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336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招募中
- 状态阶段
- 招募中(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和免疫原性的Ib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2-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0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1-14;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2-0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03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招募中)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8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天津市 · 天津市广东省 · 广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广东省 · 湛江市安徽省 · 合肥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西省 · 南昌市浙江省 · 台州市辽宁省 · 沈阳市吉林省 · 长春市江苏省 · 徐州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青岛市湖南省 · 长沙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北京市 · 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湖北省 · 武汉市福建省 · 厦门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另有 3 个地区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黄鼎智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徐瑞华
- 郑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黄思远
-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湛江市 · 研究者:王永存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慧娟/陈小兵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顾康生/杜瀛瀛
- 四川省肿瘤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葛俊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孙龙华/温金华
- 浙江省台州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研究者:吕冬青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郑伟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曲秀娟
- 吉林省肿瘤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吴春娇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韩亮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张燕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王静/曹玉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张乐蒙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北京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方健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郑玉龙/刘健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褚倩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米彦军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赵敏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玉栋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邓艳红
其余 14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陈奕贵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林小燕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李永强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周爱萍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辽宁省肿瘤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张敬东/董茜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陈治宇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房雪峰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潘宏铭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钟海均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邱萌/郑莉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殷先利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李勇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梁新军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颜晓伟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颜晓伟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祥科路287号
- 联系人邮编
- 201203
主要研究者信息
主要研究者 1
- 姓名
- 黄鼎智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天津市-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道环湖西路1号
- 邮编
- 300020
- 单位名称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主要研究者 2
- 姓名
- 徐瑞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 邮编
- 51000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S-20117-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4-12-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1.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
2.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免疫原性(ADA)。
1.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有效性。
2.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3. 评价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免疫原性(ADA)。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至75周岁(包括18和75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2.根据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4.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5.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6.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7.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8.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性或转移性实体瘤。
2.根据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
3.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PS)为0~1分并且在首次给药前2周没有恶化。
4.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5.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6.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7.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8.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不可切除的晚期、复发性或转移性实体瘤。
排除标准
1.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脱发和疲乏除外)。
2. 合并第二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3. 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脑干转移;存在已知的未经局部治疗的脑转移;对于经过局部治疗的脑转移,如伴有症状、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对症治疗、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因脑转移接受放疗和/或手术治疗、或在末次局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脑转移出现进展,则不可入组。
4. 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5. 符合以下任一项心脏检查标准:
a. 静息状态下的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经Frid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250 msec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间期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顽固性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6. 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
7.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糖
8.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9.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胃溃疡出血、活动性咯血、明显肉眼血尿或患有脉管炎等。
10.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植入式静脉输液港、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除外,这几种情况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
11.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持续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2周抗生素静脉给药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或筛选期存在不可控制的活动性感染。正在接受或接受过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如预防泌尿系感染)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12. 目前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并连续超过30天,或需要长期(≥30天)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或需要持续使用糖皮质激素、且剂量>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或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史(不包括角膜移植)。需要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哮喘患者和皮肤外用激素类药品的患者除外。
13. 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14. 现患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5. 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包括药物诱导的ILD、需要长期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机化性肺炎、尘肺、特发性肺炎等。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活动性肺炎的受试者。患有需要长期连续氧疗疾病的受试者。
16. 患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硬化、血管炎、肾小球炎等),或高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受试者。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入组:1)采用固定剂量的胰岛素后病情稳定的 I 型糖尿病患者;2)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10%以下的皮疹、无眼科症状的银屑病等)。
17. 对于结直肠癌等消化道肿瘤的受试者具有以下情况:1)研究药物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消化系统穿孔的患者,如肠穿孔等;2)或研究者判断其有穿孔或显著消化道出血风险 3)研究药物用药前发生过肠梗阻的受试者尚未恢复正常排气及经口进食。
18. 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包括癫痫、痴呆或重度抑郁等。
19. 妊娠期、哺乳期、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
20.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例如过敏性休克),或发生过严重的输液反应的受试者。
21. 对于HS-20117及受试者所进入队列的使用的药物包括 HS-20093的任何成分(抗体偶联药物、抗体、毒素HS-9265)或培美曲塞、卡铂或顺铂或5-氟尿嘧啶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其化学结构类似或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不良反应或有禁忌症的受试者。
22. 对于方案中规定的必须使用的辅助药物和剂量有超敏反应、不良反应或有禁忌症的受试者(包括但是不局限于如皮质类固醇、抗组胺类药物、非甾体抗炎药等)。
23.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受试者。
2. 合并第二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3. 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脑干转移;存在已知的未经局部治疗的脑转移;对于经过局部治疗的脑转移,如伴有症状、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对症治疗、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因脑转移接受放疗和/或手术治疗、或在末次局部治疗过程中或治疗后脑转移出现进展,则不可入组。
4. 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
5. 符合以下任一项心脏检查标准:
a. 静息状态下的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经Fridericia校正的QT间期(QTcF)平均值>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存在经研究者判断有重要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250 msec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间期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顽固性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6. 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
7.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糖
8. 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
9.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出现过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胃溃疡出血、活动性咯血、明显肉眼血尿或患有脉管炎等。
10.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发生过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如深静脉血栓、肺栓塞等(植入式静脉输液港、导管源性血栓形成或浅表静脉血栓形成除外,这几种情况不被视为“严重”血栓栓塞)。
11.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存在持续或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2周抗生素静脉给药治疗的感染并发症、菌血症、重症肺炎等,或筛选期存在不可控制的活动性感染。正在接受或接受过预防性抗生素治疗(如预防泌尿系感染)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12. 目前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并连续超过30天,或需要长期(≥30天)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者,或需要持续使用糖皮质激素、且剂量>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或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史(不包括角膜移植)。需要长期吸入糖皮质激素的哮喘患者和皮肤外用激素类药品的患者除外。
13. 存在活动性传染病
14. 现患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
15. 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包括药物诱导的ILD、需要长期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机化性肺炎、尘肺、特发性肺炎等。筛选期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活动性肺炎的受试者。患有需要长期连续氧疗疾病的受试者。
16. 患有活动性或有病史且有可能复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多发性硬化、血管炎、肾小球炎等),或高风险(如接受过器官移植需要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受试者。但允许患以下疾病的受试者入组:1)采用固定剂量的胰岛素后病情稳定的 I 型糖尿病患者;2)只需接受激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无需进行全身治疗的皮肤疾病(如湿疹、占体表10%以下的皮疹、无眼科症状的银屑病等)。
17. 对于结直肠癌等消化道肿瘤的受试者具有以下情况:1)研究药物用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消化系统穿孔的患者,如肠穿孔等;2)或研究者判断其有穿孔或显著消化道出血风险 3)研究药物用药前发生过肠梗阻的受试者尚未恢复正常排气及经口进食。
18. 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包括癫痫、痴呆或重度抑郁等。
19. 妊娠期、哺乳期、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
20.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例如过敏性休克),或发生过严重的输液反应的受试者。
21. 对于HS-20117及受试者所进入队列的使用的药物包括 HS-20093的任何成分(抗体偶联药物、抗体、毒素HS-9265)或培美曲塞、卡铂或顺铂或5-氟尿嘧啶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或对与其化学结构类似或同类别的药物有超敏反应、不良反应或有禁忌症的受试者。
22. 对于方案中规定的必须使用的辅助药物和剂量有超敏反应、不良反应或有禁忌症的受试者(包括但是不局限于如皮质类固醇、抗组胺类药物、非甾体抗炎药等)。
23.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
2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HS-20117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HS-20117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l:200mg
用法用量:从C1D1开始每周一次,连续4次,第3周期(W7)开始转为每3周一次静脉滴注给药,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至受试者发生客观疾病进展(疾病进展后继续治疗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规格:10ml:200mg
用法用量:从C1D1开始每周一次,连续4次,第3周期(W7)开始转为每3周一次静脉滴注给药,每3周为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至受试者发生客观疾病进展(疾病进展后继续治疗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HS-20093: 英文通用名:HS-20093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剂
规格:0.1g
用法用量:首次静脉滴注时长至少90 min,输液结束时,用足量的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冲洗输液管路。其后的每次输注可根据受试者耐受情况调整,但不应少于30 min,Q3W给药,21天为1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至客观疾病进展(疾病进展后继续给药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治疗终止标准。
规格:0.1g
用法用量:首次静脉滴注时长至少90 min,输液结束时,用足量的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冲洗输液管路。其后的每次输注可根据受试者耐受情况调整,但不应少于30 min,Q3W给药,21天为1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至客观疾病进展(疾病进展后继续给药除外)或达到方案规定的其他治疗终止标准。
中文通用名:卡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arbo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波贝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mg:100mg
用法用量: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卡铂AUC=5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在4~6周期含铂双药化疗结束后,继续接受培美曲塞维持治疗,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直到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用药时程: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规格:10mg:100mg
用法用量: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卡铂AUC=5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在4~6周期含铂双药化疗结束后,继续接受培美曲塞维持治疗,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直到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用药时程: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顺铂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cisplatin injection 商品名称:诺欣
剂型:注射剂
规格:6ml:30mg
用法用量: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顺铂75 mg/m2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周期。在4~6周期含铂双药化疗结束后,继续接受培美曲塞维持治疗,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直到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用药时程: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规格:6ml:30mg
用法用量: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顺铂75 mg/m2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周期。在4~6周期含铂双药化疗结束后,继续接受培美曲塞维持治疗,培美曲塞500 mg/m2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直到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用药时程: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 英文通用名:Pemetrexed di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普来乐
剂型:注射剂
规格:0.2g
用法用量:培美曲塞500 mg/m2联合卡铂/顺铂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直到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用药时程: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规格:0.2g
用法用量:培美曲塞500 mg/m2联合卡铂/顺铂静脉滴注,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1天为一个周期,直到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用药时程:至疾病进展、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HS-20117联合治疗的安全性指标评价时间:全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HS-20117联合治疗的耐受性:DLT事件的发生率、HS-20117联合给药治疗方案中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最大适用剂量(MAD)。评价时间:全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HS-20117联合治疗的有效性:研究者根据RECIST 1.1标准评估的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和总生存期(OS)等。评价时间:全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HS-20117联合治疗的PK特征:HS-20117的PK参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Cmax、Ctrough 、Tmax、AUC0-tau等;HS-20093的PK参数可能包括Cmax、Ctrough。评价时间:全试验周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HS-20117联合治疗免疫原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抗HS-20117抗体(ADA)阳性受试者比例、抗HS-20093 ADA阳性受试者比例等。评价时间:全试验周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5-31
-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24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5-01-2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33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颜晓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0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翰森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336
- 药物名称
- HS-20117注射液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专业题目
- 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和免疫原性的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HS-20117联合治疗在晚期实体瘤癌患者中的Ib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S-20117-1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4-12-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