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946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BE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及体育锻炼控制血糖无效的2型糖尿病。 对于成人,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也可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治疗。 对于10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或与胰岛素联合治疗。
完整专业题目
盐酸二甲双胍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交叉设计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3-10-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8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9-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0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0-1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河北以岭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胡玉钦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泽海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王泽海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经济开发区海兴路10号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05153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胡玉钦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5号
- 邮编
- 050000
- 单位名称
- 河北以岭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401354-01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102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0-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健康受试者空腹及餐后口服单剂量盐酸二甲双胍片后,观察二甲双胍在体内动力学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盐酸二甲双胍片和参比制剂盐酸二甲双胍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盐酸二甲双胍片和参比制剂盐酸二甲双胍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BE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及性别: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中国健康受试者,男女皆可;
2.体重: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BMI【BMI=体重(kg)/身高2(m2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3.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2.体重: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BMI【BMI=体重(kg)/身高2(m22(m2)】)】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3.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的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4.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排除标准
1.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者;
2.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上有意义的肝、肾、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胃肠道(如消化性溃疡病)、肺、肿瘤、免疫、皮肤、血液或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病史,或将危害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的因素;
3.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4.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生命体征正常值参考范围(包括临界值):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60~89mmHg,脉搏55~100次/分,体温35.7-37.2℃,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5. 艾滋病抗体(HIV)、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肝(HCV)抗体、梅毒抗体(anti-TP)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6. 给药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咖啡或茶,或者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7.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8.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10mL乙醇,即1单位=200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3ml酒精量为12%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9. 试验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成瘾性物质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2. 受试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或近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期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13. 试验前4周内服用唑类抗真菌药物、巴比妥类、卡马西平、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地高辛、HIV蛋白酶抑制剂、吩噻嗪、苯妥英、SSRI抗抑郁药和华法林等药物者;
14. 试验前2周内饮食或运动习惯显著改变者;
15. 有低血糖病史或酮症倾向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17. 吞咽困难者;
18. 试验前2周内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
19.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20.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任何原因可能影响本研究或参加研究可能对受试者产生不良影响者。
2.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上有意义的肝、肾、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胃肠道(如消化性溃疡病)、肺、肿瘤、免疫、皮肤、血液或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病史,或将危害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的因素;
3.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4.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生命体征正常值参考范围(包括临界值):收缩压90~139mmHg,舒张压60~89mmHg,脉搏55~100次/分,体温35.7-37.2℃,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5. 艾滋病抗体(HIV)、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丙肝(HCV)抗体、梅毒抗体(anti-TP)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6. 给药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咖啡或茶,或者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7.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
8.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10mL乙醇,即1单位=200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3ml酒精量为12%葡萄酒),或酒精呼气检查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9. 试验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成瘾性物质检测(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阳性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2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者;
11. 试验前3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2. 受试者(或其伴侣)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或近2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或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筛选期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13. 试验前4周内服用唑类抗真菌药物、巴比妥类、卡马西平、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地高辛、HIV蛋白酶抑制剂、吩噻嗪、苯妥英、SSRI抗抑郁药和华法林等药物者;
14. 试验前2周内饮食或运动习惯显著改变者;
15. 有低血糖病史或酮症倾向者;
16.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17. 吞咽困难者;
18. 试验前2周内接受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者;
19.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20.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任何原因可能影响本研究或参加研究可能对受试者产生不良影响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二甲双胍片: 英文通用名: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85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餐后: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 餐后:单次给药,共计两个周期
规格:0.85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餐后: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 餐后:单次给药,共计两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二甲双胍片 英文通用名:Metformin Hydrochloride Tablets 商品名称:Glucophage®
剂型:片剂
规格:0.85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餐后: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 餐后:单次给药,共计两个周期
规格:0.85g
用法用量:空腹: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餐后:口服,每次一片,每片0.85g
用药时程:空腹:单次给药 餐后:单次给药,共计两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 λz 、 t1/2 、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结果变化、生命体征测量、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给药后24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北以岭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1-1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11-08
- V1.02024-11-08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946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王泽海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8
- 申请人名称
- 石家庄市普力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946
- 药物名称
- 盐酸二甲双胍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401354-01
- 适应症
- 本品首选用于单纯饮食及体育锻炼控制血糖无效的2型糖尿病。 对于成人,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也可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合治疗。 对于10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本品可用于单药治疗或与胰岛素联合治疗。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二甲双胍片在健康受试者中随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周期、交叉设计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二甲双胍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3102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3-10-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