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483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完整专业题目
盐酸希美替尼片对照研究者选择化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7-1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5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3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广东省 · 广州市河南省 · 郑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安徽省 · 合肥市山东省 · 青岛市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江苏省 · 淮安市山东省 · 济宁市四川省 · 南充市四川省 · 绵阳市福建省 · 福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辽宁省 · 沈阳市上海市 · 上海市江苏省 · 连云港市山东省 · 济南市山东省 · 泰安市河北省 · 唐山市江苏省 · 南京市贵州省 · 遵义市另有 26 个地区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徐瑞华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峰
- 云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谢琳
- 安徽省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杨守梅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张明军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研究者:邱文生
- 佳木斯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佳木斯市 · 研究者:孙红梅
-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淮安市 · 研究者:于伟勇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宁市 · 研究者:李婕
-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南充市 · 研究者:皈燕
- 绵阳市中心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研究者:杜小波
- 福建省肿瘤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何志勇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张艳桥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研究者:刘云鹏
- 上海市胸科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俊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研究者:蒋晓东
- 山东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刘波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泰安市 · 研究者:刘海燕
- 唐山市人民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唐山市 · 研究者:王志武
- 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顾艳宏
- 上海长海医院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湛先保
-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研究者:宋永祥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甘露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锁爱莉
其余 29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湖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研究者:韩光
-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研究者:唐勇
-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苏海川
- 徐州市中心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研究者:袁媛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研究者:傅志超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研究者:汤玮玮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蒋海萍
-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洛阳市 · 研究者:高社干
- 安阳市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安阳市 · 研究者:吴涛
- 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江门市 · 研究者:李坊铭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刘萍萍
- 铜陵市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铜陵市 · 研究者:张先如
-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韦永明
- 湖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罗永忠
- 江苏省肿瘤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沈波
- 梅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梅州市 · 研究者:吴国武
- 赣州市人民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赣州市 · 研究者:汪琛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市 · 研究者:黄江琼
- 山西省肿瘤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卢红霞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周志国
- 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马冬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汕头市 · 研究者:王耿
- 甘肃省肿瘤医院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研究者:魏世鸿
- 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中山市 · 研究者:李民英
- 安庆市立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安庆市 · 研究者:李承慧
-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中国 · 山东省 · 滨州市 · 研究者:宁方玲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黄红艳
-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研究者:代恩勇
-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盐城市 · 研究者:卞伟钢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 联系人姓名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中山东路896号
- 联系人邮编
- 05003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徐瑞华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广东省
- 邮编
- 510000
- 单位名称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方案登记信息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1283,CTR20232125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A1818-00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4-07-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片与研究者选择化疗相比治疗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总生存期。
次要目的: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片与研究者选择化疗相比治疗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之间的相关性;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目的: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片与研究者选择化疗相比治疗一线治疗失败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评价生物标志物与临床疗效之间的相关性;评价盐酸希美替尼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时,18岁≤年龄≤75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食管鳞癌,且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局部复发或伴远处转移。
4.经一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标准治疗:包括以铂类、紫衫类或氟尿嘧啶类为基础的化疗联合免疫治疗。维持治疗进展也可纳入。术后复发或转移接受的同步放化疗算为一线治疗;对于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应将其算作一线治疗失败)。
5.至少有一个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要求的可评估病灶。
6.ECOG 评分为 0 或 1。
7.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8.已从任何既往的化疗、手术、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V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9.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随机前14天内未输血、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血小板生成素(TPO)和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a)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c) 血红蛋白≥90g/L;
d) 血清肌酐≤1.5×ULN 且肌酐清除率≥60mL/min;应使用实际体重按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e) 总胆红素 ≤1.5×ULN;
f)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肝转移患者≤5×ULN) ;
g) 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 ≤ 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10.男性及女性育龄期参与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女性参与者在随机前 7天内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2.签署知情同意时,18岁≤年龄≤75岁,性别不限。
3.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食管鳞癌,且局部晚期不可切除、局部复发或伴远处转移。
4.经一线标准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患者(标准治疗:包括以铂类、紫衫类或氟尿嘧啶类为基础的化疗联合免疫治疗。维持治疗进展也可纳入。术后复发或转移接受的同步放化疗算为一线治疗;对于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新辅助/辅助治疗,如果在治疗期间或停止治疗后6个月内发生疾病进展,应将其算作一线治疗失败)。
5.至少有一个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要求的可评估病灶。
6.ECOG 评分为 0 或 1。
7.预计生存时间超过3个月。
8.已从任何既往的化疗、手术、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中恢复至CTCAE V5.0标准≤1级或基线水平(脱发等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9.重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随机前14天内未输血、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促血小板生成素(TPO)和促红细胞生成素(EPO)):
a)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b) 血小板计数 ≥100×109/L;
c) 血红蛋白≥90g/L;
d) 血清肌酐≤1.5×ULN 且肌酐清除率≥60mL/min;应使用实际体重按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肌酐清除率;
e) 总胆红素 ≤1.5×ULN;
f)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肝转移患者≤5×ULN) ;
g) 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 ≤ 1.5×ULN(未接受过抗凝治疗)。
10.男性及女性育龄期参与者必须同意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 6 个月内采取足够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女性参与者在随机前 7天内的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必须为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排除标准
1.随机前4周内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免疫治疗、放疗和靶向治疗等);随机前2周内曾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治疗;随机前2周内曾接受以缓解骨转移疼痛为目的的局部姑息性放疗。
2. 随机前4周内接受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或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3. 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如安罗替尼、阿帕替尼、呋喹替尼、索凡替尼、贝伐珠单抗等)。
4. 心脏彩超结果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
5. 身体质量指数(BMI)≤18.5 kg/m2。
6. 具有已知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的参与者 (除非无任何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14天)。
7.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8. 合并出血倾向者;存在活动性出血、咯血或既往6个月内有大出血史;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9.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10. 开始治疗前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不限于:
a) 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 III 级)、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心律失常;
b) 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癌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c) 未能控制的,需反复引流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
d) 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在药物控制的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或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病史;
e) QTcF≥450ms(男),QTcF≥470ms(女),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和/或已知使用延长 QT 间期合并用药;
f)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g) 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需药物治疗的严重电解质异常;
h)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10mmol/L)。
11. 肝硬化;活动性肝炎;HBsAg或HbcAb检测阳性且处于乙肝活动期者(HBV-DNA ≥ 104cps/mL或 ≥ 20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滴度检测结果为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患者。
12. 随机前6个月内有腹瘘、气管食管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或食管病灶存在明显溃疡或肿瘤侵犯临近组织或影像学显示食管气管瘘风险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使用抗血管药物治疗。
13. 患者既往或现在具有精神障碍或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
14. 有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病史或有证据显示目前仍存在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
15. 随机前 14 天内出现难以控制的活动性感染,且需要抗生素或激素进行全身治疗。
16. 已知有间质性肺病或存在接受了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证据。
17.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疾病,包括出血、炎症、梗阻、难以控制的呕吐(定义为24小时呕吐≥3次)、>1 级的腹泻、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等。
18. 随机前14 天内服用过CYP3A4酶的强效诱导剂或前7天服用过CYP3A4酶的强效抑制剂且仍需继续使用该类药物者。
19. 已知对试验干预或制剂中的其他成分、辅料严重过敏反应或不耐受。
20.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2. 随机前4周内接受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并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或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预计研究期间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3. 既往接受过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如安罗替尼、阿帕替尼、呋喹替尼、索凡替尼、贝伐珠单抗等)。
4. 心脏彩超结果左室射血分数 (LVEF) <50%。
5. 身体质量指数(BMI)≤18.5 kg/m2。
6. 具有已知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的参与者 (除非无任何症状,或接受过治疗且稳定,在脑转移治疗后至少2周未发现新发脑转移或脑转移扩大的影像学证据,并在研究治疗开始之前停止了类固醇或抗惊厥药物治疗至少14天)。
7. 5年内患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除外已根治性切除且未复发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局部前列腺癌、原位宫颈癌或其他原位癌)。
8. 合并出血倾向者;存在活动性出血、咯血或既往6个月内有大出血史;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已侵犯重要血管或经研究者判断在后续研究期间肿瘤极有可能侵袭重要血管而引起致命大出血者。
9.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2+,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10. 开始治疗前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不限于:
a) 随机前6个月内出现过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 分级≥ III 级)、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成形术或支架、心律失常;
b) 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静脉血栓/癌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c) 未能控制的,需反复引流的浆膜腔积液(如胸腔积液、腹腔积液、心包积液等);
d) 未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在药物控制的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或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病史;
e) QTcF≥450ms(男),QTcF≥470ms(女),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和/或已知使用延长 QT 间期合并用药;
f)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III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g) 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需药物治疗的严重电解质异常;
h)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10mmol/L)。
11. 肝硬化;活动性肝炎;HBsAg或HbcAb检测阳性且处于乙肝活动期者(HBV-DNA ≥ 104cps/mL或 ≥ 2000 IU/mL);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滴度检测结果为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阳性患者。
12. 随机前6个月内有腹瘘、气管食管瘘、胃肠穿孔或腹腔脓肿病史;或食管病灶存在明显溃疡或肿瘤侵犯临近组织或影像学显示食管气管瘘风险且研究者判断不适合使用抗血管药物治疗。
13. 患者既往或现在具有精神障碍或患有癫痫并需要治疗。
14. 有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病史或有证据显示目前仍存在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
15. 随机前 14 天内出现难以控制的活动性感染,且需要抗生素或激素进行全身治疗。
16. 已知有间质性肺病或存在接受了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的活动性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证据。
17. 无法口服吞咽药物,或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疾病,包括出血、炎症、梗阻、难以控制的呕吐(定义为24小时呕吐≥3次)、>1 级的腹泻、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之前有影响吸收的外科手术等。
18. 随机前14 天内服用过CYP3A4酶的强效诱导剂或前7天服用过CYP3A4酶的强效抑制剂且仍需继续使用该类药物者。
19. 已知对试验干预或制剂中的其他成分、辅料严重过敏反应或不耐受。
20. 研究者判定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希美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Simmitinib Tablet 商品名称:NA
剂型:划痕片
规格:2mg
用法用量:6mg,口服,每天1次,服3周停1周,每4周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参与者退出试验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符合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规格:2mg
用法用量:6mg,口服,每天1次,服3周停1周,每4周一个治疗周期。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参与者退出试验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符合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多西他赛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Docetaxel Injection 商品名称:艾素
剂型:注射液
规格:0.5ml:20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75mg/m2,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3周一个给药周期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参与者退出试验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符合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规格:0.5ml:20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75mg/m2,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3周一个给药周期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参与者退出试验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符合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中文通用名: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ml:100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180mg/m2,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周一个给药周期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参与者退出试验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符合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规格:5ml:100mg
用法用量:(本试验中的用法用量,非说明书信息,安慰剂如为注射途径必须写明成分)
180mg/m2,每周期第1天给药,每2周一个给药周期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发生不可耐受的毒性、参与者退出试验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或其他符合终止治疗或退出标准的情况。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4 项,展开查看
- IRC和研究者评估的无进展生存期(PFS)、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整个试验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 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 与严重程度;评价时间:筛选期至安全性随访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IHC检测肿瘤组织中FGF19蛋白表达,FISH检测肿瘤组织中FGF19基因扩增状态,NGS检测FGF-FGFR通路相关基因状态,包括基因扩增、突变或融合评价时间:筛选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盐酸希美替尼的血药浓度评价时间:C1D1,C1D15和C2D15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483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临床试验信息组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3
- 申请人名称
-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试验基本信息12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483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1283,CTR20232125
- 药物名称
- 盐酸希美替尼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经一线治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的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
- 试验专业题目
- 盐酸希美替尼片对照研究者选择化疗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希美替尼片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II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HA1818-008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4-07-1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