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78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特应性皮炎:本品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2)类风湿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3)银屑病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本品可与甲氨蝶呤(MTX)联用。
完整专业题目
乌帕替尼缓释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11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6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8-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8-1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09-09;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代大顺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易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张易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天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226009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代大顺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东风路6号
- 邮编
- 450000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WPTN-24-3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4-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本研究考察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由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乌帕替尼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15mg)与相同条件下单次口服由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持证的乌帕替尼缓释片(参比制剂,商品名:Rinvoq®,规格:15mg)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及安全性,为该受试制剂的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3.性别:男性或女性;
4.4.年龄:18周岁~55周岁(含边界值);
5.5.体重:女性不低于45kg(包括45kg),男性不低于50kg(包括50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2.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3.3.性别:男性或女性;
4.4.年龄:18周岁~55周岁(含边界值);
5.5.体重:女性不低于45kg(包括45kg),男性不低于50kg(包括50kg),且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含边界值。
排除标准
1.1) 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者,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乌帕替尼及其辅料有过敏史者;
2. 2) 筛选发现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试验药物体内过程的严重疾病史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异常、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3) 已知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4)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5. 5) 有过结核病史或暴露于结核病、曾在结核病流行区或真菌病流行区居住或旅行史者;
6. 6) 有免疫力低下或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或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病史或存在感染的潜在易感条件者;
7. 7) 既往有胃肠道穿孔史或胃肠道穿孔高风险者;
8. 8)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9. 9)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者;
10. 10) 嗜烟者或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11) 酗酒者或平均每周饮酒量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4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2.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13. 13) 筛选前30天内使用与乌帕替尼存在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CYP3A4 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以及克拉霉素等)、CYP3A4强效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奎尼丁、地塞米松等)、咪达唑仑、瑞舒伐他汀等】者;
14. 14) 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保健品)者;
15. 15) 筛选前2周内每天食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一杯=250mL)或食物,或不同意住院期间停止食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16) 不同意筛选当天至试验结束时避免食用葡萄柚/西柚或含葡萄柚/西柚汁类产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17. 17) 乳糖不耐受者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18. 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9. 19)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20. 20)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21. 21) 在筛选前1个月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标准餐、高脂餐)者;
22. 22)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困难者;
23. 23) 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采用非药物)者;
24.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5.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5)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6. 26) 在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7. 27)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8. 28) 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9. 29) 哺乳期者。
30. 首次入住排除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应排除:
1) 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31. 2) 入住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32. 3) 女性受试者入住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3. 4) 入住前24h内,食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者;
34. 5) 入住前48h内,食用葡萄柚/西柚或含葡萄柚/西柚汁类产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35. 6) 入住前24h内吸烟量多于5支者;
36. 7)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医生评估不适宜参加试验者;
37. 8) 筛选至入住当天,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保健品)者;
38. 9)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39. 10) 入住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0. 11) 筛选至入住当天,因任何原因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者;
41. 1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 2) 筛选发现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试验药物体内过程的严重疾病史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异常、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3. 3) 已知有凝血功能障碍者,或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
4. 4)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5. 5) 有过结核病史或暴露于结核病、曾在结核病流行区或真菌病流行区居住或旅行史者;
6. 6) 有免疫力低下或患有慢性或复发性感染或有严重或机会性感染病史或存在感染的潜在易感条件者;
7. 7) 既往有胃肠道穿孔史或胃肠道穿孔高风险者;
8. 8) 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9. 9)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前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者;
10. 10) 嗜烟者或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不同意在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1. 11) 酗酒者或平均每周饮酒量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4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12.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使用血制品或输血者;
13. 13) 筛选前30天内使用与乌帕替尼存在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CYP3A4 强效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以及克拉霉素等)、CYP3A4强效诱导剂(利福平、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奎尼丁、地塞米松等)、咪达唑仑、瑞舒伐他汀等】者;
14. 14) 筛选前2周内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保健品)者;
15. 15) 筛选前2周内每天食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一杯=250mL)或食物,或不同意住院期间停止食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者;
16. 16) 不同意筛选当天至试验结束时避免食用葡萄柚/西柚或含葡萄柚/西柚汁类产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17. 17) 乳糖不耐受者或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18. 18)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9. 19)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20. 20)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21. 21) 在筛选前1个月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标准餐、高脂餐)者;
22. 22)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困难者;
23. 23) 受试者及其配偶或伴侣从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采用非药物)者;
24. 24)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25.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25) 在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
26. 26) 在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27. 27) 筛选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28. 28) 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9. 29) 哺乳期者。
30. 首次入住排除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应排除:
1) 入住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31. 2) 入住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32. 3) 女性受试者入住血妊娠检查结果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3. 4) 入住前24h内,食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者;
34. 5) 入住前48h内,食用葡萄柚/西柚或含葡萄柚/西柚汁类产品或含罂粟的食物者;
35. 6) 入住前24h内吸烟量多于5支者;
36. 7)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急性疾病且经研究医生评估不适宜参加试验者;
37. 8) 筛选至入住当天,使用了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制剂、保健品)者;
38. 9) 筛选至入住当天,发生过无保护措施性行为者;
39. 10) 入住生命体征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40. 11) 筛选至入住当天,因任何原因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高钾、低脂、节食、低钠等)者;
41. 12)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Extend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Rinvoq®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 实验室检查 心电图 体格检查 生命体征评价时间:整个临床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6-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78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张易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7-26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飞马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787
- 药物名称
- 乌帕替尼缓释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特应性皮炎:本品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2)类风湿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3)银屑病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本品可与甲氨蝶呤(MTX)联用。
- 试验专业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Z-BE-WPTN-24-3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4-06-11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