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034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其他或待归类(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QHRD211注射液治疗因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造成的儿童生长障碍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的Ⅱ/Ⅲ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2-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1-0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1-0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6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广东省 · 深圳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苏省 · 南京市湖北省 · 武汉市四川省 · 成都市上海市 · 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江西省 · 萍乡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新乡市河南省 · 南阳市广东省 · 佛山市河南省 · 安阳市贵州省 · 遵义市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巩纯秀
- 深圳市儿童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苏喆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陈秋莉
- 南京市儿童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顾威
- 武汉儿童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姚辉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程晰然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丁宇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柳州市 · 研究者:曾婷
-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郭江
- 萍乡妇幼保健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周利
- 湖南省儿童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钟燕
- 新乡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新乡市 · 研究者:韩金芬
- 南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南阳市 · 研究者:徐娜
-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中国 · 广东省 · 佛山市 · 研究者:黄赛君
-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安慧萍
-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陈袁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恒文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宋恒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518号
- 联系人邮编
- 2131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巩纯秀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 邮编
- 100045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0824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0107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QHRD211-Ⅱ/Ⅲ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2-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探索不同剂量QHRD211注射液治疗因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造成的儿童生长障碍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PK/PD特征和免疫原性,探索给药剂量、给药间隔、血药浓度与剂量效应关系,确定Ⅲ期临床试验用法、用量。
次要目的:
比较QHRD211注射液、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赛增)和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金赛增)的有效性、安全性、PK/PD特征。
探索性目的:
评价QHRD211注射液是否通过以下方式对目标人群产生的有益影响:
1)提高受试者的治疗依从性。
2)减轻受试者的疾病家庭负担。
探索不同剂量QHRD211注射液治疗因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造成的儿童生长障碍的有效性、安全性、耐受性、PK/PD特征和免疫原性,探索给药剂量、给药间隔、血药浓度与剂量效应关系,确定Ⅲ期临床试验用法、用量。
次要目的:
比较QHRD211注射液、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赛增)和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金赛增)的有效性、安全性、PK/PD特征。
探索性目的:
评价QHRD211注射液是否通过以下方式对目标人群产生的有益影响:
1)提高受试者的治疗依从性。
2)减轻受试者的疾病家庭负担。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3岁(最小年龄)至12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青春期前,Tanner分期Ⅰ期,性别不限。
2.年龄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① 男孩实足年龄:3岁≤年龄≤12岁;女孩实足年龄:3岁≤年龄≤11岁。
② 实足年龄超过上述范围,但经研究者评估判断骨龄落后实足年龄≥2岁。
3.根据2008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及《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对因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造成的儿童生长障碍诊断临床证据的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
① 筛选时根据 2009 年,李辉等发表的《中国0~18岁儿童、青少年身高、体重的标准化生长曲线》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平均身高2.0个标准差(即HT SDS< -2.0)。
② 身高增长速率(HV)<5.0 cm/年(距离筛选前最短6个月至最长18个月时间段内)。
③ 一年内进行两项不同生长激素刺激试验确诊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生长激素峰值水平≤10.0 ng/ml),两项作用方式不同的药物激发试验中,注意选择一种抑制生长抑素的药物(如胰岛素、精氨酸、吡啶斯的明)与一种兴奋生长激素释放激素的药物(如可乐定、左旋多巴),可以分别进行,也可同时给予(复合刺激)。对于生长激素缺乏症属于其多种垂体激素缺乏症之一的患儿(除生长激素缺乏症之外,至少患有另外两种垂体激素缺乏症),只需进行一项生长激素刺激试验。
④ 骨龄小于实际年龄,通过X光片观察左手掌指骨、腕骨及桡尺骨下端的骨化中心的发育程度,来确定骨龄,由研究者或指定人员根据G-P法(Gruelich & Pyle骨龄图谱法),必要时参考中华-05、TW3-C、RUS-CHN等骨龄评价方法综合判断(可接受筛选前6个月内的检查结果)。
4.筛选期IGF-1≤相同生理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参考值的平均值(即IGF-1≤0 SDS)或中位数(即IGF-1≤P50)。
5.对于生长激素缺乏症属于其多种垂体激素缺乏症(MPHD)之一的患儿,经研究者判断达到病情稳定≥1个月者(如经规范治疗后,监测血清激素水平证明治疗达标),可考虑入组。
6.监护人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若监护人为父母则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签署),如果受试者已经年满8岁也需签署知情同意书,不满8岁的受试者能够表达同意时,其同意的意见应被明确记录。
2.年龄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① 男孩实足年龄:3岁≤年龄≤12岁;女孩实足年龄:3岁≤年龄≤11岁。
② 实足年龄超过上述范围,但经研究者评估判断骨龄落后实足年龄≥2岁。
3.根据2008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及《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对因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造成的儿童生长障碍诊断临床证据的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
① 筛选时根据 2009 年,李辉等发表的《中国0~18岁儿童、青少年身高、体重的标准化生长曲线》身高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平均身高2.0个标准差(即HT SDS< -2.0)。
② 身高增长速率(HV)<5.0 cm/年(距离筛选前最短6个月至最长18个月时间段内)。
③ 一年内进行两项不同生长激素刺激试验确诊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生长激素峰值水平≤10.0 ng/ml),两项作用方式不同的药物激发试验中,注意选择一种抑制生长抑素的药物(如胰岛素、精氨酸、吡啶斯的明)与一种兴奋生长激素释放激素的药物(如可乐定、左旋多巴),可以分别进行,也可同时给予(复合刺激)。对于生长激素缺乏症属于其多种垂体激素缺乏症之一的患儿(除生长激素缺乏症之外,至少患有另外两种垂体激素缺乏症),只需进行一项生长激素刺激试验。
④ 骨龄小于实际年龄,通过X光片观察左手掌指骨、腕骨及桡尺骨下端的骨化中心的发育程度,来确定骨龄,由研究者或指定人员根据G-P法(Gruelich & Pyle骨龄图谱法),必要时参考中华-05、TW3-C、RUS-CHN等骨龄评价方法综合判断(可接受筛选前6个月内的检查结果)。
4.筛选期IGF-1≤相同生理年龄、同性别正常儿童参考值的平均值(即IGF-1≤0 SDS)或中位数(即IGF-1≤P50)。
5.对于生长激素缺乏症属于其多种垂体激素缺乏症(MPHD)之一的患儿,经研究者判断达到病情稳定≥1个月者(如经规范治疗后,监测血清激素水平证明治疗达标),可考虑入组。
6.监护人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若监护人为父母则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签署),如果受试者已经年满8岁也需签署知情同意书,不满8岁的受试者能够表达同意时,其同意的意见应被明确记录。
排除标准
1.既往2年内接受过累计≥1个月的生长激素或IGF-1治疗的儿童GHD患者。
2.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者),或已知对QHRD211及相关辅料、赛增和金赛增及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
3. 骨骺已闭合者。
4. 根据2008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诊断为其他影响生长发育的疾病,包括:
① 确诊的已知会影响生长的染色体异常或其他已知综合征,包括但不限于Turner综合征、Laron综合征、Noonan 综合征、Prader-Willi综合征、Russell-Silver综合征等,但视神经发育不良除外;
② 任何其他可能导致身材矮小且无法通过生长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慢性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病、营养不良、吸收障碍、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乳糜泻、佝偻病、社会心理性侏儒症、软骨发育不良;
③ 根据病史、体检等资料识别的其他影响生长发育的先天性疾病,如家族性特发性矮身材等。
5. 根据2013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可能增加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风险或存在rhGH治疗禁忌证的情况,包括:
① 确诊的糖尿病患者或实验室筛查值为空腹血糖≥110 mg/dL(6.1 mmol/L)或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 6%;
② 显著性脊柱异常,包括脊柱侧凸(Cobb角>10°)、脊柱后凸和脊柱裂等变异、股骨头滑脱;
③ 筛选时,眼科检查(包括眼底镜检、OCT、验光)等检查结果提示既往或目前存在颅内压增高和/或视网膜病变者;
④ 筛选时,经蝶鞍区磁共振成像(MRI)结果提示颅内恶性肿瘤者(可接受筛选前12个月内的MRI结果);
⑤ 恶性肿瘤或潜在肿瘤(家族史),或既往肿瘤已治愈但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6. 肝功能异常或肾功能异常(ALT>正常值上限3倍,Cr>正常值上限1.5倍)。
7. 其他系统严重疾病,如严重心肺减退、血液系统疾病(包括有血小板减少或其他凝血障碍病史)、免疫功能低下、精神行为异常(如诊断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8. 筛选期传染病筛查提示任何有可能进展为严重全身性感染的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
9.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或伴随治疗中需要使用其他可能影响生长的治疗,如合成代谢类固醇激素、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类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抗炎治疗,但上述药物局部给药(如皮肤、吸入)以及腺垂体功能减退的激素替代治疗(如生理剂量的甲状腺素、糖皮质激素、去氨加压素等)除外;
10. 一年内经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手术、或有任何手术指征者;
11. 在筛选前30天内参加(定义为接受试验药物或试验器械)任何其他临床试验者;
12.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① 受试者和/或受试者的父母和/或受试者的法定监护人很可能会不遵守临床研究过程,无法完成临床研究者;
②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的,可能会导致受试者无法完成本研究或遵从本研究流程的任何因素;
③ 经研究者评估,参加试验的潜在风险大于获益者
2. 过敏体质(如已知对两种或以上物质过敏者),或已知对QHRD211及相关辅料、赛增和金赛增及相关辅料有既往过敏史者。
3. 骨骺已闭合者。
4. 根据2008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矮身材儿童诊治指南》,诊断为其他影响生长发育的疾病,包括:
① 确诊的已知会影响生长的染色体异常或其他已知综合征,包括但不限于Turner综合征、Laron综合征、Noonan 综合征、Prader-Willi综合征、Russell-Silver综合征等,但视神经发育不良除外;
② 任何其他可能导致身材矮小且无法通过生长激素替代疗法治疗的慢性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慢性肾病、营养不良、吸收障碍、未得到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乳糜泻、佝偻病、社会心理性侏儒症、软骨发育不良;
③ 根据病史、体检等资料识别的其他影响生长发育的先天性疾病,如家族性特发性矮身材等。
5. 根据2013年中华医学会儿科学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儿科临床规范应用的建议》,可能增加基因重组人生长激素风险或存在rhGH治疗禁忌证的情况,包括:
① 确诊的糖尿病患者或实验室筛查值为空腹血糖≥110 mg/dL(6.1 mmol/L)或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 6%;
② 显著性脊柱异常,包括脊柱侧凸(Cobb角>10°)、脊柱后凸和脊柱裂等变异、股骨头滑脱;
③ 筛选时,眼科检查(包括眼底镜检、OCT、验光)等检查结果提示既往或目前存在颅内压增高和/或视网膜病变者;
④ 筛选时,经蝶鞍区磁共振成像(MRI)结果提示颅内恶性肿瘤者(可接受筛选前12个月内的MRI结果);
⑤ 恶性肿瘤或潜在肿瘤(家族史),或既往肿瘤已治愈但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6. 肝功能异常或肾功能异常(ALT>正常值上限3倍,Cr>正常值上限1.5倍)。
7. 其他系统严重疾病,如严重心肺减退、血液系统疾病(包括有血小板减少或其他凝血障碍病史)、免疫功能低下、精神行为异常(如诊断为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8. 筛选期传染病筛查提示任何有可能进展为严重全身性感染的疾病:如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
9.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或伴随治疗中需要使用其他可能影响生长的治疗,如合成代谢类固醇激素、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类药物、肾上腺皮质激素抗炎治疗,但上述药物局部给药(如皮肤、吸入)以及腺垂体功能减退的激素替代治疗(如生理剂量的甲状腺素、糖皮质激素、去氨加压素等)除外;
10. 一年内经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手术、或有任何手术指征者;
11. 在筛选前30天内参加(定义为接受试验药物或试验器械)任何其他临床试验者;
12.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① 受试者和/或受试者的父母和/或受试者的法定监护人很可能会不遵守临床研究过程,无法完成临床研究者;
②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的,可能会导致受试者无法完成本研究或遵从本研究流程的任何因素;
③ 经研究者评估,参加试验的潜在风险大于获益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QHRD21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QHRD211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54IU/9mg/1mL,0.5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1mg/kg
用药时程:每10天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规格:54IU/9mg/1mL,0.5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1mg/kg
用药时程:每10天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中文通用名:QHRD21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QHRD211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54IU/9mg/1mL,0.5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2mg/kg
用药时程:每10天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规格:54IU/9mg/1mL,0.5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2mg/kg
用药时程:每10天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中文通用名:QHRD21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QHRD211 Injection 商品名称:无
剂型:注射剂
规格:54IU/9mg/1mL,0.5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3mg/kg
用药时程:每10天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规格:54IU/9mg/1mL,0.5mL/支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3mg/kg
用药时程:每10天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olyethylene Glycol Recombinant Human Somatrop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金赛增
剂型:注射剂
规格:54IU/9.0mg/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2mg/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规格:54IU/9.0mg/1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2mg/kg
用药时程:每周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中文通用名: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夜 英文通用名:Recombinant Human Growth Hormone Injection 商品名称:赛增
剂型:注射剂
规格:30IU/10mg/3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033mg/kg
用药时程:每日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规格:30IU/10mg/3mL/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0.033mg/kg
用药时程:每日给药一次;最多给药52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访视5时,身高年化生长速率(HV,cm/年)。评价时间:W24/D1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7 项,展开查看
- 访视7时,身高年化生长速率(HV,cm/年)。评价时间:W52/D3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访视5、访视7时,身高年化生长速率较基线变化(HV,cm/年)。评价时间:W24/D161、W52/D3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访视5、访视7时,实足年龄的身高标准差评分(Ht SDS CA)(SDS (标准差分值) = (测量值-平均数)/ 标准差 (SD))。评价时间:W24/D161、W52/D3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访视5、访视7时,Ht SDS CA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W24/D161、W52/D3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访视5、访视7时,骨龄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W24/D161、W52/D3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访视5、访视7时,骨龄的身高标准差积分(Ht SDS BA)。评价时间:W24/D161、W52/D3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访视5、访视7时,受试者Ht SDS BA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W24/D161、W52/D361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2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03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宋恒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3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众红生物工程创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034
- 相关登记号
- CTR20220824
- 药物名称
- ZHB111注射液 曾用名:QHRD211注射液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SL2100107
- 适应症
- 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造成的儿童生长障碍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QHRD211注射液治疗因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造成的儿童生长障碍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的Ⅱ/Ⅲ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QHRD211注射液的Ⅱ/Ⅲ期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024-QHRD211-Ⅱ/Ⅲ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2-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