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19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S-10516在VHL综合征相关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2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2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7-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2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上海市 · 上海市浙江省 · 杭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广东省 · 广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湖南省 · 长沙市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龚侃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姚欣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徐斌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锦超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曾浩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董培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章小平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蒋书算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大桐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大桐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287号启慧大厦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龚侃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 邮编
- 100034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516-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4-03-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a期(剂量递增期):评价HS-10516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Ib期(剂量扩展期):评价HS-10516的有效性
Ib期(剂量扩展期):评价HS-10516的有效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8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晚期肾透明细胞癌或VHL综合征相关肿瘤患者
2.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3.受试者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4.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5.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6.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3.受试者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4.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5.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6.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接受过或正在进行以下治疗:
a.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缺氧诱导因子抑制剂;b.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试验性药物或其他抗肿瘤系统治疗; d.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大分子抗肿瘤药物治疗; e. 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f.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2C19强抑制剂、强诱导剂和CYP2C19治疗窗窄的敏感底物(药物); g.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 h.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大手术; i.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仍在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2. 存在缺氧症状
3.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 版)≥2级的毒性
4. 合并第二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5. 已知或筛选期检查发现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患者
6. 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7. 心脏检查异常,或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血管疾病
8.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
9.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0.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11.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
12.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13. 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4.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
15.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或不主动筛查活动性传染病
16. 现患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7. 患有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药物相关性肺炎、特发性肺炎、尘肺、或在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活动性肺炎的证据
18. 患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
19.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20.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HS-10516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的受试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受试者
a.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缺氧诱导因子抑制剂;b.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药治疗; c.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周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试验性药物或其他抗肿瘤系统治疗; d.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大分子抗肿瘤药物治疗; e. 研究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f.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2C19强抑制剂、强诱导剂和CYP2C19治疗窗窄的敏感底物(药物); g.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 h.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曾接受过大手术; i.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临床试验或仍在其他临床试验的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2. 存在缺氧症状
3. 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 版)≥2级的毒性
4. 合并第二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5. 已知或筛选期检查发现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患者
6. 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7. 心脏检查异常,或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血管疾病
8.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高血糖高渗状态
9.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10.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
11.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
12.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13. 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4. 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
15. 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或不主动筛查活动性传染病
16. 现患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7. 患有特发性肺纤维化、机化性肺炎、药物相关性肺炎、特发性肺炎、尘肺、或在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活动性肺炎的证据
18. 患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
19. 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20.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HS-10516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的受试者。
21.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2.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10516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516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口服给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规格:25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口服给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HS-10516胶囊: 英文通用名:HS-10516 Capsule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口服给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日一次,口服给药
用药时程:每28天为一个治疗周期,持续口服给药直至客观疾病进展(赠药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研究治疗的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HS-10516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适用剂量(MAD)评价时间:Ia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独立评审委员会(IRC)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的ORR评价时间:Ib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5 项,展开查看
- HS-10516的安全性评价时间:试验全流程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S-10516的PK特性评价时间:试验全流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HS-10516的PD特性评价时间:试验全流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由INVs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的各器官系统ORR、DCR、DoR、PFS评价时间:试验全流程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由IRC根据RECIST v1.1标准评估的各器官系统ORR、DCR、DoR、PFS评价时间:Ib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 · 2024-03-13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4-3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19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大桐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6-28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198
- 药物名称
- HS-10516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von Hippel-Lindau(VHL)综合征相关肿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S-10516在VHL综合征相关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有效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S-10516在VHL综合征相关肿瘤患者中的I期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10516-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4-03-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