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36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苏州复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估 FL115 单药或联合卡介苗膀胱灌注治疗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开放、多中心、剂量爬坡和队列扩展的I/II 期临床研究(本研究目前仅开展单药临床试验阶段)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3-3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8-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8-2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5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7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湖南省 · 长沙市北京市 · 北京市福建省 · 福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山东省 · 青岛市江苏省 · 苏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湖北省 · 武汉市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叶定伟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蒋书算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杨勇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许宁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张树栋
- 南京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郭宏骞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牛海涛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曹玉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薛波新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竞
- 华中科技大学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王少刚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晓翠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复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晓翠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永安路19号上市科创园1号楼310(复融生物)
- 联系人邮编
- 21515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叶定伟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FL115-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3-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I 期: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BCG膀胱灌注在 NMIBC受试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爬坡剂量(MAD)和/或Ⅱ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BCG膀胱灌注在 NMIBC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II 期: 评价 FL115 联合 BCG 膀胱灌注在 NMIBC 受试者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II 期: 评价 FL115 联合 BCG 膀胱灌注在 NMIBC 受试者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能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3.3.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病理组织活检诊断为 NMIBC 的 CIS(伴或不伴 Ta/T1 乳头状肿瘤)或 Ta/T1 乳头状 肿瘤不伴有 CIS。可混有其他少量组织学变异亚型,但尿路上皮必须是主要组 织学类型(>50%)。I 期和 II 期受试者还需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a) Ia 和 Ib 期:经 BCG 治疗无应答的高危 NMIBC 受试者b) II 期:
队列 1:经 BCG 治疗无应答的 CIS
队列 2:经 BCG 治疗无应答的高级别 Ta/T1 乳头状肿瘤? 队列 3:BCG 初治中危或高危 NMIBC 受试者
4.受试者拒绝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根治性膀胱切除术。
5.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TURBT)/膀胱镜检查显示清除
所有乳头状肿瘤(Ta/T1)或残留病灶仅为 CIS。对于 T1 期,术后病理结果须
显示存在膀胱肌层组织。符合二次电切要求的,需要在首次 TURBT 后 2-6 周
对原发肿瘤部位进行二次电切,并且病理检测证实包含膀胱肌层组织且无浸
润性肿瘤。
6.对于 BCG 治疗无应答的高危 NMIBC,包括BCG难治性和BCG复发
7.ECOG 评分 0-2。
8.预计生存期≥2 年(由研究者判断)。
9.充足器官功能:
血液学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90×109
/L;
血红蛋白≥90 g/L(筛选前 14 天内未接受全血输注、成分输血或集落刺
激因子[例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
子 GM-CSF,促红细胞生成素 EPO 或血小板生成素 TPO 等药物纠正);
肝功能(筛选期检查前 7 天内无保肝治疗史):总胆红素(TBIL)≤1.5×
正常值上限(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
移酶(ALT)≤ 2.5×ULN;
肾功能:血肌酐≤1.5×ULN,或血肌酐>1.5×ULN 但内生肌酐清除率
≥50ml/min(根据 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
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 PT≤1.5×ULN,或者受试者正在接受
抗凝剂治疗且 PT/aPTT/INR 维持在抗凝剂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
10.具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及其配偶愿意从签署 ICF 开始,并
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至少 5 个半衰期或 4 个月(120 天)内,以时
间长为准,使用可行的、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方法。绝经后妇女必须闭经至
少 12 个月方可被认为无潜在生育能力
2.能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3.3.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病理组织活检诊断为 NMIBC 的 CIS(伴或不伴 Ta/T1 乳头状肿瘤)或 Ta/T1 乳头状 肿瘤不伴有 CIS。可混有其他少量组织学变异亚型,但尿路上皮必须是主要组 织学类型(>50%)。I 期和 II 期受试者还需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a) Ia 和 Ib 期:经 BCG 治疗无应答的高危 NMIBC 受试者b) II 期:
队列 1:经 BCG 治疗无应答的 CIS
队列 2:经 BCG 治疗无应答的高级别 Ta/T1 乳头状肿瘤? 队列 3:BCG 初治中危或高危 NMIBC 受试者
4.受试者拒绝或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接受根治性膀胱切除术。
5.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经尿道膀胱肿瘤电切术(TURBT)/膀胱镜检查显示清除
所有乳头状肿瘤(Ta/T1)或残留病灶仅为 CIS。对于 T1 期,术后病理结果须
显示存在膀胱肌层组织。符合二次电切要求的,需要在首次 TURBT 后 2-6 周
对原发肿瘤部位进行二次电切,并且病理检测证实包含膀胱肌层组织且无浸
润性肿瘤。
6.对于 BCG 治疗无应答的高危 NMIBC,包括BCG难治性和BCG复发
7.ECOG 评分 0-2。
8.预计生存期≥2 年(由研究者判断)。
9.充足器官功能:
血液学功能: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
/L;血小板计数≥90×109
/L;
血红蛋白≥90 g/L(筛选前 14 天内未接受全血输注、成分输血或集落刺
激因子[例如: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G-CSF,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
子 GM-CSF,促红细胞生成素 EPO 或血小板生成素 TPO 等药物纠正);
肝功能(筛选期检查前 7 天内无保肝治疗史):总胆红素(TBIL)≤1.5×
正常值上限(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
移酶(ALT)≤ 2.5×ULN;
肾功能:血肌酐≤1.5×ULN,或血肌酐>1.5×ULN 但内生肌酐清除率
≥50ml/min(根据 Cockroft-Gault 公式计算);
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1.5×ULN、凝血酶原时间 PT≤1.5×ULN,或者受试者正在接受
抗凝剂治疗且 PT/aPTT/INR 维持在抗凝剂预期用途的治疗范围内。
10.具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及其配偶愿意从签署 ICF 开始,并
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用药后至少 5 个半衰期或 4 个月(120 天)内,以时
间长为准,使用可行的、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方法。绝经后妇女必须闭经至
少 12 个月方可被认为无潜在生育能力
排除标准
1.既往使用过 IL-2 或 IL-15 激动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 rhIL-15 (NCI)、ALT-
803 (N-803)、NKTR-214 (Nektar) ;
2. 既往接受过以下任一 NMIBC 相关治疗: 首次给药前 2 年内接受过盆腔局部放疗; 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接受过以治疗 NMIBC 为目的的系统性治疗,包 括放疗、化疗、免疫抑制剂治疗等;;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 TURBT 等针对膀胱病灶的手术治疗。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全身抗肿瘤的在研药物和/或获批药物(包括 药械联用)(药物包括各种类型如大小分子、细胞基因治疗等,;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了放疗,受试者必须已从所有 与放疗相关的毒性中恢复,无需皮质类固醇治疗且无放射性肺炎;首次给 药前 2 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
4. 已知或可能对FL115及其辅料过敏者;已知对白介素治疗或其他融合蛋白有
3-4 级过敏反应史者;已知或可能对 BCG 及其辅料过敏或严重不耐受者(Ib
和 II 期适用)
5. 本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全身免疫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
激素剂量按强的松当量≤10mg/天;局部、吸入或鼻内使用糖皮质激素;肾上腺
替代类固醇剂量按强的松当量≤7.5mg/天;造影剂过敏受试者在进行影像学增
强检查前预防性一次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6. 既往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异体外周血干细胞(PBSC)/ 骨髓移植治疗史;
7. 在本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活的病毒疫苗治疗;
8. 既往因免疫治疗发生≥3 级或导致停药的 irAE。除外:既往发生甲状腺功能
减退、1 型糖尿病和皮肤 irAE(除外 Steven Johnson 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
松解症或其它严重皮炎)的受试者
9.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受试者在既往抗肿瘤治疗中发生的所有不良事件
(AEs)尚未恢复到基线水平或≤1 级(基于 NCI CTCAE v5.0)。除外:脱发
(任何级别)、外周感觉神经病变(≤2 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有其它 AEs(≤2
级)的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需与申办者医学负责人讨论决定是否入组。
10. 既往或目前患有肌层浸润性(T2-T4 期)、局部晚期(T3/T4 期、任何 N)、
转移性膀胱癌;
11. b) 合并膀胱外即上尿路(肾脏、肾盂、输尿管)和前列腺尿道肿瘤病史或证 据。
12. 目前有明确的膀胱输尿管反流、膀胱穿孔证据
13. 有明确的尿路感染者,肉眼血尿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进入研究;
14. 既往 BCG 治疗过程中由于毒血症、系统性感染或尿失禁等不良反应而终止
治疗者(Ib 期和 II 期适用);
15. TURBT 术后发生并发症,且研究者判断不能进行灌注治疗者
16.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多尿(记录 24 小时尿量>4000ml);
17. 筛选前 2 年内合并其它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可治愈的局部肿瘤(如基底或 鳞状细胞皮肤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受试者,在明确治愈后可入组;
18. 已知患有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脑膜转移受试者或不稳定 CNS 转移受试者。
19.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已知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需要全身激素或
免疫抑制剂治疗
20. 20.受试者既往有以下任一肺部毒性反应:
? 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严重肺部特异性疾病;
? 活动性间质性肺病(ILD)或间质性肺炎;有需要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 剂治疗 ILD 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 通过病史或 CT 检查发现入组前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或超过 1 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
21. 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22.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过心肌梗塞、未控制的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 以上心脑血管事件;任何需要治疗或干预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
2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4 周内接受大手术
2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重度感染;首次用药前 1 周内存在需使用系统性抗生素治疗的 CTCAE≥2 级的活动性感染
25. 任何确诊的活动性的乙肝(HBV)、丙肝病毒(HCV)感染病史或任何确诊
的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活动性结核病
26. 其他情况:
a) 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
b) 已知、有记录或可疑的药物滥用受试者需排除。除外:医生处方的用于止
痛治疗的阿片类药物等;经研究者判断在临床上具有合理性
c)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803 (N-803)、NKTR-214 (Nektar) ;
2. 既往接受过以下任一 NMIBC 相关治疗: 首次给药前 2 年内接受过盆腔局部放疗; 首次给药前 12 周内接受过以治疗 NMIBC 为目的的系统性治疗,包 括放疗、化疗、免疫抑制剂治疗等;;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过 TURBT 等针对膀胱病灶的手术治疗。
3.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任何全身抗肿瘤的在研药物和/或获批药物(包括 药械联用)(药物包括各种类型如大小分子、细胞基因治疗等,;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了放疗,受试者必须已从所有 与放疗相关的毒性中恢复,无需皮质类固醇治疗且无放射性肺炎;首次给 药前 2 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
4. 已知或可能对FL115及其辅料过敏者;已知对白介素治疗或其他融合蛋白有
3-4 级过敏反应史者;已知或可能对 BCG 及其辅料过敏或严重不耐受者(Ib
和 II 期适用)
5. 本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全身免疫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
激素剂量按强的松当量≤10mg/天;局部、吸入或鼻内使用糖皮质激素;肾上腺
替代类固醇剂量按强的松当量≤7.5mg/天;造影剂过敏受试者在进行影像学增
强检查前预防性一次性使用糖皮质激素;
6. 既往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或异体外周血干细胞(PBSC)/ 骨髓移植治疗史;
7. 在本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活的病毒疫苗治疗;
8. 既往因免疫治疗发生≥3 级或导致停药的 irAE。除外:既往发生甲状腺功能
减退、1 型糖尿病和皮肤 irAE(除外 Steven Johnson 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
松解症或其它严重皮炎)的受试者
9. 在试验药物首次给药前,受试者在既往抗肿瘤治疗中发生的所有不良事件
(AEs)尚未恢复到基线水平或≤1 级(基于 NCI CTCAE v5.0)。除外:脱发
(任何级别)、外周感觉神经病变(≤2 级)的受试者可以入组;有其它 AEs(≤2
级)的受试者,经研究者判断,需与申办者医学负责人讨论决定是否入组。
10. 既往或目前患有肌层浸润性(T2-T4 期)、局部晚期(T3/T4 期、任何 N)、
转移性膀胱癌;
11. b) 合并膀胱外即上尿路(肾脏、肾盂、输尿管)和前列腺尿道肿瘤病史或证 据。
12. 目前有明确的膀胱输尿管反流、膀胱穿孔证据
13. 有明确的尿路感染者,肉眼血尿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进入研究;
14. 既往 BCG 治疗过程中由于毒血症、系统性感染或尿失禁等不良反应而终止
治疗者(Ib 期和 II 期适用);
15. TURBT 术后发生并发症,且研究者判断不能进行灌注治疗者
16.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多尿(记录 24 小时尿量>4000ml);
17. 筛选前 2 年内合并其它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可治愈的局部肿瘤(如基底或 鳞状细胞皮肤癌、宫颈或乳腺原位癌)受试者,在明确治愈后可入组;
18. 已知患有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或脑膜转移受试者或不稳定 CNS 转移受试者。
19.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已知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需要全身激素或
免疫抑制剂治疗
20. 20.受试者既往有以下任一肺部毒性反应:
? 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严重肺部特异性疾病;
? 活动性间质性肺病(ILD)或间质性肺炎;有需要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 剂治疗 ILD 或(非感染性)肺炎病史;
? 通过病史或 CT 检查发现入组前 1 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者或超过 1 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
21. 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
22.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本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过心肌梗塞、未控制的心绞痛、病毒性心肌炎、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 以上心脑血管事件;任何需要治疗或干预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
23.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4 周内接受大手术
24.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存在重度感染;首次用药前 1 周内存在需使用系统性抗生素治疗的 CTCAE≥2 级的活动性感染
25. 任何确诊的活动性的乙肝(HBV)、丙肝病毒(HCV)感染病史或任何确诊
的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活动性结核病
26. 其他情况:
a) 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
b) 已知、有记录或可疑的药物滥用受试者需排除。除外:医生处方的用于止
痛治疗的阿片类药物等;经研究者判断在临床上具有合理性
c)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FL115: 英文通用名:FL115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20mg/ml
用法用量:膀胱灌注
用药时程:诱导和维持期,每周或每3周给药一次
规格:20mg/ml
用法用量:膀胱灌注
用药时程:诱导和维持期,每周或每3周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I 期: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BCG膀胱灌注在 NMIBC受试者中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爬坡剂量(MAD)和/或Ⅱ期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 期: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BCG膀胱灌注在 NMIBC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I 期: 评价 FL115 联合 BCG 膀胱灌注在 NMIBC 受试者中的初步抗肿瘤活性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 BCG 膀 胱灌注在 NMIBC 受试者中的药 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 BCG 膀 胱灌注在 NMIBC 受试者中的免 疫原性(ADA)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 BCG 膀 胱灌注对 NMIBC 受试者细胞因 子的影响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I 期:评价 FL115 单药或联合 BCG膀胱灌注在 NMIBC受试者 中的抗肿瘤活性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 期:进一步评价 FL115 联合 BCG膀胱灌注在 NMIBC受试者 中的抗肿瘤活性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I 期:评价 FL115 联合 BCG 膀胱灌注在 NMIBC 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时间:开始给药至研究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1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36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晓翠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08
- 申请人名称
- 苏州复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361
- 药物名称
- FL115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评估 FL115 单药或联合卡介苗膀胱灌注治疗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抗肿瘤活性的开放、多中心、剂量爬坡和队列扩展的I/II 期临床研究(本研究目前仅开展单药临床试验阶段)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评估 FL115 单药或联合卡介苗膀胱灌注治疗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受试者的I/II 期临床研究(本研究目前开展联合用药临床试验阶段)
- 试验方案编号
- FL115-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3-3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