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489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免疫与风湿(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5-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5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7-0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7-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7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河南省 · 郑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广东省 · 湛江市河北省 · 邯郸市河南省 · 南阳市河南省 · 商丘市江苏省 · 苏州市河北省 · 唐山市河南省 · 安阳市山东省 · 日照市重庆市 · 重庆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张磊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虎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周泽平
- 河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李杰
-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研究者:吴国才
- 邯郸市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邯郸市 · 研究者:李焱
- 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姚金晓
-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商丘市 · 研究者:王根杰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殷杰
-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唐山市 · 研究者:闫振宇
- 安阳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刘峥嵘
- 日照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日照市 · 研究者:郭军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陈姝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相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相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8563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东简镇新丰东路1号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524076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张磊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YSB2300149
- 试验方案编号
- LXC2201SLIVIG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4-05-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在成人及青少年中治疗持续性和慢性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2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2周岁≤年龄≤65周岁,男女不限;
2.持续性或慢性ITP患者并且符合临床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的指征(持续性ITP:确诊后3~12个月血小板持续减少的患者,包括未自发缓解和停止治疗后不能维持完全缓解的患者;慢性ITP:血小板持续减少超过12个月的患者)。
3.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血小板计数<30×10^9/L;
4.首次给药前至少3周使用维持剂量糖皮质激素且首次给药后4周内未计划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的患者;或首次给药前3周内未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
5.充分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同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从研究方案的要求完成研究者。
2.持续性或慢性ITP患者并且符合临床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的指征(持续性ITP:确诊后3~12个月血小板持续减少的患者,包括未自发缓解和停止治疗后不能维持完全缓解的患者;慢性ITP:血小板持续减少超过12个月的患者)。
3.首次给药前24小时内血小板计数<30×10^9/L;
4.首次给药前至少3周使用维持剂量糖皮质激素且首次给药后4周内未计划增加糖皮质激素剂量的患者;或首次给药前3周内未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
5.充分理解研究程序和方法,同意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并遵从研究方案的要求完成研究者。
排除标准
1.已知或怀疑对人免疫球蛋白以及本品中任一辅料成份过敏且不能耐受者或有严重过敏史者;
2. 难治性ITP患者(依据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与治疗中国指南(2020年版)指对一线治疗药物、二线治疗中的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及利妥昔单抗治疗均无效,或脾切除无效/术后复发,进行诊断再评估仍确认为ITP的患者。);
3. 确诊除有ITP以外的其他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的患者;
4. 确诊患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
5. 之前使用过标准疗程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的患者;
6. 经研究者确诊为选择性IgA缺乏者;
7. 脾切除或计划进行脾切除术者;
8.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II级以上的患者(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
9.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空腹静脉血糖>9.0 mmol/L);
10.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脑缺血、脑卒中、不稳定性心绞痛、血栓性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附录2)心功能分级>II级、经研究者评估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或心肌梗塞;
1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5年内患有恶性肿瘤(不包括已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或生存期预计小于3个月的患者;
1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干预性的新药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的患者,或参加其他干预性的新药临床试验未满7个半衰期者;
13. 试验期内计划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
14. 试验期内计划输血或者血液制品的患者(试验给药除外);
1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16. 有精神障碍者;无行为能力或认知能力障碍者;嗜酒、吸毒、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倾向者;
17. 筛选期及首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18. 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者;
19.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环孢素A、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霉酚酸酯、达那唑等,稳定维持使用的糖皮质激素除外)、其他适应症明确有血小板减少症或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药物(如TPO受体激动剂艾曲波帕、罗米司亭等,IL-11等)治疗者;
20. 首次给药前4周内输过血或使用过人免疫球蛋白、血小板等在内的血液制品的患者;
2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如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以及水痘病毒疫苗等;
22.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TPO、rhTPO和其他适应症明确有血小板减少症或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中成药(升血小板胶囊,维血宁等);
23. 筛选期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者:a) 感染性标志物: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抗体(HCV)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阳性、或梅毒螺旋体血清学阳性;b) 肝肾功能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3倍、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1.5倍、或血清肌酐(Cr)>正常值上限1.5倍;c) 血常规:血红蛋白(HGB)<6g/dL、白细胞计数<3.0×10^9、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d) Coombs试验阳性,且经研究者评估有溶血性贫血症状者;
24.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包括无法或不愿意遵守试验方案的要求者。
2. 难治性ITP患者(依据成人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与治疗中国指南(2020年版)指对一线治疗药物、二线治疗中的促血小板生成药物及利妥昔单抗治疗均无效,或脾切除无效/术后复发,进行诊断再评估仍确认为ITP的患者。);
3. 确诊除有ITP以外的其他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的患者;
4. 确诊患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
5. 之前使用过标准疗程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的患者;
6. 经研究者确诊为选择性IgA缺乏者;
7. 脾切除或计划进行脾切除术者;
8. 无法控制的高血压II级以上的患者(SBP≥160mmHg和/或DBP≥100mmHg);
9. 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者(空腹静脉血糖>9.0 mmol/L);
10. 患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如脑缺血、脑卒中、不稳定性心绞痛、血栓性疾病、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附录2)心功能分级>II级、经研究者评估需药物治疗的心律失常或心肌梗塞;
11.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5年内患有恶性肿瘤(不包括已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及乳腺导管原位癌)或生存期预计小于3个月的患者;
12.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干预性的新药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的患者,或参加其他干预性的新药临床试验未满7个半衰期者;
13. 试验期内计划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
14. 试验期内计划输血或者血液制品的患者(试验给药除外);
1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16. 有精神障碍者;无行为能力或认知能力障碍者;嗜酒、吸毒、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倾向者;
17. 筛选期及首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有捐精、捐卵计划者;
18. 首次给药前12周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者;
19.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环孢素A、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霉酚酸酯、达那唑等,稳定维持使用的糖皮质激素除外)、其他适应症明确有血小板减少症或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药物(如TPO受体激动剂艾曲波帕、罗米司亭等,IL-11等)治疗者;
20. 首次给药前4周内输过血或使用过人免疫球蛋白、血小板等在内的血液制品的患者;
21. 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如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以及水痘病毒疫苗等;
22.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TPO、rhTPO和其他适应症明确有血小板减少症或提高血小板计数作用的中成药(升血小板胶囊,维血宁等);
23. 筛选期以下实验室检查异常者:a) 感染性标志物: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肝抗体(HCV)阳性、或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阳性、或梅毒螺旋体血清学阳性;b) 肝肾功能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正常值上限3倍、或总胆红素>正常值上限1.5倍、或血清肌酐(Cr)>正常值上限1.5倍;c) 血常规:血红蛋白(HGB)<6g/dL、白细胞计数<3.0×10^9、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d) Coombs试验阳性,且经研究者评估有溶血性贫血症状者;
24.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包括无法或不愿意遵守试验方案的要求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 英文通用名:Human Immunoglobulin (10%) for Intravenous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g/瓶(10%, 50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滴注速度为1.0 ml/分(约20滴/分),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3.0 ml/分(约60滴/分)。
用药时程:1g/(kg*d),连续用药2天。
规格:5g/瓶(10%, 50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滴注速度为1.0 ml/分(约20滴/分),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3.0 ml/分(约60滴/分)。
用药时程:1g/(kg*d),连续用药2天。
中文通用名: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 英文通用名:Human Immunoglobulin (10%) for Intravenous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g/瓶(10%, 50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滴注速度为1.0 ml/分(约20滴/分),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3.0 ml/分(约60滴/分)。
用药时程:1g/(kg*d),连续用药2天。
规格:5g/瓶(10%, 50ml)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滴注速度为1.0 ml/分(约20滴/分),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3.0 ml/分(约60滴/分)。
用药时程:1g/(kg*d),连续用药2天。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提升血小板的有效率。定义为:首次输注IVIg后7天内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首次输注IVIg后7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首次输注IVIg后7天内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到达时间和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首次输注IVIg后7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IVIg后14天、21天、28天提升血小板的有效率。分别定义为:首次输注IVIg后14天、21天、28天血小板计数≥30×10^9/L且提高到基线2倍以上的受试者比例评价时间:首次输注IVIg后14天、21天、28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IVIg后血小板计数达到的峰值、达峰时间评价时间:首次输注IVIg后达峰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28天内达到完全反应(CR)、有效(R)、无效(NR)、复发的受试者数目和百分比评价时间:首次输注后28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28天内达到CR响应到达时间和响应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首次输注后28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首次输注后28天内达到R响应到达时间和响应持续时间评价时间:首次输注后28天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随访期内使用试验药物后的止血疗效评价(止血疗效评价的考察时间点为当次治疗首次输注IVIg第 1-7天)评价时间:随访期内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1-0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48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相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5
- 申请人名称
-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489
- 药物名称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YSB2300149
- 适应症
- 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在成人及青少年中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在成人及青少年中治疗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开放、多中心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XC2201SLIVIG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4-05-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