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38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完成
- 状态阶段
-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药代/药效动力学
- 疾病领域
- 皮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和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多次皮下注射SHR-1139注射液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随机、双盲、剂量递增、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4-0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6-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6-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西省 · 太原市江西省 · 南昌市福建省 · 福州市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张菁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徐金华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张燕/王明霞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郭书萍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刘藕根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纪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颖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段颖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海科路1288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1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张菁
- 学位
- 药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52887926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华山医院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徐金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52887781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乌鲁木齐中路12号华山医院
- 邮编
- 200040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086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139-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5-04-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单次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SHR-1139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和多次皮下注射SHR-1139注射液在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理解试验的具体流程,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2.年龄18至65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3.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28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捐献精子/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伴侣),具体避孕方式见附录1。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和随机给药前妊娠试验结果需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5.在随机前斑块状银屑病病史≥6个月;
6.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筛选和基线时PASI评分≥12分,和sPGA评分≥3分(静态0-5分制),和BSA评分≥10%;
7.适合接受系统性银屑病治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受试者。(序号1-7适用于银屑病受试者)
8.理解试验的具体流程,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9.年龄18至55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10.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体重指数(BMI)18~26 kg/m2(含边界值)
11.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其他各项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12.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捐献精子/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伴侣),具体避孕方式见附录1。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和随机给药前妊娠试验结果需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序号8-12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2.年龄18至65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3.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体重指数(BMI)在18 kg/m2~28 kg/m2范围内(包括两端值)
4.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捐献精子/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伴侣),具体避孕方式见附录1。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和随机给药前妊娠试验结果需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5.在随机前斑块状银屑病病史≥6个月;
6.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筛选和基线时PASI评分≥12分,和sPGA评分≥3分(静态0-5分制),和BSA评分≥10%;
7.适合接受系统性银屑病治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受试者。(序号1-7适用于银屑病受试者)
8.理解试验的具体流程,自愿参加本试验,并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9.年龄18至55周岁(包括两端值),性别不限
10.男性体重≥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体重指数(BMI)18~26 kg/m2(含边界值)
11.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其他各项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12.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为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的男性受试者,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捐献精子/卵子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伴侣),具体避孕方式见附录1。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和随机给药前妊娠试验结果需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序号8-12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排除标准
1.筛选或基线时诊断所患银屑病不是慢性斑块状银屑病者
2. 患有药物诱发性银屑病者
3. 存在研究者认为会妨碍银屑病评估的其它皮肤问题者
4. 并发其它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者;
5. 受试者既往有淋巴细胞增生类病史,包括淋巴瘤或潜在淋巴增生性疾病症状和体征
6.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的5年内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经治疗已痊愈的皮肤鳞癌或基底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
7. 在筛选前3个月内有中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级)、发生心脑血管事件或严重出血事件,研究者认为此受试者不适合参与临床研究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
9. 基线前4周内出现伴有全身症状的急性感染,并需给予全身用静脉或口服抗感染药治疗者
10. 有抑郁症病史,和/或在筛选期及基线期研究者临床上判断有自杀风险的受试者;
11. 筛选时受试者病史、症状及检查结果提示患有活动性结核或潜伏性结核。
12. 有证据证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确认试验检测呈阳性者
13. 使用了银屑病以下治疗方法/药物者:
在基线前规定时间段内曾使用过一种TNF-α拮抗剂;或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TNF-α拮抗剂;
在基线前12周内接受了抗IL-17或抗IL-17受体药物以及其它生物疗法;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抗IL-12/23药物或抗IL-36受体药物;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生物制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光疗/光化学治疗或系统治疗;
在基线前2周内接受了银屑病局部治疗;但是受试者允许使用以下局部治疗:低效糖皮质激素(效力分级6-7级),非医用香波(即不含糖皮质激素或维生素D3衍生物、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等),不含α或β羟基酸的润肤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银屑病中药治疗;
基线前4周或5个消除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包括关节腔注射);
14. 使用了银屑病以下治疗方法/药物者:
在基线前规定时间段内曾使用过一种TNF-α拮抗剂;或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TNF-α拮抗剂;
在基线前12周内接受了抗IL-17或抗IL-17受体药物以及其它生物疗法;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抗IL-12/23药物或抗IL-36受体药物;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生物制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光疗/光化学治疗或系统治疗;
在基线前2周内接受了银屑病局部治疗;但是受试者允许使用以下局部治疗:低效糖皮质激素(效力分级6-7级),非医用香波(即不含糖皮质激素或维生素D3衍生物、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等),不含α或β羟基酸的润肤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银屑病中药治疗;
基线前4周或5个消除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包括关节腔注射);
15. 在随机分组前的12周内接种了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或在随机分组前的12周内参与了一项疫苗临床试验。
16. 对本试验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或对其它生物制剂过敏者。
17. 筛选时实验室检测值有临床意义,研究者认为如果参与本研究会对受试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或妨碍数据分析的任何情况
18. 在基线前8周内献血或失血≥ 400 mL和/或在研究期间有献血计划
19. 在筛选前一年内有酗酒或非法药物滥用史者
20. 研究者认为会妨碍受试者遵循和完成研究方案的任何其它情况。(序号1-20适用于银屑病受试者)
21. 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疾病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22.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
23.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
24. 基线前4周内出现伴有全身症状的急性感染,并需给予全身用静脉或口服抗感染药治疗者;
2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26. 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者,常规用量维生素和偶尔使用推荐剂量内的对乙酰氨基酚除外;或使用药物未超过 5个消除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任何其他药物者;
27. 筛选前6个月内曾使用过免疫抑制剂或抗白介素抗体类药物者;
28. 筛选前 1个月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29. 筛选前6个月内有严重外伤或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30. 筛选前1月内献血史,或有严重的失血(总血量≥400 mL),或在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31.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艾滋病病毒抗体(HIVAb)检测、梅毒血清反应素(TPPA)测定、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或结核感染筛查试验(T-SPOT或EPISPOT等同类检测方法)结果阳性;
32. 筛选时实验室检测值有临床意义,研究者认为如果参与本研究会对受试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或妨碍数据分析的任何情况
33.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嗜烟史(定义为:每日吸烟5支以上)。或在研究期间不能遵循禁止吸烟要求者;
34.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嗜酒史;或酒精筛查阳性者;或在研究期间不能遵循禁止饮酒要求者‘
35. 筛选期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吸毒史,或基线期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36. 研究者及研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直接参与方案执行者;
3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适宜参加研究的其他情况。(序号21-37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2. 患有药物诱发性银屑病者
3. 存在研究者认为会妨碍银屑病评估的其它皮肤问题者
4. 并发其它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者;
5. 受试者既往有淋巴细胞增生类病史,包括淋巴瘤或潜在淋巴增生性疾病症状和体征
6. 受试者在筛选访视之前的5年内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或恶性肿瘤病史,经治疗已痊愈的皮肤鳞癌或基底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
7. 在筛选前3个月内有中重度充血性心力衰竭病史(纽约心脏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I级)、发生心脑血管事件或严重出血事件,研究者认为此受试者不适合参与临床研究
8.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
9. 基线前4周内出现伴有全身症状的急性感染,并需给予全身用静脉或口服抗感染药治疗者
10. 有抑郁症病史,和/或在筛选期及基线期研究者临床上判断有自杀风险的受试者;
11. 筛选时受试者病史、症状及检查结果提示患有活动性结核或潜伏性结核。
12. 有证据证明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确认试验检测呈阳性者
13. 使用了银屑病以下治疗方法/药物者:
在基线前规定时间段内曾使用过一种TNF-α拮抗剂;或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TNF-α拮抗剂;
在基线前12周内接受了抗IL-17或抗IL-17受体药物以及其它生物疗法;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抗IL-12/23药物或抗IL-36受体药物;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生物制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光疗/光化学治疗或系统治疗;
在基线前2周内接受了银屑病局部治疗;但是受试者允许使用以下局部治疗:低效糖皮质激素(效力分级6-7级),非医用香波(即不含糖皮质激素或维生素D3衍生物、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等),不含α或β羟基酸的润肤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银屑病中药治疗;
基线前4周或5个消除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包括关节腔注射);
14. 使用了银屑病以下治疗方法/药物者:
在基线前规定时间段内曾使用过一种TNF-α拮抗剂;或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TNF-α拮抗剂;
在基线前12周内接受了抗IL-17或抗IL-17受体药物以及其它生物疗法;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抗IL-12/23药物或抗IL-36受体药物;
筛选前曾经使用过两种及两种以上生物制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光疗/光化学治疗或系统治疗;
在基线前2周内接受了银屑病局部治疗;但是受试者允许使用以下局部治疗:低效糖皮质激素(效力分级6-7级),非医用香波(即不含糖皮质激素或维生素D3衍生物、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等),不含α或β羟基酸的润肤剂;
在基线前4周内接受了银屑病中药治疗;
基线前4周或5个消除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口服或注射糖皮质激素(包括关节腔注射);
15. 在随机分组前的12周内接种了减毒活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减毒活疫苗,或在随机分组前的12周内参与了一项疫苗临床试验。
16. 对本试验药物成分或辅料过敏,或对其它生物制剂过敏者。
17. 筛选时实验室检测值有临床意义,研究者认为如果参与本研究会对受试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或妨碍数据分析的任何情况
18. 在基线前8周内献血或失血≥ 400 mL和/或在研究期间有献血计划
19. 在筛选前一年内有酗酒或非法药物滥用史者
20. 研究者认为会妨碍受试者遵循和完成研究方案的任何其它情况。(序号1-20适用于银屑病受试者)
21. 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疾病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22. 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
23. 筛选前6个月内有过机会性感染;
24. 基线前4周内出现伴有全身症状的急性感染,并需给予全身用静脉或口服抗感染药治疗者;
25.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
26. 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者,常规用量维生素和偶尔使用推荐剂量内的对乙酰氨基酚除外;或使用药物未超过 5个消除半衰期者(以较长者为准);或计划在研究期间使用任何其他药物者;
27. 筛选前6个月内曾使用过免疫抑制剂或抗白介素抗体类药物者;
28. 筛选前 1个月内或者计划在试验过程中接种活(减毒)疫苗者;
29. 筛选前6个月内有严重外伤或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手术者;
30. 筛选前1月内献血史,或有严重的失血(总血量≥400 mL),或在2个月内接受过输血者;
31. 筛选时乙肝表面抗原(HBsAg)、艾滋病病毒抗体(HIVAb)检测、梅毒血清反应素(TPPA)测定、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阳性;或结核感染筛查试验(T-SPOT或EPISPOT等同类检测方法)结果阳性;
32. 筛选时实验室检测值有临床意义,研究者认为如果参与本研究会对受试者造成不可接受的风险,或妨碍数据分析的任何情况
33.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嗜烟史(定义为:每日吸烟5支以上)。或在研究期间不能遵循禁止吸烟要求者;
34. 筛选期前6个月内有嗜酒史;或酒精筛查阳性者;或在研究期间不能遵循禁止饮酒要求者‘
35. 筛选期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吸毒史,或基线期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36. 研究者及研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直接参与方案执行者;
3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适宜参加研究的其他情况。(序号21-37适用于健康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1139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SHR-1139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ml:0.1g
用法用量:SAD组:
25mg/100mg/300mg/6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
300mg/600mg/1200mg剂量组:静脉给药,
MAD组:
100mg/3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用药时程:SAD组:用药1次;
MAD组:用药2次;
规格:1.0ml:0.1g
用法用量:SAD组:
25mg/100mg/300mg/6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
300mg/600mg/1200mg剂量组:静脉给药,
MAD组:
100mg/3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用药时程:SAD组:用药1次;
MAD组:用药2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SHR-1139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SHR-1139Placebo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0ml:0.1g
用法用量:SAD组:
25mg/100mg/300mg/6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
300mg/600mg/1200mg剂量组:静脉给药,
MAD组:
100mg/3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用药时程:SAD组:用药1次;
MAD组:用药2次;
规格:1.0ml:0.1g
用法用量:SAD组:
25mg/100mg/300mg/6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
300mg/600mg/1200mg剂量组:静脉给药,
MAD组:
100mg/300mg剂量组:皮下给药
用药时程:SAD组:用药1次;
MAD组:用药2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安全性、耐受性: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 检查、12 导联心电图结果等。评价时间:预估1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PK 终点: 单次给药剂量递增试验:血中SHR-1139 浓度,包括各项 PK 参数。 多次给药剂量递增试验:血中 SHR-1139 浓度,包括各项PK 参数评价时间:预估1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PD 终点: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血清人 β-防御素-2(hBD2)水平及其相对基线变化百分比;评价时间:预估1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免疫原性终点: SHR-1139 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中的 ADA 阳性发生率 和发生时间。评价时间:预估1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5-1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9-18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10-28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4-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38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段颖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02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388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50864
- 药物名称
- SHR-1139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银屑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皮下注射或静脉输注和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多次皮下注射SHR-1139注射液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随机、双盲、剂量递增、安慰剂对照的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SHR-1139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和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139-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5-04-0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