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1838 快照:进行中 尚未招募 I期

人纤溶酶原I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人纤溶酶原
适应症
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4-05-24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 等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查看数据边界
建议查看顺序
  1. 1核对适应症和试验目的
  2. 2查看登记机构与所在地区
  3. 3到官方平台核验最新状态

登记概览

登记号
CTR20241838
快照状态
进行中 尚未招募
状态阶段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
疾病领域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申请人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人纤溶酶原在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中的安全性、剂量递增的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4-02-01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05-24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15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7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河南省 · 郑州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温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安徽省 · 合肥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接英
  • 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立眼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任胜卫
  •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龚岚
  • 上海市同仁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邱庆华
  • 温州眼视光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陈蔚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马可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陶黎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刘依润
申请人名称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刘依润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
联系人邮编
518107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接英
学位
博士学位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邮编
100730
单位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试验方案编号
LXC2213WGPLG
方案最新版本号
第1.2版
版本日期
2024-02-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评价人纤溶酶原在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中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评价人纤溶酶原在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中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2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2岁≤年龄≤80岁,男女不限;
2.临床确诊为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临床诊断需符合以下2项标准:a)纤溶酶原活性水平≤45%;b)经基因检测确认为纤溶酶原基因突变;
3.所有具备生育能力的受试者都必须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直至整个研究完成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4.成年受试者自愿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青少年受试者(12岁≤年龄<18岁)需本人和其监护人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受试者和监护人均无法阅读和理解知情同意内容时,需与公正见证人共同签署)。
排除标准
1.对人纤溶酶原、本品所含辅料和其他人血浆蛋白过敏且不能耐受的患者;
2. 既往有其他异常纤溶酶原缺乏症病史的患者,如I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或获得性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
3. 既往有出血倾向病史的患者;
4. 既往有纤溶酶原抑制物的病史或筛选期检测发现纤溶酶原抑制物阳性的患者;
5. 严重的心血管伴随疾病:包括不稳定型心绞痛、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1种或1种以上抗高血压药物治疗仍控制不住的高血压(控制不佳的标准: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以及其他研究者确定可能会干扰本研究药代动力学特征或安全性评估的现病史。
6. 既往为器官移植接受者;
7. 目前或既往有恶性肿瘤的患者(不包括已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生存预期小于3个月的患者;
8. 患有精神疾病且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癫痫发作期的患者;无行为能力或认知能力者;
9. 孕妇或处于哺乳期、或在试验期间计划哺乳的妇女;
10. 嗜酒(签署知情同意书前的3个月内每周饮酒≥2次,平均每次饮用量≥不同酒类折算后相当于100mL纯酒精)、吸毒者、药物滥用及成瘾者;
1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患者;
12. 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外源性人纤溶酶原或含有纤溶酶原成分的药物者,如已上市的人纤溶酶原、冷沉淀、血浆、全血(若受试者经过了洗脱期,则由研究者判断是否入组);
13. 筛选期感染性标志物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梅毒血清学检测阳性的患者;
14. 有肝肾功能障碍,并在筛选期实验室检查达到以下指标之一者:
a)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的3倍;
b)碱性磷酸酶>正常值上限3倍;
c)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的2倍。
15.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人纤溶酶原: 英文通用名:Human Plasminoge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600U/瓶
用法用量:将本品与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室温后,按瓶签标示量(10mL)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溶解,复溶后需在 4小时内用完。起始给药速度为 1~3mL/min,输注过程可根据患者体重及身体状况调整给药速度。根据受试者的体重和方案设计的各组剂量水平计算给药量,复溶后经静脉完成单次给药。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评价人纤溶酶原在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中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97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1. 评价人纤溶酶原在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中单次给药剂量递增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首次给药结束后218h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1838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刘依润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05-24
申请人名称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1838
药物名称
人纤溶酶原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
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
试验专业题目
评价人纤溶酶原在I型纤溶酶原缺乏症患者中的安全性、剂量递增的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
人纤溶酶原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LXC2213WGPLG
方案最新版本号
第1.2版
版本日期
2024-02-01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