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459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估受试制剂甲氨蝶呤片(规格:2.5 mg)与参比制剂METHOTREXATE®(规格:2.5 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8-23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09-2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09-30;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0-28;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8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48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河南省 · 郑州市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陈金喜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贺天鹏
- 申请人名称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贺天鹏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新胜北路567号
- 联系人邮编
- 1340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陈金喜
- 学位
- 医学学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解放北路126号
- 邮编
- 451100
- 单位名称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B202400112-01
- 试验方案编号
- THMX-2024-XZ-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8-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甲氨蝶呤片(规格:2.5 mg,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甲氨蝶呤片(METHOTREXATE®,规格:2.5 mg,ファイザー株式会社生产)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研究受试制剂甲氨蝶呤片(规格:2.5 mg)和参比制剂METHOTREXATE®(规格:2.5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研究目的:研究受试制剂甲氨蝶呤片(规格:2.5 mg)和参比制剂METHOTREXATE®(规格:2.5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查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见附录4);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含18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无肝肾、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和皮肤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
2.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查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见附录4);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含18周岁);
5.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6.无肝肾、心血管系统、泌尿生殖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和皮肤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
排除标准
1.筛查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对甲氨蝶呤及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3. 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或烈酒(按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10%计)100 mL;
4.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6. 有伪膜性肠炎、出血性结肠炎、粘膜念珠菌病、结肠炎和引起出血的假膜性结肠炎病史,有胆汁淤积性黄疸、肝/肾功能不全、单核细胞增多症、淋巴细胞白血病病史者;
7. 筛选期的肌酐清除率≤80 mL/min者(肌酐清除率计算公式见附录3);
8.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9.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者(不包括女性生理性失血);
10.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11. 在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13.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4.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诱导或抑制肝药酶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降血糖药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米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等】;
15.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水杨酸盐等非甾体抗炎药、磺胺类药物、四环素、氯霉素、青霉素(哌拉西林钠等)、环丙沙星、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丙磺舒、来氟米特、卟吩姆钠等药物者;
16.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葡萄柚汁)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7.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8. 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不能耐受高脂餐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显著不正常饮食(如节食);
20.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
22.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
23.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4.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5.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6.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2.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或对甲氨蝶呤及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
3. 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或烈酒(按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10%计)100 mL;
4.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5.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6. 有伪膜性肠炎、出血性结肠炎、粘膜念珠菌病、结肠炎和引起出血的假膜性结肠炎病史,有胆汁淤积性黄疸、肝/肾功能不全、单核细胞增多症、淋巴细胞白血病病史者;
7. 筛选期的肌酐清除率≤80 mL/min者(肌酐清除率计算公式见附录3);
8.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9.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者(不包括女性生理性失血);
10.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
11. 在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13.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
14.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诱导或抑制肝药酶的药物者【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降血糖药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米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等】;
15.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水杨酸盐等非甾体抗炎药、磺胺类药物、四环素、氯霉素、青霉素(哌拉西林钠等)、环丙沙星、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丙磺舒、来氟米特、卟吩姆钠等药物者;
16.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葡萄柚汁)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7.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18. 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不能耐受高脂餐者;或筛选前4周内有显著不正常饮食(如节食);
20.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21.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
22.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
23.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24.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25.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6. 其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氨蝶呤片: 英文通用名:Methotrexat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2.5mg/人。 给药方法:空腹或餐后口服,用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周期间清洗期为5天,空腹或餐后试验各给药2个周期。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2.5mg/人。 给药方法:空腹或餐后口服,用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周期间清洗期为5天,空腹或餐后试验各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甲氨蝶呤片 英文通用名:Methotrexate Tablets 商品名称:METHOTREXATE®
剂型:片剂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2.5mg/人。 给药方法:空腹或餐后口服,用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周期间清洗期为5天,空腹或餐后试验各给药2个周期。
规格:2.5 mg
用法用量:给药剂量:2.5mg/人。 给药方法:空腹或餐后口服,用240mL温水送服。
用药时程:每周期给药1次,周期间清洗期为5天,空腹或餐后试验各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药动学指标: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次要药动学指标: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24小时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将通过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血清妊娠(仅限女性)】、心电图等检查进行安全性评价。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新郑华信民生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9-07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4-12-1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459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贺天鹏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4
- 申请人名称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459
- 药物名称
- 甲氨蝶呤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B202400112-01
- 适应症
- 适用于下列疾病和其他症状的缓解:急性白血病;绒毛性疾病(绒毛癌、破坏胞状畸癌、胞状畸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慢性骨髓性白血病。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估受试制剂甲氨蝶呤片(规格:2.5 mg)与参比制剂METHOTREXATE®(规格:2.5 mg)在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的单中心、开放、随机、单剂量、两周期、两序列、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甲氨蝶呤片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THMX-2024-XZ-0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8-23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