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66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II期/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洛奈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持续、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04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9-0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2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1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重庆市 · 重庆市山东省 · 济南市福建省 · 福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浙江省 · 杭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安徽省 · 合肥市安徽省 · 蚌埠市江西省 · 南昌市陕西省 · 西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甘肃省 · 兰州市四川省 · 成都市广东省 · 汕头市安徽省 · 亳州市河北省 · 承德市辽宁省 · 大连市江西省 · 赣州市另有 6 个地区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周琦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邹冬玲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大鹏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谢榕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张红平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张翔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陈学军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莉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郭瑞霞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宋红林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云艳
- 安徽省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周颖
-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研究者:李玉芝
-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涂开家
- 陕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王国庆
-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研究者:赵仁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马瑾璐
- 甘肃省人民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刘会玲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谢可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汕头市 · 研究者:周莉
- 亳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亳州市 · 研究者:程刚
-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承德市 · 研究者:李青山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蒋葵
- 赣州市肿瘤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余瑛
其余 7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锦州市 · 研究者:朱志图
- 临沂市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研究者:李秀敏
-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杨秀丽
-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杨玲玲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研究者:汪善兵
- 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常世川
- 滨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滨州市 · 研究者:杨焕莲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健翔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健翔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北外环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273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周琦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 邮编
- 400030
- 单位名称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邹冬玲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重庆市-重庆市-沙坪坝区汉渝路181号
- 邮编
- 400030
- 单位名称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008
- 试验方案编号
- NTP-F520-5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6-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评价洛奈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持续、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II期/I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 周岁的女性;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IVB 期)、持续、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PD-L1 表达水平 CPS≥1;病理类型为宫颈鳞癌、腺癌或腺鳞癌;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切除和/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持续、复发/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治疗;
注:对于既往接受一线含铂辅助或新辅助化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者,末次化疗至疾病进展时间>6 个月可纳入。
3.根据 RECIST1.1 标准,受试者通过影像学检查确认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者(未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经活检证实病灶具有肿瘤活性);
4.采用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分者;
5.研究者判断受试者预期生存期≥3 个月者;
6.同意并能提供存档入组/随机前 3 年内或新鲜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者;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者(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因子的药品):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如果存在肝转移,则 AST 和 AL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r>1.5×ULN时);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值范围内;若 TSH 异常,则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需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8.受试者经充分知情同意后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IVB 期)、持续、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PD-L1 表达水平 CPS≥1;病理类型为宫颈鳞癌、腺癌或腺鳞癌;不适合根治性手术切除和/或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既往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持续、复发/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治疗;
注:对于既往接受一线含铂辅助或新辅助化疗/根治性同步放化疗者,末次化疗至疾病进展时间>6 个月可纳入。
3.根据 RECIST1.1 标准,受试者通过影像学检查确认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者(未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经活检证实病灶具有肿瘤活性);
4.采用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1 分者;
5.研究者判断受试者预期生存期≥3 个月者;
6.同意并能提供存档入组/随机前 3 年内或新鲜获取的肿瘤组织样本者;
7.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者(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因子的药品):
血常规: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75×10^9/L;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如果存在肝转移,则 AST 和 ALT≤5×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 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r>1.5×ULN时);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甲状腺功能: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值范围内;若 TSH 异常,则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需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8.受试者经充分知情同意后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病理组织类型为黏液型腺癌、胃型腺癌、透明细胞型腺癌、中肾管型腺癌及其他特殊类型腺癌者;
2. 既往接受过任何作用于 T 细胞共刺激、抗血管生成治疗(如:贝伐珠单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 PD-1、抗 PD-L1、抗 PD-L2、抗CTLA-4 抗体等)或针对免疫共刺激因子(如:针对 ICOS、CD40、CD137、GITR、OX40 靶点的抗体等)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者;
3. 首次给药前 4 周或者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者;
4.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慢性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日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 的全身皮质类固醇)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者;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 CTCAE V5.0 定义下≤1 级(脱发除外)者;
6. 在过去 5 年内有其他癌症病史者,但局部可治愈的癌症除外(根治性黑色素瘤、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或乳腺原位癌);
7. 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者、经局部治疗失败的 CNS 转移者、癌性脑膜炎者;以下情况可纳入(疾病部位要定期影像学检查):a.无脑转移灶引起的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无需类固醇激素治疗,且病灶小于 1.5cm;b.经充分治疗后稳定≥4 周且神经系统症状(残留体征或症状除外)在首次给药前已恢复到基线水平>2 周。
8. 伴有不可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频率超过每月一次)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者(治疗稳定>1 个月后可入组);
9.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或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10.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尚未从手术中恢复者(诊断性手术除外)
11. 查体或实验室检查所见,有如下任一情况者:
乙肝:HBsAg 阳性和/或 HBcAb 阳性,且 HBV-DNA>500IU/mL或 2500copies/mL;
丙肝: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阳性或大于正常值上限;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
活动性梅毒螺旋体感染;
12. 急性期需要治疗的血栓者;
13. 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者,如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难以控制的高血压(经充分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4. 具有以下既往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活动性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严重的内分泌疾病(如1 型糖尿病、药物无法控制的 2 型糖尿病)等;
1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器械治疗者;
16.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酗酒史者;
17. 有严重过敏史,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及对任何试验用药品组成成分过敏者;
18.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计划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1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试验用药品治疗后 6 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者;
20.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21. 以下情况仅适用于排除计划使用贝伐珠单抗者:
a.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尿、呕血或咯血(>2.5mL 红色血液),或明显出血的其他病史(例如肺出血);
b. 正在接受溶栓/抗凝治疗者,或研究期间需要持续接受溶栓/抗凝治疗者(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
c. 存在未愈合、愈合不良的伤口或未治疗的骨折者;
d.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瘘管、腹腔内脓肿、腹腔内存在游离气体的证据者;
e. 尿蛋白>1+受试者接受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1g/24 小时者;
f.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或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者。
2. 既往接受过任何作用于 T 细胞共刺激、抗血管生成治疗(如:贝伐珠单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抗 PD-1、抗 PD-L1、抗 PD-L2、抗CTLA-4 抗体等)或针对免疫共刺激因子(如:针对 ICOS、CD40、CD137、GITR、OX40 靶点的抗体等)等任何针对肿瘤免疫作用机制的治疗者;
3. 首次给药前 4 周或者药物 5 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抗肿瘤治疗者;
4.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接受慢性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日剂量相当于强的松>10mg 的全身皮质类固醇)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疗者;
5.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未恢复至 CTCAE V5.0 定义下≤1 级(脱发除外)者;
6. 在过去 5 年内有其他癌症病史者,但局部可治愈的癌症除外(根治性黑色素瘤、皮肤基底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或乳腺原位癌);
7. 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者、经局部治疗失败的 CNS 转移者、癌性脑膜炎者;以下情况可纳入(疾病部位要定期影像学检查):a.无脑转移灶引起的进行性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无需类固醇激素治疗,且病灶小于 1.5cm;b.经充分治疗后稳定≥4 周且神经系统症状(残留体征或症状除外)在首次给药前已恢复到基线水平>2 周。
8. 伴有不可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频率超过每月一次)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腔积液者(治疗稳定>1 个月后可入组);
9. 有器官移植或异基因骨髓移植病史或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者;
10.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尚未从手术中恢复者(诊断性手术除外)
11. 查体或实验室检查所见,有如下任一情况者:
乙肝:HBsAg 阳性和/或 HBcAb 阳性,且 HBV-DNA>500IU/mL或 2500copies/mL;
丙肝: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阳性或大于正常值上限;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Anti-HIV)阳性;
活动性梅毒螺旋体感染;
12. 急性期需要治疗的血栓者;
13. 有无法控制的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者,如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Ⅱ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难以控制的高血压(经充分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4. 具有以下既往病史的患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活动性感染(如活动性肺结核)、严重精神疾病、严重的内分泌疾病(如1 型糖尿病、药物无法控制的 2 型糖尿病)等;
15.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曾接受其他任何临床试验药物/器械治疗者;
16.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酗酒史者;
17. 有严重过敏史,已知受试者既往对大分子蛋白制剂/单克隆抗体及对任何试验用药品组成成分过敏者;
18. 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者研究期间计划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接种者;
1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不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试验用药品治疗后 6 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者;
20.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21. 以下情况仅适用于排除计划使用贝伐珠单抗者:
a.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尿、呕血或咯血(>2.5mL 红色血液),或明显出血的其他病史(例如肺出血);
b. 正在接受溶栓/抗凝治疗者,或研究期间需要持续接受溶栓/抗凝治疗者(允许预防性使用小剂量阿司匹林);
c. 存在未愈合、愈合不良的伤口或未治疗的骨折者;
d.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瘘管、腹腔内脓肿、腹腔内存在游离气体的证据者;
e. 尿蛋白>1+受试者接受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1g/24 小时者;
f.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或可逆性后部白质脑病综合征(RPLS)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洛奈利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Rulonili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10mL
用法用量:200mg/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30min 以上,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满足治疗结束的情况,最长给药至 2 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10mL
用法用量:200mg/次,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30min 以上,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满足治疗结束的情况,最长给药至 2 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中文通用名:紫杉醇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acli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5ml:30mg
用法用量:175mg/m^2,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3h 以上,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建议6个周期
规格:5ml:30mg
用法用量:175mg/m^2,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3h 以上,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建议6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顺铂: 英文通用名:Cisplati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粉针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50mg/m^2,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2h 以上,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建议6个周期
规格:20mg
用法用量:50mg/m^2,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2h 以上,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建议6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arbo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波贝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100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滴注时间30min 以上,每 3 周一次,AUC 4-6mg/mL/min
用药时程:建议6个周期
规格:10mL:100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滴注时间30min 以上,每 3 周一次,AUC 4-6mg/mL/min
用药时程:建议6个周期
中文通用名: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Bevacizumab Injection 商品名称:安可达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4mL
用法用量:15mg/kg,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30min~90min,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满足治疗结束的情况,最长给药至 2 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规格:100mg:4mL
用法用量:15mg/kg,静脉滴注,滴注时间 30min~90min,每 3 周一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满足治疗结束的情况,最长给药至 2 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独立评审委员会(IRC)基于 RECIST1.1 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研究者基于 RECIST1.1 评估的 ORR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IRC 及研究者基于 RECIST1.1 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缓解持续时间(DOR)、疾病控制率(DCR)和至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异常实验室检查指标等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洛奈利单抗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及暴露-效应(E-R)关系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洛奈利单抗的免疫原性特征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健康相关生活质量评估(HRQoL)评价时间:从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6-2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66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健翔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3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664
- 药物名称
- 洛奈利单抗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400008
- 适应症
- 晚期、持续、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洛奈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持续、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II/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洛奈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贝伐珠单抗一线治疗晚期、持续、复发/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II/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TP-F520-5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6-04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