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130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生殖与妇产(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惠永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黄体酮注射液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7-2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9-13;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0-1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北省 · 十堰市
- 十堰市太和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十堰市 · 研究者:陈霞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平锬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惠永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平锬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上海市宝山区祁北东路61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908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霞平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2号
- 邮编
- 442000
- 单位名称
- 十堰市太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PD-HTT-BE31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主要终点评价指标,比较在空腹状态下皮下注射受试制剂黄体酮注射液(规格:1.112ml:25mg,持证商:上海惠永制药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黄体酮注射液(规格:1.112ml:25mg,商品名:Prolutex®,持证商:IBSA Farmaceutici Italia srl)后在健康绝经后女性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黄体酮注射液和参比制剂黄体酮注射液在健康绝经后女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黄体酮注射液和参比制剂黄体酮注射液在健康绝经后女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45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45~65周岁(包括45周岁和65周岁)的健康自然绝经后女性受试者(自发闭经超过12个月、血清促卵泡生成素(FSH)水平> 40 mIU/mL ,血清雌二醇(E2)水平<40 pg/mL且孕酮水平<1.05ng/mL);
2.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8.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90mmHg≤收缩压(坐位)<140mmHg,60mmHg≤舒张压(坐位)<90 mmHg者,55次/分≤脉搏≤100次/分,35.4℃≤体温(耳温)≤37.7℃,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4.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2.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8.0kg/m2之间(包括边界值);
3.90mmHg≤收缩压(坐位)<140mmHg,60mmHg≤舒张压(坐位)<90 mmHg者,55次/分≤脉搏≤100次/分,35.4℃≤体温(耳温)≤37.7℃,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4.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器械临床试验并使用试验药物/器械者;
2)(问询)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特别是有肝肾功能障碍、糖尿病、心肌梗死、脑血管疾病、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血栓性静脉炎或视网膜血栓者,有已知或者可能的黄体酮敏感性恶性肿瘤(如脑膜瘤、乳腺恶性肿瘤等)的现病史、既往史或家族史(1级、2级亲属)者,有乳腺癌、生殖道器官癌现病史或既往史者,有卟啉症、绝经后阴道不明原因出血者,有妊娠期特发性黄疸、严重瘙痒或疱疮病史者;
3)子宫内膜增厚(单层厚度≥5mm)、子宫内膜肿瘤、子宫肌瘤(大小≥3cm);
4)(问询)既往进行了子宫切除术或部分子宫切除术者;
5)(问询)既往或现有稽留流产或异位妊娠者;
6)(问询)既往或现在上了曼月乐环者;
7)(问询)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任一种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黄体酮或羟丙基倍他环糊精过敏者;
8)(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9)(问询)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孕激素注射剂或含药埋植剂者;
10)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性激素检查、凝血功能、尿常规、血妊娠/尿妊娠等),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腹部彩超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1)乙丙肝艾滋梅毒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2)(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3)(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 mL乙醇,即1单位= 354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4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2.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尼古丁制品(比如含尼古丁成分的贴剂、口香糖等)者;
3.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4. (问询)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黄嘌呤/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葡萄柚、火龙果、芒果等)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5. (问询)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6. (问询)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7. (问询)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
8. (问询)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产品或接种疫苗者;
9. (问询)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10. (问询)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1. 给药部位皮肤有红肿、溃疡等情况,不宜进行注射者;
12. (问询)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
1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14.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2)(问询)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特别是有肝肾功能障碍、糖尿病、心肌梗死、脑血管疾病、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血栓性静脉炎或视网膜血栓者,有已知或者可能的黄体酮敏感性恶性肿瘤(如脑膜瘤、乳腺恶性肿瘤等)的现病史、既往史或家族史(1级、2级亲属)者,有乳腺癌、生殖道器官癌现病史或既往史者,有卟啉症、绝经后阴道不明原因出血者,有妊娠期特发性黄疸、严重瘙痒或疱疮病史者;
3)子宫内膜增厚(单层厚度≥5mm)、子宫内膜肿瘤、子宫肌瘤(大小≥3cm);
4)(问询)既往进行了子宫切除术或部分子宫切除术者;
5)(问询)既往或现有稽留流产或异位妊娠者;
6)(问询)既往或现在上了曼月乐环者;
7)(问询)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任一种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黄体酮或羟丙基倍他环糊精过敏者;
8)(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
9)(问询)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或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孕激素注射剂或含药埋植剂者;
10)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性激素检查、凝血功能、尿常规、血妊娠/尿妊娠等),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腹部彩超检查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1)乙丙肝艾滋梅毒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12)(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3)(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 mL乙醇,即1单位= 354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4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2.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或尼古丁制品(比如含尼古丁成分的贴剂、口香糖等)者;
3. (问询)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
4. (问询)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黄嘌呤/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葡萄柚、火龙果、芒果等)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摄入上述食物或饮品者;
5. (问询)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6. (问询)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7. (问询)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
8. (问询)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中草药产品或接种疫苗者;
9. (问询)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
10. (问询)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11. 给药部位皮肤有红肿、溃疡等情况,不宜进行注射者;
12. (问询)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
13.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14.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黄体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rogesterone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112ml:25mg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单次给药(25mg/人)
用药时程:D1、D8空腹给药
规格:1.112ml:25mg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单次给药(25mg/人)
用药时程:D1、D8空腹给药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黄体酮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Progesterone Injection 商品名称:Prolutex
剂型:注射剂
规格:1.112ml:25mg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单次给药(25mg/人)
用药时程:D1、D8空腹给药
规格:1.112ml:25mg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单次给药(25mg/人)
用药时程:D1、D8空腹给药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基线校正后黄体酮的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等评价时间:给药后96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相关检查,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等评价时间:给药后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十堰市太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09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无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11-27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130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平锬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8-19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惠永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130
- 药物名称
- 黄体酮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不能使用或不能耐受阴道制剂的成年不孕妇女在辅助生殖(ART)治疗程序中的黄体支持。
- 试验专业题目
- 黄体酮注射液单中心、随机、开放、两制剂、单次给药、两周期、双交叉空腹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黄体酮注射液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PD-HTT-BE315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2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