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42769 快照:进行中 招募完成 I期

评价CPX101在健康参与者单次给药和超重或肥胖患者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研究药物
重组人胰高糖素样肽1修饰抗人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释放肽受体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适应症
成人超重和肥胖症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首次公示
2024-08-13
登记地点
北京市 · 北京市
历史快照

数据截止 2025-11-12,状态可能已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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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CTR20242769
快照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状态阶段
招募结束(规范化导航项)
源数据分期
I期
研究类型
安全性与有效性
疾病领域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申请人
正大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CPX101在健康参与者单次给药和超重或肥胖患者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方案版本日期
2024-04-30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08-13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国内:2024-11-27;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国内:2024-12-04;
试验完成日期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 72 人;
已入组人数
国内: 72 人;
实际入组总人数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郭立新
  • 北京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王欣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袁明霞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董瑞华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冬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申请人联系人
岳明
申请人名称
正大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
岳明
联系人座机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手机号
[已移除电话]
联系人Email
[已移除邮箱]
联系人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与针织路交叉口西南角北京CBD核心区正大中心北塔43层
联系人邮编
100026

主要研究者信息

姓名
郭立新
学位
博士
职称
主任医师
电话
[已移除电话]
Email
[已移除邮箱]
邮政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邮编
100005
单位名称
北京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B2300102
试验方案编号
CPX101-I-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2.1
版本日期
2024-04-3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

试验目的

SAD:
主要目的
评估CPX101单次给药在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CPX101单次给药在健康参与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探索性目的
评价CPX101单次给药在健康参与者中的免疫原性。
MAD:
主要目的
评估CPX101多次给药在超重和肥胖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评估CPX101多次给药在超重和肥胖患者中的初步疗效。
评估CPX101多次给药在超重和肥胖患者中的PK特征。
评估CPX101多次给药在超重和肥胖患者中的免疫原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SAD入选标准: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65(含)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参与者;
2.SAD入选标准:2. 筛选时体重指数(BMI)>20且<28 kg/m2;
3.SAD入选标准:3. 整个研究期间,参与者须同意维持稳定的饮食和体力活动等生活习惯,且无饮食、运动习惯改变及减重的计划;
4.SAD入选标准:4. 参与者能够理解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Informed Consent Form, ICF),能够按照方案规定完成相关流程和检查;
5.SAD入选标准:5. 女性参与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无生育可能性(如有文件证明的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或结扎、或停经1年以上);
b) 有生育可能性:筛选时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并且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在末次给药后12周内不得捐献卵子;
6.SAD入选标准:6. 男性参与者的女性伴侣有生育可能性者,须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不得捐献精子。
7.MAD入选标准: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为18~75(含)周岁的男性或女性参与者;
8.MAD入选标准:2. 筛选时28≤BMI<40kg/m2的肥胖者,或24≤BMI<28kg/m2超重并伴有至少一种体重相关合并症者;
9.MAD入选标准:3. 筛选前3个月内体重维持稳定,或体重变化小于5%;
10.MAD入选标准:4. 整个研究期间愿意按照研究方案要求维持稳定的饮食和运动习惯;
11.MAD入选标准:5. 参与者能够理解且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ICF),能够按照方案规定完成相关流程和检查;
12.MAD入选标准:6. 女性参与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无生育可能性(如有文件证明的子宫切除、双侧输卵管切除或结扎、或停经1年以上);
b) 有生育可能性:筛选时血清妊娠检测结果为阴性,并且同意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在末次给药后12周内不得捐献卵子;
13.MAD入选标准:7. 男性参与者的女性伴侣有生育可能性者,须在整个试验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且不得捐献精子。
排除标准
1.SAD排除标准:1. 筛选时有病史或临床证据显示,参与者存在明显的伴随疾病(包括不但限于:心血管、呼吸、消化、泌尿、神经/精神、血液、免疫、内分泌与代谢、感染等);
2. SAD排除标准:2. 筛选期间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急性疾病(例如胃肠疾病、胆囊疾病、胰腺炎)、感染(例如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试验者;
3. SAD排除标准:3. 随机前30天内使用任何处方药(激素类避孕药除外)、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4. SAD排除标准:4. 筛选时体格检查或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
5. SAD排除标准:5. 甲状腺髓样C细胞癌、多发性内分泌肿瘤(MEN)2A或2B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
6. SAD排除标准:6. 筛选前5年内有任何类型的恶性肿瘤(无论治愈与否),治愈的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7. SAD排除标准:7. 筛选前1年内进行过减重手术(针灸减肥、局部抽脂术除外),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任何减重手术或接受其他减重治疗;
8. SAD排除标准:8. 筛选前1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外伤、严重感染或重大手术史,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9. SAD排除标准:9. 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10. SAD排除标准:10. 筛选前1年内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
11. SAD排除标准:11.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正在进行其他临床试验者,或试验药物尚处于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12. SAD排除标准:12. 对任何试验药物的组成成分存在过敏反应史,或曾对生物制品类药物有显著过敏史;
13. SAD排除标准:13. 筛选前30天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14. SAD排除标准:14. 筛选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筛选时抽取血量除外)超过200mL;
15. SAD排除标准:15. 妊娠女性、研究期间计划妊娠的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16. SAD排除标准:16. 具有生育能力并拒绝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12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17. SAD排除标准:17. 研究者判断的患者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18. MAD排除标准:1. 既往明确诊断的糖尿病患者(包括1型或2型糖尿病等);
19. MAD排除标准:2. 筛选前3个月内开始使用任何降糖药物治疗;
20. MAD排除标准:3. 筛选前1个月内发生过不明原因的低血糖事件(血糖≤3.9mmol/L);
21. MAD排除标准:4. 筛选前6个月之内有重大心脑血管病史;
22. MAD排除标准:5. 既往有急性或慢性胰腺炎病史,存在具有症状的胆囊病史、胰腺损伤史等可能导致胰腺炎的高风险因素;
23. MAD排除标准:6. 既往有临床显著的胃排空异常(如胃出口梗阻),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等;
24. MAD排除标准:7. 既往有抑郁病史,自杀倾向或自杀行为,或既往有明确诊断的其他精神疾病病史;
25. MAD排除标准:8. 有器官移植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系统疾病史;
26. MAD排除标准:9. 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甲亢,肢端肥大综合征,库欣综合征等);
27. MAD排除标准:10.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GLP-1受体(GLP-1R)激动剂或同类药或其他减肥药物(如奥利司他)等;
28. MAD排除标准:11.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对体重有影响的药物;
29. MAD排除标准:12. 甲状腺髓样C细胞癌、多发性内分泌肿瘤(MEN)2A或2B综合征病史或家族史;
30. MAD排除标准:13. 筛选前5年内有任何类型的恶性肿瘤(无论治愈与否),治愈的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31. MAD排除标准:14. 筛选前1年内进行过减重手术(针灸减肥、局部抽脂术除外),或研究期间计划进行任何减重手术或接受其他减重治疗;
32. MAD排除标准:15. 筛选前1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外伤、严重感染或重大手术史,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33. MAD排除标准:16. 筛选时体格检查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满足以下任一条标准:
a) 血压异常;
b) 心率异常;
c) 传染病相关筛查异常;
d) 筛选时血红蛋白异常;
e) 降钙素异常;
f) 糖化血红蛋白异常;
g) 甲状腺功能异常;
h) 筛选时血清妊娠试验阳性;
i) 肝肾功能异常等;
34. MAD排除标准:17. 筛选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35. MAD排除标准:18. 筛选前1年内有酗酒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
36. MAD排除标准:19.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临床试验药物或正在进行其他临床试验者,或试验药物尚处于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37. MAD排除标准:20. 对任何试验药物的组成成分存在过敏反应史,或曾对生物制品类药物有显著过敏史;
38. MAD排除标准:21. 筛选前30天内接种过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者;
39. MAD排除标准:22. 筛选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筛选时抽取血量除外)超过200mL;
40. MAD排除标准:23. 妊娠女性、研究期间计划妊娠的女性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41. MAD排除标准:24. 具有生育能力并拒绝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用药后12周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42. MAD排除标准:25. 研究者判断的患者具有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PX101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PX1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40mg(1ml)/瓶
用法用量:剂量水平:SAD剂量:80mg~160mg;频率:单次。
MAD剂量:40mg~160mg;频率:QW,Q2W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SAD: 单次皮下注射
MAD:每个队列均从40mg开始滴定,直至达到对应队列的目标给药剂量

中文通用名:CPX101 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PX1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40mg(1ml)/瓶
用法用量:SAD 剂量 200mg MAD 剂量:40-320mg 频率: QW;Q2W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用药时程: SAD: 单次皮下注射 MAD:每个队列4从80mg开始滴定,直至达到对应队列的目标给药剂量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CPX101安慰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PX101 Placebo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0mg(1ml)/瓶
用法用量:剂量水平:SAD剂量:不适用;频率:单次。
MAD剂量:不适用;频率:QW,Q2W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SAD: 单次皮下注射
MAD:每个队列均从40mg开始滴定,直至达到对应队列的目标给药剂量

中文通用名:CPX101安慰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PX101 Placebo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0mg(1ml)/瓶
用法用量:SAD 剂量 200mg MAD 剂量:40-320mg 频率: QW;Q2W 给药途径:皮下注射
用药时程:用药时程: SAD: 单次皮下注射 MAD:每个队列4从80mg开始滴定,直至达到对应队列的目标给药剂量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1. SAD 主要终点:所有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以及临床症状、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生命体征及体格检查异常、12-导联心电图异常等。评价时间:给药后第84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2. MAD 主要终点:所有TEAE以及临床症状、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异常、生命体征及体格检查异常、ECG异常等。评价时间:给药后第196天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6 项,展开查看
  1. SAD 次要终点:CPX101原药的血药浓度及PK参数,如峰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t(至给药后28±1天)、消除半衰期(t1/2)等。评价时间:给药后第8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SAD 次要终点:CPX101总抗体的血药浓度及PK参数,如Cmax、Tmax、AUC0-t(至给药后84±3天)AUC、t1/2等。评价时间:给药后第84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3. MAD 次要终点:治疗16周体重相对基线下降的平均变化百分比;评价时间:治疗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4. MAD 次要终点:治疗16周体重降低≥5%的参与者比例;评价时间:治疗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5. MAD 次要终点:治疗16周体重降低≥10%的参与者比例;评价时间:治疗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6. MAD 次要终点:治疗16周体重、腰围、臀围、腰臀比、BMI相对基线的平均变化;评价时间:治疗16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03
  •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5-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是否购买保险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2769
试验状态
进行中
申请人联系人
岳明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2024-08-13
申请人名称
正大制药(广州)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登记号
CTR20242769
药物名称
重组人胰高糖素样肽1修饰抗人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释放肽受体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曾用名:
药物类型
生物制品
临床申请受理号
CXSB2300102
适应症
成人超重和肥胖症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CPX101在健康参与者单次给药和超重或肥胖患者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剂量递增I期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评价CPX101在健康参与者单次给药和超重或肥胖患者多次给药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试验
试验方案编号
CPX101-I-01
方案最新版本号
2.1
版本日期
2024-04-30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