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概览
- 登记号
- CTR20243772
- 快照状态
- 已完成
- 状态阶段
- 已完成(规范化导航项)
- 源数据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研究类型
- 生物等效性/生物利用度
- 疾病领域
- 神经系统、肌肉骨骼与结缔组织(规则标签)
- 申请人
- 大玮(安徽)药业有限公司
完整专业题目
布洛芬混悬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与餐后条件下开放、随机、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设计生物等效性试验
关键时间与入组记录
均为本条原始资料中的登记值;“暂未填写”不等于尚未发生。
- 方案版本日期
- 2024-07-20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7
-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4-10-12;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4-10-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25-01-03;
-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60 人;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60 人;
源文档试验状态:已完成
登记参加机构与地点
共 1 条登记机构与研究者记录。此名单不表示当前开放、正在招募或可直接联系。
安徽省 · 合肥市
- 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研究者:赵亚男
申请人与登记联系人
保留源 Word 中的登记字段;电话和邮箱为降低个人信息再传播风险而隐藏,请到官方登记平台核验。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芹
- 申请人名称
- 大玮(安徽)药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潘芹
- 联系人座机
- [已移除电话]
- 联系人Email
- [已移除邮箱]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包公大道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9号楼801室及802室
- 联系人邮编
- 230011
主要研究者信息
- 姓名
- 赵亚男
- 学位
- 博士
- 职称
- 主任药师
- 电话
- [已移除电话]
- [已移除邮箱]
- 邮政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仰桥路68号
- 邮编
- 230000
- 单位名称
- 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
方案登记信息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试验方案编号
- DW-BLF-BE-2024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试验目的
研究空腹与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布洛芬混悬液,规格100mL:2g,大玮(安徽)药业有限公司持证)参比制剂(布洛芬混悬液,规格100mL:2g,商品名:美林,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持证)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比较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并研究药物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试验设计
-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受试者基本信息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受试者条件
条件须由专业人员结合完整资料判断。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女性受试者自筛选前2周(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男性无捐精计划,女性无捐卵计划
4.受试者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过程符合GCP要求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2.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3.女性受试者自筛选前2周(男性受试者自筛选日)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男性无捐精计划,女性无捐卵计划
4.受试者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过程符合GCP要求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良好沟通,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有特定过敏史(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对布洛芬、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史,或对试验药物中任何辅料及试验过程中可能接触的其他物质有明确过敏史者
2. 有呼吸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等严重疾病史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意义
3. 有胃肠道疾病史(如机械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胃肠道异常)、肝胆和胰脏疾病、肾病等的病史,或现感觉消化道不适者
4. 筛选前7天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尤其是消化道手术史(比如:胆囊切除术,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
6.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
7. 筛选前30天内服用过其他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呋塞米(呋喃苯胺酸)者
8.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者
9. 筛选前48小时内服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0. 筛选前30天内服用避孕药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任何临床试验且服用试验药物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3. 筛选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者
14. 筛选前6个月内平均每天至少5支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
16.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17. 筛选前48h内进食过火龙果、芒果、柚子(尤其葡萄柚)、酸橙、杨桃、柠檬、橘子、桔子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进食上述食物者
18. 筛选前2周内过量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的饮料(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或筛选前48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9. 筛选前2周内在饮食习惯上有重大变化(如高钾、低脂、低钠、节食、暴饮暴食等)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1. 乳糖不耐受者
22. 吞咽困难者
23. 静脉采血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有晕针晕血史、血管条件不佳等)
24.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者
25.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病毒学检查、血妊娠检查(女性)、凝血功能检查或方案要求的其他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6. 入住女性受试者尿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7. 入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 mg/100mL者
28. 入住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9. 因为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2. 有呼吸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等严重疾病史者,且研究者认为目前仍有意义
3. 有胃肠道疾病史(如机械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胃肠道异常)、肝胆和胰脏疾病、肾病等的病史,或现感觉消化道不适者
4. 筛选前7天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
5.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或接受过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尤其是消化道手术史(比如:胆囊切除术,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
6. 筛选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或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的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
7. 筛选前30天内服用过其他与布洛芬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呋塞米(呋喃苯胺酸)者
8. 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者
9. 筛选前48小时内服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0. 筛选前30天内服用避孕药者
11.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任何临床试验且服用试验药物者
12.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13. 筛选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者
14. 筛选前6个月内平均每天至少5支烟,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5. 筛选前6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
16.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或药物依赖史或使用过毒品者
17. 筛选前48h内进食过火龙果、芒果、柚子(尤其葡萄柚)、酸橙、杨桃、柠檬、橘子、桔子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进食上述食物者
18. 筛选前2周内过量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的饮料(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或筛选前48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富含黄嘌呤成分的食物(如沙丁鱼、动物肝脏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进食上述饮食者
19. 筛选前2周内在饮食习惯上有重大变化(如高钾、低脂、低钠、节食、暴饮暴食等)者
20.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21. 乳糖不耐受者
22. 吞咽困难者
23. 静脉采血困难者(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有晕针晕血史、血管条件不佳等)
24. 女性受试者正处在哺乳期者
25.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病毒学检查、血妊娠检查(女性)、凝血功能检查或方案要求的其他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6. 入住女性受试者尿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27. 入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大于0 mg/100mL者
28. 入住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
29. 因为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试验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混悬剂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每周期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5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每周期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5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对照用药
中文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英文通用名:Ibuprofen Suspension 商品名称:美林
剂型:混悬剂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每周期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5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规格:100mL:2g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10mL,每周期给药一次
用药时程:单次给药,5天为一个给药周期,共给药2个周期
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1 项,展开查看
- Cmax、AUC0-t、AUC0-∞评价时间:给药后1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2 项,展开查看
- Tmax、T1/2、λz、AUC_%Extrap评价时间:给药后14h指标类型: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和体格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血妊娠试验(限女性))评价时间:筛选至试验结束指标类型:安全性指标
伦理委员会审查记录
- 中国科学院合肥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同意 · 2024-08-21
数据安全与受试者保险
- 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 无
- 是否购买保险
- 有
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以下为原始资料中列出的结果摘要版本及日期。
- V1.02025-01-24
源 Word 字段核对
用于核对字段名称和原登记值;与前文重复的内容仍保留。电话和邮箱具体值除外。
公示头信息5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72
- 试验状态
- 已完成
- 申请人联系人
- 潘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4-10-17
- 申请人名称
- 大玮(安徽)药业有限公司
试验基本信息11 个字段
- 登记号
- CTR20243772
- 药物名称
- 布洛芬混悬液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备案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试验专业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与餐后条件下开放、随机、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交叉设计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通俗题目
- 布洛芬混悬液生物等效性试验
- 试验方案编号
- DW-BLF-BE-202407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0
- 版本日期
- 2024-07-2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