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508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免疫与风湿、呼吸系统、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辽宁海一制药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1.下述疾病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牙痛。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病的解热和镇痛: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完整专业题目
洛索洛芬钠细粒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单剂量、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8-05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9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0-16;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0-18;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1-07;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5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5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湖南省 · 衡阳市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衡阳市 · 研究者:盘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娇
- 申请人名称
- 辽宁海一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潘娇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中央大道6号 辽宁海一制药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1103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盘捷
- 学位
- 硕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35号/高新区青松路27号
- 邮编
- 421001
- 单位名称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202401629-01
- 试验方案编号
- LSLF–BE–HY–24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中国健康受试者口服单剂量的受试制剂(洛索洛芬钠细粒剂,生产厂家:辽宁海一制药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洛索洛芬钠细粒剂,生产厂家:第一三共株式会社)后,根据每个受试者的个体血药浓度,计算洛索洛芬的药动学参数,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同时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人体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55周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周岁和55周岁);
2.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6~26.4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健康状况: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6~26.4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健康状况: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和实验室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排除标准
1.既往或目前正患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如神经/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疾病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入选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3. 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病症(如:肌酐清除率≤80 ml/min);
4. 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外伤史、手术史者(3个月以上的阑尾炎除外),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服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品或者保健品;
6.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者使用了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的药物;
7. 近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8. 近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近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
9. 近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等于5支者;或每日吸烟量小于5支,但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该试验结束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近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等于14单位(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 5% 的啤酒、 25 ml酒精含量为 40% 的白酒、或者 85 ml酒精含量为 12% 的葡萄酒),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该试验结束不能禁酒者;
11. 近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2. 服药前7天内食用过葡萄柚或者相关制品(如:西柚汁);
13. 服药前48小时内摄入了任何含酒精、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富含黄嘌呤(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者含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
14. 服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5. 近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分或大量失血(≥4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6. 过敏体质或有药物过敏史,尤其是对试验药物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8.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0.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1.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2.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者;
23. 服药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4. 计划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捐精(捐卵)者;
25.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a)女性受试者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b)有妊娠可能的女性血妊娠检查阳性者;
c)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6. 研究者判定有其他因素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27.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3. 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病症(如:肌酐清除率≤80 ml/min);
4. 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外伤史、手术史者(3个月以上的阑尾炎除外),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5. 服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品或者保健品;
6. 筛选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者使用了可能会影响试验结果的药物;
7. 近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8. 近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近1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
9. 近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等于5支者;或每日吸烟量小于5支,但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该试验结束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近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等于14单位(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 5% 的啤酒、 25 ml酒精含量为 40% 的白酒、或者 85 ml酒精含量为 12% 的葡萄酒),或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起至该试验结束不能禁酒者;
11. 近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每天8杯以上,1杯≈250 ml)者;
12. 服药前7天内食用过葡萄柚或者相关制品(如:西柚汁);
13. 服药前48小时内摄入了任何含酒精、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富含黄嘌呤(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者含葡萄柚的食物或饮料;
14. 服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5. 近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分或大量失血(≥400 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16. 过敏体质或有药物过敏史,尤其是对试验药物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
1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18.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20.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 mg/100 ml者或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1.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22.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者;
23. 服药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4. 计划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捐精(捐卵)者;
25.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
a)女性受试者试验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b)有妊娠可能的女性血妊娠检查阳性者;
c)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6. 研究者判定有其他因素不适宜参加本试验的受试者;
27.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洛索洛芬钠细粒剂: 英文通用名:Loxoprofen Sodium Fine Gran 商品名称:N/A
剂型:细粒剂
规格:60mg
用法用量:口服,按随机表给药,每次6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60mg
用法用量:口服,按随机表给药,每次6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洛索洛芬钠细粒剂 英文通用名:Loxoprofen Sodium Fine Gran 商品名称:N/A
剂型:细粒剂
规格:10%(1g含无水物100mg)
用法用量:口服,按随机表给药,每次6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规格:10%(1g含无水物100mg)
用法用量:口服,按随机表给药,每次6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用药1次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和AUC0-∞评价时间:服药后1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λz、t1/2等评价时间:服药后12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主要药动学参数Cmax、AUC0-t和AUC0-∞经对数转换后的几何均值比90%的置信区间在80.00%~125.00%范围内(包含边界值)。评价时间:服药后12h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20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508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19
- 申请人名称
- 辽宁海一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508
- 药物名称
- 洛索洛芬钠细粒剂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202401629-01
- 适应症
- 1.下述疾病及症状的消炎和镇痛: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腰痛症、肩关节周围炎、颈肩腕综合征、牙痛。 2.手术后、外伤后及拔牙后的镇痛和消炎。 3.下述疾病的解热和镇痛:急性上呼吸道炎(包括伴有急性支气管炎的急性上呼吸道炎)。
- 试验专业题目
- 洛索洛芬钠细粒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中心、单剂量、随机、开放、两制剂、两周期、双交叉、空腹和餐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洛索洛芬钠细粒剂生物等效性试验方案
- 试验方案编号
- LSLF–BE–HY–240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8-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