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884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7-0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2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8-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02;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0-06;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山东省 · 聊城市
- 聊城市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聊城市 · 研究者:贾光伟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玉芹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刘玉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巨野河街道科创路1509号
- 联系人邮编
- 2501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贾光伟
- 学位
- 药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西路67号
- 邮编
- 252000
- 单位名称
- 聊城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BE-BSLEALDPP-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餐后状态下口服受试制剂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与参比制剂康忻安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和参比制剂康忻安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和参比制剂康忻安在中国健康成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治疗、访视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研究程序;
3.年龄为18~4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45周岁);
4.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8.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5.用药前2周至试验结束,受试者不能有任何无保护性的性行为;试验结束后至少3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必须采取一种被认可的方法避孕,且无捐精、卵计划;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不得作为合格受试者入选。
2.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所有治疗、访视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研究程序;
3.年龄为18~4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45周岁);
4.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8.0 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5.用药前2周至试验结束,受试者不能有任何无保护性的性行为;试验结束后至少3个月内受试者及其配偶必须采取一种被认可的方法避孕,且无捐精、卵计划;
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不得作为合格受试者入选。
排除标准
1.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或临床实验室检查(血液分析、尿液及沉渣分析、血生化、病毒筛查、出凝血机制);
2. 筛选期或给药前女性妊娠检查异常或异常有临床意义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3. 有心血管、消化、泌尿、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代谢、精神和神经系统的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病史,特别是有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胆道阻塞性疾病、肾动脉狭窄病史者;
4.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接受过胃或小肠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或有萎缩性胃炎、食管反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梗阻等病史;
5. 有体位性低血压者(体位性低血压: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mmHg 或舒张压下降>10mmHg,同时伴有低灌注的症状,如头晕或晕厥);
6. 有急性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心动过缓、哮喘、外周动脉闭塞疾病或雷诺氏综合征病史者;
7. 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比索洛尔、氨氮地平、二氢吡啶衍生物或者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8.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9. 有代谢性酸中毒、嗜铬细胞瘤、代谢性酸中毒、癫痫发作史者;
10. 在过去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毒品筛查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有嗜烟史(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饮酒超过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每周期入住临床试验研究室前48小时内饮酒或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给药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或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临床试验并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7.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8. 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
19. 首次研究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20.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21. 首次研究给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服用过或计划摄入特殊饮食(如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有剧烈运动,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如动物肝脏);
23. 静脉采血有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24.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5. 研究者判定有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作为不合格受试者排除。
2. 筛选期或给药前女性妊娠检查异常或异常有临床意义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3. 有心血管、消化、泌尿、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代谢、精神和神经系统的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病史,特别是有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胆道阻塞性疾病、肾动脉狭窄病史者;
4.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接受过胃或小肠切除术、胆囊切除术等任何可能会影响药物吸收的外科手术,或有萎缩性胃炎、食管反流、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梗阻等病史;
5. 有体位性低血压者(体位性低血压:改变体位为直立位的3分钟内,收缩压下降>20mmHg 或舒张压下降>10mmHg,同时伴有低灌注的症状,如头晕或晕厥);
6. 有急性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病窦综合征、心动过缓、哮喘、外周动脉闭塞疾病或雷诺氏综合征病史者;
7. 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比索洛尔、氨氮地平、二氢吡啶衍生物或者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8.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9. 有代谢性酸中毒、嗜铬细胞瘤、代谢性酸中毒、癫痫发作史者;
10. 在过去5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毒品筛查阳性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有嗜烟史(每日吸烟量>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12.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饮酒超过2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每周期入住临床试验研究室前48小时内饮酒或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或给药前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呈阳性者;
13. 筛选前3个月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或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400 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临床试验并使用过临床研究用药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17.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18. 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含孕激素型宫内节育器)或埋植片的女性受试者;
19. 首次研究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20.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任何疫苗者;
21. 首次研究给药前48小时内及试验期间服用过或计划摄入特殊饮食(如葡萄柚及含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有剧烈运动,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22.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如动物肝脏);
23. 静脉采血有困难;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24.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5. 研究者判定有其他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作为不合格受试者排除。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Bisoprolol Fumarate and Amlodipine B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富马酸比索洛尔5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
用法用量:口服;1片/日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富马酸比索洛尔5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
用法用量:口服;1片/日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英文通用名:Bisoprolol Fumarate and Amlodipine Besy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康忻安
剂型:片剂
规格:富马酸比索洛尔5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
用法用量:口服;1片/日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富马酸比索洛尔5mg与苯磺酸氨氯地平(按氨氯地平计)5mg
用法用量:口服;1片/日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指标:AUC0-t、AUC0-∞和Cmax。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1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次要指标:Tmax、λz、t1/2、AUC_%Extrap等。评价时间:给药前至给药后14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通过体检及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及其他检查观察所有受试者在临床试验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评价时间:入组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聊城市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3-2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884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玉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2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创新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884
- 药物名称
-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作为高血压治疗的替代疗法,用于目前同时服用与复方制剂剂量相同的单药且血压控制良好的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比索洛尔氨氯地平片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BE-BSLEALDPP-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0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