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73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Scleroderma Research Foundation, Inc. 北京MEDPACE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Genzyme Ireland Limited
完整专业题目
CONQUEST 治疗硬化症平台临床研究:一项评价试验药物在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疾病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IIb 期平台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2-2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5-06-27;国际:2024-04-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5-07-24;国际:2024-04-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人;国际: 13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 人;国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吉林省 · 吉林市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南京市天津市 · 天津市四川省 · 成都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西省 · 南昌市云南省 · 昆明市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曾小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何菁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吉林市 · 研究者:姜振宇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肝脏病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潘云峰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谈文峰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魏蔚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穆荣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国际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刘毅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董凌莉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孙凌云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段新旺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徐健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研究者:李鸿斌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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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林刚
- 申请人名称
- Scleroderma Research Foundation, Inc. 北京MEDPACE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Genzyme Ireland Limited
- 联系人姓名
- 林刚
- 联系人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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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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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E3写字楼9层901室
- 联系人邮编
- 100005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曾小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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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
- 邮编
- 100730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何菁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
- 邮编
- 10087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主要研究者 3
- 姓名
- 姜振宇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吉林
- 邮编
- 130031
- 单位名称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主要研究者 4
- 姓名
- 潘云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
- 邮编
- 528404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肝脏病医院)
主要研究者 5
- 姓名
- 谈文峰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苏
- 邮编
- 210029
- 单位名称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6
- 姓名
- 魏蔚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
- 邮编
- 300050
- 单位名称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主要研究者 7
- 姓名
- 穆荣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
- 邮编
- 100191
- 单位名称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主要研究者 8
- 姓名
- 刘毅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华西
- 邮编
- 610041
- 单位名称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国际医院)
主要研究者 9
- 姓名
- 董凌莉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同济
- 邮编
- 430030
- 单位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主要研究者 10
- 姓名
- 孙凌云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
- 邮编
- 210008
- 单位名称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主要研究者 11
- 姓名
- 段新旺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鼓楼
- 邮编
- 330008
- 单位名称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12
- 姓名
- 徐健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昆明
- 邮编
- 650031
- 单位名称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主要研究者 13
- 姓名
- 李鸿斌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内蒙
- 邮编
- 010030
-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2400076
- 试验方案编号
- SRF201/SRF201A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主方案3.0 2024年2月27日/子方案2.0 2024年2月19日
- 版本日期
- 2024-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第 52 周治疗期结束时 FVC(mL;在 SSc-ILD 研究受试者中测量)较基线的变化来评价 IP 相比安慰剂的有效性。
本研究的次要目的是评价如下内容:
? 根据第 52 周如下指标较基线的变化来评价 IP 相比安慰剂的有效性:
o 通过高分辨率计算机断层扫描(HRCT)定量 ILD(QILD)-全肺(WL)[QILD-WL]测量的肺部受累;以及
o 通过慢性疾病治疗功能评估(FACIT)-呼吸困难评分测量的呼吸困难(严重程度和功能限制)。
? 第 52 周时在弥漫性皮肤型 SSc 研究受试者中通过修订版弥漫性 SSc 综合反应指数(CRISS)评分测量的总体治疗反应;以及
? IP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本研究的次要目的是评价如下内容:
? 根据第 52 周如下指标较基线的变化来评价 IP 相比安慰剂的有效性:
o 通过高分辨率计算机断层扫描(HRCT)定量 ILD(QILD)-全肺(WL)[QILD-WL]测量的肺部受累;以及
o 通过慢性疾病治疗功能评估(FACIT)-呼吸困难评分测量的呼吸困难(严重程度和功能限制)。
? 第 52 周时在弥漫性皮肤型 SSc 研究受试者中通过修订版弥漫性 SSc 综合反应指数(CRISS)评分测量的总体治疗反应;以及
? IP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18 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符合根据 2013 年美国风湿病学会/欧洲抗风湿病联盟标准定义的 SSc 分类。将对局
限性皮肤型/无皮肤硬化型 SSc 亚型设定入组人数上限。该入组人数上限允许每个
特定治疗子方案(IP)中局限性皮肤型/无皮肤硬化型 SSc 亚型研究受试者占比 ≤
30%;
3.筛选访视前 ≤ 5 年发生 SSc(定义为首次非雷诺病症状);
4.弥漫性皮肤型 SSc 受试者的改良 Rodnan 皮肤评分(mRSS)为 10-35 分(含)
5.存在 ILD 且 HRCT 显示有纤维化证据(随机化前 ≤ 3 个月内),同时至少符合如
下其中一项:
o HRCT 显示的总肺部受累(通过 QILD-WL 评估)>10%;或
o 筛选访视时急性期反应物(APR)升高(请参见下文注释[i]);或
o 过去 24 个月内出现 ILD 进展(请参见下文注释[ii]);或
o 筛选访视前 ≤ 3 年发生 SSc(定义为首次非雷诺病症状)的受试者其 FVC 预
测值<80%。
注[i]:APR 升高定义为至少符合如下其中一项:
? C-反应蛋白 ≥ 6 mg/L;
? 红细胞沉降率 ≥ 28 mm/hr;或
? 血小板计数>330 × 10
9
/L(330,000/μL)。
注[ii]:ILD 进展(根据作为临床治疗的一部分收集的数据来确定)定义为出
现如下情况之一:
? FVC 相对下降 ≥ 10%;或
? FVC 相对下降 ≥ 5%但<10%,同时伴有呼吸道症状恶化或 HRCT 显示纤
维化范围扩大;或
? 呼吸道症状恶化且 HRCT 显示纤维化范围扩大。
注[iii]:将仅符合“HRCT 显示的总肺部受累(通过 QILD-WL 评估)>10%”
标准的受试者入组人数上限设定为 20%。该入组人数上限允许每个特定治疗
子方案(IP)中仅符合该标准的研究受试者占比 ≤ 20%。
6.FVC ≥ 正常预测值的 45%
7.经血红蛋白校正的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正常预测值的 30%;
8.符合药物稳定要求(如适用):
o 接受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或硫唑嘌呤(不超过 1 种治疗)背景治疗达 ≥ 6 个月
且随机化前 3 个月内未调整剂量(需治疗感染和其他不良事件[AE]时,允许
暂时停药不超过 7 天);
o 筛选前至少接受 1 个月稳定剂量的羟氯喹; 以及
注:使用免疫抑制治疗并非入组本研究的要求。
o 使用相当于≤10 mg/天泼尼松当量的口服皮质类固醇(如果在随机化前至少≥2
周开始使用)。允许使用吸入性和外用皮质类固醇。皮质类固醇剂量转换表
注:使用这些允许的免疫抑制治疗不是进入研究的要求。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WOCBP)以及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研究受试者
必须愿意并能够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以及
10.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要求,并签署参与研究的知情同意书
2.符合根据 2013 年美国风湿病学会/欧洲抗风湿病联盟标准定义的 SSc 分类。将对局
限性皮肤型/无皮肤硬化型 SSc 亚型设定入组人数上限。该入组人数上限允许每个
特定治疗子方案(IP)中局限性皮肤型/无皮肤硬化型 SSc 亚型研究受试者占比 ≤
30%;
3.筛选访视前 ≤ 5 年发生 SSc(定义为首次非雷诺病症状);
4.弥漫性皮肤型 SSc 受试者的改良 Rodnan 皮肤评分(mRSS)为 10-35 分(含)
5.存在 ILD 且 HRCT 显示有纤维化证据(随机化前 ≤ 3 个月内),同时至少符合如
下其中一项:
o HRCT 显示的总肺部受累(通过 QILD-WL 评估)>10%;或
o 筛选访视时急性期反应物(APR)升高(请参见下文注释[i]);或
o 过去 24 个月内出现 ILD 进展(请参见下文注释[ii]);或
o 筛选访视前 ≤ 3 年发生 SSc(定义为首次非雷诺病症状)的受试者其 FVC 预
测值<80%。
注[i]:APR 升高定义为至少符合如下其中一项:
? C-反应蛋白 ≥ 6 mg/L;
? 红细胞沉降率 ≥ 28 mm/hr;或
? 血小板计数>330 × 10
9
/L(330,000/μL)。
注[ii]:ILD 进展(根据作为临床治疗的一部分收集的数据来确定)定义为出
现如下情况之一:
? FVC 相对下降 ≥ 10%;或
? FVC 相对下降 ≥ 5%但<10%,同时伴有呼吸道症状恶化或 HRCT 显示纤
维化范围扩大;或
? 呼吸道症状恶化且 HRCT 显示纤维化范围扩大。
注[iii]:将仅符合“HRCT 显示的总肺部受累(通过 QILD-WL 评估)>10%”
标准的受试者入组人数上限设定为 20%。该入组人数上限允许每个特定治疗
子方案(IP)中仅符合该标准的研究受试者占比 ≤ 20%。
6.FVC ≥ 正常预测值的 45%
7.经血红蛋白校正的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正常预测值的 30%;
8.符合药物稳定要求(如适用):
o 接受麦考酚酯、甲氨蝶呤或硫唑嘌呤(不超过 1 种治疗)背景治疗达 ≥ 6 个月
且随机化前 3 个月内未调整剂量(需治疗感染和其他不良事件[AE]时,允许
暂时停药不超过 7 天);
o 筛选前至少接受 1 个月稳定剂量的羟氯喹; 以及
注:使用免疫抑制治疗并非入组本研究的要求。
o 使用相当于≤10 mg/天泼尼松当量的口服皮质类固醇(如果在随机化前至少≥2
周开始使用)。允许使用吸入性和外用皮质类固醇。皮质类固醇剂量转换表
注:使用这些允许的免疫抑制治疗不是进入研究的要求。
9.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WOCBP)以及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研究受试者
必须愿意并能够使用高效的避孕方法;以及
10.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要求,并签署参与研究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HRCT 显示存在与 ILD 不一致且具有临床意义的肺部异常(例如:经当地放射科
医生/研究者确定的既往活动性结核病[TB]所致瘢痕、肉状瘤病、肺肿块或与 SScILD
无关的其他异常结果);
2. 存在干细胞移植、骨髓移植、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治疗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3.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临床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
4. 存在 Child-Pugh B 级或 C 级肝病史;
5. 筛选访视时存在如下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
o 估计肾小球滤过率<45 mL/min/1.73 m
2
(使用慢性肾脏疾病流行病学协作组方
程估算);
o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 × 正常上限
(ULN);
o 血小板<100 × 10
9
/L(100,000/μL);
o 白细胞计数<2500/μL;
o 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μL;
o 凝血酶原时间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1.5 × ULN,或国际标准化比值>2;或
o 任何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使参与研究的受试者面临风险的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
6. 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存在严重创伤或出血史;
7. 筛选访视前 60 天内存在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慢性间歇性出血史,例如:活动性胃
窦血管扩张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疾病;
8. 筛选访视时经研究者确定存在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事件发生风险,包括凝血
或血小板疾病;
9.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任何脑血管事件史(例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卒中)
10.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或计划在参与研究期
间接受冠状动脉手术;
11. 筛选访视时存在急性或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 III级[中
度]或 IV 级[重度]);
12. 存在无法通过药物或植入器械控制的限制性或充血性心肌病(轻度除外)病史;
13. 存在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病史;
14. 存在血流动力学显著异常的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疾病史
15. 经右心导管检查证实存在严重的肺动脉高压,且平均肺动脉压>30 mm Hg;
16. 存在肺静脉闭塞病史;
17. 筛选访视时 1 秒用力呼气量/FVC<0.65(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前);
18.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硬化症肾危象史;
19. 伴随存在危及生命的疾病且研究者评估的预期寿命<12 个月;
20.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托珠单抗、尼达尼布、吡非尼酮、阿巴西普、来氟米特、
他克莫司、托法替布或任何卫生监管机构批准的生物制剂或免疫调节剂治疗风湿性
疾病;
21.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利妥昔单抗治疗史;
注:对于筛选访视前 6-12 个月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其 B 细胞在
正常范围内,则可纳入此类受试者。
22. 存在除利妥昔单抗外的细胞耗竭治疗史,包括但不限于 CAMPATH
®
;抗分化簇
(CD)3、抗 CD4、抗 CD5、抗 CD19 和抗 CD20 药物;以及试验性药物;
23.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接受过环磷酰胺治疗;
24.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吸食香烟、电子烟或电子烟产品或吸食大麻;
25.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禁用试验用药品、影响治疗依从性、干扰研究评价或
混淆研究结果解读的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26. 经证实患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或疑似患有任何恶性肿瘤或者筛选访视前 5 年内
存在恶性肿瘤史,但经适当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原位鳞状细胞癌或子宫
颈原位癌除外。不允许入组正处于缓解过程中的恶性肿瘤患者;
27. 接受过疑似恶性肿瘤的乳腺癌筛查,且经过额外的临床、实验室或其他诊断评价
后仍无法合理排除恶性肿瘤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
28. 基于以下情况证实患有活动性 TB 或 TB 高危者:
o 存在活动性 TB 史或未经治疗/未完全治愈的潜伏性 TB 史。存在活动性 TB 病
史但有证据表明已按当地指南完成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本研究;
o 潜伏性 TB 受试者没有资格参与本研究,除非已排除了活动性 TB 感染,在随
机化前至少 2 周已开始适当的潜伏性 TB 干预疗程,且筛选期间胸部 X 线检查
未见活动性 TB 证据;
o 存在近期(筛选前 ≤ 12 周)与活动性 TB 患者密切接触史(密切接触定义为
接触≥4 小时/周,住在一起,或住在活动性 TB 患者频繁来访的房屋内);
o 病史或体格检查发现存在可能代表活动性 TB 的体征或症状;
o 筛选时的干扰素-γ 释放试验结果呈阳性、不确定或无效,除非先前曾接受过
TB 治疗。检测结果不确定的受试者可重复检测一次,但如果复检结果仍不确
定,则应进行纯化蛋白衍生物皮肤试验;或
o 胸部 X 光片、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或磁共振成像扫描提示可能诊断为 TB 或
提示应考虑进行 TB 诊断检查;所有受试者必须在知情同意前的 3 个月内或在
筛选期间进行肺部影像学检查并提供可接受的读片结果。
29.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存在任何严重感染史,或存在任何慢性细菌性感染(例如:
慢性肾盂肾炎、骨髓炎或支气管扩张);
30. 筛选访视时存在控制不佳的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且/或舒张压>100
mmHg);
31. 筛选访视时存在>3 处手指/脚趾溃疡或坏疽;
32. 存在任何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仅需要局部抗菌剂治疗的真菌或细菌感染),包括
但不限于随机化前 4 周内需要静脉抗菌剂治疗或随机化前 2 周内需要口服抗菌剂
治疗的感染;
注:将排除筛选期间检测到乙型肝炎感染证据的受试者。将排除筛选期间检测到
丙型肝炎感染的受试者,除非感染已成功得到治疗且丙型肝炎未出现复发。将排
除如下受试者:即,随机化前 4 周内记录到活动性或疑似 COVID-19 感染,或随
机化前 2 周内无症状重度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结果呈阳性
的研究受试者。如果无症状且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结果持续 4 周以上呈阴性,则可
对此类受试者进行重新筛选。
33. 在预期研究 IP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任何时间
需要接种活疫苗;或
34. 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治疗任何适应症的任
何试验性药物或器械。
35. 既往或目前对任何辅料或 IP 存在超敏反应或过敏史,或者既往或目前存在研究者
视为禁止受试者参与本研究的其他过敏史;
36. 已知或疑似当前存在严重的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感染或蠕虫感染史
(尽管感染消退)或其他发生频率异常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复发性感染;
37. 基线前 14 天内完成所需的 COVID-19 疫苗接种;
38. 对于长期口服皮质类固醇的受试者:存在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感染史;
39. 存在任何恶性肿瘤或基线前存在恶性肿瘤病史(但基线前 > 5 年已切除并完全治
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除外);或
4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表现为存在抗 HIV 抗体。
医生/研究者确定的既往活动性结核病[TB]所致瘢痕、肉状瘤病、肺肿块或与 SScILD
无关的其他异常结果);
2. 存在干细胞移植、骨髓移植、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治疗或实体器官移植史;
3.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临床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
4. 存在 Child-Pugh B 级或 C 级肝病史;
5. 筛选访视时存在如下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
o 估计肾小球滤过率<45 mL/min/1.73 m
2
(使用慢性肾脏疾病流行病学协作组方
程估算);
o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1.5 × 正常上限
(ULN);
o 血小板<100 × 10
9
/L(100,000/μL);
o 白细胞计数<2500/μL;
o 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μL;
o 凝血酶原时间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1.5 × ULN,或国际标准化比值>2;或
o 任何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使参与研究的受试者面临风险的其他实验室检查结果。
6. 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存在严重创伤或出血史;
7. 筛选访视前 60 天内存在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慢性间歇性出血史,例如:活动性胃
窦血管扩张或活动性消化道溃疡疾病;
8. 筛选访视时经研究者确定存在其他具有临床意义的出血事件发生风险,包括凝血
或血小板疾病;
9.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任何脑血管事件史(例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卒中)
10.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心肌梗死或不稳定型心绞痛病史,或计划在参与研究期
间接受冠状动脉手术;
11. 筛选访视时存在急性或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 III级[中
度]或 IV 级[重度]);
12. 存在无法通过药物或植入器械控制的限制性或充血性心肌病(轻度除外)病史;
13. 存在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病史;
14. 存在血流动力学显著异常的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疾病史
15. 经右心导管检查证实存在严重的肺动脉高压,且平均肺动脉压>30 mm Hg;
16. 存在肺静脉闭塞病史;
17. 筛选访视时 1 秒用力呼气量/FVC<0.65(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前);
18.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硬化症肾危象史;
19. 伴随存在危及生命的疾病且研究者评估的预期寿命<12 个月;
20.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接受过托珠单抗、尼达尼布、吡非尼酮、阿巴西普、来氟米特、
他克莫司、托法替布或任何卫生监管机构批准的生物制剂或免疫调节剂治疗风湿性
疾病;
21.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存在利妥昔单抗治疗史;
注:对于筛选访视前 6-12 个月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的受试者,如果其 B 细胞在
正常范围内,则可纳入此类受试者。
22. 存在除利妥昔单抗外的细胞耗竭治疗史,包括但不限于 CAMPATH
®
;抗分化簇
(CD)3、抗 CD4、抗 CD5、抗 CD19 和抗 CD20 药物;以及试验性药物;
23.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接受过环磷酰胺治疗;
24. 筛选访视前 6 个月内吸食香烟、电子烟或电子烟产品或吸食大麻;
25. 存在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禁用试验用药品、影响治疗依从性、干扰研究评价或
混淆研究结果解读的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
26. 经证实患有任何活动性恶性肿瘤或疑似患有任何恶性肿瘤或者筛选访视前 5 年内
存在恶性肿瘤史,但经适当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原位鳞状细胞癌或子宫
颈原位癌除外。不允许入组正处于缓解过程中的恶性肿瘤患者;
27. 接受过疑似恶性肿瘤的乳腺癌筛查,且经过额外的临床、实验室或其他诊断评价
后仍无法合理排除恶性肿瘤可能性的女性受试者
28. 基于以下情况证实患有活动性 TB 或 TB 高危者:
o 存在活动性 TB 史或未经治疗/未完全治愈的潜伏性 TB 史。存在活动性 TB 病
史但有证据表明已按当地指南完成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本研究;
o 潜伏性 TB 受试者没有资格参与本研究,除非已排除了活动性 TB 感染,在随
机化前至少 2 周已开始适当的潜伏性 TB 干预疗程,且筛选期间胸部 X 线检查
未见活动性 TB 证据;
o 存在近期(筛选前 ≤ 12 周)与活动性 TB 患者密切接触史(密切接触定义为
接触≥4 小时/周,住在一起,或住在活动性 TB 患者频繁来访的房屋内);
o 病史或体格检查发现存在可能代表活动性 TB 的体征或症状;
o 筛选时的干扰素-γ 释放试验结果呈阳性、不确定或无效,除非先前曾接受过
TB 治疗。检测结果不确定的受试者可重复检测一次,但如果复检结果仍不确
定,则应进行纯化蛋白衍生物皮肤试验;或
o 胸部 X 光片、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或磁共振成像扫描提示可能诊断为 TB 或
提示应考虑进行 TB 诊断检查;所有受试者必须在知情同意前的 3 个月内或在
筛选期间进行肺部影像学检查并提供可接受的读片结果。
29. 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存在任何严重感染史,或存在任何慢性细菌性感染(例如:
慢性肾盂肾炎、骨髓炎或支气管扩张);
30. 筛选访视时存在控制不佳的重度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 且/或舒张压>100
mmHg);
31. 筛选访视时存在>3 处手指/脚趾溃疡或坏疽;
32. 存在任何活动性感染(不包括仅需要局部抗菌剂治疗的真菌或细菌感染),包括
但不限于随机化前 4 周内需要静脉抗菌剂治疗或随机化前 2 周内需要口服抗菌剂
治疗的感染;
注:将排除筛选期间检测到乙型肝炎感染证据的受试者。将排除筛选期间检测到
丙型肝炎感染的受试者,除非感染已成功得到治疗且丙型肝炎未出现复发。将排
除如下受试者:即,随机化前 4 周内记录到活动性或疑似 COVID-19 感染,或随
机化前 2 周内无症状重度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结果呈阳性
的研究受试者。如果无症状且聚合酶链反应检测结果持续 4 周以上呈阴性,则可
对此类受试者进行重新筛选。
33. 在预期研究 IP 首次给药前 3 个月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任何时间
需要接种活疫苗;或
34. 筛选访视前 30 天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使用过治疗任何适应症的任
何试验性药物或器械。
35. 既往或目前对任何辅料或 IP 存在超敏反应或过敏史,或者既往或目前存在研究者
视为禁止受试者参与本研究的其他过敏史;
36. 已知或疑似当前存在严重的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感染或蠕虫感染史
(尽管感染消退)或其他发生频率异常或持续时间较长的复发性感染;
37. 基线前 14 天内完成所需的 COVID-19 疫苗接种;
38. 对于长期口服皮质类固醇的受试者:存在需要住院治疗的严重感染史;
39. 存在任何恶性肿瘤或基线前存在恶性肿瘤病史(但基线前 > 5 年已切除并完全治
愈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除外);或
40.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表现为存在抗 HIV 抗体。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Amlitelimab: 英文通用名:Amliteli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250mg(预填充式注射器)
用法用量:受试者在第 1 天接受 1 次初始负荷剂量的 amlitelimab(500 mg
amlitelimab,两次 2 mL 注射)给药,随后 Q4W 接受 1 次 2 mL amlitelimab(250
mg amlitelimab)注射
用药时程:第 1 天及Q4W
规格:2ml:250mg(预填充式注射器)
用法用量:受试者在第 1 天接受 1 次初始负荷剂量的 amlitelimab(500 mg
amlitelimab,两次 2 mL 注射)给药,随后 Q4W 接受 1 次 2 mL amlitelimab(250
mg amlitelimab)注射
用药时程:第 1 天及Q4W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Amlitelimab 英文通用名:Amlitelimab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2ml:250mg(预填充式注射器)
用法用量:受试者在第 1 天接受 1 次初始负荷剂量的匹配安慰剂(两次 2 mL 注
射)给药,随后 Q4W 接受 1 次 2 mL 匹配安慰剂注射
用药时程:第 1 天及Q4W
规格:2ml:250mg(预填充式注射器)
用法用量:受试者在第 1 天接受 1 次初始负荷剂量的匹配安慰剂(两次 2 mL 注
射)给药,随后 Q4W 接受 1 次 2 mL 匹配安慰剂注射
用药时程:第 1 天及Q4W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主要有效性终点为第 52 周治疗期结束时评估的 FVC(mL)较基线的变化。使用 基线 FVC 测量值(mL)和第 52 周基线后数值的数据来计算该终点。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子方案的主要终点为第 52 周 FVC(mL)较基线的变化(通过 FVC 年下降率来 测量)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安全性评估将包括所有 AE、体格检查结果、生命体征(体温、心率和血压)、12 导联 ECG 结果和标准临床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液学和凝血功能)。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 第 52 周治疗期结束时 HRCT QILD-WL 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52 周治疗期结束时 FACIT-呼吸困难评分较基线的变化;以及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52 周时弥漫性皮肤型 SSc 研究受试者中修订版 CRISS 评分改善的研究受试者比 例。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52 周 mRSS 较基线的绝对变化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第 52 周 FVC(mL)较基线的绝对变化;以及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使用 SHAQ 评估的第 52 周 HAQ-DI 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第 52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同意 · 2024-07-0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73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刚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4
- 申请人名称
- Scleroderma Research Foundation, Inc./北京MEDPACE医药科技有限公司/Genzyme Ireland Limited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734
- 药物名称
- Amlitelimab注射液 曾用名:无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JXSL2400076
- 适应症
- 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疾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CONQUEST 治疗硬化症平台临床研究:一项评价试验药物在系统性硬化症相关间质性肺疾病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IIb 期平台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CONQUEST 治疗硬化症平台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SRF201/SRF201A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主方案3.0 2024年2月27日/子方案2.0 2024年2月19日
- 版本日期
- 2024-02-2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