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12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AbbVie Inc.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完整专业题目
一项在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滤泡性淋巴瘤受试者中评价Epcoritamab + 利妥昔单抗和来那度胺(R2)对比化学免疫疗法的安全性和疗效的III期、多中心、随机、开放性试验(EPCORE™FL-2)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1-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1-21;国际:2024-02-0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2-02;国际:2024-03-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2 人;国际: 108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32 人;国际: 72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2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上海市 · 上海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广东省 · 深圳市辽宁省 · 沈阳市四川省 · 成都市福建省 · 厦门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苏省 · 苏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江西省 · 南昌市山东省 · 济南市浙江省 · 温州市北京市 · 北京市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南省 · 长沙市河南省 · 郑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Ludwigshafen · Bremserstrasse 79另有 3 个地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邱录贵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陶荣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闻淑娟
- 深圳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周继豪
- 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颜晓菁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邹立群
- 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徐兵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蔡清清
-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金正明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吴辉菁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菲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玉华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魏小磊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李增军
- 温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研究者:江松福
- 江西省肿瘤医院(江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黄燕
- 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李兰芳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景红梅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岑溪南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岑洪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张利玲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杨海燕
-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俞文娟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李文瑜
其余 8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李亚军
- 河南省人民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朱尊民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周可树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王小沛
- Klinikum Ludwigshafen德国 · Ludwigshafen · Bremserstrasse 79 · 研究者:Hoffmann, Martin
-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Hospital中国台湾 · Taiwan · Tainan · 研究者:Chen, Tsai-Yun
- Istituto di Candiolo Fondazione del Piemonte意大利 · Torino · Candiolo · 研究者:Umberto Vitolo
- Hospital San Pedro de Alcantara西班牙 · Caceres · Cáceres · 研究者:Juan Miguel Bergua Burgues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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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联系人
- 刘洋
- 申请人名称
- AbbVie Inc. 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 联系人姓名
- 刘洋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2座办公楼5层01,02,03,05,06,09单元
- 联系人邮编
- 100025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邱录贵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6-[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88号
- 邮编
- 430022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陶荣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86-[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东安路270号
- 邮编
- 200032
- 单位名称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M22-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4-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在既往未经治疗的滤泡性淋巴瘤 (FL) 受试者中评估艾可瑞妥单抗联合来那度胺和利妥昔单抗 (ER2) 对比化学免疫疗法 (CIT) 的疗效。
-证明在 A 组 (ER2) 与 B 组化学免疫疗法 (CIT) 之间,与 CIT 相比,ER2 将改善既往未经治疗的 FL 患者的总生存期 (OS)。
-证明在 A 组 (ER2) 与 B 组 (CIT) 之间,与 CIT 相比,ER2 将提高既往未经治疗的 FL 患者在 C3D1/诱导中期时的微小残留病 (MRD) 阴性率。
-证明在 A 组 (ER2) 与 B 组 (CIT) 之间,与 CIT 相比,ER2 将改善既往未经治疗的 FL 患者在第 25 周时的身体功能维持情况(使用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的癌症生活质量问卷 [EORTC-QLQ-C30] 中的身体功能子量表)。
-证明在 A 组 (ER2) 与 B 组化学免疫疗法 (CIT) 之间,与 CIT 相比,ER2 将改善既往未经治疗的 FL 患者的总生存期 (OS)。
-证明在 A 组 (ER2) 与 B 组 (CIT) 之间,与 CIT 相比,ER2 将提高既往未经治疗的 FL 患者在 C3D1/诱导中期时的微小残留病 (MRD) 阴性率。
-证明在 A 组 (ER2) 与 B 组 (CIT) 之间,与 CIT 相比,ER2 将改善既往未经治疗的 FL 患者在第 25 周时的身体功能维持情况(使用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的癌症生活质量问卷 [EORTC-QLQ-C30] 中的身体功能子量表)。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受试者或其法定授权代表(如果当地法规允许)必须在开始任何筛选或研究特定程序之前,自愿签署独立伦理委员会 (IEC)/机构审查委员会 (IRB) 批准的知情同意书并注明日期。
2.愿意并且能够依从本研究方案中规定的程序。
3.年满 18 岁的成人。
4.受试者的肾脏、肝脏和血液学功能实验室检查值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异常值与淋巴瘤相关的除外):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5×10^9/L;患者先前确诊为良性种族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情况除外;如果淋巴瘤累及骨髓,允许使用生长因子。
b. 血红蛋白 ≥ 8 g/dL;允许输注红细胞 (RBC),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不得接受输血。
c. 血小板计数 ≥ 75×10^9/L,如果如果淋巴瘤或脾肿大导致骨髓浸润,则为 ≥ 50×10^9/L(允许输注血小板,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不得接受血小板输注)。
d.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 1.5 ×正常值上限 (ULN),除非在接受抗凝治疗。
e. 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3.0 × ULN
f. 总胆红素 ≤ 1.5 × ULN(对于累及肝脏或非肝源性原因的受试者,≤ 5 × ULN)或直接胆红素 < 2 × ULN(Gilbert 综合征受试者)。
g. 估计肌酐清除率 (CrCl)(按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根据体重等因素按需修改)或估计肾小球滤过率 (eGFR)(按肾病饮食改良 (MDRD) 公式计算)≥ 45 mL/min。
5.受试者必须能够吞咽胶囊,不得患有任何显著影响药物吸收的疾病(例如,胃或小肠切除术、症状性炎症性肠病或部分性或完全肠梗阻)。
6.筛选时,受试者必须有足够的新鲜或石蜡包埋组织。
7.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第 5 版造血系统淋巴肿瘤分类,受试者必须在最近的基于当地病理报告的代表性肿瘤活检中具有 CD20+,即经组织学确诊的典型 FL(既往为 1 至 3a 级 FL)。
8.受试者必须患有 Ann-Arbor 分期 II 期、III 期或 IV 期疾病或伴有巨大肿块(肿瘤直径≥7 cm)的II期疾病。
9.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必须亟需接受全身治疗,依据为符合至少一项 GELF 标准。
10.受试者有一个或多个靶病灶:
a. 正电子发射断层造影术 (PET)/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显示 PET 阳性病灶,且
b. CT 扫描或磁共振成像 (MRI) 显示 ≥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病灶(长轴 > 1.5 cm)或 ≥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外病灶(长轴 > 1.0 cm)。
11.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2 分。
12.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能接受至少一种标准化学免疫 (CIT) 治疗方案(B 组)以及来那度胺和利妥昔单抗 (R2) 方案(C 组)。
13.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10 至 14 天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且在随机分配前 24 小时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仍为阴性。妊娠试验的灵敏度必须至少达到 25 mIU/ml。
1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采取至少 2 种方案规定的避孕方法,这些方法在随机分配前 30 天有效,并且受试者必须愿意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 个月内根据其分配到的治疗组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无需采取避孕措施。
15.根据方案避孕要求,女性受试者未怀孕、哺乳或未考虑怀孕或捐献卵子。
16.根据方案要求,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有有性生活且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尤其是每次与有生育能力的伴侣性交时应使用乳胶或合成避孕套,即使其已成功进行输精管切除术。
17.根据方案避孕要求,男性受试者不应考虑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约 12 个月内生育或捐精。
18.至少一种抗凝治疗(如阿司匹林、肝素、华法林或直接抗凝剂)无禁忌症。
19.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不得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在参与研究期间(包括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4 周)预期接种活疫苗。
20.受试者不得在随机分配前 30 天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试验用药品治疗,或目前已入组另一项试验性临床研究。
21.受试者不得接受过靶向 CD3 和 CD20 的双特异性抗体治疗。
22.受试者不得受到人身自由限制,必须自愿并能够提供知情同意。无法自由提供知情同意的受试者示例可能包括接受法律保护措施(例如,在监护/监管下)或无法表达其同意的成人以及接受精神病治疗的选定成人。研究者应酌情判断。
2.愿意并且能够依从本研究方案中规定的程序。
3.年满 18 岁的成人。
4.受试者的肾脏、肝脏和血液学功能实验室检查值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异常值与淋巴瘤相关的除外):
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ANC) ≥ 1.5×10^9/L;患者先前确诊为良性种族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情况除外;如果淋巴瘤累及骨髓,允许使用生长因子。
b. 血红蛋白 ≥ 8 g/dL;允许输注红细胞 (RBC),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不得接受输血。
c. 血小板计数 ≥ 75×10^9/L,如果如果淋巴瘤或脾肿大导致骨髓浸润,则为 ≥ 50×10^9/L(允许输注血小板,但受试者在筛选实验室检查前 7 天内不得接受血小板输注)。
d.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 1.5 ×正常值上限 (ULN),除非在接受抗凝治疗。
e. 血清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3.0 × ULN
f. 总胆红素 ≤ 1.5 × ULN(对于累及肝脏或非肝源性原因的受试者,≤ 5 × ULN)或直接胆红素 < 2 × ULN(Gilbert 综合征受试者)。
g. 估计肌酐清除率 (CrCl)(按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根据体重等因素按需修改)或估计肾小球滤过率 (eGFR)(按肾病饮食改良 (MDRD) 公式计算)≥ 45 mL/min。
5.受试者必须能够吞咽胶囊,不得患有任何显著影响药物吸收的疾病(例如,胃或小肠切除术、症状性炎症性肠病或部分性或完全肠梗阻)。
6.筛选时,受试者必须有足够的新鲜或石蜡包埋组织。
7.根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 第 5 版造血系统淋巴肿瘤分类,受试者必须在最近的基于当地病理报告的代表性肿瘤活检中具有 CD20+,即经组织学确诊的典型 FL(既往为 1 至 3a 级 FL)。
8.受试者必须患有 Ann-Arbor 分期 II 期、III 期或 IV 期疾病或伴有巨大肿块(肿瘤直径≥7 cm)的II期疾病。
9.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必须亟需接受全身治疗,依据为符合至少一项 GELF 标准。
10.受试者有一个或多个靶病灶:
a. 正电子发射断层造影术 (PET)/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显示 PET 阳性病灶,且
b. CT 扫描或磁共振成像 (MRI) 显示 ≥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病灶(长轴 > 1.5 cm)或 ≥ 1 个可测量的淋巴结外病灶(长轴 > 1.0 cm)。
11.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能状态评分为 0-2 分。
12.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能接受至少一种标准化学免疫 (CIT) 治疗方案(B 组)以及来那度胺和利妥昔单抗 (R2) 方案(C 组)。
13.有生育能力的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10 至 14 天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并且在随机分配前 24 小时内的血清妊娠试验结果仍为阴性。妊娠试验的灵敏度必须至少达到 25 mIU/ml。
1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采取至少 2 种方案规定的避孕方法,这些方法在随机分配前 30 天有效,并且受试者必须愿意在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12 个月内根据其分配到的治疗组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无需采取避孕措施。
15.根据方案避孕要求,女性受试者未怀孕、哺乳或未考虑怀孕或捐献卵子。
16.根据方案要求,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有有性生活且性生活活跃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采取方案规定的避孕措施,尤其是每次与有生育能力的伴侣性交时应使用乳胶或合成避孕套,即使其已成功进行输精管切除术。
17.根据方案避孕要求,男性受试者不应考虑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约 12 个月内生育或捐精。
18.至少一种抗凝治疗(如阿司匹林、肝素、华法林或直接抗凝剂)无禁忌症。
19.受试者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4 周内不得接种任何活疫苗,或在参与研究期间(包括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 4 周)预期接种活疫苗。
20.受试者不得在随机分配前 30 天内或药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试验用药品治疗,或目前已入组另一项试验性临床研究。
21.受试者不得接受过靶向 CD3 和 CD20 的双特异性抗体治疗。
22.受试者不得受到人身自由限制,必须自愿并能够提供知情同意。无法自由提供知情同意的受试者示例可能包括接受法律保护措施(例如,在监护/监管下)或无法表达其同意的成人以及接受精神病治疗的选定成人。研究者应酌情判断。
排除标准
1.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针对滤泡性淋巴瘤 (FL) 的全身抗淋巴瘤治疗(包括任何根治性放疗)。
2. 受试者有侵袭性 B 细胞淋巴瘤既往病史或当前组织学转化为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DLBCL)。
3. 受试者在筛选时有当前疑似或已证实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 (CNS) 肿瘤或已知 CNS 受累证据。
4. 受试者对艾可瑞妥单抗、来那度胺、利妥昔单抗的任何成分或辅料有重度过敏或过敏反应史或禁忌症。
5. 根据当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CRS) 管理指导原则,已知或疑似禁忌使用所有当地可用的抗细胞因子治疗。
6.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7. 受试者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例如:
a. 随机分配前 1 年内发生心肌梗死或 6 个月内发生卒中。
b. 筛选期 12 导联心电图 (ECG) 显示采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基线 QT 间期 (QTcF) > 470 msec(男性)或 > 480 msec(女性)。
c. 随机分配前 3 个月内出现以下病症:与心脏功能相关或影响心脏功能的不稳定型或未受控的疾病/病症(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功能分级 III-IV 级、未受控的心律失常或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 ECG 异常。
d. 筛选时多门控采集扫描或经胸超声心动图检查发现左心室射血分数 < 45%。
e. 如果有任何心血管疾病病史,则需要在随机分配后 60 天内进行心脏病学会诊。
8. 随机分配前 2 周内受试者有已知需要全身治疗或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
9. 受试者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丙型肝炎抗体呈阳性的受试者在入组前的聚合酶链反应 (PCR) 结果必须为阴性。PCR 阳性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10. 受试者有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史。
11. 受试者有活动性结核 (TB) 或在过去 12 个月内完成活动性 TB 治疗史。
注:如果受试者疑似患有活动性或潜伏性 TB(例如,有 TB 的临床体征和症状、接触史,或受试者居住在世界卫生组织 [WHO] 高 TB 负担国家/地区或曾前往或居住在这些国家/地区),则必须进行γ-干扰素释放试验 (IGRA)。
如果受试者的 IGRA 呈阳性,必须通过临床评价和放射性影像学检查排除活动性肺结核。IGRA 阳性但无活动性疾病证据的受试者可在开始针对潜伏性 TB 感染治疗(建议异烟肼单药治疗共 6 个月)后可以入组。
12.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症状性巨细胞病毒 (CMV) 疾病。
13. 受试者有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病史。
14. 受试者既往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 3 年内没有已知的活动性疾病。
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d. 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前列腺切除术后或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水平未升高且 <0.1 ng/mL。
15. 受试者有 > 1 级神经病变,但与淋巴瘤直接相关的神经病变(例如,肿瘤压迫神经)除外。
16. 受试者目前患有需要除泼尼松 ≤ 20 mg/天(或等效药物)以外的其他免疫抑制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接受过同种异体移植。
17. 受试者目前患有需要治疗的癫痫发作。
(注:有癫痫发作病史的受试者必须接受完整的 CNS 检查)。
18. 受试者有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史或研究者确定会干扰受试者参加本研究或丧失行为能力或使受试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任何其他原因。
19. 受试者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肺部炎症病史或当前患有肺部炎症。
20. 受试者有重度皮肤不良反应(SCAR;包括但不限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JS/TEN]或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病史。
2. 受试者有侵袭性 B 细胞淋巴瘤既往病史或当前组织学转化为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DLBCL)。
3. 受试者在筛选时有当前疑似或已证实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 (CNS) 肿瘤或已知 CNS 受累证据。
4. 受试者对艾可瑞妥单抗、来那度胺、利妥昔单抗的任何成分或辅料有重度过敏或过敏反应史或禁忌症。
5. 根据当地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 (CRS) 管理指导原则,已知或疑似禁忌使用所有当地可用的抗细胞因子治疗。
6. 受试者在随机分配前 4 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7. 受试者合并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例如:
a. 随机分配前 1 年内发生心肌梗死或 6 个月内发生卒中。
b. 筛选期 12 导联心电图 (ECG) 显示采用 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基线 QT 间期 (QTcF) > 470 msec(男性)或 > 480 msec(女性)。
c. 随机分配前 3 个月内出现以下病症:与心脏功能相关或影响心脏功能的不稳定型或未受控的疾病/病症(例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功能分级 III-IV 级、未受控的心律失常或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意义的其他 ECG 异常。
d. 筛选时多门控采集扫描或经胸超声心动图检查发现左心室射血分数 < 45%。
e. 如果有任何心血管疾病病史,则需要在随机分配后 60 天内进行心脏病学会诊。
8. 随机分配前 2 周内受试者有已知需要全身治疗或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细菌、病毒、真菌、分枝杆菌、寄生虫感染或其他感染(不包括甲床真菌感染)。
9. 受试者有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乙型肝炎核心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丙型肝炎抗体呈阳性的受试者在入组前的聚合酶链反应 (PCR) 结果必须为阴性。PCR 阳性的受试者将被排除。
10. 受试者有已知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史。
11. 受试者有活动性结核 (TB) 或在过去 12 个月内完成活动性 TB 治疗史。
注:如果受试者疑似患有活动性或潜伏性 TB(例如,有 TB 的临床体征和症状、接触史,或受试者居住在世界卫生组织 [WHO] 高 TB 负担国家/地区或曾前往或居住在这些国家/地区),则必须进行γ-干扰素释放试验 (IGRA)。
如果受试者的 IGRA 呈阳性,必须通过临床评价和放射性影像学检查排除活动性肺结核。IGRA 阳性但无活动性疾病证据的受试者可在开始针对潜伏性 TB 感染治疗(建议异烟肼单药治疗共 6 个月)后可以入组。
12. 受试者患有活动性症状性巨细胞病毒 (CMV) 疾病。
13. 受试者有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病史。
14. 受试者既往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
a. 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 ≥ 3 年内没有已知的活动性疾病。
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d. 局限性前列腺癌,根治性前列腺切除术后或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水平未升高且 <0.1 ng/mL。
15. 受试者有 > 1 级神经病变,但与淋巴瘤直接相关的神经病变(例如,肿瘤压迫神经)除外。
16. 受试者目前患有需要除泼尼松 ≤ 20 mg/天(或等效药物)以外的其他免疫抑制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接受过同种异体移植。
17. 受试者目前患有需要治疗的癫痫发作。
(注:有癫痫发作病史的受试者必须接受完整的 CNS 检查)。
18. 受试者有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史或研究者确定会干扰受试者参加本研究或丧失行为能力或使受试者不适合接受研究药物治疗的任何其他原因。
19. 受试者有需要类固醇治疗的肺部炎症病史或当前患有肺部炎症。
20. 受试者有重度皮肤不良反应(SCAR;包括但不限于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SJS/TEN]或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病史。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NA: 英文通用名:Epcoritamab 商品名称:不适用
剂型:注射用浓溶液
规格:4 mg/0.8 mL (5 mg/mL)
用法用量:0.16mg qd或 0.8mg qd或 3mg qd或48mg qd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4 mg/0.8 mL (5 mg/mL)
用法用量:0.16mg qd或 0.8mg qd或 3mg qd或48mg qd
用药时程:120 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利妥昔单抗 英文通用名:Rituximab 商品名称:汉利康
剂型:输注用浓溶液
规格:100 mg/10ml
用法用量:20mg qd或375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100 mg/10ml
用法用量:20mg qd或375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来那度胺 英文通用名:Lenalidomid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
规格:5 mg
用法用量:20mg qd或10mg qd或15mg qd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5 mg
用法用量:20mg qd或10mg qd或15mg qd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多柔比星 英文通用名:Doxorubicin 商品名称: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
剂型:注射用浓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剂、输注用浓溶液或输注 液
规格:10 mg
用法用量:50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10 mg
用法用量:50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长春新碱 英文通用名:Vincristine 商品名称: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
剂型:注射用粉针剂
规格:1 mg
用法用量:1.4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1 mg
用法用量:1.4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环磷酰胺 英文通用名:Cyclophosphamide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用粉针剂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750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200 mg
用法用量:750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奥妥珠单抗 英文通用名:Obinutuzumab 商品名称:佳罗华
剂型:输注或注射用浓溶液
规格:1000 mg(40ml)/瓶
用法用量:1000mg qw或q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1000 mg(40ml)/瓶
用法用量:1000mg qw或q3w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苯达莫司汀 英文通用名:Bendamustine 商品名称:注射用盐酸苯达莫司汀
剂型:输注或注射用浓溶液用 粉针剂
规格:100 mg
用法用量:90mg/m2 bi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100 mg
用法用量:90mg/m2 bi3w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泼尼松 英文通用名:Prednisolone 商品名称:醋酸泼尼松龙片
剂型:片剂
规格:5 mg
用法用量:100mg/d 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5 mg
用法用量:100mg/d 3w
用药时程:120 周
中文通用名:利妥昔单抗 英文通用名:Rituximab 商品名称:汉利康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0mg/50ml
用法用量:20mg qd或375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规格:500mg/50ml
用法用量:20mg qd或375mg/m2 3w
用药时程:120 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A1组对比B组:达到 30 个月时完全缓解率 (CR30) 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 30 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无进展生存期 (PFS)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发生不良事件 (AE)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约第 84 天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94 项,展开查看
- A1组对比A2组:IRC 评估的完全缓解 (CR) 率变化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总生存期 (OS)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微小残留病 (MRD) 阴性率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根据 EORTC QLQ-C30评估的PF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根据欧洲癌症研究与治疗组织生存质量核心量表 (EORTC QLQ-C30),身体功能 (PF) 的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25 周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达到 CR30 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 30 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PFS 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MRD 阴性率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OS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研究者评估的 CR 率变化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C 组:通过 EQ-5D-5L 测量的 QoL 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达到CR30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 30 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PFS 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一般淋巴瘤症状的PGIC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C 组:研究者确定达到无事件生存期 (EFS)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 1组对比 B 组:研究者评估的至进展时间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IRC 评估的达到 BOR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研究者评估的达到 BOR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研究者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 (DO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IRC 评估的达到 BOR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IRC 确定的无事件生存期 (EFS)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IRC 确定达到 EFS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研究者确定达到 EFS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 A2组:IRC 评估的完全缓解持续时间 (DOC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IRC 确定的 DO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IRC 评估的缓解持续时间 (DO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A2组:IRC 评估的至进展时间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A2 组:研究者评估的至进展时间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研究者评估的 DO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研究者评估的 DOC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B 组:IRC 评估的 DOC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 1组对比 B 组:研究者评估的 DOCR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A2 组:研究者确定的至下一线抗淋巴瘤治疗时间 (TTNT)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 A2 组:后续抗淋巴瘤治疗之后无进展生存期 (PFS2) 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 1组对比 A2组:根据患者报告结局 - 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 (PRO-CTCAE) 测量的耐受性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A2 组:通过淋巴瘤患者生命质量测定量表 (FACT-Lym) 测量的生活质量 (QoL) 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B 组:IRC 评估的至进展时间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C 组:PFS2 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C 组:通过 PRO-CTCAE 测量的耐受性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C 组:通过癌症治疗功能评估单项-GP5 (FACT-GP5-GG项目) 测量的耐受性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 1组对比 C 组:通过 FACT-Lym 测量的 QoL 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 1组对比 A2 组:通过欧洲五维度五水平健康评定量表 [EQ-5D-5L] 测量的 QoL 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 1组对比 C 组:通过 FACT-Lym 测量的症状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A2 组:一般淋巴瘤症状的患者病情变化总体印象 (PGIC)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 1组对比 A2 组:一般淋巴瘤症状的患者严重程度总体印象 (PGIS)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 组对比 A2 组:通过癌症治疗功能评估 - 淋巴瘤 (FACT-Lym) 测量的症状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 10 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一般淋巴瘤症状的PGIS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PFS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OS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MRD阴性率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根据EORTC QLQ-C30评估的PF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PFS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PFS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达到CR30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30个月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研究者评估达到最佳总体缓解(BOR)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IRC评估的完全缓解(CR)率变化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研究者评估的完全缓解(CR)率变化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IRC评估的完全缓解(CR)率变化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研究者评估的完全缓解(CR)率变化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研究者评估达到最佳总体缓解(BOR)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IRC评估达到BOR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IRC确定达到EFS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IRC确定的DOR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研究者评估的DOCR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研究者确定达到EFS的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研究者评估的DOR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IRC确定的DOCR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IRC确定的TTNT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研究者评估的TTNT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IRC确定的TTNT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IRC评估的至进展时间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研究者评估的至进展时间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IRC确定的TTNT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研究者评估的TTNT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研究者评估的TTNT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通过FACT-Lym测量的症状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一般淋巴瘤症状的PGIC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PFS2受试者人数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通过FACT-Lym测量的QoL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使用FACT-Lym的LymS评估的幸福感TTD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使用QLQ-C30身体功能量表评估的PF TTD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使用QLQ-C30身体功能量表评估的PF TTD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通过PRO-CTCAE测量的耐受性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通过癌症治疗功能评估-通用(FACT-G)项目GP5测量的耐受性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通过FACT-G项目GP5测量的耐受性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使用FACT-Lym的淋巴瘤子量表(LymS)评估的幸福感PRO首次恶化时间(TTD)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使用FACT-Lym的LymS评估的幸福感TTD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EORTC QLQ-C30量表其余项目和领域相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通过EQ-5D-5L测量的QoL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使用QLQ-C30身体功能量表评估的PF TTD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EORTC QLQ-C30量表其余项目和领域相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C组:EORTC QLQ-C30量表其余项目和领域相较基线的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B组:一般淋巴瘤症状的PGIS变化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A1组对比A2组:达到 CR30 的受试者百分比评价时间:最长至10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4-06-0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1-07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 · 2025-04-18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12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刘洋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9
- 申请人名称
- AbbVie Inc./艾伯维医药贸易(上海)有限公司/Vetter Pharma-Fertigung GmbH & Co.KG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120
- 药物名称
- Epcoritamab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滤泡性淋巴瘤 (FL)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滤泡性淋巴瘤受试者中评价Epcoritamab + 利妥昔单抗和来那度胺(R2)对比化学免疫疗法的安全性和疗效的III期、多中心、随机、开放性试验(EPCORE™FL-2)
- 试验通俗题目
- 滤泡性淋巴瘤:Epcoritamab 联合 R2与化学免疫治疗相比治疗既往未经治疗的滤泡性淋巴瘤
- 试验方案编号
- M22-0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4.0
- 版本日期
- 2024-11-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