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741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内分泌、营养与代谢、泌尿系统(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江苏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适应症
用于与2型糖尿病相关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GFR]≥25至<75mL/min/1.73m^2,伴白蛋白尿),可降低eGFR 持续下降、终末期肾病的风险。
完整专业题目
非奈利酮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两制剂、空腹/餐后、随机、开放、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8-26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4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0-15;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0-16;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4-11-25;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4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4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四川省 · 成都市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研究者:曾洁萍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丽芹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陈丽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手机号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盐土大地海洋生物产业科技园
- 联系人邮编
- 224145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曾洁萍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副主任医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9号
- 邮编
- 610075
- 单位名称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24ZT-CKFN-04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考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空腹/餐后条件下单剂量口服非奈利酮片(规格:20mg)后的体内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受试制剂(T)与参比制剂(R)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单剂量口服非奈利酮片(20mg)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次要目的:评价单剂量口服非奈利酮片(20mg)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及性别: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19.0kg/m^2≤BMI≤26.0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BMI(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kg/m^2);
3.对试验内容、试验药物、试验过程等充分了解,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遵从研究规定,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体重指标: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19.0kg/m^2≤BMI≤26.0kg/m^2。体重指数按下式计算:BMI(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kg/m^2);
3.对试验内容、试验药物、试验过程等充分了解,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愿意遵从研究规定,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有严重过敏史(如血管性水肿和过敏性休克)、过敏体质者(如对花粉、药物、食物、环境过敏累计两项或以上者;已知对非奈利酮或其辅料过敏者;
2.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非奈利酮可能存在相互作用的药物者(例如: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CYP3A4强效抑制剂如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奈非那韦、考比司他、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奈法唑酮等)、保钾利尿剂(如阿米洛利、氨苯蝶啶)、其他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如依普利酮、艾沙利酮、螺内酯、坎利酮)、钾补充剂、甲氧苄啶、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抗高血压药物);
3. 试验首次给药前90天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药物者;
4.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生殖系统、泌尿系统、代谢障碍、肝脏、肾脏以及良/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或病史,或有精神障碍等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5. 受试者既往有高钾血症、贫血、体位性低血压、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Addison氏病(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6.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留置针采血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7.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包括所有进行过肝脏、肾脏、胃肠道切除手术者),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溃疡或穿孔或瘘、胃肠道出血、梗阻等)者,或筛选前14天内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9. 试验首次给药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mL者,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0.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者;
11.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或首次给药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酒精呼气检测、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阳性者;
14. 嗜烟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尼古丁制品者;
15. 酗酒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6.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如浓茶、可乐、巧克力等)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食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成份的饮料或食物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耐受高脂餐(仅适用于餐后组)、不能遵守研究中心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或对乳糖不耐受(如进食牛奶或奶制品后发生对乳糖的消化不良现象,出现腹胀、肠鸣、急性腹痛、腹泻等症状)者;
18. 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等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21. 受试者(或其伴侣)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供精、供卵计划,或在末次采血结束前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避孕套、伴侣结扎等)者;
22.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或受试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研究。
2.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非奈利酮可能存在相互作用的药物者(例如: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CYP3A4强效抑制剂如伊曲康唑、酮康唑、利托那韦、奈非那韦、考比司他、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奈法唑酮等)、保钾利尿剂(如阿米洛利、氨苯蝶啶)、其他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如依普利酮、艾沙利酮、螺内酯、坎利酮)、钾补充剂、甲氧苄啶、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抗高血压药物);
3. 试验首次给药前90天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药物者;
4. 有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生殖系统、泌尿系统、代谢障碍、肝脏、肾脏以及良/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或病史,或有精神障碍等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的疾病者;
5. 受试者既往有高钾血症、贫血、体位性低血压、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Addison氏病(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6.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留置针采血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7. 既往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包括所有进行过肝脏、肾脏、胃肠道切除手术者),或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8. 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胃或小肠切除术、萎缩性胃炎、胃肠道溃疡或穿孔或瘘、胃肠道出血、梗阻等)者,或筛选前14天内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
9. 试验首次给药前90天内献血或失血超过400mL者,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0.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因各种原因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者;
11. 试验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种过疫苗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12.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或首次给药前1年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13. 酒精呼气检测、尿液多项毒品联合检测阳性者;
14. 嗜烟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尼古丁制品者;
15. 酗酒者或试验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等于17.5mL或14g纯酒精,不同品种酒类酒精含量以体积比标示,1个酒精单位约等于50°白酒35ml或5°啤酒350ml),或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食用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16. 试验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如浓茶、可乐、巧克力等)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食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任何富含黄嘌呤或葡萄柚及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成份的饮料或食物者;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耐受高脂餐(仅适用于餐后组)、不能遵守研究中心统一饮食或吞咽困难者,或对乳糖不耐受(如进食牛奶或奶制品后发生对乳糖的消化不良现象,出现腹胀、肠鸣、急性腹痛、腹泻等症状)者;
18. 实验室检查、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等检查结果经研究者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14天内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21. 受试者(或其伴侣)自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供精、供卵计划,或在末次采血结束前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避孕套、伴侣结扎等)者;
22.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因或受试者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研究。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奈利酮片: 英文通用名:Finerenone Tablets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以240mL温水送服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2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个周期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以240mL温水送服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2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非奈利酮片 英文通用名:Finerenone Tablets 商品名称:Kerendia
剂型:片剂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以240mL温水送服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2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个周期
规格:20mg
用法用量:每周期以240mL温水送服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1片(20mg)
用药时程:每周期单次给药,共两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主要PK参数:AUC0-t、AUC0-∞、Cmax评价时间:每周期0~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次要PK参数:Tmax、λz、t1/2、AUC_%Extrap、Vz/F、Cl/F评价时间:每周期0~2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安全性评价指标: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妊娠);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评价时间:首次给药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9-05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1.02025-03-06
- 1.02025-03-06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41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陈丽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4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诚康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41
- 药物名称
- 非奈利酮片 曾用名: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与2型糖尿病相关的慢性肾脏病成人患者(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GFR]≥25至<75mL/min/1.73m^2,伴白蛋白尿),可降低eGFR 持续下降、终末期肾病的风险。
- 试验专业题目
- 非奈利酮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单剂量、两制剂、空腹/餐后、随机、开放、两周期、交叉生物等效性研究
- 试验通俗题目
- 非奈利酮片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24ZT-CKFN-04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0
- 版本日期
- 2024-08-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