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1780 快照:已完成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乙酰唑胺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药物
乙酰唑胺缓释胶囊
适应症
用于辅助治疗慢性单纯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以及需要延迟手术以降低眼压的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还适用于预防或改善与逐步上升的急性高山病相关症状。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4-05-24
登记地点
河南省 · 郑州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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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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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41780
快照状态
已完成
状态阶段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研究类型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疾病领域
眼科(规则标签)
申请人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乙酰唑胺缓释胶囊的单中心、开放、 随机、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4-03-04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05-24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06-02;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06-09;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2024-08-31;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88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88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8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金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叶妙华
申请人名称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叶妙华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00号万银国际27楼
联系人邮编
3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陈金喜
学位
医学学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解放北路126号
邮编
451100
单位名称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YXZAHSJN.BE.LK.Z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4-03-0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单次口服受试制剂乙酰唑胺缓释胶囊(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格:500mg)与参比制剂乙酰唑胺缓释胶囊(持证商:Cadila Healthcare Limited,规格:500mg),比较两制剂中药动学参数 Cmax、AUC0-t 和 AUC0-∞,评价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并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健康成年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 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 45.0 kg,且体重指数 BMI[体重(kg)/身高 2(m2)]在 19.0 kg/m2~26.0kg/m2范围之内(含边界值);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5.受试者必须在筛选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期研究者判断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妊娠检查(仅限女性受试者)、传染病四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 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血液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相关疾病)者;
3. 过敏体质者(指对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对乙酰唑胺及其任何成份过敏者;
4. 对磺胺类药物或其他磺胺类衍生药物过敏者;
5. 既往患有体位性低血压晕厥者;
6. 低钠血症或低钾血症者;
7. 患有慢性非充血性闭角型青光眼者;
8. 筛选前两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9. 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急性胃炎、胃食管反流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或手术史者;
10. 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高空作业、驾车等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11. 尿药筛测试结果呈阳性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12. 筛选期前一周内患急性病者;
13. 筛选前 4 周内进行显著不正常的饮食(高钾、低脂、低钠、节食)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标准餐、高脂餐)或有吞咽困难者;
14. 筛选前 48 小时内每天饮用过量(一天 8 杯以上,1 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5. 筛选前 14 天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西柚汁或其他影响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或试验期间不同意停止上述饮食者;
16.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周饮酒量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285 mL 酒精量为 3.5%的啤酒或 25 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85 mL 酒精量为 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17.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 48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测为阳性者;
18. 筛选前 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 支;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9. 筛选前 3 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临床试验;
20. 筛选前 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女性生理期经血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女性受试者筛选前两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者;
22.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14 天开始至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可接受的、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23.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24. 筛选前 1 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试验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26.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乙酰唑胺缓释胶囊: 英文通用名:Acetazolamide Extended-releas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500mg
用法用量:口服,空腹及餐后每周期给药1次,50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14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乙酰唑胺缓释胶囊 英文通用名:Acetazolamide Extended- Releas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500mg
用法用量:口服,空腹及餐后每周期给药1次,50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清洗期14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Tmax、λz、t1/2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9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不良事件、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等评价时间:自受试者入组至随访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3-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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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1780
试验状态
已完成
申请人联系人
叶妙华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05-24
申请人名称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1780
药物名称
乙酰唑胺缓释胶囊
药物类型
化学药物
备案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用于辅助治疗慢性单纯性(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以及需要延迟手术以降低眼压的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术前治疗;还适用于预防或改善与逐步上升的急性高山病相关症状。
试验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乙酰唑胺缓释胶囊的单中心、开放、 随机、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乙酰唑胺缓释胶囊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YXZAHSJN.BE.LK.Z
方案最新版本号
1.0
版本日期
2024-03-04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