受过至少一线标准系统治疗,并在既往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对于具有活化EGFR突变或ALK易位的NSCLC受试者,预期其对可用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有应答,须在入组前接受过适用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
队列4:YSCH-01研究数据支持的敏感瘤种。
5.复发性、难治性和局部晚期疾病受试者有资格入组;但可治愈性、可切除疾病受试者无资格入组。
6.受试者有满足当前剂量队列要求的可注射的肿瘤病灶,包括浅表病灶,以及在超声/CT引导下可进行注射的深部病灶。
7.受试者须至少存在一个按照RECIST 1.1标准判定为可测量的病灶,即根据CT或MRI横断面影像非淋巴结病灶长径≥10 mm,淋巴结病灶短径≥15 mm。既往放射疗法病灶不视为瘤内注射的靶病灶,但经放射疗法治疗后出现明显进展的病灶或者放射治疗区域内新发的病灶可以作为瘤内注射的靶病灶。
8.受试者具有足够的血液学、肝、肾和凝血功能。
系统 实验室检查值 备注
血液学
ANC ≥1.0 × 109/L 1周内未用短效G-CSF或GM-CSF,2周内未用长效G-CSF或GM-CSF
血小板计数 ≥90 × 10^9/L
血红蛋白 >80 g/L 2周内未输血
淋巴细胞计数 ≥0.8 × 10^9/L
肝功能
ALT和AST ≤3×ULN 受试者无肝转移
≤5×ULN 受试者有肝转移
TBIL ≤1.5×ULN 不包括高胆红素血症或非肝脏来源的高胆红素
白蛋白 ≥3 g/dl
肾功能
肌酐 ≤1.5×ULN
凝血功能
凝血酶原时间(PT)或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1.5×ULN 对于有皮肤和/或皮下可注射病灶的可进行直接压迫以防止过度出血的受试者,允许因治疗性抗凝用药导致的INR、PT和APTT延长。
APTT <1.5×ULN
9.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药后至少六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
10.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开始治疗前7天内行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
11.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且预计生存期不少于12周的受试者。
12.所有由既往治疗或手术所致AE必须恢复至1级或基线。
排除标准
1.受试者在研究治疗开始前28天内接受过化疗或抗体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激素治疗、治疗性或姑息性放疗,或42天内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PD-1、PD-L1单抗)。
2. 受试者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出现过心脏相关的不良反应,或≥3级irAE或严重irAE(除外皮肤、内分泌irAE经治疗后恢复至1级或正常),或>2级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或研究治疗开始前3个月存在≥3级骨髓抑制毒性,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增加患者风险的。
3. 受试者患有治疗后未稳定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严重器质性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II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既往6个月内心肌梗死,或既往6个月内脑梗死等。
4. 用于注射的病灶最长直径>100 mm。
5. 用于注射的病灶位于(或注射过程需经过)盆腔、腹腔。
6. 受试者患有未控制的感染性疾病,活动性乙型肝炎(既往6个月内,抗乙型肝炎核心[HBc]抗体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LLOD])须同时满足;活动性丙型肝炎(既往6个月内,抗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后,再进一步检测 HCV RNA载量>LLOD);既往3个月内,抗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或HIV-2抗体阳性,且CD4+ T细胞≤300个/uL。
7. 根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v5.0,受试者有未控制的≥3级活动性感染且具有显著临床相关性。
8.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已经完全治愈且不需要随访治疗的受试者除外,恶性肿瘤在适应症范围内的受试者除外。
9. 除头颈癌外,受试者有位于高风险位置的肿瘤(包括位于粘膜区,或靠近气道、大血管或脊髓),其可能导致因肿瘤肿大而造成闭塞或压迫,或因坏死而侵蚀到主要血管,或包裹主要的血管结构(如颈动脉),与重要的神经血管结构相邻的肿瘤,或其他被认为不适合瘤内注射的肿瘤。
10.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自身免疫性血管炎或韦格纳肉芽肿病,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入组: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10%以下的皮疹)。
11. 受试者对研究药物、免疫治疗或相关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存在器官功能障碍既往病史或现病史的受试者(详见下表)。
系统 功能障碍的定义
心血管系统 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级及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
史或相关发现;或经标准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且舒张压≥90 mmHg),既往一年内有心肌炎或心肌梗死病
史;
泌尿系统 蛋白尿≥3级(成人:24h尿蛋白≥3.5g;蛋白尿++++)现病史;
肺系统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肺炎(非感染性)病史,或肺炎现病史
中枢神经系统 需要治疗的症状性脑转移、活动性出血、血栓性疾病既往病史或现病
史。无症状和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有资格入组。
13. 受试者在入组前14天或研究期间需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相当于>10 mg泼尼松/天)。以下情况的受试者有资格入组队列:局部或吸入使用皮质类固醇,或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以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过敏性疾病。
14. 受试者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或其法律行为能力受限,无法完成知情同意。
15. 受试者在既往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16. 受试者患有严重且无法控制的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其参与本研究的疾病,具体情况由研究者判定。
17.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8. 受试者在筛选期和治疗期需接种任何活疫苗。
2. 受试者既往接受抗肿瘤治疗出现过心脏相关的不良反应,或≥3级irAE或严重irAE(除外皮肤、内分泌irAE经治疗后恢复至1级或正常),或>2级的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或研究治疗开始前3个月存在≥3级骨髓抑制毒性,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增加患者风险的。
3. 受试者患有治疗后未稳定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糖尿病、严重器质性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II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既往6个月内心肌梗死,或既往6个月内脑梗死等。
4. 用于注射的病灶最长直径>100 mm。
5. 用于注射的病灶位于(或注射过程需经过)盆腔、腹腔。
6. 受试者患有未控制的感染性疾病,活动性乙型肝炎(既往6个月内,抗乙型肝炎核心[HBc]抗体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LLOD])须同时满足;活动性丙型肝炎(既往6个月内,抗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后,再进一步检测 HCV RNA载量>LLOD);既往3个月内,抗人免疫缺陷病毒(HIV)-1或HIV-2抗体阳性,且CD4+ T细胞≤300个/uL。
7. 根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v5.0,受试者有未控制的≥3级活动性感染且具有显著临床相关性。
8.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已经完全治愈且不需要随访治疗的受试者除外,恶性肿瘤在适应症范围内的受试者除外。
9. 除头颈癌外,受试者有位于高风险位置的肿瘤(包括位于粘膜区,或靠近气道、大血管或脊髓),其可能导致因肿瘤肿大而造成闭塞或压迫,或因坏死而侵蚀到主要血管,或包裹主要的血管结构(如颈动脉),与重要的神经血管结构相邻的肿瘤,或其他被认为不适合瘤内注射的肿瘤。
10.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如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自身免疫性血管炎或韦格纳肉芽肿病,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入组: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10%以下的皮疹)。
11. 受试者对研究药物、免疫治疗或相关药物的任何成分过敏。
12. 存在器官功能障碍既往病史或现病史的受试者(详见下表)。
系统 功能障碍的定义
心血管系统 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级及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
史或相关发现;或经标准治疗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且舒张压≥90 mmHg),既往一年内有心肌炎或心肌梗死病
史;
泌尿系统 蛋白尿≥3级(成人:24h尿蛋白≥3.5g;蛋白尿++++)现病史;
肺系统 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肺炎(非感染性)病史,或肺炎现病史
中枢神经系统 需要治疗的症状性脑转移、活动性出血、血栓性疾病既往病史或现病
史。无症状和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有资格入组。
13. 受试者在入组前14天或研究期间需接受全身皮质类固醇(相当于>10 mg泼尼松/天)。以下情况的受试者有资格入组队列:局部或吸入使用皮质类固醇,或短期(≤7天)使用糖皮质激素以预防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过敏性疾病。
14. 受试者不具有法律行为能力或其法律行为能力受限,无法完成知情同意。
15. 受试者在既往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
16. 受试者患有严重且无法控制的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其参与本研究的疾病,具体情况由研究者判定。
17.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8. 受试者在筛选期和治疗期需接种任何活疫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重组L-IFN腺病毒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10 ^11 VP/mL,1.0 mL/支
用法用量:5.0×10 ^10 VP/人
用药时程:首例受试者首次给药后,进入21天的DLT观察期,若期间无 DLT发生,该受试者进入多次给药阶段,每周1次(QW);同时,若首例受试者 DLT观察期内无 DLT发生,继续纳入本剂量水平其他2位受试者开始首次给药,同样 21天的 DLT观察期完成后进入多次给药阶段。总共5次。
规格:5.0×10 ^11 VP/mL,1.0 mL/支
用法用量:5.0×10 ^10 VP/人
用药时程:首例受试者首次给药后,进入21天的DLT观察期,若期间无 DLT发生,该受试者进入多次给药阶段,每周1次(QW);同时,若首例受试者 DLT观察期内无 DLT发生,继续纳入本剂量水平其他2位受试者开始首次给药,同样 21天的 DLT观察期完成后进入多次给药阶段。总共5次。
中文通用名:重组L-IFN腺病毒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10 ^11 VP/mL,1.0 mL/支
用法用量:5.0×10 ^11 VP/人
用药时程:先平行入组2例筛选合格的受试者,接受治疗。若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均在DLT观察期内出现DLT,则停止该剂量组后续受试者的入组,终止剂量递增:若某个剂量组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中有≤1例在受试者单次给药后,进入21天的DLT观察期,若无DLT发生时,同一受试者从第 22天开始接受多次给药,QW,总共5次。
规格:5.0×10 ^11 VP/mL,1.0 mL/支
用法用量:5.0×10 ^11 VP/人
用药时程:先平行入组2例筛选合格的受试者,接受治疗。若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均在DLT观察期内出现DLT,则停止该剂量组后续受试者的入组,终止剂量递增:若某个剂量组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中有≤1例在受试者单次给药后,进入21天的DLT观察期,若无DLT发生时,同一受试者从第 22天开始接受多次给药,QW,总共5次。
中文通用名:重组L-IFN腺病毒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10 ^11 VP/mL,1.0 mL/支
用法用量:2.0×10 ^12 VP/人
用药时程:先平行入组2例筛选合格的受试者,接受治疗。若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均在DLT观察期内出现DLT,则停止该剂量组后续受试者的入组,终止剂量递增:若某个剂量组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中有≤1例在受试者单次给药后,进入21天的DLT观察期,若无DLT发生时,同一受试者从第 22天开始接受多次给药,QW,总共5次。
规格:5.0×10 ^11 VP/mL,1.0 mL/支
用法用量:2.0×10 ^12 VP/人
用药时程:先平行入组2例筛选合格的受试者,接受治疗。若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均在DLT观察期内出现DLT,则停止该剂量组后续受试者的入组,终止剂量递增:若某个剂量组先入组的2例受试者中有≤1例在受试者单次给药后,进入21天的DLT观察期,若无DLT发生时,同一受试者从第 22天开始接受多次给药,QW,总共5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特征。评价时间:参加用药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与基线比较,实验室检查结果、体格检查、心电图(ECG)及生命体征的改变。评价时间:同上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限制毒性(DLT)发生率和特征。评价时间:同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最大耐受剂量(MTD)(如适用)。评价时间:同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临床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血液、尿液、粪便、鼻咽液和注射部位的腺病毒gDNA水平。评价时间:同上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白介素(IL)-2、IL-6、IL-8、IL-10、IL-12、肿瘤坏死因子(TNF)-α、IFN-γ及自然杀伤(NK)细胞水平。评价时间:同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探索性指标PMN-MDSC、M-MDSC水平。评价时间:同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抗药抗体(ADA)浓度。评价时间:同上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前置——会审+快审)同意 · 2024-04-12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1-12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23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24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7-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36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方先龙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26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元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362
- 药物名称
- 重组L-IFN腺病毒注射液 曾用名:YSCH-01,YSCH-01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044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估YSCH-01瘤内注射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单/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评估YSCH-01瘤内注射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疗效的开放、单/多次给药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SCH-01-CN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5
- 版本日期
- 2025-05-2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