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198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华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用于成人老视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多中心、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0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3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6-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6-04;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4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4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山东省 · 济南市河南省 · 新乡市河南省 · 洛阳市河南省 · 开封市陕西省 · 咸阳市辽宁省 · 沈阳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河北省 · 邢台市江西省 · 南昌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接英
- 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同河
- 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李晓鹏
- 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李景波
- 开封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开封市 · 研究者:张婉婷
- 延安大学咸阳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咸阳市 · 研究者:于彬科
-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徐丽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弘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卞晓芸
- 河北省眼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研究者:陈志敏
- 南昌市第一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颖洁
-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任骞
-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咸阳市 · 研究者:董永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连向华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华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连向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春兰路1177号银丰生物城B12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501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接英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1号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237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MGYXJ-D-Ⅲ-2023-HBKS-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4-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安慰剂为对照,评价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1.25%用于成人老视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0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筛选时年龄40~75周岁(含临界值)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主诉有近视力不佳以至于影响到日常生活,定义为视功能问卷(NEI VFQ-25)的5~7题和附表A3~A5题中,至少有1个问题的评分达到中等程度以上(3~5)。
3.筛选时,显然验光等效球镜(MRSE)为-4.00D ~ +1.00D(含),柱镜为-2.00D ~ +2.00D(含),且明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每只眼的矫正远视力(CDVA)≤0.1 logMAR。
4.筛选时,中间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每只眼的远距矫正下的近视力(DCNVA)范围在0.3~0.7 logMAR之间(含)。
5.筛选时,明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每只眼的矫正近视力(CNVA)≤0.3 logMAR。
6.筛选时中间视觉照明条件下的双眼瞳孔直径<8.0mm。
7.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认为能够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2.主诉有近视力不佳以至于影响到日常生活,定义为视功能问卷(NEI VFQ-25)的5~7题和附表A3~A5题中,至少有1个问题的评分达到中等程度以上(3~5)。
3.筛选时,显然验光等效球镜(MRSE)为-4.00D ~ +1.00D(含),柱镜为-2.00D ~ +2.00D(含),且明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每只眼的矫正远视力(CDVA)≤0.1 logMAR。
4.筛选时,中间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每只眼的远距矫正下的近视力(DCNVA)范围在0.3~0.7 logMAR之间(含)。
5.筛选时,明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每只眼的矫正近视力(CNVA)≤0.3 logMAR。
6.筛选时中间视觉照明条件下的双眼瞳孔直径<8.0mm。
7.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并认为能够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排除标准
1.被诊断为任何类型的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2. 瞳孔粘连;瞳孔区晶状体混浊,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3. 接受过任何内眼手术,屈光手术,激光治疗,或虹膜手术(如虹膜切开,虹膜切除, 瞳孔成形等)。
4. 有临床意义的角膜、晶体、视网膜、睫状体、或虹膜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继发于眼外伤和先天缺陷所致的瞳孔形状不规则;
?筛选访视前90天内记录的眼底检查异常;
?已知的视网膜脱离病史或有临床意义的视网膜疾病史;
?外伤性虹膜炎或前房积血病史;
?外伤性瞳孔散大或房角后退;
?神经性瞳孔异常病史(如霍纳综合征,动眼神经麻痹,阿迪瞳孔,Argyll Robertson综合征等);
?虹膜萎缩病史;
?慢性或急性葡萄膜炎病史;
?虹膜异色症病史;
?虹膜-角膜接触史。
5. 任一眼存在活动性的严重眼部疾病(如葡萄膜炎、眼部感染、严重干眼)或任何其他的研究者认为的不稳定病情。
6. 现存或曾经的显性斜视、弱视、或眼球震颤病史。
7. 眼压>21mmHg,且双眼眼压差>5mmHg;双眼屈光参差≥2.5D。
8. 入组前48小时内使用过局部眼科药物。
9. 目前正在使用,或筛选访视前30天内曾经使用过硬性透气性(RGP)接触镜。
10. 目前正在使用,或筛选访视前10天内曾经使用过软性角膜接触镜。
11. 目前正在使用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泪点栓子或曾有过泪点烧灼手术史。
12. 眼睑下垂、眼睑挛缩、畸形,眼肌痉挛等任何导致不能正常睁眼的情况。
13. 已知对毛果芸香碱及其辅料过敏或有毛果芸香碱使用禁忌症,或有胆碱能激动剂过敏史(如卡巴胆碱)。
14. 孕期或哺乳期,或在试验期间或试验后90天内计划妊娠的女性。
15. 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尿妊娠检测为阳性者,或有生育可能但不愿或不能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避孕措施。
16. 目前或曾经患有先天性心脏异常,瓣膜疾病,或其他类型心脏疾病(如心律失常、心肌炎、冠心病等)。
17. 目前或曾经患有任何类型的支气管哮喘。
18. 已确诊的神经性疾病(如脑瘫)或遗传性综合征(如唐氏综合征)。
19. 在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或在本研究期间计划参加任何其他临床试验。
20. 筛选访视前1年内曾有过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21. 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临床试验的情况。
2. 瞳孔粘连;瞳孔区晶状体混浊,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3. 接受过任何内眼手术,屈光手术,激光治疗,或虹膜手术(如虹膜切开,虹膜切除, 瞳孔成形等)。
4. 有临床意义的角膜、晶体、视网膜、睫状体、或虹膜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继发于眼外伤和先天缺陷所致的瞳孔形状不规则;
?筛选访视前90天内记录的眼底检查异常;
?已知的视网膜脱离病史或有临床意义的视网膜疾病史;
?外伤性虹膜炎或前房积血病史;
?外伤性瞳孔散大或房角后退;
?神经性瞳孔异常病史(如霍纳综合征,动眼神经麻痹,阿迪瞳孔,Argyll Robertson综合征等);
?虹膜萎缩病史;
?慢性或急性葡萄膜炎病史;
?虹膜异色症病史;
?虹膜-角膜接触史。
5. 任一眼存在活动性的严重眼部疾病(如葡萄膜炎、眼部感染、严重干眼)或任何其他的研究者认为的不稳定病情。
6. 现存或曾经的显性斜视、弱视、或眼球震颤病史。
7. 眼压>21mmHg,且双眼眼压差>5mmHg;双眼屈光参差≥2.5D。
8. 入组前48小时内使用过局部眼科药物。
9. 目前正在使用,或筛选访视前30天内曾经使用过硬性透气性(RGP)接触镜。
10. 目前正在使用,或筛选访视前10天内曾经使用过软性角膜接触镜。
11. 目前正在使用临时性或永久性的泪点栓子或曾有过泪点烧灼手术史。
12. 眼睑下垂、眼睑挛缩、畸形,眼肌痉挛等任何导致不能正常睁眼的情况。
13. 已知对毛果芸香碱及其辅料过敏或有毛果芸香碱使用禁忌症,或有胆碱能激动剂过敏史(如卡巴胆碱)。
14. 孕期或哺乳期,或在试验期间或试验后90天内计划妊娠的女性。
15. 有生育可能的女性尿妊娠检测为阳性者,或有生育可能但不愿或不能在整个研究期间采取避孕措施。
16. 目前或曾经患有先天性心脏异常,瓣膜疾病,或其他类型心脏疾病(如心律失常、心肌炎、冠心病等)。
17. 目前或曾经患有任何类型的支气管哮喘。
18. 已确诊的神经性疾病(如脑瘫)或遗传性综合征(如唐氏综合征)。
19. 在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或在本研究期间计划参加任何其他临床试验。
20. 筛选访视前1年内曾有过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21. 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临床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英文通用名:Pilocarpine Hydrochloride Eye Drops 商品名称:NA
剂型:滴眼液
规格:1.25%(2.5ml︰31.25mg)
用法用量:局部滴眼给药,每只眼睛每次1滴,一日1次。
用药时程:30天
规格:1.25%(2.5ml︰31.25mg)
用法用量:局部滴眼给药,每只眼睛每次1滴,一日1次。
用药时程:30天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滴眼液
规格:0%(2.5ml︰0mg)
用法用量:局部滴眼给药,每只眼睛每次1滴,一日1次。
用药时程:30天
规格:0%(2.5ml︰0mg)
用法用量:局部滴眼给药,每只眼睛每次1滴,一日1次。
用药时程:30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在给药后3h时,中间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双眼DCNVA较基线改善≥3行且双眼CDVA没有丢失超过5个字母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给药3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给药相应检测时间点,中间视觉照明条件及高对比度下任一只眼及/或双眼DCNVA 较基线改善的受试者比例、较基线的平均变化等。评价时间:给药30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ECG)、实验室检查、眼科检查和试验期间观察到的任何不良事件。评价时间: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6-13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98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连向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5-30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华铂凯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198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42374
- 药物名称
- 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人老视。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用于成人老视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多中心、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用于成人老视患者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MGYXJ-D-Ⅲ-2023-HBKS-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4-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