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69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Ⅰ/Ⅱ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VUM02注射液在激素治疗失败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aGvHD)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2-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10-1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10-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9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武汉市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胡豫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董腾云
- 申请人名称
- 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董腾云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18号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B14栋2层2号厂房
- 联系人邮编
- 43007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胡豫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教授、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277号
- 邮编
- 43000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509
- 试验方案编号
- ESTEVS-I/I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4-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期: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初步有效性,通过剂量递增研究为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的选择提供依据。
探索性研究目的:
探索静脉输注VUM02治疗II~IV度SR-aGvHD的有效性预测指标和免疫调节机制。
II期:
主要研究目的:
通过比较不同剂量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治疗效果,探索VUM02注射液的有效治疗剂量。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不同剂量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安全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
探索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有效性预测指标和免疫调节机制。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初步有效性,通过剂量递增研究为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的选择提供依据。
探索性研究目的:
探索静脉输注VUM02治疗II~IV度SR-aGvHD的有效性预测指标和免疫调节机制。
II期:
主要研究目的:
通过比较不同剂量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治疗效果,探索VUM02注射液的有效治疗剂量。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不同剂量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安全性。
探索性研究目的:
探索VUM02注射液治疗II~IV度SR-aGvHD的有效性预测指标和免疫调节机制。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Ⅰ/Ⅱ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4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4-70周岁(含端值),性别不限;
2.受试者原发病为恶性血液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发生II度至IV度aGvHD,且经标准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失败;
① 标准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具体定义:甲泼尼龙1mg/kg/天或2mg/kg/天,或同等剂量类固醇激素;
② 依《Thomas' Hematopoietic Cell Transplantation: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第 5 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为标准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失败:
#糖皮质激素耐药:使用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3天时aGvHD进展,或使用7天时aGvHD没有改善,或使用14天后aGvHD未完全缓解;
#糖皮质激素依赖:一线治疗糖皮质激素不能减量或减量过程aGvHD再激活;
3.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3个月;
4.aGvHD临床表现为皮疹和/或持续恶心、呕吐和/或腹泻和/或胆汁淤积症,以上临床表现已排除如药物疹,肠感染,或肝毒性综合征的其他病因;
5.入组3天内受试者须接受试验用药品治疗;
6.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仅适用于<18周岁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受试者原发病为恶性血液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发生II度至IV度aGvHD,且经标准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失败;
① 标准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具体定义:甲泼尼龙1mg/kg/天或2mg/kg/天,或同等剂量类固醇激素;
② 依《Thomas' Hematopoietic Cell Transplantation: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第 5 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为标准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失败:
#糖皮质激素耐药:使用一线糖皮质激素治疗3天时aGvHD进展,或使用7天时aGvHD没有改善,或使用14天后aGvHD未完全缓解;
#糖皮质激素依赖:一线治疗糖皮质激素不能减量或减量过程aGvHD再激活;
3.研究者评估:预期生存期≥3个月;
4.aGvHD临床表现为皮疹和/或持续恶心、呕吐和/或腹泻和/或胆汁淤积症,以上临床表现已排除如药物疹,肠感染,或肝毒性综合征的其他病因;
5.入组3天内受试者须接受试验用药品治疗;
6.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仅适用于<18周岁受试者)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受试者有肺部疾病,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2. 血清病毒学检查显示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BV-DNA高于正常值上限)、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正常值上限)、梅毒螺旋体(TP)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呈阳性;
3. 有重度肝静脉闭塞病或窦静脉闭塞综合征者;
4. 基础恶性血液病复发接受了供体淋巴细胞输注治疗后发生aGvHD的受试者;
5. 合并脑部病变或经研究者判断出现精神状态改变者;
6. 针对以消化道症状为主入组的aGvHD受试者,经研究者评估,临床不能排除巨细胞病毒(CMV)肠炎、移植相关血栓性微血管病变(TA-TMA)以及消化道感染引起的腹泻受试者;CMV肠炎的病理诊断标准为:肠黏膜出现嗜碱性包涵体的大细胞;免疫组化CMV早期/晚期抗原阳性;肠黏膜匀浆CMV核酸PCR阳性;
7. 凝血功能异常,需要接受抗凝治疗或抗血小板治疗者;
8. 受试者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0mL/min;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Ccr(ml/min)=[(140-年龄)×体重(kg)]/(72×血肌酐(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肌酐清除率计算过程中应注意肌酐的单位;
9. ECOG评分>3分;
10. 入组前6个月内有证据表明,受试者患有其他疾病或其生理情况可能干扰本试验评价结果,或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者,包括但不仅限于未控制的感染、肺动脉高压、严重的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I和IV级)、不稳定性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难治性高血压(定义为同时使用3种不同类型的降压药[其中一类是利尿药],血压仍高于160/110mmHg)(以住院病历诊断为准)等;
11. 研究前5年内患有活动性恶性实体瘤者,除经根治的宫颈癌、原位局限性前列腺癌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外;
12. 患有精神、神经疾病,不能正确表达意愿者;
13. 研究前接受过≥1种除激素和方案推荐二线药物外的以治疗aGvHD为目的的治疗(研究前接受以预防为目的的药物的受试者可以纳入本研究);
14. 已知对成分血或血液制品严重过敏史者,或对异源蛋白有过敏史者;
15. 哺乳期女性,或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开始至随访期间有妊娠计划或捐卵计划,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研究开始至随访期间有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不愿采取避孕措施者;
16.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17. 既往1个月内参加了其它临床试验者。
2. 血清病毒学检查显示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外周血HBV-DNA高于正常值上限)、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正常值上限)、梅毒螺旋体(TP)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结果呈阳性;
3. 有重度肝静脉闭塞病或窦静脉闭塞综合征者;
4. 基础恶性血液病复发接受了供体淋巴细胞输注治疗后发生aGvHD的受试者;
5. 合并脑部病变或经研究者判断出现精神状态改变者;
6. 针对以消化道症状为主入组的aGvHD受试者,经研究者评估,临床不能排除巨细胞病毒(CMV)肠炎、移植相关血栓性微血管病变(TA-TMA)以及消化道感染引起的腹泻受试者;CMV肠炎的病理诊断标准为:肠黏膜出现嗜碱性包涵体的大细胞;免疫组化CMV早期/晚期抗原阳性;肠黏膜匀浆CMV核酸PCR阳性;
7. 凝血功能异常,需要接受抗凝治疗或抗血小板治疗者;
8. 受试者肾功能:肌酐清除率<30mL/min;肌酐清除率采用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Ccr(ml/min)=[(140-年龄)×体重(kg)]/(72×血肌酐(mg/dL),女性按计算结果×0.85),肌酐清除率计算过程中应注意肌酐的单位;
9. ECOG评分>3分;
10. 入组前6个月内有证据表明,受试者患有其他疾病或其生理情况可能干扰本试验评价结果,或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者,包括但不仅限于未控制的感染、肺动脉高压、严重的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I和IV级)、不稳定性心绞痛或急性心肌梗死、难治性高血压(定义为同时使用3种不同类型的降压药[其中一类是利尿药],血压仍高于160/110mmHg)(以住院病历诊断为准)等;
11. 研究前5年内患有活动性恶性实体瘤者,除经根治的宫颈癌、原位局限性前列腺癌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外;
12. 患有精神、神经疾病,不能正确表达意愿者;
13. 研究前接受过≥1种除激素和方案推荐二线药物外的以治疗aGvHD为目的的治疗(研究前接受以预防为目的的药物的受试者可以纳入本研究);
14. 已知对成分血或血液制品严重过敏史者,或对异源蛋白有过敏史者;
15. 哺乳期女性,或女性受试者在研究开始至随访期间有妊娠计划或捐卵计划,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研究开始至随访期间有生育计划或捐精计划,不愿采取避孕措施者;
16.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17. 既往1个月内参加了其它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VUM0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UM0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1E6 cells/kg
用药时程:单次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1E6 cells/kg
用药时程:单次
中文通用名:VUM0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UM0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2E6 cells/kg
用药时程:单次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2E6 cells/kg
用药时程:单次
中文通用名:VUM0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UM0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3E6 cells/kg
用药时程:单次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3E6 cells/kg
用药时程:单次
中文通用名:VUM0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UM0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1E6 cells/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两次、连续给药4周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1E6 cells/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两次、连续给药4周
中文通用名:VUM0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UM0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2E6 cells/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两次、连续给药4周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2E6 cells/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两次、连续给药4周
中文通用名:VUM02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VUM02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3E6 cells/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两次、连续给药4周
规格:5E7个细胞/10 ml/袋
用法用量:静脉输注;3E6 cells/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两次、连续给药4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Ⅰ期:输注毒性评价时间:Ⅰa:给药后14天内; Ⅰb: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28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Ⅱ期:第28天的总体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3 项,展开查看
- Ⅰ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评价时间:Ⅰa:AE/SAE随访至给药后14天,或受试者死亡,或受试者提前退出研究,以最先发生者计; Ⅰb:AE/SAE随访至首次给药后180天,或受试者死亡,或受试者提前退出研究,以最先发生者计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Ⅰb期:免疫原性检测评价时间:给药前、首次给药后第8、15、22、28和5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Ⅰb期:总体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天、第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b期:完全缓解率(C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天、第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b期:持续完全缓解率(Durable C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天至第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b期:TNFRI、IL-2Rα、REG3和ST2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首次给药后15、28和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Ⅰb期:Th17和Treg细胞水平改变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前、首次给药后15、28和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完全缓解率(C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天、第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持续完全缓解率(Durable C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天至第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总体缓解率(OR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56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首次给药至CR时间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100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首次给药至PR时间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100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每个器官完全缓解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56和10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每个器官部分缓解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56和10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复发/进展的累积发生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56和10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受试者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180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受试者生存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100天和18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受试者非复发死亡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56、100和18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受试者功能状态评分(ECOG评分标准)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28、56和100和18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评价时间:AE/SAE随访至首次给药后180天,或受试者死亡,或受试者提前退出研究,以最先发生者计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Ⅱ期:免疫原性评价评价时间:给药前、首次给药后第8、15、22、28和5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Ⅱ期:TNFRI、IL-2Rα、REG3和ST2评价时间:给药前、首次给药后15、28、56和10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Ⅱ期:Th17和Treg细胞水平改变评价时间:给药前、首次给药后15、28、56和10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69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董腾云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13
- 申请人名称
- 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694
- 药物名称
- VUM02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300509
- 适应症
- 激素治疗失败的II度至IV度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SR-aGvHD)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价VUM02注射液在激素治疗失败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aGvHD)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初步有效性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人脐带源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激素治疗失败的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aGvHD)的I/I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ESTEVS-I/I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4-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