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85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餐后单次口服给药、随机、开放、两制剂、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5-0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6-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8-0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9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9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9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
- 树兰(杭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桂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铁生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赵铁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嵊州大道北1000号
- 联系人邮编
- 312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桂玲
- 学位
- 免疫学硕士
- 职称
- 副研究员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848号2号楼
- 邮编
- 310000
- 单位名称
- 树兰(杭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4ZT-ALKFF-0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05-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考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条件下单剂量口服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氟伐他汀钠缓释片(规格:80mg)与持证商为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Corp的氟伐他汀钠缓释片(商品名:Lescol® XL,规格:80mg)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氟伐他汀钠缓释片与持证商为Novartis Pharmaceuticals Corp的氟伐他汀钠缓释片的生物等效性。评价单剂量口服氟伐他汀钠缓释片(规格:80mg)受试制剂及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及性别: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临界值)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19kg/m2≤体重指数≤26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能够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5.受试者(包括伴侣)筛选前2周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愿意自签署知情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无妊娠、捐精或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19kg/m2≤体重指数≤26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
3.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能够严格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5.受试者(包括伴侣)筛选前2周内已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愿意自签署知情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无妊娠、捐精或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有严重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药组分(氟伐他汀)及辅料过敏者;
2. 筛选前12个月内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免疫系统、精神异常、代谢障碍、白内障以及良/恶性肿瘤、活动性肝病等重大疾病的病史或现有以上疾病者,或现有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3. 试验筛选前1年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例如: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胆囊切除术、脑或脊柱或眼科手术者,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包皮切除术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超过400mL)献血/失血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5. 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并服药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6.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CYP2C9抑制剂或任何与本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贝特类药物(苯扎贝特、吉非贝奇、环丙贝特等)、烟酸、伊曲康唑、红霉素、氟康唑、环孢素、胆盐结合剂、利福平、西米替丁、雷米替丁、奥美拉唑、苯妥英、华法令和其他香豆素类衍生物、秋水仙素等;
7. 筛选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及保健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使用上述药物及保健品者;
8. 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9.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依赖史者;
10. 既往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含尼古丁制品)者;
11. 既往酗酒/嗜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摄入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包括茶、咖啡因、可可等)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愿意停止摄入上述饮料者;
13. 筛选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锅及炭烤食物等富含黄嘌呤饮食),或进食研究者认为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愿意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4. 乳糖不耐受、吞咽困难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或高脂餐饮食不耐受等);
15. 静脉采血困难和/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或晕针晕血者;
16.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7. 乙肝表面抗原定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原、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测定任一检查结果阳性者;
18. 患有头痛、肌痛、肌无力、肌病者;
19. 有失眠、恶心、腹痛、消化不良症状者;
20. 服药前24h内酒精呼气、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阳性者;
21. 服药前24h内摄取了任何富含黄嘌呤类物质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可可、奶茶等)者;
22. 从筛选阶段至服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23.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者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2. 筛选前12个月内有心血管、肝脏、肾脏、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免疫系统、精神异常、代谢障碍、白内障以及良/恶性肿瘤、活动性肝病等重大疾病的病史或现有以上疾病者,或现有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3. 试验筛选前1年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例如: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胆囊切除术、脑或脊柱或眼科手术者,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包皮切除术除外),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超过400mL)献血/失血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5. 筛选前90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并服药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6.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CYP2C9抑制剂或任何与本品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贝特类药物(苯扎贝特、吉非贝奇、环丙贝特等)、烟酸、伊曲康唑、红霉素、氟康唑、环孢素、胆盐结合剂、利福平、西米替丁、雷米替丁、奥美拉唑、苯妥英、华法令和其他香豆素类衍生物、秋水仙素等;
7. 筛选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及保健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使用上述药物及保健品者;
8. 筛选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9.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依赖史者;
10. 既往嗜烟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含尼古丁制品)者;
11. 既往酗酒/嗜酒者(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摄入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包括茶、咖啡因、可可等)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愿意停止摄入上述饮料者;
13. 筛选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锅及炭烤食物等富含黄嘌呤饮食),或进食研究者认为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后至试验结束不愿意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4. 乳糖不耐受、吞咽困难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如对标准餐或高脂餐饮食不耐受等);
15. 静脉采血困难和/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或晕针晕血者;
16.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7. 乙肝表面抗原定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原、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原抗体联合检测、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测定任一检查结果阳性者;
18. 患有头痛、肌痛、肌无力、肌病者;
19. 有失眠、恶心、腹痛、消化不良症状者;
20. 服药前24h内酒精呼气、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阳性者;
21. 服药前24h内摄取了任何富含黄嘌呤类物质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可可、奶茶等)者;
22. 从筛选阶段至服药前发生急性疾病或有伴随用药;
23.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者研究者认为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素。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伐他汀钠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Fluvastatin Sodium Extend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缓释片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用1片(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用1片(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氟伐他汀钠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Fluvastatin Sodium Extend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Lescol® XL
剂型:缓释片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用1片(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8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用1片(8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在给药前0时(服药前60分钟内)和给药后0.25小时至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评价时间:在给药前0时(服药前60分钟内)和给药后0.25小时至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包括症状和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血常规、血生化和尿常规),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等结果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树兰(杭州)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4-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85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铁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05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856
- 药物名称
-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饮食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脂异常( FredricksonⅡa 和Ⅱb 型)的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餐后单次口服给药、随机、开放、两制剂、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伐他汀钠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4ZT-ALKFF-01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4-05-0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