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02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杭州和正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HZ-H08905单药对比西达本胺单药治疗复发/难治外周T细胞淋巴瘤随机、双盲、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1-08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0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2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8-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4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临沂市江苏省 · 南通市湖南省 · 长沙市四川省 · 成都市陕西省 · 西安市福建省 · 福州市福建省 · 厦门市湖北省 · 武汉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江西省 · 南昌市辽宁省 · 大连市云南省 · 昆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另有 6 个地区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宋玉琴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金洁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海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邹德慧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志铭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可树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清媛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增军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郑美芳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亮
- 南通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研究者:徐小红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亚军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邹立群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洪煌明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贺鹏程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郑正津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李志峰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英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利玲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吴辉菁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刘海生
- 江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午平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孙秀华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史明霞
其余 8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彭志刚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苏丽萍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张旭东
-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玉林市 · 研究者:吕钊
- 甘肃省肿瘤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崔杰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汤唯艳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金正明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闻淑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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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胡苗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正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胡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和享科技中心16幢8楼
- 联系人邮编
- 3100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宋玉琴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2号
- 邮编
- 100142
- 单位名称
- 北京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金洁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79号
- 邮编
- 310003
- 单位名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3233,CTR2024074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H08905-3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1-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HZ-H08905对比西达本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由独立评审委员会评估)。
关键次要目的:评价HZ-H08905对比西达本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总生存期(OS)。
其它次要目的:
1)评价HZ-H08905对比西达本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其他有效性,如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总体缓解率(ORR)、完全缓解率(C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和起效时间(TTR)。
2)评价HZ-H08905对比西达本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
关键次要目的:评价HZ-H08905对比西达本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总生存期(OS)。
其它次要目的:
1)评价HZ-H08905对比西达本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其他有效性,如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总体缓解率(ORR)、完全缓解率(CRR)、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和起效时间(TTR)。
2)评价HZ-H08905对比西达本胺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患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
2.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按照2022版世界卫生组织(WHO)淋巴组织肿瘤的分类标准为以下亚型之一: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淋巴结滤泡辅助T细胞(nTFHL)淋巴瘤(血管免疫母型[nTFHL-AI]、滤泡型[nTFHL-F]、非特指型[nTFHL-NOS])、ALK阳性或阴性间变大细胞淋巴瘤(ALCL)以及研究者判断认为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外周T细胞亚型。注:若为2017年WHO标准,则为以下亚型:外周T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AITL);滤泡性T细胞淋巴瘤(FTCL);具有滤泡辅助T细胞表型的淋巴结外周T细胞淋巴瘤(nPTCL-TFH);ALK阳性或阴性间变大细胞淋巴瘤(ALCL)以及研究者判断认为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外周T细胞亚型。
3.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受试者(需包括蒽环类药物,对于CD30阳性的ALCL还需包括维布妥昔单抗)。复发定义为CR后复发或PR后进展;难治定义为既往系统性化疗方案治疗,2个周期疗效评价为PD,或4个周期疗效评价为SD。
4.受试者必须在筛选期提供书面病理/组织学诊断报告,并必须同意提供肿瘤组织切片或肿瘤/淋巴结组织标本送往中心实验室检测。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2分。
6.经研究者判断,预计生存期≥3个月。
7.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存在(依据2014版Lugano标准);可测量病灶定义为: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任一长径>1.0cm,并且FDG-PET阳性病变。
8.良好的器官功能水平(筛选期血液学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
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如伴骨髓浸润者需≥0.7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如伴骨髓浸润者需≥50×109/L);血红蛋白(Hb)≥80 g/L(如伴骨髓浸润者需≥70 g/L);
b)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3.0×ULN,如有肝转移或Gilbert综合征);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1.5×ULN(≤3.0×ULN,如有肝转移);
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ULN;
d) 肾功能:血清肌酐(BUN)≤1.5×ULN或估计肌酐清除率(CrCl)≥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e) 心脏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50%;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QTcF=QT/(RR^0.33),RR为标准化的心率(RR=60/心率)]。
9.任何与既往治疗相关的非血液学毒性应恢复至1级或正常(根据NCI CTCAE版本5.0,脱发除外)。
10.育龄期女性和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以及中断治疗后的3个月内与其伴侣没有生育计划,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中断治疗3个月内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有效避孕:禁欲、物理避孕(如结扎、安全套等)、激素避孕药物使用至少在入组第一次用药前3个月开始使用。男性受试者从开始治疗至停止治疗后3个月内禁止捐精。
11.依从性好,愿意遵守访视时间安排、给药计划、实验室检查以及其它试验步骤。
12.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按照2022版世界卫生组织(WHO)淋巴组织肿瘤的分类标准为以下亚型之一:外周T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淋巴结滤泡辅助T细胞(nTFHL)淋巴瘤(血管免疫母型[nTFHL-AI]、滤泡型[nTFHL-F]、非特指型[nTFHL-NOS])、ALK阳性或阴性间变大细胞淋巴瘤(ALCL)以及研究者判断认为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外周T细胞亚型。注:若为2017年WHO标准,则为以下亚型:外周T 细胞淋巴瘤,非特指型(PTCL-NOS);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AITL);滤泡性T细胞淋巴瘤(FTCL);具有滤泡辅助T细胞表型的淋巴结外周T细胞淋巴瘤(nPTCL-TFH);ALK阳性或阴性间变大细胞淋巴瘤(ALCL)以及研究者判断认为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它外周T细胞亚型。
3.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线系统性治疗的复发/难治受试者(需包括蒽环类药物,对于CD30阳性的ALCL还需包括维布妥昔单抗)。复发定义为CR后复发或PR后进展;难治定义为既往系统性化疗方案治疗,2个周期疗效评价为PD,或4个周期疗效评价为SD。
4.受试者必须在筛选期提供书面病理/组织学诊断报告,并必须同意提供肿瘤组织切片或肿瘤/淋巴结组织标本送往中心实验室检测。
5.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2分。
6.经研究者判断,预计生存期≥3个月。
7.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存在(依据2014版Lugano标准);可测量病灶定义为:淋巴结病灶任一长径>1.5cm或结外病灶任一长径>1.0cm,并且FDG-PET阳性病变。
8.良好的器官功能水平(筛选期血液学检查前14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未使用药物纠正):
a) 骨髓功能: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如伴骨髓浸润者需≥0.7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如伴骨髓浸润者需≥50×109/L);血红蛋白(Hb)≥80 g/L(如伴骨髓浸润者需≥70 g/L);
b) 肝功能: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3.0×ULN,如有肝转移或Gilbert综合征);谷草转氨酶(AST)和谷丙转氨酶(ALT)≤1.5×ULN(≤3.0×ULN,如有肝转移);
c)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和活化部分凝血酶时间≤1.5×ULN;
d) 肾功能:血清肌酐(BUN)≤1.5×ULN或估计肌酐清除率(CrCl)≥60 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e) 心脏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50%;Fridericia法校正QT间期(QTcF)男性≤450 ms、女性≤470 ms [QTcF=QT/(RR^0.33),RR为标准化的心率(RR=60/心率)]。
9.任何与既往治疗相关的非血液学毒性应恢复至1级或正常(根据NCI CTCAE版本5.0,脱发除外)。
10.育龄期女性和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在研究期间以及中断治疗后的3个月内与其伴侣没有生育计划,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和中断治疗3个月内必须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有效避孕:禁欲、物理避孕(如结扎、安全套等)、激素避孕药物使用至少在入组第一次用药前3个月开始使用。男性受试者从开始治疗至停止治疗后3个月内禁止捐精。
11.依从性好,愿意遵守访视时间安排、给药计划、实验室检查以及其它试验步骤。
12.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T细胞为主的瘤样病变;前体T细胞肿瘤;成熟T细胞和NK 细胞白血病;原发性皮肤T细胞淋巴瘤;肠道T细胞和NK细胞淋巴增殖性疾病与淋巴瘤;肝脾T细胞淋巴瘤;EBV阳性NK细胞及T细胞淋巴瘤或淋巴瘤白血病期(骨髓检查淋巴瘤细胞比例≥20%)或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或并发噬血细胞综合征患者(上述具体亚型详见附件11)
2. 两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临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前列腺癌、甲状腺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其它原位癌除外)。
3.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接受过其它药物或治疗方法:
4周内接受过中草药[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抗肿瘤治疗(如西黄丸、复方斑蝥胶囊、消癌平片、康艾注射液、艾迪注射液等);
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重大手术等抗肿瘤治疗;
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接受过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如首次给药前:硼替佐米至少洗脱22天;来那度胺至少洗脱24小时);
4周内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相当量:强的松≥20 mg/d)连续使用超过14天,允许其他途径的局部外用(如喷鼻、吸入)或临时(治疗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5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使用过维布妥昔单抗或其他单克隆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
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100天内接受过CAR-T或CAR-NK细胞治疗;
12个月内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
4. 首次服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者为准)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如药物、疫苗、器械等),但ADC类药物要求5周内、CAR-T或CAR-NK细胞治疗要求100天内。
5.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的任何时间接种此类疫苗。
6. 既往接受过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如西达本胺)治疗(持续用药不足2周者可在研究者谨慎评估后入组)。
7. 既往接受过PI3K抑制剂治疗(对于短期非正规使用者,经研究者评估可以考虑入组)。
8.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证据,例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未控制的糖尿病、其他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消化、肝肾等系统疾病。
9. 无法吞咽或处于活跃状态的胃肠道炎症、慢性腹泻、肠梗阻等,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10. 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病毒、细菌、真菌等,如感染性肺炎)或需要非消化道抗感染治疗者。
11. 患有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乙肝:急性乙肝、未曾治疗的慢性乙肝病毒感染、HBV-DNA≥各中心检测限的慢性乙肝携带者;丙肝:HCV RNA阳性)或活动期梅毒、结核(活动性、稳定性、筛查阳性史、疑似)。聚合酶链反应必须检测不到巨细胞病毒。
备注:非活动性HBV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活动性HBV感染且持久抗HBV抑制(HBV DNA <各中心检测限)的受试者,以及HCV已治愈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自身免疫性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备注:无症状或采用稳定剂量甲状腺替代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可以入组。
13.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可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
14.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心绞痛、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心肌梗死、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Ⅱ级及以上心力衰竭、房颤(EHRA分级≥2b级)或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15. 筛选期前2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以治疗为目的的正进行抗凝血治疗,或者研究者认为有出血倾向。
16.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
17.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1周内进行过活检或6周内进行过外科手术(但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不认为是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除外。
18.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
19. 筛选期存在有临床意义的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尘肺、放射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病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20.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西达本胺有过敏史者。
21.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研究。
2. 两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临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乳腺原位癌、前列腺癌、甲状腺肿瘤、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其它原位癌除外)。
3.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接受过其它药物或治疗方法:
4周内接受过中草药[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抗肿瘤治疗(如西黄丸、复方斑蝥胶囊、消癌平片、康艾注射液、艾迪注射液等);
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内分泌治疗和重大手术等抗肿瘤治疗;
4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接受过免疫治疗或靶向治疗(如首次给药前:硼替佐米至少洗脱22天;来那度胺至少洗脱24小时);
4周内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相当量:强的松≥20 mg/d)连续使用超过14天,允许其他途径的局部外用(如喷鼻、吸入)或临时(治疗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炎)糖皮质激素的使用;
5周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为准)使用过维布妥昔单抗或其他单克隆抗体偶联药物(ADC)治疗;
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100天内接受过CAR-T或CAR-NK细胞治疗;
12个月内接受过异体干细胞移植。
4. 首次服药前4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短者为准)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如药物、疫苗、器械等),但ADC类药物要求5周内、CAR-T或CAR-NK细胞治疗要求100天内。
5. 首次服药前4周内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的任何时间接种此类疫苗。
6. 既往接受过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如西达本胺)治疗(持续用药不足2周者可在研究者谨慎评估后入组)。
7. 既往接受过PI3K抑制剂治疗(对于短期非正规使用者,经研究者评估可以考虑入组)。
8. 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证据,例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未控制的糖尿病、其他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内分泌、消化、肝肾等系统疾病。
9. 无法吞咽或处于活跃状态的胃肠道炎症、慢性腹泻、肠梗阻等,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10. 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病毒、细菌、真菌等,如感染性肺炎)或需要非消化道抗感染治疗者。
11. 患有活动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感染(乙肝:急性乙肝、未曾治疗的慢性乙肝病毒感染、HBV-DNA≥各中心检测限的慢性乙肝携带者;丙肝:HCV RNA阳性)或活动期梅毒、结核(活动性、稳定性、筛查阳性史、疑似)。聚合酶链反应必须检测不到巨细胞病毒。
备注:非活动性HBV表面抗原(HBsAg)携带者,活动性HBV感染且持久抗HBV抑制(HBV DNA <各中心检测限)的受试者,以及HCV已治愈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自身免疫性肠炎、系统性红斑狼疮)。
备注:无症状或采用稳定剂量甲状腺替代激素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可以入组。
13.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可能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
14.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心绞痛、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心肌梗死、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Ⅱ级及以上心力衰竭、房颤(EHRA分级≥2b级)或任何被研究者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15. 筛选期前2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以治疗为目的的正进行抗凝血治疗,或者研究者认为有出血倾向。
16. 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
17.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1周内进行过活检或6周内进行过外科手术(但以诊断为目的的检查不认为是外科手术),插入血管通路装置除外。
18.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
19. 筛选期存在有临床意义的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尘肺、放射性肺炎或既往有间质性肺病病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研究者。
20.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西达本胺有过敏史者。
21. 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Z-H08905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4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5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4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HZ-H08905模拟片: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4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5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天1次,每次4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西达本胺片 英文通用名:Chida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爱谱沙®(Epidaza®)
剂型:片剂
规格: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2次,每次6 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2次,每次6 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西达本胺片 英文通用名:Chidamide Tablets 商品名称:爱谱沙®(Epidaza®)
剂型:片剂
规格: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2次,每次6 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2次,每次6 片
用药时程:连续服用(每周期28天)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或死亡或撤销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再受益或试验结束(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无进展生存期(PFS),由独立影像评审委员会(IRC)评估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整个研究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审查伦委员会同意 · 2024-04-25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5-20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以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3-06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3-3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02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胡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04
- 申请人名称
- 杭州和正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02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13233,CTR20240745
- 药物名称
- HZ-H08905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R/R PTCL)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HZ-H08905单药对比西达本胺单药治疗复发/难治外周T细胞淋巴瘤随机、双盲、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HZ-H08905单药对比西达本胺单药的随机、双盲、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Z-H08905-3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0
- 版本日期
- 2025-01-08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