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64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血液与造血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用于中危或高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亦称为慢性特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PV-MF)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ET-MF)的成年患者,治疗疾病相关脾肿大或疾病相关症状。
完整专业题目
磷酸芦可替尼片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单次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8-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8-21;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8-2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1-11;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常州市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常州市 · 研究者:仲向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春媛
- 申请人名称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李春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
- 联系人邮编
- 15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仲向东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 68 号
- 邮编
- 213000
- 单位名称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M-CR-2308LKTN-01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4-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中国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试验设计,考察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单次口服由兰西哈三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证)的磷酸芦可替尼片(受试制剂,规格:20mg,以芦可替尼计)与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生产(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 持证)的磷酸芦可替尼片(参比制剂,商品名:捷恪卫(Jakavi)®,规格:20mg,以芦可替尼计)后芦可替尼的体内经时过程,评价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磷酸芦可替尼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商品名:捷恪卫®(Jakavi®))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男女皆有)
4.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常规)正常或研究医生判断无临床意义
5.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接受四舍五入后BMI=19.0/26.0kg/m2)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男女皆有)
4.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常规)正常或研究医生判断无临床意义
5.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接受四舍五入后BMI=19.0/26.0kg/m2)
排除标准
1.既往或目前正患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如:癫痫等)、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慢性或严重疾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有咯血、呕血、黑便、痔疮出血、鼻出血、牙龈出血、血尿、挫伤等任何出血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3. 首次给药前7天内有头晕、头痛、腹胀、腹泻、恶心、便秘等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6. 筛选前 30 天内或筛选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奥美拉唑、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 抗组胺类)者
7.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8. 对芦可替尼或磷酸芦可替尼片任何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或有药物、食物、环境过敏史累计两种或以上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选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或给药后1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10.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1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2. 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3. 筛选前90天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8. 服用研究用药物前48 h内吸烟、摄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摄取过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可乐等),或摄取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9.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或育龄女性筛选前 2 周内与伴侣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生活;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0.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2.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23.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有咯血、呕血、黑便、痔疮出血、鼻出血、牙龈出血、血尿、挫伤等任何出血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3. 首次给药前7天内有头晕、头痛、腹胀、腹泻、恶心、便秘等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6. 筛选前 30 天内或筛选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奥美拉唑、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 抗组胺类)者
7. 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8. 对芦可替尼或磷酸芦可替尼片任何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或有药物、食物、环境过敏史累计两种或以上者且经研究者判断不宜入选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或给药后1个月内有献血计划者
10.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11.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2. 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3. 筛选前90天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或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17.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8. 服用研究用药物前48 h内吸烟、摄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摄取过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巧克力、咖啡、浓茶、可乐等),或摄取过葡萄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19.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或育龄女性筛选前 2 周内与伴侣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生活;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20.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1.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2.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23.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磷酸芦可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Ruxolitinib Phosph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20mg/片,每次1片,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20mg
用法用量:20mg/片,每次1片,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磷酸芦可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Ruxolitinib Phosphate Tablets 商品名称:捷恪卫®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20mg/片,每次1片,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规格:20mg
用法用量:20mg/片,每次1片,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及AUC0-∞评价时间:36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生命体征(包括血压、脉搏及体温(耳温))、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等)及心电图、临床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36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12-31
- V1.02024-12-3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64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李春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2
- 申请人名称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640
- 药物名称
- 磷酸芦可替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中危或高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亦称为慢性特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PV-MF)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ET-MF)的成年患者,治疗疾病相关脾肿大或疾病相关症状。
- 试验专业题目
- 磷酸芦可替尼片随机、开放、两周期、两序列、双交叉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单次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磷酸芦可替尼片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BM-CR-2308LKTN-01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4-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