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08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6-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7-1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南京市
- 南京市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樊宏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勇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大浦工业区金桥路21号
- 联系人邮编
- 222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樊宏伟
- 学位
- 中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共青团路32号
- 邮编
- 210012
- 单位名称
- 南京市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A240204-101.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3-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中国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自身交叉对照的试验设计,测定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制的格列齐特缓释片(规格:30 mg/片)给药后格列齐特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血药浓度经时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持证和生产的格列齐特缓释片 (商品名:达美康®)为参比制剂,考察受试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范围内(包括19.0及26.0),BMI=体重(kg)/身高2(m2),女性不低于45.0 kg,男性不低于50.0 kg;
3.从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受试者及其性伴侣无生育计划,受试者无捐精或捐卵计划,愿意而且能够在试验期间采取医学接受的可靠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4.自愿参加试验,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规定。
2.体重指数(BMI)在19.0~26.0范围内(包括19.0及26.0),BMI=体重(kg)/身高2(m2),女性不低于45.0 kg,男性不低于50.0 kg;
3.从筛选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受试者及其性伴侣无生育计划,受试者无捐精或捐卵计划,愿意而且能够在试验期间采取医学接受的可靠的非药物避孕措施;
4.自愿参加试验,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规定。
排除标准
1.既往有肝胆、肾、消化道、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淋巴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并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与本试验;
2. 既往有胃肠道疾病(如习惯性腹泻或便秘,经常出现烧心、反酸或者上腹胀气,餐后恶心或嗳气等),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与本试验者;
3. 对格列齐特缓释片及其活性成分格列齐特、辅料(如磷酸氢钙二水合物、麦芽糊精、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有过敏史者;对其他磺脲类(如格列美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等)、磺胺类(如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等)药物过敏史者;或具有食物、其他药物、花粉等物质过敏史或其他特定的过敏史(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等)者;
4. 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循统一饮食要求或吞咽困难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5. 有嗜烟史(近3个月内超过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酗酒史(1年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杯酒精,1个标准杯酒精等于14g纯酒精,45 mL 40%白酒、350 mL 5%啤酒、150mL 12%红酒)、药物滥用史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含黄嘌呤的饮料(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者;
7. 筛选前7天内摄入过量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8.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全胸正位片、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9. HIV-Ab、HCV-Ab、HbsAg、TPPA等病毒学指标检查任一项结果异常并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10. 静脉采血困难的受试者或晕针、晕血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不包含月经期失血);
12.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4. 首次入住病房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含有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酒精或酒精产品、含尼古丁的产品(如香烟、电子烟等);
15. 尿药(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筛查阳性者;
16.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血液酒精含量(BAC)>0.0 mg/100 mL);
17. 妊娠阳性及哺乳期妇女;
18. 筛选前2周至试验完成1周内接种疫苗或计划接种者;
19. 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在体内药代动力学行为的手术者;
20.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2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格列齐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保泰松、双氯苯咪唑、丹那唑等);
22. 22.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 既往有胃肠道疾病(如习惯性腹泻或便秘,经常出现烧心、反酸或者上腹胀气,餐后恶心或嗳气等),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与本试验者;
3. 对格列齐特缓释片及其活性成分格列齐特、辅料(如磷酸氢钙二水合物、麦芽糊精、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有过敏史者;对其他磺脲类(如格列美脲、格列吡嗪、格列喹酮等)、磺胺类(如磺胺噻唑、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基嘧啶等)药物过敏史者;或具有食物、其他药物、花粉等物质过敏史或其他特定的过敏史(皮疹、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等)者;
4. 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循统一饮食要求或吞咽困难者,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5. 有嗜烟史(近3个月内超过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酗酒史(1年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杯酒精,1个标准杯酒精等于14g纯酒精,45 mL 40%白酒、350 mL 5%啤酒、150mL 12%红酒)、药物滥用史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含黄嘌呤的饮料(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者;
7. 筛选前7天内摄入过量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8.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全胸正位片、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经研究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9. HIV-Ab、HCV-Ab、HbsAg、TPPA等病毒学指标检查任一项结果异常并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10. 静脉采血困难的受试者或晕针、晕血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不包含月经期失血);
12.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4. 首次入住病房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含有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酒精或酒精产品、含尼古丁的产品(如香烟、电子烟等);
15. 尿药(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筛查阳性者;
16.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血液酒精含量(BAC)>0.0 mg/100 mL);
17. 妊娠阳性及哺乳期妇女;
18. 筛选前2周至试验完成1周内接种疫苗或计划接种者;
19. 首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前1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在体内药代动力学行为的手术者;
20.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21.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格列齐特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保泰松、双氯苯咪唑、丹那唑等);
22. 22.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格列齐特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Gliclazide Modifi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缓释片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格列齐特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Gliclazide Modified 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达美康®
剂型:缓释片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规格:3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服药1次,每次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每周期给药1次,共两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至采血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AUC_%Extrap、F(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时间:至采血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血糖监测、十二导联心电图等,不良事件,以及提前退出的情况。评价时间:整个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京市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1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08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07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089
- 药物名称
- 格列齐特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单用饮食控制、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格列齐特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格列齐特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A240204-101.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3-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