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46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瑞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1-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7-0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广东省 · 广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赵维莅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玉华
- 北京高博医院有限公司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胡凯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光荣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瑞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光荣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奉贤区茂园路260号56栋2层
- 联系人邮编
- 2014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维莅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瑞金二路197号
- 邮编
- 200025
- 单位名称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RJMty19-B-NHL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1-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在经二线或以上治疗后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r/r B-NHL)受试者中输注RJMty19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RJMty19注射液治疗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II期临床推荐剂量(RP2D)。次要研究目的:评价经二线或以上治疗后r/r B-NHL受试者输注RJMty19注射液后的初步疗效;评价在经二线或以上治疗后r/r B-NHL受试者输注RJMty19注射液后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探索性目的:探索同种异体CD19-CAR-DNT细胞在体内的增殖和持续性与疗效之间的相关性;探索基线时CD19的表达情况与RJMty19注射液疗效之间的相关性;探索性评估接受RJMty19注射液治疗后受试者免疫功能情况。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预期能完成研究程序的随访检查与治疗;
2.年龄18~65岁(含临界值),性别不限;
3.根据WHO 2022标准经细胞学或病理组织学确诊为CD19阳性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包括病理证实(1)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2)组织病理分级为3b级滤泡淋巴瘤(FL3b);(3)滤泡性淋巴瘤伴弥漫性大B细胞转化;(4)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5)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CL);
4.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定义为符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1)复发定义:经二线或以上治疗达到缓解(疗效PR及CR)后复发;
2)难治定义:
a)对二线或以上治疗无缓解:末次治疗最佳疗效为PD或SD(SD需治疗至少2周期);
b)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后<12个月内复发(必须有活检证实的复发)或进展;如接受了挽救治疗,则需对末次治疗无缓解(SD或PD)。
5.受试者既往必须接受充分的治疗,至少包括:
1) 抗CD20单克隆抗体,除非研究者确定肿瘤是CD20阴性;
2) 含蒽环类药物的化疗;
3) 对于转化的滤泡淋巴瘤(tFL)的受试者,先前已经接受滤泡淋巴瘤(FL)化疗,随着转化为DLBCL后对化疗表现为难治;
6.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7.存在可测量病灶(Lugano 2014标准,详见附录17.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淋巴结病灶长轴长度超过15 mm(短轴长度可测量);2)淋巴结外病灶长轴和短轴长度均超过10 mm;
8.具有合适的器官功能,在清淋化疗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结果需符合以下标准:
凝血功能:1)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ULN);2)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ULN;
肝功能:1)谷草转氨酶(AST)≤5倍ULN;2)谷丙转氨酶(ALT)≤5倍ULN;3)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除非受试者有Gilbert综合征的记录;4)总胆红素≤3.0倍ULN且直接胆红素≤1.5倍ULN的Gilbert-Meulengracht综合征受试者可以纳入;
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ULN,或者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录17.4);
血常规(检查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1)血红蛋白≥80 g/L;2)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3)血小板计数≥50×109/L;
心肺功能:1)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2)血氧饱和度≥91%;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进行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始至细胞输注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即满足以下至少1条标准):
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经医学确认卵巢衰竭;
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
2.年龄18~65岁(含临界值),性别不限;
3.根据WHO 2022标准经细胞学或病理组织学确诊为CD19阳性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包括病理证实(1)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DLBCL,NOS);(2)组织病理分级为3b级滤泡淋巴瘤(FL3b);(3)滤泡性淋巴瘤伴弥漫性大B细胞转化;(4)原发纵隔大B细胞淋巴瘤(PMBCL);(5)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CL);
4.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定义为符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1)复发定义:经二线或以上治疗达到缓解(疗效PR及CR)后复发;
2)难治定义:
a)对二线或以上治疗无缓解:末次治疗最佳疗效为PD或SD(SD需治疗至少2周期);
b)自体干细胞移植(ASCT)后<12个月内复发(必须有活检证实的复发)或进展;如接受了挽救治疗,则需对末次治疗无缓解(SD或PD)。
5.受试者既往必须接受充分的治疗,至少包括:
1) 抗CD20单克隆抗体,除非研究者确定肿瘤是CD20阴性;
2) 含蒽环类药物的化疗;
3) 对于转化的滤泡淋巴瘤(tFL)的受试者,先前已经接受滤泡淋巴瘤(FL)化疗,随着转化为DLBCL后对化疗表现为难治;
6.ECOG体能状态评分0~1分;
7.存在可测量病灶(Lugano 2014标准,详见附录17.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淋巴结病灶长轴长度超过15 mm(短轴长度可测量);2)淋巴结外病灶长轴和短轴长度均超过10 mm;
8.具有合适的器官功能,在清淋化疗前7天内实验室检查结果需符合以下标准:
凝血功能:1)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倍正常值上限(ULN);2)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ULN;
肝功能:1)谷草转氨酶(AST)≤5倍ULN;2)谷丙转氨酶(ALT)≤5倍ULN;3)血清总胆红素≤1.5倍ULN,除非受试者有Gilbert综合征的记录;4)总胆红素≤3.0倍ULN且直接胆红素≤1.5倍ULN的Gilbert-Meulengracht综合征受试者可以纳入;
肾功能:血清肌酐≤1.5倍ULN,或者肌酐清除率≥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见附录17.4);
血常规(检查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治疗):1)血红蛋白≥80 g/L;2)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3)血小板计数≥50×109/L;
心肺功能:1)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45%;2)血氧饱和度≥91%;
9.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进行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须同意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始至细胞输注结束后至少6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即满足以下至少1条标准):
已行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
经医学确认卵巢衰竭;
医学确认为绝经后(无病理性或生理性原因的情况下,至少连续12个月停经)。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5年内患有其他的恶性肿瘤,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导管原位癌根治术后、甲状腺癌根治术后的除外;
2.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控活动性感染(局部感染除外);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或进行过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筛选前6个月内);纽约心脏病协会Ⅲ级或Ⅳ级的心功能不全;难治性高血压(难治性高血压定义是: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用了合理可耐受的足量≥3种降压药物(包括利尿剂)治疗>1月,血压仍未达标或服用≥4种降压药物血压才能有效控制);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3. 存在活动性原发或继发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者;
5. 筛选前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且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类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6.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准备接受器官移植者(造血干细胞移植除外);
7. 急/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者;
8. 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9. 活动性神经系统自身免疫或炎症性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10.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脑血管疾病(如,脑水肿,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
11. 预期寿命小于3个月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13. 在清淋预处理前6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4. 对氟达拉滨、环磷酰胺、依托泊苷、托珠单抗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对试验产品的任何成分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
15. 清淋前需满足其他抗肿瘤治疗药物的洗脱要求;
16. 按照研究者的判断和/或临床标准,对任何研究程序有禁忌或有其他医学情况可能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的患者。
2.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控活动性感染(局部感染除外);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6个月内);心肌梗死或进行过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筛选前6个月内);纽约心脏病协会Ⅲ级或Ⅳ级的心功能不全;难治性高血压(难治性高血压定义是:在改善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应用了合理可耐受的足量≥3种降压药物(包括利尿剂)治疗>1月,血压仍未达标或服用≥4种降压药物血压才能有效控制);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3. 存在活动性原发或继发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
4. 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外周血乙型肝炎病毒(HBV)DNA滴度检测不在正常参考值范围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外周血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阳性者;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者;巨细胞病毒(CMV)DNA检测阳性者;梅毒螺旋体检测阳性者;
5. 筛选前正在接受系统性类固醇类药物治疗且经研究者判定治疗期间需要长期使用系统性类固醇类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吸入性或局部使用除外);
6. 既往接受过器官移植或准备接受器官移植者(造血干细胞移植除外);
7. 急/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者;
8. 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者;
9. 活动性神经系统自身免疫或炎症性疾病(如:格林-巴利综合征,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10. 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脑血管疾病(如,脑水肿,后部可逆性脑病综合征);
11. 预期寿命小于3个月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其他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13. 在清淋预处理前6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
14. 对氟达拉滨、环磷酰胺、依托泊苷、托珠单抗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对试验产品的任何成分有禁忌症或超敏反应;
15. 清淋前需满足其他抗肿瘤治疗药物的洗脱要求;
16. 按照研究者的判断和/或临床标准,对任何研究程序有禁忌或有其他医学情况可能使其面临不可接受的风险的患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RJMty19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JMty19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每管总细胞浓度为1×10^8个细胞/ml,体积为4ml。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根据患者入组的临床研究方案剂量组和患者体重计算给药。给药周期依据临床研究方案执行。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部分(Ia)期为单次给药;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在剂量扩展部分(Ⅰb),为单次给药;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受试者如果D28疗效评估时获得SD或PR,且研究者评估继续进行RJMty19注射液治疗可使受试者继续获益,可以考虑继续按照同样的剂量再给予额外的治疗周期。
规格:每管总细胞浓度为1×10^8个细胞/ml,体积为4ml。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根据患者入组的临床研究方案剂量组和患者体重计算给药。给药周期依据临床研究方案执行。
用药时程:剂量递增部分(Ia)期为单次给药;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在剂量扩展部分(Ⅰb),为单次给药;4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受试者如果D28疗效评估时获得SD或PR,且研究者评估继续进行RJMty19注射液治疗可使受试者继续获益,可以考虑继续按照同样的剂量再给予额外的治疗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RJMty19注射液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首次细胞输注后28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指标包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包括方案规定的各项安全性评价指标与基线比较的改变评价时间:整个研究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0 项,展开查看
- PK:输注后CAR拷贝数水平变化和外周血中的CD19-CAR-DNT细胞浓度水平变化,包括Cmax、Tmax、AUC0-28d、AUC0-90d。如果可能,将评价AUC0-inf和t1/2;评价时间: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CD19-CAR-DNT细胞和CAR拷贝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和药效动力学(PD)评价:外周血细胞因子,包括IL-2、IL-4、IL-6、IL-10、IFN-γ和TNF-α。评价时间: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CD19-CAR-DNT细胞和CAR拷贝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评价:抗药抗体(ADA)。评价时间: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CD19-CAR-DNT细胞和CAR拷贝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免疫功能评价:主要通过免疫细胞亚型指标评估,流式细胞检测外周血淋巴细胞亚型,包括但不限于CD19+B细胞,CD3+T细胞,CD4+/CD8+T细胞的比例。评价时间:自末次细胞输注后连续两次检测不到CD19-CAR-DNT细胞和CAR拷贝数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自末次细胞输注后,研究者根据Lugano 2014疗效评估为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自末次细胞输注后,研究者评估为CR、PR和病情稳定(SD)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给药后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指肿瘤第一次评估CR或PR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疾病复发或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给药后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指从细胞输注开始到第一次评估为肿瘤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自进入临床研究日开始计算至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细胞给药后3个月时的ORR评价时间:RJMty19注射液输注后3个月时,由研究者根据Lugano 2014疗效评估为完全缓解(CR)或部分缓解(PR)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2-23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22
- 北京高博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4-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46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光荣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4-30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瑞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469
- 药物名称
- RJMty19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经二线或以上治疗后成人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RJMty19注射液治疗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开放、单臂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RJMty19注射液治疗复发/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受试者的耐受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开放、单臂I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RJMty19-B-NHL0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1-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