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87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成都惠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估吸入用HTPEP-001安全、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2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11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7-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7-1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2-20;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5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5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童朝晖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淑民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健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惠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余健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天府生命科技园A2
- 联系人邮编
- 610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童朝晖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工体南路8号
- 邮编
- 10002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王淑民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工体南路8号
- 邮编
- 10002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CP-HTPEP-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24-04-28/1.0
- 版本日期
- 2024-04-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吸入用HTPEP-001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吸入用HTPEP-001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价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吸入用HTPEP-001的免疫原性。
评价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吸入用HTPEP-001后的安全性、耐受性。
次要目的:
1.评价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吸入用HTPEP-001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评价在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给予吸入用HTPEP-001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45周岁(含临界值)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含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试验流程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5.筛选期经过培训后,在吸入给药时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呼吸。
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包含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并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4.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试验流程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5.筛选期经过培训后,在吸入给药时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呼吸。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两种或两种以上食物有过敏史者,或已知对吸入用HTPEP-001及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问诊);
2. 筛选前1年至随机前有心血管、肝脏、肾脏、胆道、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或筛选前1年至随机前有胃肠道疾病史(含现有)者,包括慢性或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消化道溃疡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问诊);
3. 筛选时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传染病四项)、12-导联心电图检查、腹部B超和胸部正位片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4.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5.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制剂及方剂)及保健品者(问诊);
6. 筛选前2周至给药前48 h内摄入浓茶、含咖啡因、酒精类的饮料或巧克力、火龙果、芒果、杨桃、番石榴、柚子、橘子、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品者(问诊);
7. 筛选前6个月至随机前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问诊);
8.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接受过减毒活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需要进行减毒活疫苗接种者(问诊);
9. 筛选前3个月至随机前参与过其它临床试验者(注意:结束时间定义为最后一次参加临床试验出组日期)(问诊、查重);
10. 筛选前3个月至随机前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末次给药结束后1个月内计划献血者(问诊);
11.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问诊、检查);
12.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烟检阳性者(问诊、检查);
13. 筛选前1年至随机前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毒品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检查);
1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16.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17. 筛选前30天至随机前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18. 筛选前6个月至随机前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问诊);
19. 筛选前14天至随机前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20. 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2. 筛选前1年至随机前有心血管、肝脏、肾脏、胆道、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肌肉、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者,或筛选前1年至随机前有胃肠道疾病史(含现有)者,包括慢性或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消化道溃疡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问诊);
3. 筛选时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传染病四项)、12-导联心电图检查、腹部B超和胸部正位片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检查);
4.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发生急性疾病者(问诊);
5.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制剂及方剂)及保健品者(问诊);
6. 筛选前2周至给药前48 h内摄入浓茶、含咖啡因、酒精类的饮料或巧克力、火龙果、芒果、杨桃、番石榴、柚子、橘子、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等影响药物代谢的食品者(问诊);
7. 筛选前6个月至随机前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不包括诊断性的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问诊);
8. 筛选前2周至随机前接受过减毒活疫苗接种者或试验期间需要进行减毒活疫苗接种者(问诊);
9. 筛选前3个月至随机前参与过其它临床试验者(注意:结束时间定义为最后一次参加临床试验出组日期)(问诊、查重);
10. 筛选前3个月至随机前有献血行为者、6个月内献血或其他原因失血总和达到或超过400 mL者(女性生理期失血除外),末次给药结束后1个月内计划献血者(问诊);
11. 在过去的一年中,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问诊、检查);
12. 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烟检阳性者(问诊、检查);
13. 筛选前1年至随机前有药物滥用史(包括非医疗目的地使用各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毒品筛查(包括:吗啡、冰毒(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摇头丸(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大麻(四氢大麻酚酸)等)阳性者(问诊、检查);
14.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留置针或有晕针晕血史者(问诊);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问诊);
16.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17. 筛选前30天至随机前使用口服避孕药者(问诊);
18. 筛选前6个月至随机前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者(问诊);
19. 筛选前14天至随机前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问诊);
20. 妊娠检测阳性(检查);
21.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问诊)。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吸入用HTPEP-0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冻干粉
规格:50mg
用法用量:SAD用量:1mg、3mg、6mg、12mg、24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SAD用量:1mg、3mg、6mg、12mg、24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安慰剂HTPEP-001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冻干粉
规格:50mg
用法用量:SAD用量:1mg、3mg、6mg、12mg、24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规格:50mg
用法用量:SAD用量:1mg、3mg、6mg、12mg、24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试验期间AE的发生情况。评价时间:24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给药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给药后的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产生情况,ADA阳性的样本需要检测滴度和中和抗体(Nab)。评价时间:29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2024-12-20/1.02024-12-20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87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余健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11
- 申请人名称
- 成都惠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874
- 药物名称
- 吸入用HTPEP-001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进行性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疾病(PF-ILD)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估吸入用HTPEP-001安全、耐受性和药代动力学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吸入用HTPEP-001一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CP-HTPEP-00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24-04-28/1.0
- 版本日期
- 2024-04-2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