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590
- 快照状态
- 进行中 尚未招募
- 状态阶段
- 尚未招募(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I期
- 研究类型
- 安全性与有效性
- 疾病领域
- 肿瘤(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评价CFT8919胶囊在局晚期或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4-3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2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66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源文档试验状态:进行中(尚未招募)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5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浙江省 · 杭州市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四川省 · 成都市江西省 · 南昌市河南省 · 郑州市
- 浙江省肿瘤医院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研究者:范云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研究者:于雁
- 四川省人民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兰海涛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研究者:孙龙华
- 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研究者:王启鸣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申请人名称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653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
- 联系人邮编
- 311100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范云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东路1号
- 邮编
- 310022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BTP-6622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4-04-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评价CFT8919胶囊在局晚期或晚期转移性NSCLC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抗肿瘤活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1. 剂量递增和剂量扩展阶段: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不可手术的、携带EGFR-L858R突变的局晚期或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进展或不能耐受)、无标准治疗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接受标准治疗或受试者拒绝接受标准治疗;
2.2. 队列扩展阶段还应满足以下标准:
队列A:携带EGFR-L858R突变的局晚期或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三代EGFR-TKI治疗后疾病进展且携带EGFR继发突变(如C797S、L718Q、G724S、S768I等);
队列B:携带EGFR-L858R突变的局部晚期或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适合、拒绝接受标准治疗(携带EGFR继发突变人群优先入组到队列A);
3.3. 剂量递增阶段要求具有可评估病灶,剂量扩展和队列扩展阶段要求具有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4.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5.5. 预期生存≥12周;
6.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7.7. 有足够器官功能,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血液: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 g/dL(90 g/L)(筛查前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生长因子治疗);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且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正常值上限(ULN);
肝脏: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若伴肝转移,AST和ALT≤5.0×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若伴肝转移,或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TBIL≤3.0×ULN;
肾脏:血清肌酐(Scr)≤1.5×ULN,或对于Scr>1.5×ULN受试者,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尿蛋白≤1+,若尿蛋白≥2+,加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结果<1 g;
8.8.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缓解至CTCAE 级别≤1级(除外经研究者判断长期存在、不能恢复且不增加安全风险的≤2级的毒性);
9.9. 受试者既往经当地检测为EGFR-L858R突变。剂量递增阶段和扩展阶段的患者,若既往接受EGFR-TKI治疗且疾病进展,需提供末线EGFR-TKI治疗之后基因突变的检测结果。另外对于队列A的患者,经三代EGFR-TKI治疗疾病进展后,需满足既往采用组织或血液检测出EGFR继发突变(如C797S、L718Q、G724S、S768I等);
10.10. 受试者需按照方案要求提供血液,并自愿提供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的探索研究;
11.11. 对于有生育可能的非哺乳期女性必须在研究药物开始治疗之前7天内进行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所有入组患者均应同意在治疗前1个月、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12.12. 签署知情同意书。
2.2. 队列扩展阶段还应满足以下标准:
队列A:携带EGFR-L858R突变的局晚期或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三代EGFR-TKI治疗后疾病进展且携带EGFR继发突变(如C797S、L718Q、G724S、S768I等);
队列B:携带EGFR-L858R突变的局部晚期或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不适合、拒绝接受标准治疗(携带EGFR继发突变人群优先入组到队列A);
3.3. 剂量递增阶段要求具有可评估病灶,剂量扩展和队列扩展阶段要求具有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病灶;
4.4.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5.5. 预期生存≥12周;
6.6.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1;
7.7. 有足够器官功能,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血液: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1500/mm3),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 g/dL(90 g/L)(筛查前14 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生长因子治疗);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且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正常值上限(ULN);
肝脏: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若伴肝转移,AST和ALT≤5.0×ULN;血清总胆红素(TBIL)≤1.5×ULN,若伴肝转移,或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TBIL≤3.0×ULN;
肾脏:血清肌酐(Scr)≤1.5×ULN,或对于Scr>1.5×ULN受试者,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尿蛋白≤1+,若尿蛋白≥2+,加测24小时尿蛋白定量,结果<1 g;
8.8. 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毒性反应缓解至CTCAE 级别≤1级(除外经研究者判断长期存在、不能恢复且不增加安全风险的≤2级的毒性);
9.9. 受试者既往经当地检测为EGFR-L858R突变。剂量递增阶段和扩展阶段的患者,若既往接受EGFR-TKI治疗且疾病进展,需提供末线EGFR-TKI治疗之后基因突变的检测结果。另外对于队列A的患者,经三代EGFR-TKI治疗疾病进展后,需满足既往采用组织或血液检测出EGFR继发突变(如C797S、L718Q、G724S、S768I等);
10.10. 受试者需按照方案要求提供血液,并自愿提供组织样本,用于生物标志物的探索研究;
11.11. 对于有生育可能的非哺乳期女性必须在研究药物开始治疗之前7天内进行血清或尿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所有入组患者均应同意在治疗前1个月、整个治疗期间及治疗结束后3个月内采取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
12.12. 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1 既往使用过或正在使用靶向EGFR-L858R的PROTAC;
2. 2 接受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后,距离研究药物首次用药洗脱少于5个半衰期或4周(取时间短者);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距离首次用药少于6周;中草药抗肿瘤治疗距离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少于1周;
3. 3 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重大外科手术(由研究者定义)或有严重外伤的患者;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除外:姑息性放疗(如骨转移放疗控制疼痛等)且预计不影响骨髓造血功能,结束后2周即可入组;
4. 4 不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曾接受过脑转移治疗、脑部病灶稳定且首次给药前已停用类固醇、抗惊厥或甘露醇治疗≥2周的患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脑膜转移或脊髓压迫者;
5. 5 过去3年内曾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已根治的恶性肿瘤,且在首次用药前3年内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复发风险极低;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存在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肿瘤、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6. 6 存在临床上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a)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V级心力衰竭(NYHA分级详见附录6);b)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II度房室传导阻滞)c)药物不可控的房颤或心房扑动;d)QTcF间期延长(在静息状态下,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值,男性>450 msec或女性>470 msec);e)心脏彩超提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f)经药物治疗后仍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7. 7 存在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病史者;
8. 8 肾上腺功能减退者;
9. 9 在首次用药之前的7天内使用过已知是质子泵抑制剂、强效CYP3A4、P-gp抑制剂或诱导剂;
10. 10 具有导致慢性腹泻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克罗恩病、肠易激综合征等,或存在任何影响患者口服药物以及可能会显著改变试验药物吸收或代谢的情况,如首次用药前1周内持续腹泻>CTCAE 1级等;
11. 11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任一辅料严重过敏;
12. 12 首次用药前6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除外: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浅表静脉血栓、腔隙性脑梗;
13.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存在具临床意义的消化道出血或咯血,或明显出血的其他病史(如肺出血);
14. 14 临床上有显著症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经积液引流或其他治疗仍无法控制的腹腔、胸腔或心包积液);
15. 15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或前6个月内接受过同种异体器官或干细胞移植手术;
16.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HBV-DNA定量结果≥检测下限(以当地实验室检测值为标准);允许抗病毒治疗后疾病稳定至少4周的患者入组),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丙肝病毒[HCV]抗体检查呈阳性,且丙肝病毒的核糖核酸[HCV-RNA]定量≥检测下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活动性梅毒感染;
17. 17 首次用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8. 18 存在滥用药物以及任何可能干扰参与研究或经由研究者评估,可能对研究结果评估产生影响或任何不稳定的或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性及影响依从性的情况。
2. 2 接受最近一次抗肿瘤治疗后,距离研究药物首次用药洗脱少于5个半衰期或4周(取时间短者);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距离首次用药少于6周;中草药抗肿瘤治疗距离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少于1周;
3. 3 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重大外科手术(由研究者定义)或有严重外伤的患者;在首次用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除外:姑息性放疗(如骨转移放疗控制疼痛等)且预计不影响骨髓造血功能,结束后2周即可入组;
4. 4 不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曾接受过脑转移治疗、脑部病灶稳定且首次给药前已停用类固醇、抗惊厥或甘露醇治疗≥2周的患者可考虑参与本研究);脑膜转移或脊髓压迫者;
5. 5 过去3年内曾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除了已根治的恶性肿瘤,且在首次用药前3年内无已知的活动性疾病并且复发风险极低;或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存在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肿瘤、宫颈原位癌、甲状腺乳头状癌);
6. 6 存在临床上重要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a)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V级心力衰竭(NYHA分级详见附录6);b)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房室传导阻滞、II度房室传导阻滞)c)药物不可控的房颤或心房扑动;d)QTcF间期延长(在静息状态下,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值,男性>450 msec或女性>470 msec);e)心脏彩超提示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f)经药物治疗后仍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7. 7 存在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病史者;
8. 8 肾上腺功能减退者;
9. 9 在首次用药之前的7天内使用过已知是质子泵抑制剂、强效CYP3A4、P-gp抑制剂或诱导剂;
10. 10 具有导致慢性腹泻的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克罗恩病、肠易激综合征等,或存在任何影响患者口服药物以及可能会显著改变试验药物吸收或代谢的情况,如首次用药前1周内持续腹泻>CTCAE 1级等;
11. 11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任一辅料严重过敏;
12. 12 首次用药前6月内有深静脉血栓、肺栓塞或其它任何严重血栓栓塞的病史。除外:植入式静脉输液港或导管源性血栓、浅表静脉血栓、腔隙性脑梗;
13. 13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存在具临床意义的消化道出血或咯血,或明显出血的其他病史(如肺出血);
14. 14 临床上有显著症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经积液引流或其他治疗仍无法控制的腹腔、胸腔或心包积液);
15. 15 首次用药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或前6个月内接受过同种异体器官或干细胞移植手术;
16. 16 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乙肝核心抗体阳性,且HBV-DNA定量结果≥检测下限(以当地实验室检测值为标准);允许抗病毒治疗后疾病稳定至少4周的患者入组),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丙肝病毒[HCV]抗体检查呈阳性,且丙肝病毒的核糖核酸[HCV-RNA]定量≥检测下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活动性梅毒感染;
17. 17 首次用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8. 18 存在滥用药物以及任何可能干扰参与研究或经由研究者评估,可能对研究结果评估产生影响或任何不稳定的或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性及影响依从性的情况。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CFT8919胶囊: 英文通用名:CFT8919 Capsules 商品名称:无
剂型:胶囊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50mg,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150mg,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中文通用名:CFT8919胶囊: 英文通用名:CFT8919 Capsules 商品名称:无
剂型:胶囊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300mg, 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300mg, 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中文通用名:CFT8919胶囊: 英文通用名:CFT8919 Capsules 商品名称:无
剂型:胶囊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600mg, 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600mg, 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中文通用名:CFT8919胶囊: 英文通用名:CFT8919 Capsules 商品名称:无
剂型:胶囊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900mg, 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规格:50mg和150mg
用法用量:口服,每次900mg, 一天2次
用药时程:直至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3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递增研究(Ia期):最大耐受剂量(MTD)评价时间:剂量递增期间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剂量扩展研究(Ib期):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评价时间:剂量扩展期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队列扩展研究(Ic期):研究者评估的ORR评价时间:每8周1次,直至记录到疾病进展、死亡、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失访或主动退出,以先发生者为准。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次要终点8 项,展开查看
- 剂量限制性毒性(DLT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后28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末次给药后30天内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药代动力学指标:达峰浓度(Cmax)、达峰时间(Tmax)、半衰期(t1/2)等药代动力学参数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治疗结束访视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 至缓解时间(TT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开始出现缓解的时间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缓解持续时间(DOR)评价时间:首次缓解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死亡或主动退出等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疾病控制率(DCR)评价时间:首次给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死亡或主动退出等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无进展生存期(PF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死亡或主动退出等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 总生存期(OS)评价时间:首次给药直至死亡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08
- 浙江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9-03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有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59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申请人联系人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09-27
- 申请人名称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590
- 药物名称
- CFT8919胶囊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携带EGF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
- 试验专业题目
- 评价CFT8919胶囊在局晚期或晚期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评价CFT8919胶囊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和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研究
- 试验方案编号
- BTP-662212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版
- 版本日期
- 2024-04-3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