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79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眼科(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金唯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患者中评
价 JWK001 注射液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 I/II 期
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7-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陆方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阳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金唯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杨阳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八一路北段38号
- 联系人邮编
- 611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陆方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 邮编
- 611100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VD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1
- 版本日期
- 2024-04-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 估 JWK001 注射液在nAMD患者中单次视网膜下注射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确定 最大耐 受剂量(MTD,如适用),或获得安全剂量范围。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50岁(最小年龄)至8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试验前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且能够按照
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年龄≥50 岁且≤85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男女不
限。
3.目标眼确诊为继发于 nAMD 的中心凹下活动性 MNV(包括累
及中心凹的旁中心凹病变),并且需要进行抗 VEGF 治疗。活
动性定义为:存在视网膜内/下出血、视网膜内/下积液、视网膜
内/下高折光物质或渗漏的证据。
4.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至少 2 次玻璃体腔抗 VEGF 蛋白类药物
治疗。
5.筛选期对抗 VEGF 蛋白药物有应答(注射后 1 周时通过 SD-OCT
评估,应答定义为 nAMD 疾病活动度总体下降,如视网膜积液
量(IRF、SRF 和 CRT)、出血量和/或 BCVA 较注射前改善],
且能够在确定应答后 14 天内接受 JWK001 注射液给药。若受试
者在窗口期内未完成 JWK001 注射液给药,可重新进行筛选,
再次筛选时受试者无需满足“入选标准(3)”和“筛选期对抗
VEGF 蛋白药物有应答”。
6.I 期每组第一例受试者的目标眼最佳矫正视力(BCVA)介于
≤20/63 和≥20/400 之间(≤63 和≥19 个 ETDRS 字母),I 期其余
受试者和 II 期受试者的目标眼 BCVA 介于≤20/40 和≥20/400 之
间(≤73 和≥19 个 ETDRS 字母)。
7.目标眼必须为人工晶状体(白内障手术后状态)。
8.8.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采取的避孕措施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a. 男性受试者:处于性活跃期且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
者必须同意在 JWK001 注射液注射后至少 12 个月内使用高
效避孕措施(参见“4.4.1 避孕要求”)。
b. 女性受试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WOCBP)必须在
筛选前至少 2 周至 JWK001 注射液注射后至少 12 个月内使
用高效避孕措施(参见“4.4.1 避孕要求”)。关于 WOCBP
的定义,参见附录 2“WOCBP 定义”。未被视为 WOCBP 的
女性无需进行妊娠检测且不需要避孕。
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年龄≥50 岁且≤85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男女不
限。
3.目标眼确诊为继发于 nAMD 的中心凹下活动性 MNV(包括累
及中心凹的旁中心凹病变),并且需要进行抗 VEGF 治疗。活
动性定义为:存在视网膜内/下出血、视网膜内/下积液、视网膜
内/下高折光物质或渗漏的证据。
4.筛选前 6 个月内接受过至少 2 次玻璃体腔抗 VEGF 蛋白类药物
治疗。
5.筛选期对抗 VEGF 蛋白药物有应答(注射后 1 周时通过 SD-OCT
评估,应答定义为 nAMD 疾病活动度总体下降,如视网膜积液
量(IRF、SRF 和 CRT)、出血量和/或 BCVA 较注射前改善],
且能够在确定应答后 14 天内接受 JWK001 注射液给药。若受试
者在窗口期内未完成 JWK001 注射液给药,可重新进行筛选,
再次筛选时受试者无需满足“入选标准(3)”和“筛选期对抗
VEGF 蛋白药物有应答”。
6.I 期每组第一例受试者的目标眼最佳矫正视力(BCVA)介于
≤20/63 和≥20/400 之间(≤63 和≥19 个 ETDRS 字母),I 期其余
受试者和 II 期受试者的目标眼 BCVA 介于≤20/40 和≥20/400 之
间(≤73 和≥19 个 ETDRS 字母)。
7.目标眼必须为人工晶状体(白内障手术后状态)。
8.8.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采取的避孕措施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a. 男性受试者:处于性活跃期且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
者必须同意在 JWK001 注射液注射后至少 12 个月内使用高
效避孕措施(参见“4.4.1 避孕要求”)。
b. 女性受试者: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WOCBP)必须在
筛选前至少 2 周至 JWK001 注射液注射后至少 12 个月内使
用高效避孕措施(参见“4.4.1 避孕要求”)。关于 WOCBP
的定义,参见附录 2“WOCBP 定义”。未被视为 WOCBP 的
女性无需进行妊娠检测且不需要避孕。
排除标准
1.目标眼中的既往或伴随疾病:
a. 目标眼存在非 nAMD 导致的 MNV 或黄斑水肿;
b. 目标眼存在除 nAMD 以外的可能影响中心视力和/或黄斑
检测的任何眼部疾病或病史(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视网
膜静脉阻塞、视网膜脱离、黄斑裂孔、黄斑前膜、累及黄
斑的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玻璃体黄斑牵引综合症、视神
经疾病、中心视网膜增厚过大等);
c. 累及目标眼中心凹的瘢痕、纤维化、萎缩、视网膜色素上
皮撕裂或裂痕;
d. 目标眼存在未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尽管使用抗青光眼药
物治疗,但 IOP > 25mmHg 或视凹/视神经盘比率>0.8),
或曾接受过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如
小梁切除术、巩膜咬切术、非穿透性小梁手术等);
e. 存在任何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手术干预以预防或治疗
视力丧失,或影响研究结果解释的眼部疾病;
f. 目标眼存在影响 BCVA 评估、眼底照相、SD-OCT 成像、
ICGA 成像或 FFA 成像的屈光介质混浊或瞳孔缩小。
2. 筛选前 4 周内,目标眼接受过玻璃体腔短效类固醇注射;或筛
选前 16 周内,目标眼接受过玻璃体腔长效类固醇注射;或在筛
选前 4 周内曾眼周注射类固醇类药物。
3. 筛选时目标眼存在植入物(不包括人工晶状体)。
4. 筛选前 4 周内,目标眼接受过任何内眼手术,如全视网膜激光
光凝术、黄斑激光光凝术、白内障手术和 YAG 激光后囊膜切开
术等。
5. 目标眼存在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进行视网膜下注射手术的任何
情况,如既往接受过玻璃体切割手术且眼内存在硅油、气体等
填充物。
6. 任意眼:
筛选/入组时,任何一只眼存在眼内、眼外或眼周活动性感染或
炎症证据(包括感染性眼睑炎、角膜炎、巩膜炎或结膜炎)。
7. 任何一只眼有特发性或自身免疫性葡萄膜炎史。
8. 独眼患者,定义为非目标眼 BCVA<19 个字母,或非目标眼不
存在(即单眼)。全身疾病、治疗及其他情况:
9. 存在严重过敏或已知对研究方案中的治疗或检查所用药物过
敏,包括试验药物过敏,对荧光素钠过敏。
10. 筛选前 24 周内发生过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
发作。
11.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8%)。
12. 高血压控制不佳者(定义为接收降压药物后,受试者坐位时收
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 >100 mmHg)。
13. 肝肾功能水平异常:
a.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和/或谷草转氨酶(AST)>2.5×
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TBIL)>1.5×ULN。
b. 肾功能:血肌酐> 1.5×ULN。
14. 凝血功能异常:
a.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
b. 筛选前 12 周内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或明显出血倾
向。
15.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参加研究的或影
响研究结果的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乙肝表面抗原阳
性,且 HBV-DNA 拷贝数>ULN;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
阳性,且 HCV-RNA 拷贝数>ULN;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人类
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6. 有确诊的全身性免疫性疾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
疮等)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免疫增强剂治疗者。
17. 现患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疾病(如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严重
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等)。
18. 18. 恶性肿瘤病史,但除外以下情况:
a. 已根治且 5 年内无复发者。
b. 已根治且经研究者评估为无复发可能的恶性肿瘤,如宫颈
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和浅表膀胱癌等。
19. 抗 AAV8 中和抗体滴度≥1:1000 的患者。
20. 筛选前 2 周至入组前使用过抗病毒药物(非眼部的局部用药除
外);或计划在 JWK001 注射液注射后 1 个月内使用抗病毒药
物(非眼部的局部用药除外)。
21. 计划在入组后持续使用 “6.3.3 禁止使用的治疗”规定的治疗。
22. 既往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
23. 妊娠、哺乳期女性。
24. 筛选前 4 周(若试验用药物半衰期长,其 5 个半衰期时间 > 4
周者,则为 5 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
矿物质)临床试验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a. 目标眼存在非 nAMD 导致的 MNV 或黄斑水肿;
b. 目标眼存在除 nAMD 以外的可能影响中心视力和/或黄斑
检测的任何眼部疾病或病史(如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视网
膜静脉阻塞、视网膜脱离、黄斑裂孔、黄斑前膜、累及黄
斑的视网膜色素上皮撕裂、玻璃体黄斑牵引综合症、视神
经疾病、中心视网膜增厚过大等);
c. 累及目标眼中心凹的瘢痕、纤维化、萎缩、视网膜色素上
皮撕裂或裂痕;
d. 目标眼存在未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尽管使用抗青光眼药
物治疗,但 IOP > 25mmHg 或视凹/视神经盘比率>0.8),
或曾接受过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如
小梁切除术、巩膜咬切术、非穿透性小梁手术等);
e. 存在任何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手术干预以预防或治疗
视力丧失,或影响研究结果解释的眼部疾病;
f. 目标眼存在影响 BCVA 评估、眼底照相、SD-OCT 成像、
ICGA 成像或 FFA 成像的屈光介质混浊或瞳孔缩小。
2. 筛选前 4 周内,目标眼接受过玻璃体腔短效类固醇注射;或筛
选前 16 周内,目标眼接受过玻璃体腔长效类固醇注射;或在筛
选前 4 周内曾眼周注射类固醇类药物。
3. 筛选时目标眼存在植入物(不包括人工晶状体)。
4. 筛选前 4 周内,目标眼接受过任何内眼手术,如全视网膜激光
光凝术、黄斑激光光凝术、白内障手术和 YAG 激光后囊膜切开
术等。
5. 目标眼存在经研究者评估不适合进行视网膜下注射手术的任何
情况,如既往接受过玻璃体切割手术且眼内存在硅油、气体等
填充物。
6. 任意眼:
筛选/入组时,任何一只眼存在眼内、眼外或眼周活动性感染或
炎症证据(包括感染性眼睑炎、角膜炎、巩膜炎或结膜炎)。
7. 任何一只眼有特发性或自身免疫性葡萄膜炎史。
8. 独眼患者,定义为非目标眼 BCVA<19 个字母,或非目标眼不
存在(即单眼)。全身疾病、治疗及其他情况:
9. 存在严重过敏或已知对研究方案中的治疗或检查所用药物过
敏,包括试验药物过敏,对荧光素钠过敏。
10. 筛选前 24 周内发生过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
发作。
11. 血糖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8%)。
12. 高血压控制不佳者(定义为接收降压药物后,受试者坐位时收
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 >100 mmHg)。
13. 肝肾功能水平异常:
a.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和/或谷草转氨酶(AST)>2.5×
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TBIL)>1.5×ULN。
b. 肾功能:血肌酐> 1.5×ULN。
14. 凝血功能异常:
a. 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1.5×ULN。
b. 筛选前 12 周内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或明显出血倾
向。
15.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患者参加研究的或影
响研究结果的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乙肝表面抗原阳
性,且 HBV-DNA 拷贝数>ULN;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
阳性,且 HCV-RNA 拷贝数>ULN;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人类
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6. 有确诊的全身性免疫性疾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
疮等)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或免疫增强剂治疗者。
17. 现患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疾病(如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严重
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等)。
18. 18. 恶性肿瘤病史,但除外以下情况:
a. 已根治且 5 年内无复发者。
b. 已根治且经研究者评估为无复发可能的恶性肿瘤,如宫颈
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和浅表膀胱癌等。
19. 抗 AAV8 中和抗体滴度≥1:1000 的患者。
20. 筛选前 2 周至入组前使用过抗病毒药物(非眼部的局部用药除
外);或计划在 JWK001 注射液注射后 1 个月内使用抗病毒药
物(非眼部的局部用药除外)。
21. 计划在入组后持续使用 “6.3.3 禁止使用的治疗”规定的治疗。
22. 既往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
23. 妊娠、哺乳期女性。
24. 筛选前 4 周(若试验用药物半衰期长,其 5 个半衰期时间 > 4
周者,则为 5 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
矿物质)临床试验者。
25.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JWK001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WK001 商品名称:无
剂型:眼用制剂(眼内注射溶液)
规格:1×1012 vg/ml,0.15 ml/瓶
用法用量:视网膜下注射,一次性给药
用药时程:一次性给药
规格:1×1012 vg/ml,0.15 ml/瓶
用法用量:视网膜下注射,一次性给药
用药时程:一次性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I期:至第 24 周的所有的安全性事件, 包括不良事件(AE)和严重不良 事件(SAE)的发生频率和严重 程度评价时间:24W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期:第 52 周时,通过糖尿病视网膜 病变早期治疗研究(ETDRS)字 母 评 分 测量的 最佳矫正 视 力 (BCVA)相较于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52W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I&II期:至第 52、104 周(仅 II 期)和 5 年的所有的安全性事件,包括不良事(AE)和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 度评价时间:52W、104W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4-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79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杨阳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30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金唯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792
- 药物名称
- JWK001 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患者中评 价 JWK001 注射液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 I/II 期 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新生血管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nAMD)患者中评价 JWK001 注射液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 I/II 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VD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1
- 版本日期
- 2024-04-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