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11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特应性皮炎:本品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2)类风湿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3)银屑病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本品可与甲氨蝶呤(MTX)联用。
完整专业题目
乌帕替尼缓释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7-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2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9-0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13;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0-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李爽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苑来旗
- 申请人名称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苑来旗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展翔路27号
- 联系人邮编
- 451162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李爽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29号
- 邮编
- 450000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R0524019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考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及餐后条件下单剂量口服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乌帕替尼缓释片(受试制剂,T,15 mg)与持证商AbbVie Deutschland GmbH & Co. KG的乌帕替尼缓释片(参比制剂,R,15 mg,Rinvoq ®)后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并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评价单剂量口服乌帕替尼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15 mg)及参比制剂(规格:15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单剂量口服乌帕替尼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15 mg)及参比制剂(规格:15 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8周岁以上健康成年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含边界值);
2.男性受试者≥50.0 kg,女性受试者≥4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至26.0 kg/m2(含19.0和26.0)范围内(BMI=体重/身高2);
3.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男性受试者≥50.0 kg,女性受试者≥45.0 kg,且体重指数(BMI)在19.0至26.0 kg/m2(含19.0和26.0)范围内(BMI=体重/身高2);
3.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生命体征、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实验室检查中有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史及1个月内的急性疾病史,有精神疾病史,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筛选前三个月内接受过JAK抑制剂治疗(如芦可替尼、 托法替布、巴瑞替尼、阿布昔替尼等)者;
4.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6. 过敏体质,如对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乌帕替尼及其辅料过敏者;对乳糖不耐受者;
7.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进食过含黄嘌呤类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甘蓝类蔬菜(如花椰菜、西兰花、卷心菜等)、山楂、甘草及其制品、白果、洋葱、炭烤食物和/或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 mL)、含葡萄柚和或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进食上述特殊食物和饮料者;
8.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个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mg/100mL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饮酒者;
10.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者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不能停止吸烟或使用任何烟草制品者;
11.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乌帕替尼或任何与乌帕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诱导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等);或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如:膳食补充剂、维生素等)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者;
13. 筛选前14天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接种过疫苗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有过献血史者或大量出血(≥400mL)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6. 入住当天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和四氢大麻酚酸)检测阳性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筛选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出组后90天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8. 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自主退出试验者。
2. 有肝、肾、消化道、内分泌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代谢系统、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及自身免疫系统等慢性疾病史及1个月内的急性疾病史,有精神疾病史,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且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入组者;
3. 筛选前三个月内接受过JAK抑制剂治疗(如芦可替尼、 托法替布、巴瑞替尼、阿布昔替尼等)者;
4.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5.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有吞咽困难者;
6. 过敏体质,如对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乌帕替尼及其辅料过敏者;对乳糖不耐受者;
7. 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进食过含黄嘌呤类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饮料、甘蓝类蔬菜(如花椰菜、西兰花、卷心菜等)、山楂、甘草及其制品、白果、洋葱、炭烤食物和/或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 mL)、含葡萄柚和或葡萄柚成分的产品,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进食上述特殊食物和饮料者;
8. 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针采血或者晕针、晕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个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 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mg/100mL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饮酒者;
10.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者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不能停止吸烟或使用任何烟草制品者;
11. 筛选前 30 天内使用过乌帕替尼或任何与乌帕替尼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3A4诱导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等);或首次给药前 14 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如:膳食补充剂、维生素等)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且使用过研究药物者;
13. 筛选前14天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接种过疫苗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后至首次给药前有过献血史者或大量出血(≥400mL)者;
1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6. 入住当天尿液药物筛查(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和四氢大麻酚酸)检测阳性者;
17.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筛选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受试者,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出组后90天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8. 研究者认为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自主退出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乌帕替尼缓释片 英文通用名:Upadacitinib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商品名称:Rinvoq®
剂型:片剂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规格:15mg
用法用量:口服,每周期单次给药1片(15mg)
用药时程:共2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48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包括临床症状及生命体征异常、实验室检查及心电图检查等异常评价时间:整个临床研究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药物(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意见同意 · 2024-07-2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11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苑来旗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20
- 申请人名称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118
- 药物名称
- 乌帕替尼缓释片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1)特应性皮炎:本品适用于对其他系统治疗(如激素或生物制剂)应答不佳或不适宜上述治疗的成人和12岁及以上青少年的难治性、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免疫调节剂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联合使用。(2)类风湿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成人患者。使用限制:不建议将本品与其他JAK抑制剂、生物制剂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物(DMARDs)或强效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和环孢素联合使用。(3)银屑病关节炎:本品适用于对一种或多种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应答不佳或不耐受的活动性银屑病关节炎成人患者。本品可与甲氨蝶呤(MTX)联用。
- 试验专业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及餐后状态下的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乌帕替尼缓释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R0524019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