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448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期+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莱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探索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间质性肺病(ILD)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1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1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任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凯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莱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凯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138号4栋401
- 联系人邮编
- 20111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任涛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宜山路600号
- 邮编
- 200000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SHLF-MSC-ILD-101(补充申请)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4-04-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I期主要目的:评价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多次给药治疗ILD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及II期推荐剂量(RP2D)。次要目的:评价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多次给药治疗ILD患者的初步有效性和免疫原性。
II期的主要目的:评价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ILD患者的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ILD患者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II期的主要目的:评价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ILD患者的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ILD患者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期+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不限,年龄≥18岁(含临界值);
2.间质性肺疾病患者,符合特发性肺纤维化(IPF)、结缔组织病相关的间质性肺病(CTD-ILD)、特发性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iNSIP)、慢性过敏性肺炎(HP)、结节病、环境/职业性肺病或不可分类的特发性间质性疾病(IIP)诊断之一;
3.筛选前6个月内经肺部高分辨CT(HRCT)诊断明确符合间质性肺病(ILD)的受试者;
4.筛选前3个月内肺功能检查中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使用Hb校正)为预计值的30%~80%(含边界值);FVC为预计值的40%~70%(含边界值)
5.合并用药方面:患者必须a.不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b. 3个月内接受环磷酰胺或霉酚酸酯/钠或甲氨蝶呤稳定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单药治疗,而且在入组之后至少12个月,该背景治疗保持稳定;对于筛选时正在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在入组之后至少12个月,该背景治疗保持稳定;且能耐受细胞治疗的受试者;如果筛选时正在接受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治疗,患者必须在筛选时已至少接受了4周的稳定剂量,并且计划在进入本研究后继续稳定接受这一背景治疗
6.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下列标准:谷丙转氨酶(ALT)≤2.5×ULN,谷草转氨酶(AST)≤2.5×ULN,总胆红素(TBIL)≤2×ULN,直接胆红素(DBIL)≤1.5×ULN或肌酐(Cr)≤3×ULN
7.依从性好,能够理解并配合完成肺功能检查操作,愿意按照方案的要求用药并按时接受随访检查的受试者
8.被充分告知试验目的、方法及可能出现的不舒适,自愿参加试验,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2.间质性肺疾病患者,符合特发性肺纤维化(IPF)、结缔组织病相关的间质性肺病(CTD-ILD)、特发性非特异性间质性肺炎(iNSIP)、慢性过敏性肺炎(HP)、结节病、环境/职业性肺病或不可分类的特发性间质性疾病(IIP)诊断之一;
3.筛选前6个月内经肺部高分辨CT(HRCT)诊断明确符合间质性肺病(ILD)的受试者;
4.筛选前3个月内肺功能检查中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使用Hb校正)为预计值的30%~80%(含边界值);FVC为预计值的40%~70%(含边界值)
5.合并用药方面:患者必须a.不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b. 3个月内接受环磷酰胺或霉酚酸酯/钠或甲氨蝶呤稳定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单药治疗,而且在入组之后至少12个月,该背景治疗保持稳定;对于筛选时正在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在入组之后至少12个月,该背景治疗保持稳定;且能耐受细胞治疗的受试者;如果筛选时正在接受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治疗,患者必须在筛选时已至少接受了4周的稳定剂量,并且计划在进入本研究后继续稳定接受这一背景治疗
6.血生化检查需符合下列标准:谷丙转氨酶(ALT)≤2.5×ULN,谷草转氨酶(AST)≤2.5×ULN,总胆红素(TBIL)≤2×ULN,直接胆红素(DBIL)≤1.5×ULN或肌酐(Cr)≤3×ULN
7.依从性好,能够理解并配合完成肺功能检查操作,愿意按照方案的要求用药并按时接受随访检查的受试者
8.被充分告知试验目的、方法及可能出现的不舒适,自愿参加试验,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排除标准
1.对人血白蛋白、麻醉药物或其中成分过敏者
2. 既往曾接受过干细胞治疗者
3. 不能耐受支气管镜检查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活动性大咯血;严重的高血压及心律失常;筛选前4周内的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后4~6周内若需行支气管镜检查术,建议请心内科医生会诊,充分评估其发生心脏病的风险)或有不稳定心绞痛发作史;严重心肺功能障碍;不能纠正的出血倾向(血小板计数<60×109/L),如凝血功能严重障碍、尿毒症及严重的肺动脉高压等;严重的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疑有主动脉瘤;多发性肺大疱;全身情况极度衰竭);12个月内有血栓事件病史(包括卒中和短暂性缺血发作)
4. 入组前3天内,使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相当于甲泼尼龙>240 mg/天)或不规律使用全身皮质类固醇
5. 对于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接受环磷酰胺或霉酚酸酯/钠或甲氨蝶呤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单药的不稳定背景治疗(不允许联合治疗)
6. 筛选前1个月内受试者有机械通气史或合并患有感染性肺炎、哮喘者;有气道阻塞疾病者(使用支气管扩张药之前的FEV1/FVC<0.7);肺部有其他临床意义严重异常者;目前需使用氧疗治疗者(氧疗时间>15 h/d)
7. 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可能小于1年者
8. 筛选前5年内发生恶性肿瘤,之前曾以根治为目的进行治疗的子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除外
9. 筛选前1年内曾因ILD急性加重发作或因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而住院治疗达3次及以上者
10. 10) 有证据表明受试者目前存在可能影响安全性的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心脑血管、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及代谢性疾病,如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3个月内糖化血红蛋白≥8.5%),血压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等
11.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吸毒史
12. 血清病毒学(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阳性者,其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患者(DNA滴度≤500 IU/mL或拷贝数<1000 copies/mL)和已治愈的丙肝患者(HCV RNA检测阴性)经研究者判断合格后可以入组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任何其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4. 由研究者判断对于全身麻醉/局部麻醉风险较高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期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β-HCG)检测呈阳性者,或不能和不愿意在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16.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进入本项试验的受试者
2. 既往曾接受过干细胞治疗者
3. 不能耐受支气管镜检查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活动性大咯血;严重的高血压及心律失常;筛选前4周内的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后4~6周内若需行支气管镜检查术,建议请心内科医生会诊,充分评估其发生心脏病的风险)或有不稳定心绞痛发作史;严重心肺功能障碍;不能纠正的出血倾向(血小板计数<60×109/L),如凝血功能严重障碍、尿毒症及严重的肺动脉高压等;严重的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疑有主动脉瘤;多发性肺大疱;全身情况极度衰竭);12个月内有血栓事件病史(包括卒中和短暂性缺血发作)
4. 入组前3天内,使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相当于甲泼尼龙>240 mg/天)或不规律使用全身皮质类固醇
5. 对于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接受环磷酰胺或霉酚酸酯/钠或甲氨蝶呤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单药的不稳定背景治疗(不允许联合治疗)
6. 筛选前1个月内受试者有机械通气史或合并患有感染性肺炎、哮喘者;有气道阻塞疾病者(使用支气管扩张药之前的FEV1/FVC<0.7);肺部有其他临床意义严重异常者;目前需使用氧疗治疗者(氧疗时间>15 h/d)
7. 经研究者判断预期生存期可能小于1年者
8. 筛选前5年内发生恶性肿瘤,之前曾以根治为目的进行治疗的子宫颈原位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除外
9. 筛选前1年内曾因ILD急性加重发作或因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而住院治疗达3次及以上者
10. 10) 有证据表明受试者目前存在可能影响安全性的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心脑血管、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及代谢性疾病,如血糖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3个月内糖化血红蛋白≥8.5%),血压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舒张压≥100 mmHg)等
11. 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吸毒史
12. 血清病毒学(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阳性者,其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药物治疗后稳定的乙肝患者(DNA滴度≤500 IU/mL或拷贝数<1000 copies/mL)和已治愈的丙肝患者(HCV RNA检测阴性)经研究者判断合格后可以入组
13. 筛选前3个月内参与任何其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14. 由研究者判断对于全身麻醉/局部麻醉风险较高者
15.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期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β-HCG)检测呈阳性者,或不能和不愿意在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16.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进入本项试验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uman umbilical cord mesenchymal stem cell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6.0×10^7个细胞/10mL/袋
用法用量:每次3.0×10^7个细胞,经支气管镜给药
用药时程:两次给药;间隔4周
规格:6.0×10^7个细胞/10mL/袋
用法用量:每次3.0×10^7个细胞,经支气管镜给药
用药时程:两次给药;间隔4周
中文通用名: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uman umbilical cord mesenchymal stem cell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6.0×10^7个细胞/10mL/袋
用法用量:每次6.0×10^7个细胞,经支气管镜给药
用药时程:两次给药;间隔4周
规格:6.0×10^7个细胞/10mL/袋
用法用量:每次6.0×10^7个细胞,经支气管镜给药
用药时程:两次给药;间隔4周
中文通用名: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uman umbilical cord mesenchymal stem cell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6.0×10^7个细胞/10mL/袋
用法用量:每次1.2×10^8个细胞,经支气管镜给药
用药时程:两次给药;间隔4周
规格:6.0×10^7个细胞/10mL/袋
用法用量:每次1.2×10^8个细胞,经支气管镜给药
用药时程:两次给药;间隔4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及发生率评价时间:给药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13 项,展开查看
- 圣乔治呼吸问卷(SGRQ)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4周、12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肺功能指标(用力肺活量[FVC]、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sb]、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4周、12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呼吸困难评分(mMRC)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4周、12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咳嗽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4周、12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6分钟步行试验(6MWT)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4周、12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胸部HRCT评分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12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肺肿瘤标志物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4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灌注显像检测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4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运动心肺试验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第12周、24周、48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LD患者急性加重事件的发生频次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48周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发生情况和例数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4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及发生率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48周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免疫原性较基线变化情况。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4周、12周、24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6-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448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凯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15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莱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448
- 药物名称
- 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间质性肺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探索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间质性肺病(ILD)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初步有效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人脐带间充质干细胞注射液治疗间质性肺病(ILD)
- 试验方案编号
- SHLF-MSC-ILD-101(补充申请)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3
- 版本日期
- 2024-04-1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