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31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神经系统、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6-2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0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9-10;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1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0-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6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6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江西省 · 萍乡市
- 萍乡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萍乡市 · 研究者:唐琳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雪兰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雪兰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1号
- 联系人邮编
- 412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唐琳
- 学位
- 医学硕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江西省-萍乡市-武功山中大道8号萍乡市人民医院
- 邮编
- 337099
- 单位名称
- 萍乡市人民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YGCF-2024-01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6-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单次口服50mg(空腹)受试制剂依帕司他片T(规格:50mg/片,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依帕司他片R(KINEDAK®,规格:50mg/片,小野药品工业株式会社生产),观察两种制剂在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空腹状态下分别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单次口服50mg(空腹)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单次口服50mg(空腹)受试制剂依帕司他片T(规格:50mg/片,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依帕司他片R(KINEDAK®,规格:50mg/片,小野药品工业株式会社生产),观察两种制剂在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空腹状态下分别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单次口服50mg(空腹)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含 18 周岁)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兼有。
2.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 且体重指数(BMI):19.0~27.0kg/m2(含 19.0和27.0,体重指数= 体重/身高2)。
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受试者应在自筛选日起至停药后 3 个月内愿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伴侣怀孕。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 且体重指数(BMI):19.0~27.0kg/m2(含 19.0和27.0,体重指数= 体重/身高2)。
3.筛选时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4.受试者应在自筛选日起至停药后 3 个月内愿意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或致伴侣怀孕。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既往有药物过敏史(尤其已知或怀疑对依帕司他或其辅料成分过敏者)或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三种及以上食物或三种及以上药物)。
2.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如病态的窦房结综合症;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伴肺充血等)或长QT综合征者。
3.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4. 既往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呼吸、血液、内分泌、心脑血管、免疫、泌尿、消化道、肝、肾、代谢异常及有不明原因的肌痛或肌病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5.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炎症性肠病、胃炎、胃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的病史;
?吞咽困难者;
?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筛选时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6.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7.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首次入住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试验期间内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橘子)、黄嘌呤(如动物内脏、鱼类)等饮食,含咖啡因、酒精的饮品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9. 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药品或中药者。
10. 试验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诱导或抑制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苯巴比妥等;强效抑制剂-如抗抑郁药氟西汀、阿米替林、地昔帕明等,镇痛药美沙酮,抗组胺药阿司米唑、扑尔敏等,抗精神类药氯丙嗪、氯氮平、利培酮等,心血管药胺碘酮、尼卡地平、普罗帕酮等)者。
11.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3.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4.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入组时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
15.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者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6.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7.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8. 女性志愿者为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20.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2.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如病态的窦房结综合症;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伴肺充血等)或长QT综合征者。
3.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4. 既往有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如呼吸、血液、内分泌、心脑血管、免疫、泌尿、消化道、肝、肾、代谢异常及有不明原因的肌痛或肌病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5. 合并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和安全性数据解释的疾病,或可使依从性降低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疾病:
?炎症性肠病、胃炎、胃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的病史;
?吞咽困难者;
?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
?筛选时具有临床意义的肾病或肾功能受损病史或证据;
筛选时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6.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7.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首次入住前48小时内服用过或试验期间内服用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芸香科柑橘属(如葡萄柚、橙子、橘子)、黄嘌呤(如动物内脏、鱼类)等饮食,含咖啡因、酒精的饮品等)、剧烈运动或吸烟,以致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9. 试验前2周内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药品或中药者。
10. 试验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诱导或抑制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苯巴比妥等;强效抑制剂-如抗抑郁药氟西汀、阿米替林、地昔帕明等,镇痛药美沙酮,抗组胺药阿司米唑、扑尔敏等,抗精神类药氯丙嗪、氯氮平、利培酮等,心血管药胺碘酮、尼卡地平、普罗帕酮等)者。
11. 使用试验用药品前14天内接种疫苗或减毒活疫苗,或计划会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13. 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超过5支或者在整个住院期间不能放弃吸烟者。
14. 试验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入组时酒精呼气试验呈阳性。
15.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者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6.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用药品者。
17.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8. 女性志愿者为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在使用试验用药品前2周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或使用试验用药品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
20. 研究者判断的其他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帕司他片: 英文通用名:Epaler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依帕司他片 英文通用名:Epalerstat Tablets 商品名称:KINEDAK
剂型:片剂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5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给药一次,每次50mg。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3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AUC0-∞、AUC0-t、Cmax、AUC_%Extrap、Tmax、t1/2、λz、MRT、CL/F、Vd/F、F评价时间:给药后12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妊娠和心电图检查。评价时间:整个试验过程中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萍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7-2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NA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31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雪兰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03
- 申请人名称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317
- 药物名称
- 依帕司他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相关的自觉症状(麻木疼痛)、振动觉异常、心率变异性异常等(适用于糖化血红蛋白高患者使用)。
- 试验专业题目
- 依帕司他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空腹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依帕司他片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一项随机、开放、空腹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YGCF-2024-01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6-2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