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022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本品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成年患者预防: ① 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② 中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MEC)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17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苏省 · 无锡市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赵懿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元志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郭元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宏达路17号
- 联系人邮编
- 2554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懿清
- 学位
- 学士学位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200号
- 邮编
- 214062
- 单位名称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FH-BE-ARPT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6-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持证商为Heron Therapeutics, Inc的阿瑞匹坦注射液(商品名:Cinvanti,规格:18ml:130mg)为参比制剂,以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研制的阿瑞匹坦注射液(18ml:130mg)为受试制剂,评价两种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状态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愿意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2.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兼有;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
4.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5.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2.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兼有;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
4.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5.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排除标准
1.具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异常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且可能影响研究结果评估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4.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5. 有药物、环境、食物过敏史或对本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试验期间提供的饮食者;
11.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依法韦仑、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奥美拉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利托那韦、奈非那韦等)者;
1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5.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性行为;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用药品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6. 有晕针或晕血史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17.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18.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19.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0.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4.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5. 有药物、环境、食物过敏史或对本试验用药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
8.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9.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试验期间提供的饮食者;
11. 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利福平、依法韦仑、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奥美拉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酮康唑、伊曲康唑、氟康唑、利托那韦、奈非那韦等)者;
1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5.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性行为;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用药品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6. 有晕针或晕血史者,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17.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18. 生命体征检查不合格,复测仍不合格者;
19.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0.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瑞匹坦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Aprepitant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18ml:130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使用1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输液泵以恒定的速率(236ml/h)单次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为30min(±1min)。
静脉推注:给药时无需稀释。使用注射泵以恒定的速率(9ml/min)单次静脉推注,给药时间为2min(±5s)。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3个周期。
规格:18ml:130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使用1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输液泵以恒定的速率(236ml/h)单次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为30min(±1min)。
静脉推注:给药时无需稀释。使用注射泵以恒定的速率(9ml/min)单次静脉推注,给药时间为2min(±5s)。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3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阿瑞匹坦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Aprepitant Injection 商品名称:Cinvanti
剂型:注射液
规格:18ml:130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使用1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输液泵以恒定的速率(236ml/h)单次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为30min(±1min)。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3个周期。
规格:18ml:130mg
用法用量:静脉滴注:使用1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使用输液泵以恒定的速率(236ml/h)单次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为30min(±1min)。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7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3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PK参数: 静脉滴注:Cmax、C12h(参比制剂)、AUC0-t、AUC0-∞; 静脉推注:C12h、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至出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次要PK参数: 静脉滴注:C12h(受试制剂)、Tmax、λz、T1/2、AUC_%Extrap; 静脉推注:Cmax、Tmax、λz、T1/2、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至出组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以生命体征、体格检查、不良事件、实验室检查值和12-导联心电图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给药后至出组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6-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022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郭元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3
- 申请人名称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022
- 药物名称
- 阿瑞匹坦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成年患者预防: ① 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② 中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MEC)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迟发性恶心和呕吐。
- 试验专业题目
- 阿瑞匹坦注射液在中国健康人群中空腹状态下单次给药的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阿瑞匹坦注射液在中国健康人群中空腹状态下单次给药的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FH-BE-ARPT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6-17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