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69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耳鼻咽喉(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Eli Lilly and Company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 KG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成人受试者中评估Lebrikizumab/LY3650150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5-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1-03;国际:2024-04-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3-11;国际:2024-08-2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6 人;国际: 4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4 人;国际: 28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9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西省 · 南昌市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扬州市福建省 · 福州市浙江省 · 杭州市Oost · Vlaanderen -GentLiège · LiègeVlaams Brabant · LeuvenErpent · ErpentBrussels · AnderlechtSachsen · DresdenHessen · Frankfurt am MainHessen · WiesbadenBaden · Württemberg -HeidelbergHessen · MarburgBerlin · Berlin另有 48 个地区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成硕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建军
-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谭国林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杨钦泰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叶菁
- 上海市同济医院(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余少卿
-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许昱
- 武汉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陈伟
-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研究者:张攀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朱梅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昶
- 浙江省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苏立众
- 苏北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研究者:关兵
- UZ Gent比利时 · Oost · Vlaanderen -Gent · 研究者:Gevaert, Philippe
- Hospital de la Citadelle比利时 · Liège · Liège · 研究者:Simonis, Hélène
- UZ Leuven比利时 · Vlaams Brabant · Leuven · 研究者:Hellings, Peter
- Pneumocare SRL比利时 · Erpent · Erpent · 研究者:Martinot, Jean-Beno?t
- H?pital Erasme比利时 · Brussels · Anderlecht · 研究者:Michils, Alain
- Praxis für HNO und Allergologie德国 · Sachsen · Dresden · 研究者:Yarin, Yury
- IKF Pneumologie德国 · Hessen · Frankfurt am Main · 研究者:Kornmann, Marc Oliver
- Zentrum für Rhinologie und Allergologie德国 · Hessen · Wiesbaden · 研究者:Klimek, Ludger
- Universit?tsklinikum Carl Gustav Carus an der TU Dresden德国 · Sachsen · Dresden · 研究者:Polk, Marie-Luise
- Siteworks - Zentrum für klinische Studien Heidelberg - PPDS德国 · Baden · Württemberg -Heidelberg · 研究者:H?llger, Niels-Christian
- Unversit?tsklinikum Marburg德国 · Hessen · Marburg · 研究者:Pfaar, Oliver
其余 55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Charité - Universit?tsmedizin Berlin德国 · Berlin · Berlin · 研究者:Worm, Margitta
- SMG - SNU Boramae Medical Center韩国 · Seoul · Seoul · 研究者:Kim, Dae Woo
- Gangnam Severance Hospital, Yonsei University Health System韩国 · Seoul · Seoul · 研究者:Kim, Kyung-Su
- Gachon University Gil Medical Center韩国 · Incheon Gwang'yeogsi · incheon · 研究者:Kang, Sung-Yoon
- Santa Familia Centrum Badan Profilaktyki i Leczenia波兰 · Lódzkie · Lódz · 研究者:Chwala, Cezary
- Centrum Medyczne PROMED-ul. Olszanska 5G波兰 · Malopolskie · Kraków · 研究者:?ach, Piotr
- EMed Centrum Uslug Medycznych波兰 · Podkarpackie · Rzeszów · 研究者:Tokarski, Slawomir
- ETG Lublin - PPDS波兰 · Lubelskie · Lublin · 研究者:Bartnik, Zofia
- Malopolskie Centrum Alergologii波兰 · Malopolskie · Kraków · 研究者:Bederska, Malgorzata
- Velocity Clinical Research - Skierniewice - PPDS波兰 · Lódzkie · Skierniewice · 研究者:Kucinska, Bozena
- Polimedica Centrum Bada Profilaktyki i Leczenia波兰 · Swietokrzyskie · Kielce · 研究者:Latos, Anna
- Specjalistyczna Przychodnia Lekarska Alergo-Med Sp. z.o.o-M. Niedzialkowskiego 10A/50波兰 · Poznan · Poznan · 研究者:Madra-Rogacka, Danuta
- ETG Warszawa - PPDS波兰 · Mazowieckie · Warszawa · 研究者:Adamczyk, Beata
- Centrum Alergologii Teresa Hofman波兰 · Wielkopolskie · Pila · 研究者:Hofman, Anna
- ALL-MED - Specjalistyczna Opieka Medyczna - Medyczny Instytut Badawczy波兰 · Dolnoslaskie · Wroclaw · 研究者:Jutel, Marek
- Alergo-Med Specjalistyczna Przychodnia Lekarska Sp. z.o.o波兰 · Tarnów · Tarnów · 研究者:Majorek-Olechowska, Bernadetta
- Northwest Research Center - CRN - PPDS美国 · Oregon · Portland · 研究者:Seetharaman, Subramaniam
- AARA Research Center美国 · Texas · Dallas · 研究者:Lumry, William
- Allergy Partners of NJ, P.C.美国 · New Jersey · Teaneck · 研究者:Perin, Patrick
- Allergy, Asthma & Sinus Center - CRN - PPDS美国 · Wisconsin · Greenfield · 研究者:Steven, Gary
- Midwest Clinical Research LLC美国 · Missouri · Saint Louis · 研究者:Johnson, William
- Bernstein Allergy Group-4665 E Galbraith Rd美国 · Ohio · Cincinnati · 研究者:Bernstein, David
- Bluegrass Allergy Research美国 · Kentucky · Lexington · 研究者:Greisner, William
- Allergy and Clinical Immunology Associates美国 · Pennsylvania · Pittsburgh · 研究者:Palumbo, Michael
- Asthma and Allergy Associates PC - CRN - PPDS美国 · Colorado · Colorado Springs · 研究者:Webb, Luke
- Allergy Asthma Research Institute美国 · Texas · Waco · 研究者:Amar, Niran
- Clinical Research Institute, Inc - CRN - PPDS美国 · Minnesota · Minneapolis · 研究者:Berman, Gary
- Allergy and Asthma Medical Group and Research Center - CRN - PPDS美国 · California · San Diego · 研究者:Geng, Bob
- Florida Center For Allergy and Asthma Research - 21150 Biscayne Boulevard美国 · Florida · Aventura · 研究者:Landman, Jaime
- Allergy and Asthma Associates of Southern California - CRN - PPDS美国 · California · Mission Viejo · 研究者:Carr, Warner
- 310 Clinical Research - Alliance Clinical Network美国 · California · Inglewood · 研究者:Hekmat, Soheil
- Respiratory Medicine Research Institute of Michigan PLC美国 · Michigan · Ypsilanti · 研究者:Leflein, Jeffrey
- Asthma and Allergy Center of Chicago S.C. - River Forest美国 · Illinois · River Forest · 研究者:Shah, Rachna
- Corning Center for Clinical Research美国 · New York · Horseheads · 研究者:Smith, Christopher
- Kerrville Allergy and Asthma Associates美国 · Texas · Kerrville · 研究者:Mohar, Dale
- Kyung Hee University Hospital at Gangdong韩国 · Seoul Teugbyeolsi · Seoul · 研究者:Lee, Kun-Hee
-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Bundang Hospital韩国 · Gyeonggido · Seongnam-si · 研究者:Rhee, Chae Seo
-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Hospital韩国 · Seoul Teugbyeolsi · Seoul · 研究者:Kim, Dong-Young
- USF Asthma Allergy and Immunology CRU美国 · Florida · Tampa · 研究者:Casale, Thomas
- Allergy Partners Clinical Research美国 · North Carolina · Asheville · 研究者:Cypcar, David
- Nebraska Medical Research Institute, Inc. - CRN - PPDS美国 · Nebraska · Bellevue · 研究者:Ford, Linda
- Riverside Medical Group - Circuit - PPDS美国 · New Jersey · Secaucus · 研究者:Weinstein, Mark
- Severance Hospital Yonsei University Health System韩国 · Seoul Teugbyeolsi · Seoul · 研究者:Rha, Min-Seok
- Inje University Haeundae Paik Hospital韩国 · Busan · Busan · 研究者:Park, Chan Sun
- University of Missouri美国 · Columbia · Missouri · 研究者:Franzese, Christine
- Allergy Partners of New Jersey, P.C.美国 · Ocean · New Jersey · 研究者:Sher, Ellen
- Allergy and Asthma Specialists Medical Group and Research Center - CRN美国 · Huntington Beach · California · 研究者:Weinstein, Steven
- Mercer Allergy and Pulmonary Associates美国 · Trenton · New Jersey · 研究者:Ricketti, Peter
- Feinberg School of Medicine Northwestern University美国 · Chicago · Illinois · 研究者:Peters, Anju
- Allergy and Asthma Diagnostic treatment Center - CRN美国 · Tallahassee · Florida · 研究者:Saff, Ronald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刘红兵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瞿申红
- 荆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荆州市 · 研究者:万俐佳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何光耀
- 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中山市 · 研究者:傅敏仪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文锋
- 申请人名称
- Eli Lilly and Company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 KG
- 联系人姓名
- 魏文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石门一路288号香港兴业太古汇一座19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4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罗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崇内大街后沟胡同17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J2T-MC-KGBT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 1.2版(中国)
- 版本日期
- 2025-05-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Lebrikizumab 250mg Q2W治疗至第16周时与PBO相比在鼻部症状总评分方面的有效性
关键次要目的:评估 Lebrikizumab 250mg Q2W治疗至第16周时与PBO相比的有效性;评估Lebrikizumab 在 250 mg Q2W治疗至第16周后按照250 mg Q4W和Q8W的给药方案治疗至第56周时与PBO相比的长期有效性
关键次要目的:评估 Lebrikizumab 250mg Q2W治疗至第16周时与PBO相比的有效性;评估Lebrikizumab 在 250 mg Q2W治疗至第16周后按照250 mg Q4W和Q8W的给药方案治疗至第56周时与PBO相比的长期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 (ICF) 时应当为年龄 ≥18 岁的成人。法定年龄可能因各个国家/地区的法规而异,具体规定请遵循所在国家/地区的标准。
2.经医生诊断为 PAR 且在至少连续 2 年内,每年有 12 周以上需要在大部分天数中接受治疗以控制持续性症状。 注:受试者必须既往在定期或稳定接受 INCS 联合或不联合背景药物治疗时疗效不佳,即有中度或重度鼻部症状,TNSS 评分在筛选时(访视 1)和随机分组时(访视 3;随机分组 [访视 3] 前 2 周的平均值,每周至少评估 4 天)均 ≥8 分。
3.筛选时,室内过敏原 SPT 呈阳性(风团平均直径至少比阴性对照大 5 mm)和/或由中心实验室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法检测的室内过敏原(例如宠物、霉菌、尘螨、蟑螂、马)的抗原特异性血清 IgE 呈阳性(≥0.70 kU/L)。受试者在研究入组时必须存在与常年性过敏原阳性(通过 SPT 检测来评估)或血清抗原特异性 IgE 检测阳性相关的临床症状,此外,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受试者必须对至少一种尘螨过敏,或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暴露于至少一种导致 SPT 阳性和/或抗原特异性血清 IgE 阳性的其他(非尘螨)常年性过敏原(注:仅霉菌检测呈阳性的受试者不符合资格。)。
4.如果已知受试者有皮肤划痕症病史或在 SPT 期间发现皮肤划痕症,则只要其血清 IgE 检测呈阳性,就可以参加本研究。
5.合并哮喘的受试者必须通过接受允许的常规哮喘治疗而在筛选前 3 个月内病情稳定。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 应按照当地法规关于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要求,采取高效避孕措施。WOCBP 和无生育能力的女性 (WNOCBP) 可以参加本研究。有关避孕指导和适用定义,请参见方案附录 15.1。
7.受试者必须了解本研究的试验性质,且在签署一份经机构审查委员会 (IRB)/独立伦理委员会 (IEC) 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受任何研究相关程序。
8.愿意并能够依从所有门诊访视、研究相关程序和问卷调查,重要事项包括接受必需的背景药物和填写每日电子日记 (eDiary)。
9.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分组访视(访视 3 [基线])前 2 周的每周 7 天中填写电子日记 4 天。
2.经医生诊断为 PAR 且在至少连续 2 年内,每年有 12 周以上需要在大部分天数中接受治疗以控制持续性症状。 注:受试者必须既往在定期或稳定接受 INCS 联合或不联合背景药物治疗时疗效不佳,即有中度或重度鼻部症状,TNSS 评分在筛选时(访视 1)和随机分组时(访视 3;随机分组 [访视 3] 前 2 周的平均值,每周至少评估 4 天)均 ≥8 分。
3.筛选时,室内过敏原 SPT 呈阳性(风团平均直径至少比阴性对照大 5 mm)和/或由中心实验室使用经验证的检测法检测的室内过敏原(例如宠物、霉菌、尘螨、蟑螂、马)的抗原特异性血清 IgE 呈阳性(≥0.70 kU/L)。受试者在研究入组时必须存在与常年性过敏原阳性(通过 SPT 检测来评估)或血清抗原特异性 IgE 检测阳性相关的临床症状,此外,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 受试者必须对至少一种尘螨过敏,或受试者必须在研究期间暴露于至少一种导致 SPT 阳性和/或抗原特异性血清 IgE 阳性的其他(非尘螨)常年性过敏原(注:仅霉菌检测呈阳性的受试者不符合资格。)。
4.如果已知受试者有皮肤划痕症病史或在 SPT 期间发现皮肤划痕症,则只要其血清 IgE 检测呈阳性,就可以参加本研究。
5.合并哮喘的受试者必须通过接受允许的常规哮喘治疗而在筛选前 3 个月内病情稳定。
6.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 应按照当地法规关于临床研究受试者避孕方法的要求,采取高效避孕措施。WOCBP 和无生育能力的女性 (WNOCBP) 可以参加本研究。有关避孕指导和适用定义,请参见方案附录 15.1。
7.受试者必须了解本研究的试验性质,且在签署一份经机构审查委员会 (IRB)/独立伦理委员会 (IEC) 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受任何研究相关程序。
8.愿意并能够依从所有门诊访视、研究相关程序和问卷调查,重要事项包括接受必需的背景药物和填写每日电子日记 (eDiary)。
9.受试者必须在随机分组访视(访视 3 [基线])前 2 周的每周 7 天中填写电子日记 4 天。
排除标准
1.接受过 Lebrikizumab 给药。
2. 目前已入组任何其他涉及试验用药的临床研究,或已入组被判定为在科学或医学上与本研究不相容的任何其他类型医学研究。
3. 在随机分组前 8 周或 5 个半衰期(如已知)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试验用药治疗。
4. 已知对 Lebrikizumab 的任何成分或其辅料过敏。
5. 对糠酸莫米松或将在研究期间使用的任何背景药物有禁忌症或不耐受。
6. 目前正在接受过敏原免疫治疗(皮下或舌下免疫治疗 [SCIT/SLIT])。然而,随机分组前已停用 SCIT/SLIT ≥3 年且未接受 AIT 维持方案的受试者符合入选资格。注:鼓励先前试用 AIT 的受试者参加,前提是他们符合所有入选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
7. 在导入期内,接受过任何补救药物治疗(参考方案第 6.10.3 节)。
8. 在基线(访视 3;随机分组)之前接受过任何生物制剂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 Janus 激酶抑制剂)治疗炎症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AD、哮喘、类风湿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和银屑病),具体要求如下:
1)禁止当前或既往使用治疗哮喘或 AD 的任何生物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奥马珠单抗、度普利尤单抗、tralokinumab、nemolizumab、美泊利珠单抗、reslizumab、本瑞利珠单抗和 tezepelumab;
2)6 个月内使用过包括利妥昔单抗在内的 B 细胞耗竭生物制剂; 3)在 5 个半衰期(如已知)或 8 周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其他生物制剂;
4) 基线(访视 3)前 4 周内使用过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 Janus 激酶抑制剂。
9. 对于有 AR 季节性加重病史的受试者,如果预计在 4 周导入期、随机分组后的初始 16 周(诱导期)或维持期的最后 8周(第 48 周至第 56 周)会发生季节性恶化,则应将其排除。
10. 预计受试者的日常环境暴露会在第 16 周前 8周内或第 56 周前 8 周内出现显著变化。
11. 已知具有复发性急性或慢性鼻窦炎病史,定义为在筛选前 3 个月内需要接受全身性抗生素治疗,或在筛选前 2 年内出现过大于 4 次复发。
12. 过去一年已知有 ≥2 次重度哮喘急性加重史,其中重度哮喘急性加重定义为需要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至少 3 天和/或需要住院治疗的任何哮喘恶化。因哮喘恶化而单次胃肠外给予皮质类固醇也视为重度急性加重。
13. 有鼻息肉病史或筛选时(访视 1)存在鼻息肉。
14. 存在中度至重度鼻中隔偏曲。
15. 在筛选(访视 1)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鼻窦/鼻腔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手术。
16. 已知有继发于其他原因的鼻炎病史(例如药物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
17. 基线(访视 3)前 4 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包括卡介苗免疫接种或治疗),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或试验用药品 (IP) 末次给药后 4 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接受卡介苗治疗)。注:下列疫苗不属于活疫苗:信使核糖核酸 (RNA) 疫苗、含灭活病毒成分的疫苗和/或非复制型病毒载体疫苗。
18. 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史或 HIV 血清学检测呈阳性。
19. 当前感染或慢性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HBV)(即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呈阳性和/或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呈阳性)。参见方案第 8.3.7.5节。
20. 当前感染丙型肝炎病毒 (HCV)(HCV RNA 阳性)。参见方案第 8.3.7.5节。
21. 已知患有任何病因的肝硬化和/或慢性肝炎。
22. 被诊断为患有活动性体内寄生虫感染或发生这类感染的风险高。
23. 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史(例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曲霉病),尽管感染已消退;或研究者认为存在异常频繁、反复或长期感染。
注(中国特定研究方案):可纳入有活动性 TB 或潜伏性 TB 病史并接受过适当治疗的受试者。
通过以下 TB 评估筛选的受试者,如果满足以下标准,则可入组: 有活动性 TB 或潜伏性 TB 病史,且有经过适当治疗的书面证据, 自上次完成治疗以来无再暴露史,并且胸部 X 线检查筛选显示无活动性 TB 证据。 有关其他的中国特定 TB 评估指南,请参阅方案第 8.3.7.11 节。
24. 筛选期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以下任何类型的感染,或者在筛选期或导入期内出现任何此类感染:
a. 严重感染(需要住院治疗和/或静脉注射或等效口服抗生素治疗)。
b. 机会性感染(定义见 Winthrop et al [2015],方案附录 9)。 注(中国特定研究方案):有潜伏性 TB 病史并接受过适当治疗的受试者可被视为符合参加本研究的资格。有关其他的中国特定 TB 评估指南,请参阅方案第 8.3.7.11 节。
c. 筛选时尚未消退的有症状带状疱疹感染。 注:在所有水疱均干燥结痂之前,带状疱疹视为活动性和持续中。
d. 慢性感染(症状、体征和/或治疗持续 6 周或更长时间)。 以及复发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复发性蜂窝织炎、慢性骨髓炎)。根据医学监查员的酌情决定,可能允许仅存在复发性、轻度且无并发症的口唇疱疹和/或生殖器疱疹的受试者入选本研究。
25. 有活动性或急性感染,并需要在基线(访视 3)前 2 周内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抗真菌药进行治疗。注:受试者可在感染消退后重新接受筛选(方案第 5.4 节)。对于患有阴道念珠菌感染或口腔念珠菌感染且仅接受对症治疗、无需使用全身性抗感染药物的受试者,如果符合其他研究入选资格标准,可考虑让其入组。对于有其他无并发症局部感染的受试者,应与申办方指定的医学监查员讨论其入组。
26. 知筛选(访视 1)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例外情况包括经过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
27. 存在任何其他医学或心理病症,研究者认为这种病症可能提示一种新的和/或尚未充分了解的疾病,参加本临床研究可能给研究受试者带来不合理的风险,可能使受试者无法稳定参加研究,或可能干扰研究评估。
2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患有会对其参加本研究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度合并疾病。
29. 研究者认为,具有在筛选期或导入期内任何时间获得的
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血生化或血液学检查结果,被视为表明存在未受控制或严重医学状况,或基于研究者临床判断被视为不符合安全参与研究的要求。
30.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或哺乳。
31. 筛选时(访视 1),受试者近期接受过鼻穿孔,且尚未完全愈合,可能引起鼻部症状,或者受试者计划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新的鼻穿孔。
32. 是礼来公司员工、礼来公司员工的家属,或者是参与本研究且要求其员工不得参加研究的任何第三方的员工。
33. 是直接隶属于本研究的研究者所在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和/或其直系亲属,其中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无论是亲生还是合法收养的)。
34. 受试者或看护者无法或不愿意抽空参与研究,或者不愿意遵守研究限制性要求和研究程序(包括皮下注射研究药物)。
35. 筛选前 2 年内有长期酗酒史、静脉药物滥用史或其他违禁药滥用史。
3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在其他方面不适合入选本研究。
37. 中国特定研究方案:在基线前 4 周内(访视 3)因任何原因接受过口服中草药疗法/药物治疗。
2. 目前已入组任何其他涉及试验用药的临床研究,或已入组被判定为在科学或医学上与本研究不相容的任何其他类型医学研究。
3. 在随机分组前 8 周或 5 个半衰期(如已知)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接受过试验用药治疗。
4. 已知对 Lebrikizumab 的任何成分或其辅料过敏。
5. 对糠酸莫米松或将在研究期间使用的任何背景药物有禁忌症或不耐受。
6. 目前正在接受过敏原免疫治疗(皮下或舌下免疫治疗 [SCIT/SLIT])。然而,随机分组前已停用 SCIT/SLIT ≥3 年且未接受 AIT 维持方案的受试者符合入选资格。注:鼓励先前试用 AIT 的受试者参加,前提是他们符合所有入选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
7. 在导入期内,接受过任何补救药物治疗(参考方案第 6.10.3 节)。
8. 在基线(访视 3;随机分组)之前接受过任何生物制剂或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 Janus 激酶抑制剂)治疗炎症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AD、哮喘、类风湿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和银屑病),具体要求如下:
1)禁止当前或既往使用治疗哮喘或 AD 的任何生物制剂,包括但不限于奥马珠单抗、度普利尤单抗、tralokinumab、nemolizumab、美泊利珠单抗、reslizumab、本瑞利珠单抗和 tezepelumab;
2)6 个月内使用过包括利妥昔单抗在内的 B 细胞耗竭生物制剂; 3)在 5 个半衰期(如已知)或 8 周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其他生物制剂;
4) 基线(访视 3)前 4 周内使用过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 Janus 激酶抑制剂。
9. 对于有 AR 季节性加重病史的受试者,如果预计在 4 周导入期、随机分组后的初始 16 周(诱导期)或维持期的最后 8周(第 48 周至第 56 周)会发生季节性恶化,则应将其排除。
10. 预计受试者的日常环境暴露会在第 16 周前 8周内或第 56 周前 8 周内出现显著变化。
11. 已知具有复发性急性或慢性鼻窦炎病史,定义为在筛选前 3 个月内需要接受全身性抗生素治疗,或在筛选前 2 年内出现过大于 4 次复发。
12. 过去一年已知有 ≥2 次重度哮喘急性加重史,其中重度哮喘急性加重定义为需要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至少 3 天和/或需要住院治疗的任何哮喘恶化。因哮喘恶化而单次胃肠外给予皮质类固醇也视为重度急性加重。
13. 有鼻息肉病史或筛选时(访视 1)存在鼻息肉。
14. 存在中度至重度鼻中隔偏曲。
15. 在筛选(访视 1)前 12 个月内接受过任何鼻窦/鼻腔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手术。
16. 已知有继发于其他原因的鼻炎病史(例如药物性鼻炎、血管舒缩性鼻炎)。
17. 基线(访视 3)前 4 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包括卡介苗免疫接种或治疗),或打算在研究期间或试验用药品 (IP) 末次给药后 4 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接受卡介苗治疗)。注:下列疫苗不属于活疫苗:信使核糖核酸 (RNA) 疫苗、含灭活病毒成分的疫苗和/或非复制型病毒载体疫苗。
18. 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史或 HIV 血清学检测呈阳性。
19. 当前感染或慢性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HBV)(即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呈阳性和/或聚合酶链式反应检测呈阳性)。参见方案第 8.3.7.5节。
20. 当前感染丙型肝炎病毒 (HCV)(HCV RNA 阳性)。参见方案第 8.3.7.5节。
21. 已知患有任何病因的肝硬化和/或慢性肝炎。
22. 被诊断为患有活动性体内寄生虫感染或发生这类感染的风险高。
23. 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史(例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曲霉病),尽管感染已消退;或研究者认为存在异常频繁、反复或长期感染。
注(中国特定研究方案):可纳入有活动性 TB 或潜伏性 TB 病史并接受过适当治疗的受试者。
通过以下 TB 评估筛选的受试者,如果满足以下标准,则可入组: 有活动性 TB 或潜伏性 TB 病史,且有经过适当治疗的书面证据, 自上次完成治疗以来无再暴露史,并且胸部 X 线检查筛选显示无活动性 TB 证据。 有关其他的中国特定 TB 评估指南,请参阅方案第 8.3.7.11 节。
24. 筛选期前 3 个月内发生过以下任何类型的感染,或者在筛选期或导入期内出现任何此类感染:
a. 严重感染(需要住院治疗和/或静脉注射或等效口服抗生素治疗)。
b. 机会性感染(定义见 Winthrop et al [2015],方案附录 9)。 注(中国特定研究方案):有潜伏性 TB 病史并接受过适当治疗的受试者可被视为符合参加本研究的资格。有关其他的中国特定 TB 评估指南,请参阅方案第 8.3.7.11 节。
c. 筛选时尚未消退的有症状带状疱疹感染。 注:在所有水疱均干燥结痂之前,带状疱疹视为活动性和持续中。
d. 慢性感染(症状、体征和/或治疗持续 6 周或更长时间)。 以及复发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复发性蜂窝织炎、慢性骨髓炎)。根据医学监查员的酌情决定,可能允许仅存在复发性、轻度且无并发症的口唇疱疹和/或生殖器疱疹的受试者入选本研究。
25. 有活动性或急性感染,并需要在基线(访视 3)前 2 周内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抗真菌药进行治疗。注:受试者可在感染消退后重新接受筛选(方案第 5.4 节)。对于患有阴道念珠菌感染或口腔念珠菌感染且仅接受对症治疗、无需使用全身性抗感染药物的受试者,如果符合其他研究入选资格标准,可考虑让其入组。对于有其他无并发症局部感染的受试者,应与申办方指定的医学监查员讨论其入组。
26. 知筛选(访视 1)前 5 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例外情况包括经过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
27. 存在任何其他医学或心理病症,研究者认为这种病症可能提示一种新的和/或尚未充分了解的疾病,参加本临床研究可能给研究受试者带来不合理的风险,可能使受试者无法稳定参加研究,或可能干扰研究评估。
2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患有会对其参加本研究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度合并疾病。
29. 研究者认为,具有在筛选期或导入期内任何时间获得的
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血生化或血液学检查结果,被视为表明存在未受控制或严重医学状况,或基于研究者临床判断被视为不符合安全参与研究的要求。
30. 女性受试者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或哺乳。
31. 筛选时(访视 1),受试者近期接受过鼻穿孔,且尚未完全愈合,可能引起鼻部症状,或者受试者计划在参加研究期间接受新的鼻穿孔。
32. 是礼来公司员工、礼来公司员工的家属,或者是参与本研究且要求其员工不得参加研究的任何第三方的员工。
33. 是直接隶属于本研究的研究者所在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和/或其直系亲属,其中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无论是亲生还是合法收养的)。
34. 受试者或看护者无法或不愿意抽空参与研究,或者不愿意遵守研究限制性要求和研究程序(包括皮下注射研究药物)。
35. 筛选前 2 年内有长期酗酒史、静脉药物滥用史或其他违禁药滥用史。
36.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在其他方面不适合入选本研究。
37. 中国特定研究方案:在基线前 4 周内(访视 3)因任何原因接受过口服中草药疗法/药物治疗。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Lebrikizu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带有安全针头的预充式注射器(PFS-NSD)制剂
规格:250 mg, 125 mg/mL
用法用量:负荷剂量为 500 mg,诱导剂量和维持剂量为 250 mg
用药时程:112周
规格:250 mg, 125 mg/mL
用法用量:负荷剂量为 500 mg,诱导剂量和维持剂量为 250 mg
用药时程:11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带有安全针头的预充式注射器(PFS-NSD)制剂
规格:匹配的 安慰剂,不含 Lebrikizumab
用法用量:负荷剂量为 2 支 PFS-NSD, 诱导剂量和维持剂量为 1 支 PFS-NSD
用药时程:56周
规格:匹配的 安慰剂,不含 Lebrikizumab
用法用量:负荷剂量为 2 支 PFS-NSD, 诱导剂量和维持剂量为 1 支 PFS-NSD
用药时程:56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第 16 周时鼻部症状总评分(TNSS)相较于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第 16 周时鼻结膜炎生活质量问卷标准化版(RQLQ(S)) 相较于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 16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56 周时鼻结膜炎生活质量问卷标准化版(RQLQ(S))相较于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 56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4 周时鼻部症状总评分(TNSS)相较于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 4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56 周时鼻部症状总评分(TNSS)相较于基线的平均变评价时间:第 56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16 周时鼻后滴漏评分相较于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第 16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3-19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2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0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8-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69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魏文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13
- 申请人名称
- Eli Lilly and Company/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 KG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692
- 药物名称
- NA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成人受试者中评估Lebrikizumab/LY3650150 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平行组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成人受试者中评估Lebrikizumab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J2T-MC-KGBT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第 1.2版(中国)
- 版本日期
- 2025-05-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