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671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CLINIGEN HEALTHCARE LIMITED 苏州沙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5-01-0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4-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4-1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83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4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上海市 · 上海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郑州市天津市 · 天津市福建省 · 福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湖北省 · 武汉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陕西省 · 西安市广东省 · 深圳市四川省 · 宜宾市河南省 · 洛阳市山东省 · 济南市浙江省 · 杭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西省 · 南昌市山西省 · 太原市山东省 · 济宁市辽宁省 · 大连市另有 6 个地区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吴小华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王静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永昌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莉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王珂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鸿立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徐沁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张洁清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黄奕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娄阁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康玉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杨筱凤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孙力
-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宜宾市 · 研究者:汪善兵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高晓会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大鹏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孙玉萍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楼寒梅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沈杨
-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尹如铁
-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何林生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魏淑青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李婕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李响
其余 19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王若雨
-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大连市 · 研究者:赵翌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张红平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王晶晶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秦海峰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蔡红兵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苗劲蔚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李贵玲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王纯雁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李梦侠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俊东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郑莉
- 甘肃省肿瘤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张庆明/姜俊峰
- 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王芬
-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刘青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高嵩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郭红燕/葛庆岗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大学第一临床学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姜洁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蓝春燕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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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丽媛
- 申请人名称
- CLINIGEN HEALTHCARE LIMITED 苏州沙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 联系人姓名
- 王丽媛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盛荣路388号百佳通24号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吴小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王静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283号
- 邮编
- 410013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张永昌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283号
- 邮编
- 410013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152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GT-CD-CHN-10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1-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Ⅱ期试验: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性或复发的宫颈癌治疗中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性或复发的宫颈癌治疗中的安全性;
监测GT101注射液在转移性或复发的宫颈癌治疗中的药代动力学。
探索性研究目的
探索回输后外周血中淋巴细胞组分、T细胞表型的变化,通过TCR测序进行产品相关TIL克隆的追踪,来观察可能与GT101注射液安全性和有效性相关的免疫细胞变化。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性或复发的宫颈癌治疗中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评价GT101注射液在转移性或复发的宫颈癌治疗中的安全性;
监测GT101注射液在转移性或复发的宫颈癌治疗中的药代动力学。
探索性研究目的
探索回输后外周血中淋巴细胞组分、T细胞表型的变化,通过TCR测序进行产品相关TIL克隆的追踪,来观察可能与GT101注射液安全性和有效性相关的免疫细胞变化。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加入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而且能够遵守研究方案;
2.年龄≥18周岁,且≤70 周岁;
3.复发或转移性的宫颈癌:既往接受过一线系统性充分治疗*(含化疗或者免疫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经影像学确认的疾病进展。*充分治疗:需包括足够(完整)的治疗周期,或无法完成完整治疗周期的原因。如:患者对治疗产生的毒性反应“不耐受”,且该“不耐受”的判断需有客观指标的支持。
4.至少有一个未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未接受过其他局部疗法的、可切除的肿瘤病灶(由研究者判断),且切除后的病灶至少能分离出≥1.0cm3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尽可能微创处理;
5.除取样病灶外,还应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没有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疗法(除非这些疗法早于3个月前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7.预期生存时间≥12周;
8.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血常规检查: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淋巴细胞计数(LC)≥0.5×109/L;
血小板计数(PLT)≥8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b)肝功能检查: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但下列情况除外:
若确诊肝转移:AST和/或ALT≤5×ULN;
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ALP≤5×ULN;
若确诊吉尔伯特(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TBIL)≤3.0mg/dL;
c)肾功能检查:血清肌酐(Cr)≤1.5×ULN;且尿蛋白(Pro)≤2+;
d)凝血功能检查:APTT≤1.5×ULN,同时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PT≤1.5×ULN;
e)心脏彩超检查:至少左室射血分数(LVEF)≥45%;
f)肺功能检查:至少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50%;
9.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年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细胞回输前的7天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10.在肿瘤取样前,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已经恢复(CTCAE 5.0, ≤1级),或由研究者和申办者医学共同判断对本研究无干扰;
11.因疾病进展进入本研究的受试者,在肿瘤切除之前,必须有上一次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记录。
2.年龄≥18周岁,且≤70 周岁;
3.复发或转移性的宫颈癌:既往接受过一线系统性充分治疗*(含化疗或者免疫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经影像学确认的疾病进展。*充分治疗:需包括足够(完整)的治疗周期,或无法完成完整治疗周期的原因。如:患者对治疗产生的毒性反应“不耐受”,且该“不耐受”的判断需有客观指标的支持。
4.至少有一个未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未接受过其他局部疗法的、可切除的肿瘤病灶(由研究者判断),且切除后的病灶至少能分离出≥1.0cm3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尽可能微创处理;
5.除取样病灶外,还应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 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没有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疗法(除非这些疗法早于3个月前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6.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7.预期生存时间≥12周;
8.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
a)血常规检查: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淋巴细胞计数(LC)≥0.5×109/L;
血小板计数(PLT)≥80×109/L;
血红蛋白(Hb)≥90g/L;
b)肝功能检查: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但下列情况除外:
若确诊肝转移:AST和/或ALT≤5×ULN;
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ALP≤5×ULN;
若确诊吉尔伯特(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TBIL)≤3.0mg/dL;
c)肾功能检查:血清肌酐(Cr)≤1.5×ULN;且尿蛋白(Pro)≤2+;
d)凝血功能检查:APTT≤1.5×ULN,同时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PT≤1.5×ULN;
e)心脏彩超检查:至少左室射血分数(LVEF)≥45%;
f)肺功能检查:至少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50%;
9.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1年内采用至少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进行避孕;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在细胞回输前的7天内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查必须为阴性;
10.在肿瘤取样前,既往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已经恢复(CTCAE 5.0, ≤1级),或由研究者和申办者医学共同判断对本研究无干扰;
11.因疾病进展进入本研究的受试者,在肿瘤切除之前,必须有上一次治疗后疾病进展的影像学记录。
排除标准
1.手术和/或放疗未能解除脊髓压迫的情况不能入组(经治的患者,手术取样前,临床证据显示症状已经缓解≥1 周,可以入组);
2. 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者。需要止痛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进入研究时已经有稳定的止痛治疗方案;适合姑息放疗的症状性病灶应该在进入研究前完成治疗;
3. 筛选前3 个月内发生的出血事件:包含但不局限于胃底或食管静脉曲张致消化道出血、门脉高压致出血风险增高、活动性消化道出血等情形;或经研究者评估有大出血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肿瘤包绕或浸润主要血管[即,颈动脉、颈静脉、支气管动脉]和/或表现出其它高风险特征(如瘘管、显著空洞病变、既往出血史[距离签署ICF≤60天]);
4. 筛选前6 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5. 患有间质性肺炎或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呼吸系统疾病;
6. 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史者,包括但不局限于:(1) 充血性心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分级>2 级);(2) 不稳定性心绞痛;(3) 过去3 个月中发生过心肌梗塞; (4) 任何需要治疗或者干预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
7. 筛选时,有≥3 个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的受试者(若受试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3 个,且最大直径<1cm,并且在脑成像上没有肿瘤周围水肿(MRI 或CT),并且在治疗后至少3 个月的脑部影像学检查中没有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证据,则可纳入);
8. 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需要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
9. 在筛选前5 年内患有目标适应症以外的恶性肿瘤(不包括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
10. 存在难治性或顽固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的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IL-2 使用禁忌症的情形;
11. 筛选前1 年内有传染性疾病,如HIV,梅毒,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EBV 和/或CMV 活动性感染者,或超过1 年以上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活动性乙肝或丙肝;HBsAg 或HBcAb 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BV DNA 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HCV 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CV RNA 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携带者参加研究,需酌情安排抗病毒治疗,并在研究期间定期复查进行核酸拷贝数定量检测;
12. 取样前4 周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如VEGF 贝伐珠单抗;
1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
14. 清淋化疗前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桥接治疗;
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化疗结束与预计的FC方案用药时间间隔应不少于6 周才能入组;
如果先前接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治疗结束与预计的FC 方案用药间隔不少于该药物5 个半衰期才能入组;
15. 既往接受过基因修饰或编辑的细胞治疗产品(至细胞回输日超过1年的无基因修饰或编辑的自体免疫细胞治疗产品除外);
16. 对研究中拟使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白细胞介素-2,吉西他滨,二甲基亚砜(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右旋糖酐-40,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庆大霉素,两性霉素B))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病史;
17.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18. 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发生3级或以上免疫相关不良反应且28天内未能恢复至CTCAE 1级及以下的,或其他任何可导致产生合理怀疑以至禁止使用试验用药品、或影响研究结果解读、或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治疗并发症的疾病或病症(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功能紊乱、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经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的);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在细胞回输后1 年内,有妊娠、哺乳或怀孕计划的妇女;
20.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治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与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治疗者;
21. 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2. 由研究者判断的伴有无法控制的肿瘤相关疼痛者。需要止痛药物治疗的受试者必须在进入研究时已经有稳定的止痛治疗方案;适合姑息放疗的症状性病灶应该在进入研究前完成治疗;
3. 筛选前3 个月内发生的出血事件:包含但不局限于胃底或食管静脉曲张致消化道出血、门脉高压致出血风险增高、活动性消化道出血等情形;或经研究者评估有大出血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肿瘤包绕或浸润主要血管[即,颈动脉、颈静脉、支气管动脉]和/或表现出其它高风险特征(如瘘管、显著空洞病变、既往出血史[距离签署ICF≤60天]);
4. 筛选前6 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5. 患有间质性肺炎或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肺炎,或其他严重影响肺功能的呼吸系统疾病;
6. 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史者,包括但不局限于:(1) 充血性心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分级>2 级);(2) 不稳定性心绞痛;(3) 过去3 个月中发生过心肌梗塞; (4) 任何需要治疗或者干预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室性心律失常;
7. 筛选时,有≥3 个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的受试者(若受试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灶≤3 个,且最大直径<1cm,并且在脑成像上没有肿瘤周围水肿(MRI 或CT),并且在治疗后至少3 个月的脑部影像学检查中没有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证据,则可纳入);
8. 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需要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
9. 在筛选前5 年内患有目标适应症以外的恶性肿瘤(不包括充分治疗的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乳腺导管原位癌等);
10. 存在难治性或顽固性癫痫,药物不能控制的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IL-2 使用禁忌症的情形;
11. 筛选前1 年内有传染性疾病,如HIV,梅毒,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EBV 和/或CMV 活动性感染者,或超过1 年以上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者;活动性乙肝或丙肝;HBsAg 或HBcAb 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BV DNA 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HCV 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CV RNA 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携带者参加研究,需酌情安排抗病毒治疗,并在研究期间定期复查进行核酸拷贝数定量检测;
12. 取样前4 周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如VEGF 贝伐珠单抗;
13.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的患者;
14. 清淋化疗前4 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情况:
桥接治疗;
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化疗结束与预计的FC方案用药时间间隔应不少于6 周才能入组;
如果先前接受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治疗结束与预计的FC 方案用药间隔不少于该药物5 个半衰期才能入组;
15. 既往接受过基因修饰或编辑的细胞治疗产品(至细胞回输日超过1年的无基因修饰或编辑的自体免疫细胞治疗产品除外);
16. 对研究中拟使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白细胞介素-2,吉西他滨,二甲基亚砜(DMSO),人血清白蛋白(HSA),右旋糖酐-40,抗生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庆大霉素,两性霉素B))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病史;
17. 已知有精神疾病、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等情况;
18. 既往接受免疫治疗发生3级或以上免疫相关不良反应且28天内未能恢复至CTCAE 1级及以下的,或其他任何可导致产生合理怀疑以至禁止使用试验用药品、或影响研究结果解读、或使受试者处于高风险的治疗并发症的疾病或病症(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功能紊乱、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经研究者评估有临床意义的);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在细胞回输后1 年内,有妊娠、哺乳或怀孕计划的妇女;
20. 随机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治疗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参与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治疗者;
21. 研究者评估不适合入组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GT1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GT101 I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25ml/袋
用法用量:静脉一次性输注GT101注射液(5.0×10^9~1.0×10^11 个活细胞/剂),总体积375ml,125ml/袋,3 袋/人
用药时程:给药1次
规格:125ml/袋
用法用量:静脉一次性输注GT101注射液(5.0×10^9~1.0×10^11 个活细胞/剂),总体积375ml,125ml/袋,3 袋/人
用药时程:给药1次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阿地白介素: 英文通用名:Aldesleuki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8×10^6IU/瓶
用法用量:在GT101回输后的12±4小时首次静脉推注一剂IL-2,之后每隔12±4小时静脉推注一剂白细胞介素(IL-2),每次剂量为600,000 IU/Kg,5天内至多6剂,以支持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在体内的存续。
用药时程:5天内至多6剂
规格:18×10^6IU/瓶
用法用量:在GT101回输后的12±4小时首次静脉推注一剂IL-2,之后每隔12±4小时静脉推注一剂白细胞介素(IL-2),每次剂量为600,000 IU/Kg,5天内至多6剂,以支持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在体内的存续。
用药时程:5天内至多6剂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吉西他滨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英择
剂型:粉针剂
规格:按C9H11F2N3O4 计(1)0.2g,(2)1.0g
用法用量:推荐剂量为1000mg/m^2,静脉滴注30 分钟,d1和d8 给药
用药时程:21天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确认的疾病进展(PD)、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失访、死亡或研究者判定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最长至使用吉西他滨后2 年。
规格:按C9H11F2N3O4 计(1)0.2g,(2)1.0g
用法用量:推荐剂量为1000mg/m^2,静脉滴注30 分钟,d1和d8 给药
用药时程:21天为1个治疗周期,直至确认的疾病进展(PD)、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撤回知情、失访、死亡或研究者判定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最长至使用吉西他滨后2 年。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由独立审查委员会(IRC) 根据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RECISTV1.1)标准,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治疗期第6 周(±3 天),第12 、18 、24 周(±7 天)分别进行1 次疗效评价;之后每3 月(±14 天)行1 次疗效评价,直至疾病进展,最长至GT101 回输或使用吉西他滨后2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1)由研究者根据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 (RECIST V1.1)标准,评价的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2)由独立审查委员会(IRC) 根据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RECISTV1.1)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和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3)由研究者根据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 (RECIST V1.1)标准,评价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和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4)由独立审查委员会( IRC ) 根据免疫治疗疗效评估标准(iRECIST),评价的ORR、DCR、PFS、DoR 和OS。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5)由研究者根据免疫治疗疗效评估标准 (iRECIST),评价的ORR、DCR、PFS和DoR。评价时间:试验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6)根据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NCI)的常见不良事件评价标准CTCAE 5.0 评价受试者的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等。评价时间:不良事件(含SAE)的报告期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细胞回输后24周。之后,仅收集试验用药品相关不良事件直至研究结束。或吉西他滨末次用药后28 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7)观察GT101注射液回输前后外周血中T细胞数量的变化,干扰素-γ(IFN-γ),肿瘤坏死因子(TNF-α)和白介素-6(IL-6)等反应效应细胞活性的细胞因子水平变化。评价时间:按方案预设的计划,d7、d14、d21±3、d28±3,d42±3,d84±7,d126±7,d168±7及之后每6个月±1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GT101-D201_伦理批件_102中心_湖南省肿瘤医院_20240326同意 · 2024-04-26
- 湖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2-19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2-24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67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丽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3
- 申请人名称
- CLINIGEN HEALTHCARE LIMITED/苏州沙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 Co KG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671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31525
- 药物名称
- GT101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经GT101注射液治疗后的辅助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注射液(GT101注射液)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多中心、随机对照、开放性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注射液(GT101注射液)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多中心、随机对照、开放性Ⅱ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GT-CD-CHN-10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5-01-0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