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567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I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精神与行为(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LVP缓释胶囊治疗抑郁症(MDD) 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阳性对照、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10-12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23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0-17;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0-2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7-22;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92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392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392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30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北京市 · 北京市浙江省 · 湖州市重庆市 · 重庆市河北省 · 石家庄市山西省 · 临汾市江苏省 · 镇江市江苏省 · 南京市浙江省 · 杭州市河北省 · 保定市吉林省 · 四平市江苏省 · 苏州市云南省 · 昆明市浙江省 · 宁波市江西省 · 南昌市四川省 · 成都市安徽省 · 合肥市江苏省 · 南通市山西省 · 太原市广东省 · 广州市江苏省 · 无锡市另有 7 个地区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赵茜
- 北京回龙观医院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研究者:陈松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湖州市 · 研究者:沈鑫华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研究者:余雪芹
-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研究者:王学义
- 临汾市中心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临汾市 · 研究者:董燕
-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研究者:赵蓓
- 南京脑科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研究者:史家波
-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郭万军
-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研究者:张云淑
-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中国 · 吉林省 · 四平市 · 研究者:杨丽君
- 苏州市广济医院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研究者:柳艳松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研究者:王继才
- 宁波市康宁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宁波市 · 研究者:徐永明
- 江西省精神病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张咏梅、占海燕
-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贾小寒
-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郜见亮
- 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研究者:于文娟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研究者:杨春霞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研究者:钟笑梅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研究者:王志强
- 深圳市康宁医院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研究者:张迎黎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李贵斌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研究者:马现仓
其余 6 家登记机构展开查看完整名单
-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研究者:于晓东
-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研究者:田红军
-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研究者:刘卫青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万爱兰
- 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研究者:袁宁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芜湖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芜湖市 · 研究者:胡昌清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梁斌红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邮编
- 317024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王刚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教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安康胡同5号
- 邮编
- 100088
- 单位名称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HH-ZMNPL-202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4-10-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为阳性对照,评价LVP缓释胶囊治疗MDD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以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为阳性对照,评价LVP缓释胶囊治疗MDD患者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以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为阳性对照,评价LVP缓释胶囊治疗MDD患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含18周岁但不含65周岁)的门诊患者,性别不限;
2.符合《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如为首次发作病程需持续至少3个月(每月计30天);
3.采用简明国际神经病精神访谈(M.I.N.I.)7.0.0或以上版本确认目前为抑郁发作;
4.筛选和基线访视时HAMD17总分≥18分;
5.筛选和基线访视时CGI-S评分≥4分;
6.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0日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参与者在给药前妊娠检查结果呈阴性且不处于哺乳期) 且男性无捐赠精子计划、女性无捐赠卵子计划;
7.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符合《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如为首次发作病程需持续至少3个月(每月计30天);
3.采用简明国际神经病精神访谈(M.I.N.I.)7.0.0或以上版本确认目前为抑郁发作;
4.筛选和基线访视时HAMD17总分≥18分;
5.筛选和基线访视时CGI-S评分≥4分;
6.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30日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参与者在给药前妊娠检查结果呈阴性且不处于哺乳期) 且男性无捐赠精子计划、女性无捐赠卵子计划;
7.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符合DSM-5其他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双相及相关障碍、 强迫及相关障碍、 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
2. 既往经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米那普仑、 左米那普仑、度洛西汀、文拉法辛、去甲文拉法辛)足量足疗程(按照说明书针对MDD适应症的最大推荐服用剂量服药4周及以上)治疗无效,或既往经至少2种抗抑郁药物足量足疗程治疗均无效;
3. 对米那普仑或左米那普仑或度洛西汀或试验用药品的辅料成分过敏或为过敏体质;
4. 筛选前1年内有自杀未遂史;筛选期间有自杀或自伤行为;HAMD17第3项(自杀项)评分≥3分;目前存在高自杀风险;
5. 继发于其它疾病的抑郁症;
6. 有癫痫发作病史(儿童时期高热惊厥除外);
7. 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系统性电休克治疗、系统性经颅磁刺激治疗、系统性经颅直流电刺激、系统性心理治疗等其他具有抗抑郁功效的治疗;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电休克治疗;
8. 随机入组前停用精神药物或其活性产物未达 5个半衰期,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用未达到 2 周;
9. 试验期间必须合并使用与试验药物有临床重要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其他 5-羟色胺类药物、 影响凝血的药物、CYP3A4 /CYP1A2/CYP2D6强抑制剂或诱导剂、酒精、利奈唑胺和静脉注射亚甲蓝);
10.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影响药物吞咽或吸收的情况;
11.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闭角型青光眼发作的风险因素;
12.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筛选或基线时体格检查、 实验室检查等结果异常且有重要临床意义, 包括但不限于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或总胆红素或血肌酐高于1.5倍正常值上限、促甲状腺激素超出正常值范围;
13. 研究者判定参与者现病史和既往史存在影响临床试验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 消化系统、 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免疫系统等慢性或急性疾病;
1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心房颤动、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12 个月内新发生的心肌梗死、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15. 心电图QTcF间期≥450ms(男性) 或≥470ms(女性) ,或有增加QTcF间期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心衰竭、 低钾血症、 长 QT 间期综合征家族史),或心电图中心率<50bpm 或>120bpm(注: QTcF=QT/(RR0.33);
16. 静 息 状 态 下 坐 位 收 缩 压 <90mmHg 或 >140mmHg ,或 舒 张 压 <50mmHg或>90mmHg;
17. 筛选时经研究者判定或既往确诊为终末期肾病;
18. 筛选时经研究者判定或既往曾罹患恶性肿瘤;
19. 筛选期病毒学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 、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呈阳性;
20. 存在药物滥用或者酒精滥用史;
21.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22. 经研究者判定不能遵医嘱服药;
23. 经研究者判定存在可能加大试验风险、 影响参与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参与者完成试验的生理或心理的疾病或状况;
24.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0 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接受过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治疗即视为参加);
25. 罹患任何有可能干扰试验程序或者试验评估的伴随疾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本试验的情况。
2. 既往经5-羟色胺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米那普仑、 左米那普仑、度洛西汀、文拉法辛、去甲文拉法辛)足量足疗程(按照说明书针对MDD适应症的最大推荐服用剂量服药4周及以上)治疗无效,或既往经至少2种抗抑郁药物足量足疗程治疗均无效;
3. 对米那普仑或左米那普仑或度洛西汀或试验用药品的辅料成分过敏或为过敏体质;
4. 筛选前1年内有自杀未遂史;筛选期间有自杀或自伤行为;HAMD17第3项(自杀项)评分≥3分;目前存在高自杀风险;
5. 继发于其它疾病的抑郁症;
6. 有癫痫发作病史(儿童时期高热惊厥除外);
7. 筛选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系统性电休克治疗、系统性经颅磁刺激治疗、系统性经颅直流电刺激、系统性心理治疗等其他具有抗抑郁功效的治疗;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电休克治疗;
8. 随机入组前停用精神药物或其活性产物未达 5个半衰期,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用未达到 2 周;
9. 试验期间必须合并使用与试验药物有临床重要相互作用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 其他 5-羟色胺类药物、 影响凝血的药物、CYP3A4 /CYP1A2/CYP2D6强抑制剂或诱导剂、酒精、利奈唑胺和静脉注射亚甲蓝);
10.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影响药物吞咽或吸收的情况;
11.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闭角型青光眼发作的风险因素;
12.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筛选或基线时体格检查、 实验室检查等结果异常且有重要临床意义, 包括但不限于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或总胆红素或血肌酐高于1.5倍正常值上限、促甲状腺激素超出正常值范围;
13. 研究者判定参与者现病史和既往史存在影响临床试验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运动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 消化系统、 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免疫系统等慢性或急性疾病;
14.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 包括但不限于心房颤动、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12 个月内新发生的心肌梗死、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15. 心电图QTcF间期≥450ms(男性) 或≥470ms(女性) ,或有增加QTcF间期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心衰竭、 低钾血症、 长 QT 间期综合征家族史),或心电图中心率<50bpm 或>120bpm(注: QTcF=QT/(RR0.33);
16. 静 息 状 态 下 坐 位 收 缩 压 <90mmHg 或 >140mmHg ,或 舒 张 压 <50mmHg或>90mmHg;
17. 筛选时经研究者判定或既往确诊为终末期肾病;
18. 筛选时经研究者判定或既往曾罹患恶性肿瘤;
19. 筛选期病毒学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Ab) 、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查呈阳性;
20. 存在药物滥用或者酒精滥用史;
21. 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
22. 经研究者判定不能遵医嘱服药;
23. 经研究者判定存在可能加大试验风险、 影响参与者对方案依从性或影响参与者完成试验的生理或心理的疾病或状况;
24.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0 天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接受过试验用药品或医疗器械治疗即视为参加);
25. 罹患任何有可能干扰试验程序或者试验评估的伴随疾病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选本试验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LVP缓释胶囊: 英文通用名:LVP Extended-release Capsules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20mg、40mg、120mg
用法用量:每次剂量调整均基于访视时研究者对临床反应及耐受性评价的结果。LVP缓释胶囊可调整剂量包括:20mg/日、40mg/日、80mg/日、120mg/日
用药时程:8周
规格:20mg、40mg、120mg
用法用量:每次剂量调整均基于访视时研究者对临床反应及耐受性评价的结果。LVP缓释胶囊可调整剂量包括:20mg/日、40mg/日、80mg/日、120mg/日
用药时程:8周
中文通用名: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6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8周
规格:6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8周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 英文通用名:Duloxetine Hydrochloride Enteric Capsules 商品名称:欣百达
剂型:胶囊剂
规格:6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8周
规格:6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每次一粒
用药时程:8周
中文通用名:LVP缓释胶囊模拟剂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胶囊剂
规格:20mg、40mg、120mg
用法用量:每次剂量调整均基于访视时研究者对临床反应及耐受性评价的结果。LVP缓释胶囊模拟剂可调整剂量包括:20mg/日、40mg/日、80mg/日、120mg/日
用药时程:8周
规格:20mg、40mg、120mg
用法用量:每次剂量调整均基于访视时研究者对临床反应及耐受性评价的结果。LVP缓释胶囊模拟剂可调整剂量包括:20mg/日、40mg/日、80mg/日、120mg/日
用药时程:8周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治疗8周后17项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D17)总分较基线变化值。评价时间:治疗8周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治疗8周后HAMD17有效率、缓解率; 治疗8周后CGI-S评分较基线变化值; 治疗8周后CGI-I评分; 治疗8周后SDS评分较基线变化值。评价时间:治疗8周结束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实验室检查、心电图、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C-SSRS和ASEX评分变化评价时间:治疗8周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29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12-06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9-11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567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梁斌红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23
- 申请人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567
- 药物名称
- LVP缓释胶囊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成人抑郁症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LVP缓释胶囊治疗抑郁症(MDD) 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阳性对照、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盐酸左米那普仑缓释胶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临床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HH-ZMNPL-2024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1
- 版本日期
- 2024-10-12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