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72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江北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与阿司匹林合用,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患者或有心肌梗死病史且伴有至少一种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事件高危因素(见临床试验PEGASUS研究)的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和卒中的发生率。 至少在ACS发病后最初12个月内,本品的疗效优于氯吡格雷。 在ACS患者中,对本品与阿司匹林联合用药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阿司匹林维持剂量大于100mg会降低替格瑞洛减少复合终点事件的临床疗效,因此,阿司匹林的维持剂量不能超过每日100mg。
完整专业题目
浙江江北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替格瑞洛片与AstraZeneca AB上市的BRILINTA®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9-18;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1-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省 · 聊城市
-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聊城市 · 研究者:苏华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沈春芬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江北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沈春芬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东埭村
- 联系人邮编
- 318017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苏华
- 学位
- 理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健康街306号
- 邮编
- 252699
- 单位名称
-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4023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以浙江江北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替格瑞洛片(90 mg)为受试制剂,以AstraZeneca AB上市的BRILINTA®为参比制剂,考察两制剂在空腹及餐后状态下单次给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及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同时评价两种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检查、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免疫学检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 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牙龈出血、直肠出血、胃溃疡出血等)状态者,或颅内出血病史者;
3.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呼吸系统(如哮喘、COPD)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4.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6. 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项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或已知对替格瑞洛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给药前48 h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8.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即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等或由其制备的饮料或食物;
9.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
10.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 %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既往有酒精中毒者;
12.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中草药、保健品者,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萘法唑酮、利托那韦和阿扎那韦);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史者或大量出血(>400 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6. 筛选前3个月或筛选期间内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7.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9.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或受试者自行退出试验。
2. 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牙龈出血、直肠出血、胃溃疡出血等)状态者,或颅内出血病史者;
3.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呼吸系统(如哮喘、COPD)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4.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6. 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项或以上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或已知对替格瑞洛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给药前48 h内,服用茶或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巧克力等)者;
8.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 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即西柚)、火龙果、芒果、酸橙、杨桃等或由其制备的饮料或食物;
9.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
10.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 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 %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既往有酒精中毒者;
12.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3. 筛选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疫苗、中草药、保健品者,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强效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萘法唑酮、利托那韦和阿扎那韦);
1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有过献血史者或大量出血(>400 mL)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16. 筛选前3个月或筛选期间内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17. 入住当天药物滥用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18.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9.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或受试者自行退出试验。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格瑞洛片: 英文通用名:Ticagrelor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9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试验药1次
规格:9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试验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替格瑞洛片 英文通用名:Ticagrelor Tablets 商品名称:倍林达
剂型:片剂
规格:9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对照药1次
规格:90mg
用法用量:空腹试验:空腹条件下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餐后试验:高脂高热餐后口服给药,一次1片,240mL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一次,两周期交叉给药,共给对照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z、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1)生命体征检查 2)体格检查 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检查) 4)心电图检查 5)不良事件(AEs)/严重不良事件(SAEs)评价时间: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72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沈春芬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2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江北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727
- 药物名称
- 替格瑞洛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与阿司匹林合用,用于急性冠脉综合征(ACS)患者或有心肌梗死病史且伴有至少一种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事件高危因素(见临床试验PEGASUS研究)的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心肌梗死和卒中的发生率。 至少在ACS发病后最初12个月内,本品的疗效优于氯吡格雷。 在ACS患者中,对本品与阿司匹林联合用药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阿司匹林维持剂量大于100mg会降低替格瑞洛减少复合终点事件的临床疗效,因此,阿司匹林的维持剂量不能超过每日100mg。
- 试验专业题目
- 浙江江北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替格瑞洛片与AstraZeneca AB上市的BRILINTA®在健康受试者中进行的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空腹和餐后、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替格瑞洛片(90 mg)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LWY24023B-CSP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