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59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成人精神分裂症治疗;成人双相I型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或混合发作的急性期治疗;成人双相I型障碍相关抑郁发作(双相抑郁)的治疗 ;抗抑郁药治疗成人重度抑郁症(MDD)的辅助治疗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5-29;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6-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9-0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1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司天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蕊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蕊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18号
- 联系人邮编
- 221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司天梅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
- 邮编
- 10019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KLLQ-YBE-2024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版
- 版本日期
- 2024-03-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以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盐酸卡利拉嗪胶囊(规格:1.5 mg)为受试制剂,持证商ABBVIE INC的盐酸卡利拉嗪胶囊(规格:1.5 mg,商品名:Vraylar®)为参比制剂,研究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条件下单剂量给药时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并为后期正式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的采血点及清洗期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包括18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男女均有;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遵守研究的各项要求。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遵守研究的各项要求。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重大疾病史或慢性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如癫痫史、(家族)精神病史、老年痴呆病史、阿尔茨海默症史等)、心血管系统(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或传导阻滞等)、血液系统、淋巴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如糖尿病、高脂血症等)、肾脏、肝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如吸入性肺炎)等系统疾病者;
3.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12导联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
4. 发生过药物相关的肌张力障碍疾病或具有肌张力障碍病史或家族史者;
5. 既往有迟发性运动障碍病史或家族史者;
6. 有糖尿病家族史或高脂血家族史者;
7. 既往有晨起时头晕史或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或筛选期体位性低血压测量结果为收缩压降幅>20mmHg,舒张压降幅>10mmHg者;
8. 既往有自杀企图史或产生过自杀念头者;
9.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CYP3A4、CYP2D6抑制剂或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克拉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度洛西汀或圣约翰草等;
10.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或接种疫苗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间的失血除外)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黄嘌呤类(包括咖啡因和/或茶碱、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者(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定性、丙肝抗体、艾滋病毒抗体/P24抗原或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或未做者;
17.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8.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9. 筛选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有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意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者(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20. 有吞咽困难或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出血、梗阻等);
21.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2.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了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或查重失败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24.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2.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重大疾病史或慢性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如癫痫史、(家族)精神病史、老年痴呆病史、阿尔茨海默症史等)、心血管系统(心肌梗死、缺血性心脏病、心力衰竭或传导阻滞等)、血液系统、淋巴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如糖尿病、高脂血症等)、肾脏、肝脏、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如吸入性肺炎)等系统疾病者;
3.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12导联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
4. 发生过药物相关的肌张力障碍疾病或具有肌张力障碍病史或家族史者;
5. 既往有迟发性运动障碍病史或家族史者;
6. 有糖尿病家族史或高脂血家族史者;
7. 既往有晨起时头晕史或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或筛选期体位性低血压测量结果为收缩压降幅>20mmHg,舒张压降幅>10mmHg者;
8. 既往有自杀企图史或产生过自杀念头者;
9.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过CYP3A4、CYP2D6抑制剂或诱导剂,如利福平、卡马西平、克拉霉素、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奎尼丁、氟西汀、帕罗西汀、度洛西汀或圣约翰草等;
10.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或接种疫苗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00 mL),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者(女性生理期间的失血除外)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黄嘌呤类(包括咖啡因和/或茶碱、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者(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定性、丙肝抗体、艾滋病毒抗体/P24抗原或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检测结果阳性或未做者;
17.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18.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19. 筛选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有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意采取非药物性避孕措施者(药物性避孕措施包括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避孕法、局部避孕药物如杀精剂等);
20. 有吞咽困难或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出血、梗阻等);
21.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22. 在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且使用了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或查重失败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24.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卡利拉嗪胶囊: 英文通用名:Caripraz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卡利拉嗪胶囊 英文通用名:Cariprazine Hydrochloride Capsules 商品名称:Vraylar®
剂型:胶囊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8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Vz/F、CLz/F、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98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生命体征测量、12导联心电图检查、体格检查和临床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筛选期至随访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3-1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59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10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599
- 药物名称
- 盐酸卡利拉嗪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成人精神分裂症治疗;成人双相I型障碍相关的躁狂发作或混合发作的急性期治疗;成人双相I型障碍相关抑郁发作(双相抑郁)的治疗 ;抗抑郁药治疗成人重度抑郁症(MDD)的辅助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卡利拉嗪胶囊生物等效性研究(预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卡利拉嗪胶囊生物等效性研究(预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KLLQ-YBE-2024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版
- 版本日期
- 2024-03-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