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2955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心血管(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沐邦(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吲哚布芬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及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19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8-3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0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0-1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西省 · 萍乡市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唐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迎明
- 申请人名称
- 沐邦(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林迎明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5号楼1层11号
- 联系人邮编
- 10010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唐琳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萍乡市人民医院眼科2楼
- 邮编
- 337099
- 单位名称
- 萍乡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401307-01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4-02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6-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观察单次口服1片(空腹及餐后)受试制剂吲哚布芬片(规格:0.2 g/片,沐邦(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与参比制剂吲哚布芬片(Ibustrin®,规格:200 mg/片,Pfizer Italia S.r.l 生产)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分析两种制剂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1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吲哚布芬片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 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价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次口服1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吲哚布芬片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研究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在18~50周岁之间(含临界值),男女兼有。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BMI=体重(kg)/身高2(m2)]。
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受试者应从筛选至停药后1个月内愿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其伴侣怀孕。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身体质量指数(BMI)在18.0~26.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BMI=体重(kg)/身高2(m2)]。
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受试者应从筛选至停药后1个月内愿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其伴侣怀孕。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尤其已知或怀疑对吲哚布芬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或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已知对三种及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
2. 既往有临床严重疾病史且未治愈者,或现患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用药品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疾病(如胃肠道出血、阻塞或穿孔以及其他刺激胃肠道可能引起危险的疾病等)者。
3.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临床病史(如男性QTc>450ms、女性QTc>470ms;病态的窦房结综合症;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伴肺充血等)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
4. 有异常出血家族史或有先天或者后天的出血性疾病者。
5.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6.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试验住院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橘子)、黄嘌呤(如动物内脏、鱼类)等饮食,含咖啡因、酒精的饮品,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
7.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维生素及中草药,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者。
8. 首次给药前1个月(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9. 首次给药前1个月(30天)内每天饮用过量茶、西柚汁、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mL; 水果:平均每天1000g以上)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用药品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使用过临床试验用药品者或医疗器械干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入组时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本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4.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失血/献血超过4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个月(30天)内献血/血液成分者。
15.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入组时尿药筛查试验呈阳性者。
1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18. 饮用牛奶或乳制品后容易出现腹泻、恶心、呕吐、腹胀或其他胃肠道不适者。
19. 首次给药后至研究结束期间不能避免长途驾驶或高空作业等仪器/机械操作(这些操作研究者评估可能引起安全性风险)。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21.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2. 既往有临床严重疾病史且未治愈者,或现患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用药品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疾病(如胃肠道出血、阻塞或穿孔以及其他刺激胃肠道可能引起危险的疾病等)者。
3.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临床病史(如男性QTc>450ms、女性QTc>470ms;病态的窦房结综合症;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伴肺充血等)或长QT综合征家族史(祖父母、父母和兄弟姐妹)。
4. 有异常出血家族史或有先天或者后天的出血性疾病者。
5.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6.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试验住院期间不能禁止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橘子)、黄嘌呤(如动物内脏、鱼类)等饮食,含咖啡因、酒精的饮品,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
7. 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维生素及中草药,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选者。
8. 首次给药前1个月(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9. 首次给药前1个月(30天)内每天饮用过量茶、西柚汁、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mL; 水果:平均每天1000g以上)者。
10.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试验用药品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
11.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使用过临床试验用药品者或医疗器械干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12.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经常饮酒,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入组时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本研究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4.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失血/献血超过400mL(女性生理性失血除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个月(30天)内献血/血液成分者。
15. 首次给药前3个月(90天)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入组时尿药筛查试验呈阳性者。
1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17.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18. 饮用牛奶或乳制品后容易出现腹泻、恶心、呕吐、腹胀或其他胃肠道不适者。
19. 首次给药后至研究结束期间不能避免长途驾驶或高空作业等仪器/机械操作(这些操作研究者评估可能引起安全性风险)。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21.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吲哚布芬片: 英文通用名:Indobufen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0.2g
用法用量:空腹或者餐后口服1片(0.2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0.2g
用法用量:空腹或者餐后口服1片(0.2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吲哚布芬片 英文通用名:Indobufen Tablets 商品名称:Ibustrin
剂型:片剂
规格:200 mg/片
用法用量:空腹或者餐后口服1片(20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200 mg/片
用法用量:空腹或者餐后口服1片(20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一次,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MRT、CL/F、Vd评价时间:给药前0小时至给药后48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额温、脉搏、坐位血压)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及凝血四项、12导联心电图、血妊娠(仅限女性)。评价时间:筛选期到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萍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955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林迎明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07
- 申请人名称
- 沐邦(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2955
- 药物名称
- 吲哚布芬片 曾用名:NA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401307-01
- 适应症
- 动脉硬化引起的缺血性心血管病变、缺血性脑血管病变、静脉血栓形成。也可用于血液透析时预防血栓形成
- 试验专业题目
- 吲哚布芬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单中心、随机、开放、空腹及餐后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吲哚布芬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NHDM2024-026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6-19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