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39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空腹条件下,布立西坦片(100mg)和BRIVIACT®(布立西坦)片100mg在健康成人体内单剂量口服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NA;国际:2024-07-2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NA;国际:2024-07-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8-01;国际:2024-08-0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0 人;国际: 2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0 人;国际: 2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0 人;国际: 2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Uttar Pradesh · Gautambudh Nagar
- Cliantha Research Limited印度 · Uttar Pradesh · Gautambudh Nagar · 研究者:Dr. Rameshkumar Jha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玲玲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玲玲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33号
- 联系人邮编
- 32211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Dr. Rameshkumar Jha
- 学位
- MBBS
- 职称
- NA
- 电话
- 91-120-6122100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东阳横店江南路333号
- 邮编
- 201301
- 单位名称
- Cliantha Research Limited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401071-01
- 试验方案编号
- C1B0442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01
- 版本日期
- 2024-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比较和评估在空腹条件下,健康成年受试者口服布立西坦片(100 mg)与 BRIVIACT® (布立西坦)片 100 mg的生物利用度。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 18 至 55 岁,包括两端界值。
2.性别: 男性和/或非孕妇、非哺乳期女性。
A. 育龄女性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必须采取可接受的避孕措施。
育龄女性可接受的避孕方式包括:
i. 在研究开始前至少放置了3个月的非激素宫内节育器,并在研究期间保持在放置,或
ii. 含有杀精剂或与杀精剂一起使用的避孕方法, 或
iii. 外科绝育 或
iv.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禁欲。
B. 如果病史中报告并记录了以下情况之一,则女性不被视为具有生育能力:
i. 绝经后自然闭经至少一年, 或
ii. 自然闭经超过 6 个月但少于 1 年,血清卵泡刺激素 (FSH) 水平 > 40 mIU/mL, 或
iii. 双侧输卵管切除,同时进行或未进行子宫切除术,且至少 6 个月未出血, 或
iv. 全子宫切除术,至少 3 个月无出血。
3.BMI: 19.0 至 26.0 kg/m2 ,包括两端界值;BMI 值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例如,26.04 向下舍入到 26.0,而 19.45 向上舍入到 19.5)。
4.能够与研究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5.愿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参加研究。
6.所有志愿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研究前安全评估,由首席或副研究者或医生判断为正常以及健康,评估内容包括:
a) 体格检查(临床检查)无显著临床发现。
b) 下列测试结果在正常范围内或临床无显著性:
血常规:血红蛋白、总红细胞计数、总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
差别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单核细胞、嗜碱性粒细胞
血液指标:红细胞压积
血生化:BUN、血清肌酐、随机血糖、SGPT & SGOT、碱性磷酸酶、尿酸、血清胆红素
清总蛋白:总蛋白、白蛋白(Albumin)
血清电解质:血清钠、血清氯化物、血清钾、血清磷、血清钙
尿常规:颜色、体积、比重、气味、外观、反应、白蛋白、胆红素、酮体、糖、尿胆红素原、镜检(根据临床判断)
免疫学检查:HIV-I & II、HbsAg、Anti HCV
血(β-HCG)妊娠试验(针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血清促卵泡激素(FSH)(如需要)
其他测试:血清镁、血清脂肪酶、血清淀粉酶、肾小球滤过率
如有必要,可根据主要研究者的判断进行额外的测试和/或检查(除方案中提到的之外)。
所有结果将根据测试时的实验室正常范围进行评估,所使用的正常范围的副本将包括在研究文件中。
2.性别: 男性和/或非孕妇、非哺乳期女性。
A. 育龄女性必须在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进行β-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血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必须采取可接受的避孕措施。
育龄女性可接受的避孕方式包括:
i. 在研究开始前至少放置了3个月的非激素宫内节育器,并在研究期间保持在放置,或
ii. 含有杀精剂或与杀精剂一起使用的避孕方法, 或
iii. 外科绝育 或
iv.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禁欲。
B. 如果病史中报告并记录了以下情况之一,则女性不被视为具有生育能力:
i. 绝经后自然闭经至少一年, 或
ii. 自然闭经超过 6 个月但少于 1 年,血清卵泡刺激素 (FSH) 水平 > 40 mIU/mL, 或
iii. 双侧输卵管切除,同时进行或未进行子宫切除术,且至少 6 个月未出血, 或
iv. 全子宫切除术,至少 3 个月无出血。
3.BMI: 19.0 至 26.0 kg/m2 ,包括两端界值;BMI 值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例如,26.04 向下舍入到 26.0,而 19.45 向上舍入到 19.5)。
4.能够与研究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
5.愿意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参加研究。
6.所有志愿者必须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研究前安全评估,由首席或副研究者或医生判断为正常以及健康,评估内容包括:
a) 体格检查(临床检查)无显著临床发现。
b) 下列测试结果在正常范围内或临床无显著性:
血常规:血红蛋白、总红细胞计数、总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
差别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淋巴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单核细胞、嗜碱性粒细胞
血液指标:红细胞压积
血生化:BUN、血清肌酐、随机血糖、SGPT & SGOT、碱性磷酸酶、尿酸、血清胆红素
清总蛋白:总蛋白、白蛋白(Albumin)
血清电解质:血清钠、血清氯化物、血清钾、血清磷、血清钙
尿常规:颜色、体积、比重、气味、外观、反应、白蛋白、胆红素、酮体、糖、尿胆红素原、镜检(根据临床判断)
免疫学检查:HIV-I & II、HbsAg、Anti HCV
血(β-HCG)妊娠试验(针对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血清促卵泡激素(FSH)(如需要)
其他测试:血清镁、血清脂肪酶、血清淀粉酶、肾小球滤过率
如有必要,可根据主要研究者的判断进行额外的测试和/或检查(除方案中提到的之外)。
所有结果将根据测试时的实验室正常范围进行评估,所使用的正常范围的副本将包括在研究文件中。
排除标准
1.对布立西坦或其他相关药物,或其制剂成分有过敏反应史。
2. 在筛选期间(包括病史、体格检查(临床检查)、实验室评估、心电图记录、妇科病史和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和常规乳房检查)(针对女性受试者))有重大疾病或临床上显著异常发现。
3. 患有糖尿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造血、胃肠、肾脏、肝脏、心血管、呼吸、中枢神经系统或其他任何身体系统的状况或疾病。
4. 有支气管哮喘的病史或存在。
5.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激素替代疗法。
6.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药物的长效注射剂或植入剂。
7.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过CYP酶抑制剂或诱导剂(见 https://drug-interactions.medicine.iu.edu/MainTable.aspx)。
8. 有药物依赖或酗酒或中度饮酒的历史或证据。
9. 每天吸烟10支或更多,或每天吸20支或更多水烟,或在研究期间无法戒烟的吸烟者。
10. 有献血困难或静脉难以接近的历史。
11. 乙型和丙型肝炎筛查呈阳性。
12. HIV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13.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接受过已知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受试者,且在给药前不超过药物的七个消除半衰期。
14.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献血或失血50ml至100ml,或60天内失血101ml至200ml,或90天内失血超过200ml(不包括本研究筛选时抽取的体积),以较大者为准。
1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疾病的历史。
16. 对静脉穿刺不耐受。
17. 任何食物过敏、不耐受、限制或特殊饮食,根据主要研究者或副研究者的意见,可能与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相矛盾。
18. 制度化的受试者。
19.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包括(紫杉醇、罗格列酮和瑞格列奈)。
20.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产品、维生素和草药产品等。
21.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使用过含有葡萄柚及其产品。
22.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咖啡因或黄嘌呤产品(例如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苏打水、可乐等)、香烟和含烟草产品、娱乐性药物、酒精或其他含酒精产品。
23.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周内,出于任何原因(例如:低钠)摄入任何不寻常的饮食。
24. 筛选心电图期间QTc > 450毫秒的受试者。
25. 血红蛋白、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参考范围下限。
26. 筛选期间血清肌酐和尿素氮高于正常范围上限。
27. 筛选期间肾小球滤过率小于60 ml/min/1.73 m2的受试者。
28. 筛选期间SGPT、SGOT和碱性磷酸酶高于正常范围上限的1.1倍。
29. 筛选期间血清胆红素值高于正常范围上限。
30. 有自杀想法或行为的病情或病史。
31. 正在操作重型机械或驾驶的受试者。
2. 在筛选期间(包括病史、体格检查(临床检查)、实验室评估、心电图记录、妇科病史和检查(包括盆腔检查和常规乳房检查)(针对女性受试者))有重大疾病或临床上显著异常发现。
3. 患有糖尿病、精神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造血、胃肠、肾脏、肝脏、心血管、呼吸、中枢神经系统或其他任何身体系统的状况或疾病。
4. 有支气管哮喘的病史或存在。
5.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激素替代疗法。
6.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药物的长效注射剂或植入剂。
7.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过CYP酶抑制剂或诱导剂(见 https://drug-interactions.medicine.iu.edu/MainTable.aspx)。
8. 有药物依赖或酗酒或中度饮酒的历史或证据。
9. 每天吸烟10支或更多,或每天吸20支或更多水烟,或在研究期间无法戒烟的吸烟者。
10. 有献血困难或静脉难以接近的历史。
11. 乙型和丙型肝炎筛查呈阳性。
12. HIV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13.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接受过已知临床试验用药品的受试者,且在给药前不超过药物的七个消除半衰期。
14.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献血或失血50ml至100ml,或60天内失血101ml至200ml,或90天内失血超过200ml(不包括本研究筛选时抽取的体积),以较大者为准。
1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疾病的历史。
16. 对静脉穿刺不耐受。
17. 任何食物过敏、不耐受、限制或特殊饮食,根据主要研究者或副研究者的意见,可能与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相矛盾。
18. 制度化的受试者。
19.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包括(紫杉醇、罗格列酮和瑞格列奈)。
20.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非处方产品、维生素和草药产品等。
21.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7天内使用过含有葡萄柚及其产品。
22.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咖啡因或黄嘌呤产品(例如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苏打水、可乐等)、香烟和含烟草产品、娱乐性药物、酒精或其他含酒精产品。
23. 在首次服用临床试验用药品前3周内,出于任何原因(例如:低钠)摄入任何不寻常的饮食。
24. 筛选心电图期间QTc > 450毫秒的受试者。
25. 血红蛋白、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计数低于正常参考范围下限。
26. 筛选期间血清肌酐和尿素氮高于正常范围上限。
27. 筛选期间肾小球滤过率小于60 ml/min/1.73 m2的受试者。
28. 筛选期间SGPT、SGOT和碱性磷酸酶高于正常范围上限的1.1倍。
29. 筛选期间血清胆红素值高于正常范围上限。
30. 有自杀想法或行为的病情或病史。
31. 正在操作重型机械或驾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立西坦片: 英文通用名:Brivaracetam Table 商品名称:/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剂量为100mg(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剂量为100mg(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立西坦片 英文通用名:Brivaracetam Table 商品名称:BRIVIACT®
剂型:片剂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剂量为100mg(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10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剂量为100mg(1片)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 AUCt和AUCi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Kel、tHalf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中出现的异常评价时间:给药至随访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Institutional Ethics Committee Sehgal Nursing Home同意 · 2024-06-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39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玲玲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02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394
- 药物名称
- 布立西坦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401071-01
- 适应症
- 适用于1个月及以上患者的部分发作性癫痫的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空腹条件下,布立西坦片(100mg)和BRIVIACT®(布立西坦)片100mg在健康成人体内单剂量口服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空腹条件下,布立西坦片(100mg)和BRIVIACT®(布立西坦)片100mg在健康成人体内单剂量口服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C1B0442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01
- 版本日期
- 2024-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