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94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呼吸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2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长沙市
- 长沙市第三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杨
- 申请人名称
-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林杨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湖村荡路16号
- 联系人邮编
- 215143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昕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 邮编
- 410015
- 单位名称
- 长沙市第三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JG-SMFT-CFYY-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4-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空腹条件下,比较受试制剂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规格:25μg/125μg)和参比制剂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Glaxo Wellcome Production(葛兰素威康制药公司)生产,商品名:ATMADISC®,规格:25μg/125μg)在人体内的血药浓度及药动学参数,评价两者在健康受试者体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均可;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至少50.0kg(包括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至少45.0kg(包括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对本试验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至少50.0kg(包括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至少45.0kg(包括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对本试验充分知情,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服用研究药物者;
2. 有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病史或严重疾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3. 有青光眼或白内障病史者;
4. 试验前1个月内出现病毒或细菌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急性鼻窦炎或急性中耳炎;
5. 已知对沙美特罗、氟替卡松及其辅料过敏者,或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项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6. 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7.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或疫苗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0.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已哌啶等)者;
11. 既往吸烟,或试验期间不愿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周饮酒超过14个酒精单位,1个酒精单位=10mL或8g纯酒精,25mL 40%白酒、330mL 5%啤酒、175mL 12%红酒分别约合1.0、1.5、2.0个酒精单位),或试验期间不愿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3.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汁、咖啡、浓茶、巧克力、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可可等)者,或试验期间不愿停止摄入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者;
14.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平时厌食、节食或试验前1个月内开始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者;
16. 给药前至少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者;
17. 受试者(或其伴侣)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结扎等)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女性受试者近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或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9.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胸部X线、实验室检查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或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者;
20.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试验阳性者;
21. 烟检结果阳性者;
22. 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3. 不能正确的使用气雾剂装置或吸入剂给药培训不合格者;
24.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2. 有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恶性肿瘤、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病史或严重疾病史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临床意义者;
3. 有青光眼或白内障病史者;
4. 试验前1个月内出现病毒或细菌引起的上、下呼吸道感染,急性鼻窦炎或急性中耳炎;
5. 已知对沙美特罗、氟替卡松及其辅料过敏者,或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项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6. 静脉采血困难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7.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或疫苗者;
9.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0.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已哌啶等)者;
11. 既往吸烟,或试验期间不愿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2. 酗酒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每周饮酒超过14个酒精单位,1个酒精单位=10mL或8g纯酒精,25mL 40%白酒、330mL 5%啤酒、175mL 12%红酒分别约合1.0、1.5、2.0个酒精单位),或试验期间不愿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13.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汁、咖啡、浓茶、巧克力、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可可等)者,或试验期间不愿停止摄入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者;
14. 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葡萄柚、咖啡因、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平时厌食、节食或试验前1个月内开始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者;
16. 给药前至少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不能停止剧烈运动者;
17. 受试者(或其伴侣)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结扎等)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女性受试者近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或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9.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胸部X线、实验室检查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或肺功能检查:FEV1实测值/FEV1预计值≤80%或FVC≤预计值的80%者;
20. 药物滥用尿液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试验阳性者;
21. 烟检结果阳性者;
22. 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
23. 不能正确的使用气雾剂装置或吸入剂给药培训不合格者;
24.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英文通用名:Salmeterol Xinafoate and Fluticasone Propionate Inhalation Aerosol 商品名称:NA
剂型:吸入气雾剂
规格:每瓶120揿,每揿含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25μg和125μ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口腔吸入2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1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每瓶120揿,每揿含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25μg和125μ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口腔吸入2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1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英文通用名:Salmeterol Xinafoate and Fluticasone Propionate Inhalation Aerosol 商品名称:ATMADISC®
剂型:吸入气雾剂
规格:每瓶120揿,每揿含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25μg和125μ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口腔吸入2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1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规格:每瓶120揿,每揿含沙美特罗和丙酸氟替卡松25μg和125μ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经口腔吸入2揿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1周为1个周期,共给药4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NA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AUC_%Extrap、λz等评价时间:NA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94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杨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29
- 申请人名称
-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948
- 药物名称
-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哮喘
- 试验专业题目
-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随机、开放、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气雾剂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JG-SMFT-CFYY-BE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4-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